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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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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是指對某項工作,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驟等做出全面、具體而又明確安排的計劃類文書,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文體。實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也叫項目執行方案,是指正式開始為完成某項目而進行的活動或努力工作過,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5篇

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篇1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發文字號】沈政發[2006]13號

【發布部門】沈陽市政府

【發布日期】2006.07.28

【實施日期】2006.07.28

【時效性】失效

【效力級別】XP10

【失效依據】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00-2013年市政府規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發[2006]13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沈陽市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區、各部門結合本地區或本行業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加快我市信用體系建設步伐。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沈陽市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建立健全全市信用體系,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優化投資環境,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實現建設“四位一體”和諧沈陽的目標,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遼政發[2005]21號)精神和省政府將我市確定為全省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城市的總體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按照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階段、分步驟,高起點、高標準的要求,制定我市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以建立現代市場體系的社會誠信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政府信用為先導,企業信用為重點,個人信用為基礎,信用中介機構為載體,確立信用秩序,構建信用文化,全面提高信用社會化水平,加速形成社會信用體系,有力推進全市經濟的持續繁榮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二)基本原則。全市信用體系建設按照“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完善法規”的原則進行。政府重點做好規劃和規章、數據平臺搭建、標準制定、市場培育、監管等項工作,積極推動全市信用體系的建立。

(三)總體目標。到2010年,初步建成全市企業和個人信用數據庫,引進或發展1-2家具有一定規模的,以評估、評級為主的信用中介機構,建立較為發達的、以信用為產品的交易市場,并健全政府、企業、個人信用激勵、約束制度以及相關法律體系和監管體系,形成政府、企業、個人遵循信用規則、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二、實施步驟

按照全市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要求,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全市信用體系。

(一)基礎數據庫建設階段(2006-2007年)。重點是信用信息的收集,建設信用數據庫等方面信用基礎設施建設。

(二)推進市場化階段(2007-2008年)。重點是發展信用中介機構,開展信用基礎數據應用,擴大全社會的信用需求,由政府主導逐步向市場主導轉變。

(三)加強監管階段(2009-2010年)。重點是進一步完善企業、個人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評估、信用查詢、信用公示、信用監管等制度,積極運用激勵和懲戒手段,構建起與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形成市場化運作機制。

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篇2

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沈陽市預算單位推行公務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法規類別】預算管理

【發文字號】沈財庫[2009]77號

【發布部門】沈陽市財政局

【發布日期】2009.02.06

【實施日期】2009.02.06

【時效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XP10

沈陽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沈陽市預算單位推行公務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沈財庫[2009]77號)

市直預算單位,各區、縣(市)、開發區財政局,各有關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強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減少現金支付結算,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強化財政資金監督,市財政局與人民銀行沈陽分行營業管理部制定了《沈陽市預算單位推行公務卡改革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沈陽市財政局

二OO九年二月六日

沈陽市預算單位推行公務卡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強預算單位財務管理,規范公務支出行為,控制預算單位現金流量與現金結算風險,根據《遼寧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關于印發〈遼寧省預算單位推行公務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財庫〔2008〕406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公務卡改革的必要性

公務卡是指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貸記卡),屬于銀行卡范疇。實施公務卡管理制度,是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從源頭防治腐敗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提升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對于深化公共財政改革,加強財政支出監督管理,提高財政支出透明度,建設“陽光財政”具有重要意義。

(一)推行公務卡改革是提高財政財務透明度的內在要求

提高財政財務管理透明度是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我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預算執行的透明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違規和不規范操作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預算單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現金現象仍然存在,成為財政財務管理的盲區,需要認真加以解決。推廣和應用公務卡是解決現金支付問題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是提高財政財務管理透明度的內在要求,對于深化公共財政改革,加強財政支出監督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二)推行公務卡改革是源頭防治腐敗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的重要措施

建立源頭防范治理腐敗的機制制度,加強財政資金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對財政部門提出的明確要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后,隨著財政直接支付和除了現金結算以外的財政授權支付業務全部納入財政動態監控范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逐漸轉向采用現金方式。由于現金支出活動透明度差,不可避免的存在違規問題,甚至誘發腐敗,因此,改革現金支付方式已成為現階段強化財務管理、預防腐敗問題發生所應重點突破的關鍵環節。在這種形勢下,推行公務卡改革,在公務支出領域引進具有“雁過留聲、消費留痕”特點的公務卡,替代現金結算,通過制度創新,從源頭上、根本上堵住漏洞,已成為當前加強財政管理和防治腐敗工作的重要措施。

(三)推行公務卡改革是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財務管理是財政管理的重

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篇3

沈陽市東陵區村村通客車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根據局交通工作會議精神,為保證村村通工程的順利實施,實現年末前全市行政村100%通車的目標,徹底解決我市農村百姓出行難的問題,結合我市各縣、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我區現有8個街道辦事處,1個鄉,5個鎮,98個社區委員會,118個村民委員會,面積708.35平方公里。現以通車的村民委員會104個。未通車的村民委員會14個。其中區域性小客只有8臺,為確保實現村村通客運班車的工作目標的實現,針對東陵區未通車行政村多,通車道路和行政村的自然情況等不同的特點,我區局擬定的具體實施方案是:將優先理順原有的8臺區域性小客(具體線路走向見附表圖)這8臺小客的5條線路已運營多年,路線成熟無爭議,市局處應作為東陵區村村通工程今年已完成的工作,優先辦照,優先發證,為提前實現村村通打下一個好的基礎。

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到我區現有的道路狀況通車村屯及農民迫切需要解決的出行難問題,結合村村通客車的工程,先理順區屬5條線路8臺小客,新延伸線路6條,似新開線路1條,基本上能解決我區村村通客車和百姓出行難的問題。

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確保我處年末實現村村通客車工程。

東陵區未通車的行政村:

東陵:三家子、干河子、豐樂

英達:東溝、公家、山梨

前進:大志、王家

白塔堡:大張爾、青堆子、蘇家崗子、雞冠屯、高三家子

王濱溝鄉:大樂

未通車行政村共:14

東陵區交通局運輸管理處

2006年9月5號

目 錄

1、東陵區似新開客運線路圖(一)

2、東陵區擬調整客運線路圖(二)

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篇4

篇一:陽光分班方案

永豐中心學校陽光分班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教育局精神,切實將陽光分班工作做實做細,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分班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精神,積極推進教育“陽光”工程,確保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切實解決上學難、上學貴問題,解決擇師擇班問題,讓家長、群眾和社會滿意,樹立教育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促進我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二、具體實施過程

1、召開學校工作會議,成立初中新1年分班領導小組,將分班任務落實到相應責任人。

組長:齊道利

組員:張長偉、王鳳新、七年級組任課教師、家長3人

2、學校教務處根據新生報名的原始材料對新生進行資料錄入,并對其進行隨機編班,同時要對分班的班級實行“陽光排座”。

3、堅持三個原則:公開原則、均衡原則、隨機原則。四個程序:①確定班數,②教師分組③學生分組④確定班級。確定班級時召開陽光分班現場會,現場抽簽決定學生與教師組合;抽簽結果現場公布、校內公示。

4、分班之后轉入學生根據各班級人數的不同,由少數班

級開始分班,保證每班級的人數基本相等;人數相等情況下,按班級號由低到高的原則分配。

5、學校合理搭配教師,結合教師自身實際,將教師安排到最適合自己的崗位上,充分發揮教師的自身能力。

6、學校做好陽光分班后的反饋工作,征求家長、教師意見,不斷調整工作思路。

三、初中新1年分班情況:

共分2個班。

注:班級分完后,沒有極特殊原因,學生原則上不準調班。

永豐中心學校

2014年8月20日

篇二:2011-2012年第一學期七年級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四完中七年級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2011-2012年第一學期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構建和諧教育生態,引領師生健康成長,全

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出發,堅持公正、公平、

公開的原則,根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對七年級新生實施陽光分班,解決好社會

關注的學生擇班問題,給學生同一條起跑線,享受相同的教育資源和良好的學習

環境,實現學校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廣泛宣傳陽光分班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統一思想,轉變觀念,樹立

與新形勢下相適應的新的教育觀、教師觀、教學觀、學生觀和質量觀,提高對平

行分班重要性的認識。學校將以積極的態度,周密的部署,嚴格的秩序,嚴密的

組織做好分班工作。通過此項工作,為學校的進一步發展提升實力,增強活力,

打造競爭力,促進各項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組織機構

組長:齊延平 肖永慶 郭一多

成員:羅立彬 王野飛 年級組 蔡述剛 曹曙 教師代表 家長代表

四、實施步驟

(一)、公布人事安排、組織統一考試

根據盤錦市教育局統一部署,作如下具體安排

1、學校8月26日上午召開七年級新生平行分班動員大會,同時公布七年級

人事安排、七年級新生名單。

2、學校8月26日下午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七年級班主任安排。

3、 8月27日上午,進行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的統一考試。要求單人單桌,

嚴肅考風考紀。

4、8月27日下午,組織相關學科的教師評卷、登分、匯總,確保成績客觀、

真實、可信。

5、 8月28日、29日,把匯總后的學生成績,按男女生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

序,并以蛇形排隊的方式將所有學生均等分組,作為平行分班的依據,并進行公示。

(二)、召開現場發布會

1、在學生均等分組的基礎上,把每組學生名冊裝入袋內密封保存,并進行統一編號。班主任以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所帶班級學生的組別。屆時,學校將邀請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對抽簽的結果進行張貼公示。8月30日上午對學生平行分組情況進行公示;8月30日13:00進行學生平行分班現場抽簽,公布學生分班結果并接待學生報到。

2、8月31日14:00進行開學后報到學生平行分班現場抽簽,公布學生分

班結果并接待學生報到。

(三)、對開學后轉入或因故未參加考試的學生,同樣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所去班級。

五、保障措施

1、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分班操作機制,以保障平行分班工作的規范進行。

2、營造輿論氛圍,大力宣傳學校所選派的班主任的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打消家長的疑惑。

3、學校向社會鄭重承諾:不擅自接收分配到其他學校的學生;不將骨干

教師集中安排到一個班;不設重點班、照顧班、大額班;不在平行分班過程中徇私舞弊。

4、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盤錦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學校將邀請

市教育局領導、學校行風建設監督員、學生家長代表等進行監督,保證各環節不出現疏漏。

盤錦市市第四完全中學

2011年7月14日

篇三:陽光分班方案

2014年新初一“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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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分班”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均衡配置教師資源,維護每個學生平等接收教育的權利,深度推進教育公平公正,建立健康有序、平等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齊教發[2013]9號《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陽光分班”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陽光分班”工作的通知》(齊教發[2014]9號)文件精神,經領導班子會議討論通過,制定我校新初一“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徐世忠

成 員:孫良閣 楊少鋼 田靜 于洪雷 劉俐瑤

二、“陽光分班”

㈠、原則:

1、公開原則—起始年級新生分班方案要公示,分班過程要公開,分班結果要公示。

2、均衡原則—每班學生總數和男女性別比例均衡;班主任、科任教師盡可能在年齡、教齡、職稱、學歷上均衡搭配。

3、隨機原則—每個班的教師團隊和學生通過現場隨機抽簽確定。 ㈡、工作流程:

1、根據區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實際入學人數,確定開

辦教學班的班數。

2、學校根據開設的班數,首先確定班主任人選,其次確定與班主任配套的各學科任課教師。

3、將學生按男、女兩個序列均衡分成與班級數相等的自然組,并將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名單、學生自然組名單在校內公示。

4、學校組織“陽光分班”現場會,在紀檢監察員、教育局工作人員、家長、學生代表的共同監督下,由家長代表抽簽決定男、女自然組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組成的班級結果,現場公布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學校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招生及分班工作制度,在敏感問題如學生自然組的確立、家長代表的選擇上要做到公正、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試或變相考試。不以學生的成績作為分班、分組的依據。

3、嚴格執行省義務標準化學校班額規定。已達到班額規定的班級,不得安排轉入、借讀學生。

4、分班結束后,學生不得串班、調班、并班,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調換班主任。

2014年新初一“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齊市第三十一中學

2014年8月

篇四:米脂二中2014-2015年第一學期七年級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米脂縣第二中學七年級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

為了進一步貫徹縣教育局學生安區劃分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定,規范我校的辦學行為,構建和諧教育環境,引領師生健康成長,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人文和發展觀的要求,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出發,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根據市縣教育局文件精神,對七年級新生實施陽光分班,解決好社會關注的學生擇班問題,給學生同一條起跑線,享受相同的教育資源和良好的學習環境,實現學校教育的均衡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廣泛宣傳陽光分班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統一思想,轉變觀念,樹立與新形勢下相適應的新的教育觀、教師觀、教學觀、學生觀和質量觀,提高對平行分班重要性的認識。學校將以積極的態度,周密的部署,嚴格的秩序,嚴密的組織做好分班工作。通過此項工作,為學校的進一步發展提升實力,增強活力,打造競爭力,促進各項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組織機構

組 長:高文軍

副組長:高明圣

成 員:惠振雷 劉向勝 常浩東 班主任代表3人

任課教師代表3人 家委會代表3人

四、實施“陽光分班”工作原則

⒈公開原則。七年級新生分班要堅持陽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開分班過程,公示分班結果。

⒉均衡原則。每個班的學生總數和男、女生人數均衡搭配。每個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盡可能在年齡、教齡、職稱、學歷等各方面均衡搭配。

⒊隨機原則。每個班的教師團隊與學生組合要現場隨機抽簽確定。

⒋全面原則。學校要把每一名新生全部錄入分班名單,保證全體新生全部參加“陽光分班”。

五、實施步驟

(一)公布人事安排

根據縣教育局統一部署,作如下具體安排

1.學校8月26日上午召開七年級新生平行分班動員大會,同時公布七年級人事安排、七年級新生名單。

2.學校8月27日下午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七年級班主任名單。

3.學校根據縣教育提供的學生成績,按男女生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排序,并以蛇形排隊的方式將所有學生均等分組,作為平行分班的依據,并公示。

(二)召開現場發布會

1.在學生均等分組的基礎上,把每組學生名冊裝入袋內密封保

存,并進行統一編號。班主任以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所帶班級學生的組別。屆時,學校將邀請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對抽簽的結果進行張貼公示。8月30日上午對學生平行分組情況進行公示;8月30日14:00進行學生平行分班現場抽簽,公布學生分班情況。

2.在8月31日14:00公布學生分班結果并接待學生報到。

(三)對開學后轉入或因故未報到的學生,同樣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所去班級。

六、保障措施

1.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分班操作機制,以保障平行分班工作的規范進行。

2.營造輿論氛圍,大力宣傳學校所選派的班主任的學識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打消家長的疑惑。

3.學校向社會鄭重承諾:不擅自接收分配到其他學校的學生;不將骨干教師集中安排到一個班;不設重點班、照顧班、大額班;不在平行分班過程中徇私舞弊。

4.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教育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學校將邀請有關人員監督和學生家長代表等進行監督,保證各環節不出現疏漏。

米脂縣第二中學

2014年8月23日

米脂縣第二中學七年級陽

光分班實施方案

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教務處

篇五:沈陽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新生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齊齊哈爾市教育局文件

齊教發?2013?9號

齊齊哈爾市教育局

關于義務教育學校 “陽光分班”制度

的 實 施 意 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行為,均衡配置教師資源,維護每個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深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教育熱點和難點問題,深度推進教育公平公正,建立健康有序、平等和諧的教育發展環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市教育局決定從2013年秋季起,全市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一律實施“陽光分班”制度,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實施“陽光分班”制度的工作原則

(一)公開原則。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新生分班要堅持陽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開分班過程,公示分班結果。

(二)均衡原則。每個班的學生總數和男、女生人數均衡搭配。每個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盡可能在年齡、教齡、職稱、學歷等各方面均衡搭配。

(三)隨機原則。每個班的教師團隊與學生組合要現場隨機抽簽確定。

二、實施“陽光分班”制度的工作程序

(一)確定班數。各學校根據縣(市)區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實際的學生入學人數,確定開辦教學班的班數。

(二)教師分組。學校根據開設的班數,首先確定班主任人選,再按照“均衡搭配、結構合理”的原則,確定與班主任配套的各學科任課教師。學校要將班主任與任課教師組合名單在校內公示。

(三)學生分組。按男、女生兩個序列分別均衡分成與學校開設的班級數相同的若干自然組,并把男、女生各自然組名單在校內公示。

(四)確定班級。學校召開“陽光分班”現場會,在行風、紀檢監督員、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家長、學生代表共同監督下,由班主任、學生或者家長代表抽簽決定男、女自然組學生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組合成的最后班級,抽簽結果現場公布、校內公示。公示完畢后由學校將學生名冊、教師名單上報市、縣(市)區教育局備案。

三、實施“陽光分班”制度的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行“陽光分班”是維護

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效控制擇校、擇班、擇師問題的重要舉措。各中小學校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自覺規范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學生的幸福成長創造公平、健康的教育環境。

(二)完善機制,加強管理。一是建立分班公示制度和承諾制度,分班前學校要向社會公布分班原則及辦法,并向社會作出承諾;分班后,要在校內公布分班結果;二是學校不得舉行分班或變相分班考試,不以學生成績為分班依據;三是學校要按照縣(市)區教育局劃分的學生人數,一次性分班結束,不得藏匿學生。縣(市)區教育局要將劃分的學生名單交付學校的同時,報市教育局備案;四是學校分班要嚴格執行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班額規定;五是“陽光分班”完成后,學生不得串班、調班、并班,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調換班主任;六是加強學籍管理,對于轉入、借讀的學生,要嚴格按照學區安排入學。如轉入、借讀的學區內學校的學位已滿,由縣(市)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已達到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班額規定的學校班級,不得安排轉入、借讀學生。在分班后的常態管理中,同一年級平行班級學生人數的差距原則上不能超過3人,防止把轉學、借讀變成變相的擇班。

(三)嚴明紀律,強化督辦。“陽光分班”實行屬地化管理。中小學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縣(市)區教育局負有監管責任。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中小學執行“陽光分班”制度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市教育局將建立督查制度,

對中小學執行“陽光分班”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嚴肅查處,給予工作約談,全市通報批評,取消評優先模資格,超計劃招生人數不計入中考配額計算學校規模系數之列,削減初中配額指標,取消學校標準化稱號,年度考核扣分等處罰;對不執行“陽光分班”制度造成影響的,按照管理權限,建議撤銷校長職務。

(四)積極宣傳,爭取支持。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廣大中小學校要通過網站、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和家長廣泛宣傳“陽光分班”的政策、目的、意義以及分班的程序和方法,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監督,營造“陽光分班”的良好社會氛圍,建立全社會共同監督實施“陽光分班”制度的環境秩序。

齊齊哈爾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2日

抄送:省教育廳。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

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高虹,市人大副主任曹書杰,市政府副市長曲秀麗,市政. 協副主席孫立凱,市政府黨組成員徐峻峰。齊齊哈爾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發 .

篇六:陽光分班方案

樣子哨中心校陽光分班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中共輝南縣教育局紀律檢查委員會下發的《關于在全縣初中、小學新生一年級進行微機分班、陽光排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實將陽光分班工作做實做細,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分班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積極推進教育“陽光”工程,確保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切實解決上學難、上學貴問題,讓家長、群眾和社會滿意,樹立教育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促進我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

二、具體實施過程

1、召開學區相關工作會議,成立新一年分班領導小組,確定新生人數,擬定分班計劃,將分班任務落實到相應責任人,本著就近入學的原則招收新生,不得擇校入學。

2、學校教務處根據新生報名的原始材料對新生進行資料錄入,并對其進行隨機編班,同時要對微機分班的班級實行“陽光排座”。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校將會公開、平均分班,學生、家長可以在現場監督分班過程,保證分班過程

透明。

4、分班之后轉入學生根據各班級人數的不同,由少數班級開始分班,保證每班級的人數基本相等;人數相等情況下,按班級號由低到高的原則分配。

5、學校合理搭配教師,結合教師自身實際,將教師安排到最適合自己的崗位上,充分發揮教師的自身能力。

6、學校做好陽光分班后的反饋工作,征求家長、教師意見,不斷調整工作思路。

三、新1年分班情況:

共分3個班。

注:班級分完后,沒有極特殊原因,學生原則上不準調班。

樣子哨鎮中心校

2010年8月

篇七:平安小學陽光分班方案

平安小學陽光分班方案

為認真貫徹大安市教育局下發的小學生陽光分班的文件精神,切實將陽光分班工作做實做細,我校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分班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促進小學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排除分班過程中的人為因素,從根本上解決新生入學擇班、擇師的問題,讓家長、群眾和社會滿意,樹立教育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促進我校的行風建設。

二、具體實施過程

1、召開相關工作會議,成立陽光分班領導小組,確定一年級教師,根據新生人數擬定分班計劃,將分班任務落實到相應責任人,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收新生,不得擇班入學。

2、學校根據新生進行資料錄入,并對其進行隨機編班。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校將會邀請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在現場監督分班過程,保證分班過程透明。

4、分班之后轉入學生根據各班級人數的不同,由少數班級開始分班,保證每班級的人數基本相等;人數相等情況下,按班級號由低到高的原則分配。

5.學校合理搭配教師,結合教師自身實際,將教師安排到最適合自己的崗位上,充分發揮教師的自身能力。

6.學校做好陽光分班后的反饋工作,征求家長、教師意見,不斷調整工作思路。

7、分班時根據學生的學習表現,學生男女比例,現場平均分組,由班主任進行現場抓鬮,做到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三、一年級分班情況

共分2個班,由一名具有多年教學經驗的師范畢業生擔任班主任兼語文教師,并任一年級班主任工作,安排兩名數學教師擔任兩個班的數學教學工作,并且其中一名教師任二班班主任。

注:班級分完后,學生原則上不準調班。

四、加強領導

為切實把新一年級“陽光分班”具體工作落到實處,平安小學成立了陽光分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天野

副組長:張廣芝 王麗梅

組 員:曲忠娥 李秀麗 趙雙貴 李欣美

高美權(家長) 王 剛(家長)

新平安小學

2014年8月11日

一年一班學生名單

高 碩

車春雨

鄭春巧

魯浩宇

曲美璇

邱慧頤

張俊釗

潘愛雪

李云龍

于 圣

于昊岐

于可心

張曉婷

馮東瑤

于曉蕊

王思田

王佳琦

魏佳樂

王金迪

張春雨

一年二班學生名單

楊凱迪

劉振奧

王乾旭

劉怡含

陳云熙

蘭嘉曦

杜 綱

鄭智博

陳佰任

莫雯雯

董云彰

張譯心

趙 勛

于洪宇

王佳慧

張耀熠

薛 影

篇八:“陽光分班”、“陽光分座”分案

利發盛鎮中心小學校實行

“陽光分座”、“陽光分班”的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為促進教育公平、公正,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樹立良好的教育行風,切實排除學生分座和分班中的人為因素,消除超大班,從根本上解決新生入學擇班、擇師的問題,根據教育局文件要求,我校從2013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在全鎮小學在校生實行“陽光分座”和新一年實行“陽光分班”。

二、 分座和分班原則

學生分座、分班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學生分座要按照學生的性別、身高分座;學生分班不以學生成績為依據,而是用專門的分班軟件隨機分班,然后組織新任班主任當眾抽簽確定任教班級。

三、 組織方式

“陽光分座”、“陽光分班”工作要在教育局的組織下,由中心校具體實施。各校要在“陽光分班”前確定新一年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人員要均衡配置,不得將骨干教師集中安排在一個班。

四、 操作程序

(一)“陽光分座”

1、學生座位編排由校長主持,學校教導處相關人員參加。分座的整個過程要錄像備案。

2、學生在學校操場集合,在中心校、家長等相關人員的共同監

督下,由兩名工作人員按照學生性別、身高從小到大排列順序,經現場監督人員確認無異議后給每個學生發放順序號,再由另外工作人員將學生帶到班級。班主任按照學生順序號,依據橫排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的先后順序依次落座,確定座位。

3、確定之后的座位平面圖,由班主任、學校、教育局各執一份,并在學校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4、學生座位每周輪換一次,每次只允許橫向調整。

5、學期中間因身體健康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進行縱向調整的學生,必須由本人或家長寫出申請交給班主任,再由班主任提交到學校,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同意方可進行調整,調整結果由學校備案。

6、如果有學生轉出,要按照次序進行串動,將座位依次進行補齊;對于轉入的學生,可安排坐在最后一排,待下一次重新編排座位時按照規則編排。

7、因學生身高不斷變化,“陽光分座”每學年進行依次。

(二)“陽光分座”

暑假開學的前十天,各校完成新生名單錄入,保證新生信息采集準確。

暑假開學的前二天,根據教育局相關安排,在中心校領導、家長代表的共同監督下,運用分班軟件現場隨機分班,并打印學生名冊一式三份。

具體操作共分六步:

1、分班前由學校負責人將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名人數、教師安

排情況以及如何分班進行說明。

2、隨機選取家長代表五人檢測分班軟件數據庫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數據,并在技術人員指導下導入學生信息。

3、家長代表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當場操作軟件編班,并打印分班后的學生名冊,編號序號。學生名冊一式三份。

4、在中心校領導、家長代表共同監督下,組織新任班主任當眾抽簽確定任教班級。學生名冊由班主任、學校、教育局各執一份。

5、中心校領導、家長代表檢測“分班軟件”結果。

6、分班結果于當日在各校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監督。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陽光分班”、“陽光分座”的工作領導,決定成立利發盛鎮中心小學校“陽光分班”、“陽光分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于靜臣

副組長:曲 健

組 員:趙銀芝 田曉亮 夏遠航 周洪波

王守硯 蘇景平 陳廣晶 于萬波 畢 凱

六、相關要求

1、為保證分座、分班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時必須由中心校領導、家長代表等共同參與。

2、最后確定的學生座位平面圖、班級學生名冊由班主任、學校、教育局各執一份,分座、分班過程要全程錄像。

3、學生座位、班級一旦確定,任何人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進行調

整,私自調整視為違紀。

沈陽市陽光分班實施方案篇5

2017年西柳小學“陽光分班”實施方案

為促進教育公平、公正,樹立良好的教育行風,辦人民滿意教育,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新生入學實行“陽光分班”,結合我鎮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 ? 一、指導思想
? ?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讓每一名學生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為原則,避免由于家長擇班造成的天然大班額及男女生搭配不均現象。

? ? 二、實施目標
? ?本學年我校一年計劃招生275人,開設五個班級,按報名順序,額滿為止。通過對學校進行“陽光分班”操作,建立科學合理的分班操作機制,通過向社會及家長廣泛宣傳“陽光分班”政策,進一步詮釋“陽光分班”對促進教育公平,實現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影響和深遠意義,樹立教育的良好行風,實現我鎮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分班的公平、公正和公開,著力打造“陽光教育”。

三、工作原則

1、公開原則。新生分班要堅持陽光操作,公開分班過程,公示分班方案及結果。

2、均衡原則。每個班的學生總數和男、女生人數及年齡要均衡搭配。

3、隨機原則。各班的學生名單要由計算機軟件隨機自動生成。

4、全面原則。學校要把每一名新生全部錄入分班軟件,保證全體新生全部參加“陽光分班”。

四、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達到入學年齡的兒童。

五、操作步驟

“陽光分班”工作采取學校具體負責,要在教育行風監督員、中心校包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共同監督下完成“陽光分班”操作過程。“陽光分班”操作步驟具體如下:

(一)報名要求。

1、各小學在暑假前做好一年新生入學的報名工作。

2、西柳鎮區內學齡前兒童按戶口所在地報名入學。

3、外地生以房照、樓照為憑證就近入學。

4、在學區內租房,以租房協議、街道證明和居民暫住證為憑就近入學。
(二)確定班數。各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實際學生入學人數,確定開辦教學班的班數。

(三)教師安排。學校根據開設的班數,確定班主任人數。

(四)學生分班。在“陽光分班”現場由中心校包校領導,當場檢查并調試計算機分班軟件情況,并對全體新生進行隨機編班。把編班結果在“陽光分班”現場打印成冊,并在學校顯著位置張榜公示,同時把分班名冊上報中心校。

(五)確定班主任。由班主任在“陽光分班”現場當眾先抽取抽簽序號,再依據抽簽序號抽取學生分班后的序號,從而確定所任教班級。抽取結果當場公布,并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

(六)對未按時報到和轉入學生的處理。對未按時報到而未予以分班及轉入的學生,來報到時,要編入班額最少的班。如有五名以上學生,由學校“陽光分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在場的情況下,選定班額少的班進行抽取,來決定學生應入的班級,抽取結果要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并上報中心校,錄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

六、具體要求?

(一)學校要成立“陽光分班”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級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年組負責人、教師代表、中心校包校領導為成員,齊心協力做好“陽光分班”工作。

(二)學校分班要在假前一周內完成,并在實際操作兩天前,通知相關人員。

(三)學校要嚴格執行并細化本“陽光分班”工作實施方案的各項程序和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四)“陽光分班”后,學校要及時將各班的任課教師及學生名單上報中心校備案,并在學校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家長的監督。

(五)新生入學后15個工作日內,學校要按照“陽光分班”的結果,錄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并由中心校學籍管理員進行核查。

(六)新生入學分班后,學校不得再進行調、編班。

(七)把“陽光分班”執行情況,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一項重要內容,促進此項工作的落實。

七、西柳小學“陽光分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蔣 闖

副組長:趙長林

成 員:尚亞芬

易麗娟

黃誠偉

王 丹

陳 媛

龔月婷

西柳小學

201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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