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倍諾食品安全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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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暫行)》、《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暫行)》,并結合本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制訂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國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公司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管理員。
2.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4.按有關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5.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6.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7.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8.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9.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五、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證明等的復印件進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3.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簽: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4.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5.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9.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10.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11.進貨臺賬和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12.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到貨信息。食品到貨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到貨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貯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貯存地點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1.目的: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產過程及相關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并對其進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運行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綜合處理。
2.職責:各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分類存放。
3.管理辦法各責任產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和危險棄物分類存放和標識。
4.辦公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廢舊燈管和電池。生產活動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廢液、包裝物。
5.質檢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液,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各辦公區的廢棄物由回收公司進行處理,安全管理員不定期負責對各辦公區廢棄物處理的監控。
6.辦公、檢驗活動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實驗垃圾、辦公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應集中存放,由專人定期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記錄。
7.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對廢品、廢料進行統計,必要時做出分析評價。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保健食品)的質量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為嚴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嚴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確保消費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統稱“食品”)。
2.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不合格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
3.質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購和銷售。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食品,均屬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②食品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③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在將食品驗收、儲存、養護、上柜、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5.質量管理部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出具食品質量報告書或不合格通知單,及時通知養護、銷售及崗位人員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將不合格產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
6.不合格食品應按規定進行報損和銷毀:①不合格食品的報損、銷毀由質量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其他各崗位不得擅自處理、銷毀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報損、銷毀由質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不合格食品報損有關單據;③不合格食品銷毀時,應在質量管理部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填寫報損食品的銷毀記錄。?
7.對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8.明確為不合格食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經營責任制,質量責任制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處罰。?
9.應認真、及時、規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處理、報損和銷毀記錄,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2.定義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于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2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5.初次報告:盡可能清楚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6.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7.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等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8.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3)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管理制度,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4、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方法》應張貼上墻,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記錄《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
餐飲服務單位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應在25米以上,并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以外。
2、餐廳、包間要保持清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4、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6、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7、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9、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潔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辦理《健康證》年檢及新上崗人員辦證,組織人員每日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隊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食品留樣制度
1、集體食堂、提供或配送集體用餐的單位、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應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C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上瑣。
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須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應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伙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須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應索取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宜有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以上各種來源的采購,均須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信譽卡) 4、應當建立臺帳(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可不再重新登記臺帳。 5、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各門店應當建立總部統一配送單據臺帳。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遵照以上規定執行查驗索證索票制度。 6、應當按照產品的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購食品應進行感官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咋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購進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物品現象。 2、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索票并登記臺賬。 3、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制現售模式,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5、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實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6、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先選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7、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并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實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記錄。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置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水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的許可項目,并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的聚餐活動。 3、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4、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立即暫停其接觸直接 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5、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對其表皮進行清洗消毒,或剝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使用禽蛋前應清洗,消毒外殼。 6、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的、蛋、奶及其制品以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用前均需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于70度,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度以上)或冷藏(10度以下),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業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8、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有效預防豆漿、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9、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餐飲服務單位應立即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嚴格按照程序規定組織實施,同時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用具及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 安排專人負責本店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2、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3、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4、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服務單位必須與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簽訂餐廚廢棄物收處協議(個人收處餐廚廢棄物的必須由相關組織或部門出示有效證明)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6、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7、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環保部門舉報。
8、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苗木供應合同書
甲方:
乙方:周至縣啞柏鎮綠星苗圃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以下簡稱甲方)從周至縣啞柏鎮綠星苗圃(以下簡稱乙方)購買銀杏苗木,(用于渭政辦發[2010]205號文件,渭南市區綠化),并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苗木數量:
二、苗木規格:胸徑15cm以上,主干通直,樹頭完整,枝條勻稱、豐滿,無病蟲害,樹形美觀。
三、苗木價格:每株計人民幣
四、該價格包括:苗木費、挖掘費、包裝費、裝車費、拉運費五項。合計人民幣( )
五、付款方式:任務完成后,10日內一次付清。
六、有關事項:
1、土球規格:苗木所帶土球直徑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車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裝規格:土球包裝腰帶無間隙寬度12cm以上,縱扎草繩間隙在2cm以下。繩桿高度40cm,纏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須是播種培育,均為本苗圃苗木,嚴禁從外省、外地調動,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時間、地點、數量要求按時送苗。(送苗地點,渭南市城區)并保證我縣任務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結算數量以接收方接收單上的數據為準,因不符合合同條款中苗木規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絕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七、合同條款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由造成損失方全額賠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企業:
發布日期:
說明:本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與國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暫行)》、《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暫行)》,并結合本企業自身得實際情況,制訂本企業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與培訓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得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得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得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她有礙食品衛生疾病得,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得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或采取特殊得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與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得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與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與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與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得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與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國人民共與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與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與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得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公司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管理員。
2.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與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得規劃。
4.按有關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5.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與知識得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6.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7.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與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8.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9.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得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得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得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與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得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得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得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得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得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得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得權利義務,特別就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得雙方得責任與義務。
4.索取食品得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得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得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得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得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得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得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得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得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得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得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得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得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得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得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得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與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得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得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得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得食品原料與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得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商家銷售得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得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得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與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得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得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得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得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得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得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得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得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與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得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得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得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得,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得,按照政府部門得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得不合格食品,其召回與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得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得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得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五、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得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得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得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六、進貨查驗與查驗記錄制度
1.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得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證明等得復印件進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得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3.查驗預包裝食品上得標簽: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得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得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得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4.如實記錄供貨者得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5.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得合法證明;供嬰幼兒與其她特定人群得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9.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相關檢驗報告得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10.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11.進貨臺賬與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12.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得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得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到貨信息。食品到貨要詳細記錄商品得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得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到貨得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得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得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得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得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得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貯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貯存地點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1.目得:為了更有效得控制本公司生產過程及相關過程中廢棄物與危險廢棄物得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并對其進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運行過程中廢棄物與危險廢棄物得控制與綜合處理.
2.職責:各部門負責將本部門得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分類存放。
3.管理辦法?各責任產部門負責將本部門得廢棄物與危險棄物分類存放與標識。
4.辦公活動生產得危險廢棄物:廢舊燈管與電池。?生產活動產生得危險廢棄物:廢液、包裝物.
5.質檢活動生產得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液,沾有危險化學品得包裝物。各辦公區得廢棄物由回收公司進行處理,安全管理員不定期負責對各辦公區廢棄物處理得監控。
6.辦公、檢驗活動產生得廢包裝材料、實驗垃圾、辦公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應集中存放,由專人定期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與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記錄。
7.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對廢品、廢料進行統計,必要時做出分析評價。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保健食品)得質量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為嚴格不合格食品得控制管理,嚴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確保消費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統稱“食品”)。
2.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不合格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
3.質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購與銷售。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得食品,均屬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得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②食品得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③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在將食品驗收、儲存、養護、上柜、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5.質量管理部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出具食品質量報告書或不合格通知單,及時通知養護、銷售及崗位人員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將不合格產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
6.不合格食品應按規定進行報損與銷毀:①不合格食品得報損、銷毀由質量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其她各崗位不得擅自處理、銷毀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得報損、銷毀由質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不合格食品報損有關單據;③不合格食品銷毀時,應在質量管理部與其她相關部門得監督下進行,并填寫報損食品得銷毀記錄。?
7.對質量不合格得食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8.明確為不合格食品仍繼續發貨、銷售得,應按經營責任制,質量責任制得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得依法予以處罰。?
9.應認真、及時、規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得處理、報損與銷毀記錄,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目得:對已發生得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與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與處置得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得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2.定義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得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得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得食品安全事故。
3.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于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得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與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得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與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得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與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得不安全食品與原料。
4.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得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得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2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5.初次報告:盡可能清楚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得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得初步判斷、報告事故得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得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6.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得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得情況進行補充與修正,包括事故原因與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得防范與處置建議。
7.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得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與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得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等可能得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8.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得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得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就是上報,不得遲報、漏報與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得,要追究有關領導與責任人得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得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得,要嚴肅查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 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 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 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 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六)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做到亮證、 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 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 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并作好登記。(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購
1. 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2. 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3. 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4. 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5. 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6. 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 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2. 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3. 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4. 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5. 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6. 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7. 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8. 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1. 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2. 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3. 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 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 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3. 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4.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5. 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 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2. 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5. 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6. 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7. 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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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5月10日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國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公司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管理員。
2.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4.按有關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5.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6.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7.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8.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9.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3.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5.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商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即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五、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證明等的復印件進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3.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簽: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4.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5.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9.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10.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11.進貨臺賬和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12.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公司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到貨信息。食品到貨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到貨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貯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貯存地點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1.目的: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產過程及相關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并對其進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產成本,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運行過程中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控制和綜合處理。
2.職責:各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危險廢棄物分類存放。
3.管理辦法各責任產部門負責將本部門的廢棄物和危險棄物分類存放和標識。
4.辦公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廢舊燈管和電池。生產活動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廢液、包裝物。
5.質檢活動生產的危險廢棄物:危險廢液,沾有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各辦公區的廢棄物由回收公司進行處理,安全管理員不定期負責對各辦公區廢棄物處理的監控。
6.辦公、檢驗活動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實驗垃圾、辦公垃圾等一般廢棄物應集中存放,由專人定期出售給廢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記錄。
7.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對廢品、廢料進行統計,必要時做出分析評價。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保健食品)的質量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為嚴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嚴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確保消費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統稱“食品”)。
2.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不合格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
3.質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購和銷售。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食品,均屬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②食品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③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在將食品驗收、儲存、養護、上柜、銷售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5.質量管理部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食品,應出具食品質量報告書或不合格通知單,及時通知養護、銷售及崗位人員立即停止銷售。同時將不合格產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區,掛紅色標識。?
6.不合格食品應按規定進行報損和銷毀:①不合格食品的報損、銷毀由質量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其他各崗位不得擅自處理、銷毀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報損、銷毀由質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不合格食品報損有關單據;③不合格食品銷毀時,應在質量管理部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填寫報損食品的銷毀記錄。?
7.對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8.明確為不合格食品仍繼續發貨、銷售的,應按經營責任制,質量責任制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處罰。?
9.應認真、及時、規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處理、報損和銷毀記錄,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2.定義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于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2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5.初次報告:盡可能清楚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6.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7.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等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8.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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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是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的大背景下,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重大戰略部署、重大理論創造、重大思想引領的系統呈現。它生動記錄了新一代黨中央領導集體統籌兩個
《真抓實干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是《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的文章,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文章指出,我常講,領導干部要胸懷黨和國家工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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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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