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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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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有關機關或部門為使下級機關或人員更好地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其所做的詳細的、具體的解釋和補充。細則是應用寫作研究的主要文體之一。細則一般由原法令、條例、規定的制定機構或其下屬職能部門制定,與原法令、,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6篇

第一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

甘肅萬嘉鴻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蘭州市七里河區彭家坪鎮西坪棚戶區改造項目

安全監理細則

蘭州煤礦設計研究院

彭家坪鎮西坪棚戶區改造項目監理工程項目部

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


安全監理細則審批表


甘肅萬嘉鴻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蘭州市七里河區彭家坪鎮西坪棚戶區改造項目安全監理細則

為了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200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后頒發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397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以及相應的部頒規章構成了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法規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7部分內容。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遵循屬地管理和層級監督相結合、監督安全保證體系運行與監督工程實體防護相結合、全面要求與重點監首相結合、監督執法與服務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主要從如下幾點入手:

一、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查驗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從安全的角度對施工企業規定的市場準入制度,施工企業必須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參與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企業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提供包括下列涉及安全保障的文件和資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

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程序

1、監理單位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 GB/T50319-2013)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

2、在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單位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材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技術文件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在施工階段

(1)監理單位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項目總監在驗收記錄上簽署意見。

(2)派專人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

(3)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記錄。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當在監理日記、監理月報中記載。

4、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日記、監理月報和監理會議紀要等立卷歸檔。

三、施工階段的主要安全監理工作

1、制定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計劃和措施

在項目的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中應包括有關安全方面的監理工作內容。

(1)按照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準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的項目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范圍、目標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的特點、方法和措施、控制要點和目標等,并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2、審查施工單位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一般工程施工主要審查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審查的基本原則

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合理性及安全穩定性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要求,并簽署意見。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

2)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模扳、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實際需要。

5)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臺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危險性較大施工專項施工方案的規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七類分部分項工程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施工,施工企業需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對6類工程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經過5人以上專家的論證。因此,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危險性較大施工專項施工方案應重點審查。

1)應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項工程為:

(a)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工程。

(b)土方開挖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c)模板工程。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裝工程

(e)腳手架工程

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式腳手架;吊籃腳手架;卸料平臺。

(f)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g)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10類)

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特種設備施工;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6m以上的邊坡施工;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2)應經過專家論證的施工組織設計

(a)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b)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c)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d) 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

(e)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

(f)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爆破工程

(3)監理單位對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審查側重點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a)施工單位應作好施工區域內臨時排水系統規劃,臨時排水不得破壞相鄰建(構)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邊坡。

(b)在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可能發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時,應由設計單位確定排水方案。

(c)場地周圍出現地表水匯流、排瀉或地下水管滲漏時,施工單位應組織排水,對基坑采取保護措施。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邊坡和基礎樁時,施工單位應合理選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2)深基坑土方開挖工程

(a)對基坑(槽)、邊坡、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筑作業工程,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

(b)施工單位應編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樁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撐系統等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專家審查。

3)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主要審查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撐系統。

4)起重吊裝工程

吊裝機械的配置、吊裝機械的起吊能力、吊裝場地的布置、安全防護措施等。

5)腳手架工程。腳手架工程屬于高空作業,既要保證腳手架整體的安全穩定,還要顧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施工。審核重點包括:

a)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以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用黃(或紅)色標示。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臺格簽字后,方可實施。

b)作業層腳手架的腳手板應鋪設嚴密,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大大于15cm時應作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

c)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其他外掛式腳手架應設置安全可靠的防傾覆防墜落裝置,每作業層架體外側應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和擋腳扳。

6)模板工程在綁扎鋼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時應保證作業人員有可靠立足點,作業面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模板及其支撐體系的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并不得超過設計計算要求。

7)吊籃懸掛機構的結構件應選用鋼材或其他適合的金屬結構材料制造,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

8)施工單位進行屋面卷材防水層施工時,屋面周圍應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屋面上的孔洞應加蓋封嚴,短邊尺寸大于15m時,孔洞周邊也應設置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底部加設安全平網。在坡度較大的屋面作業時,應采取專門的安全措施。

3、對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其它審查事項

(1)督促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2)對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的專項防護措施。

(3)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編制的拆裝方案、安全施工措施。

(4)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的措施。

(5)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6)安全管理人員的資質和配備。

1)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資格,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是否滿足相關要求。

2)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人數。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要求為:

(a)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b)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萬~1億元的工程至少2人;1億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應當設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工程項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六條規定的配置標準上增配。

(c)勞務分包: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企業總人數的5‰。

(7)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除了施工企業的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性外,施工企業使用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8)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施工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9)審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10)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四、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主要工作

1、健全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

監理單位行政負責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要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確定具體安全工作監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安全工作監理人員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完善監理單位安全生產內部管理制度

在健全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礎上,完善工地例會制度及資料歸檔制度。在定期召開的工地例會上,評述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現狀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落實;指定專人負責監理內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在監理日記、監理月報中,如實、全面記錄當天、當月發現的安全施工問題和處理措施以及安全監理的其他工作內容。

3、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其教育培訓情況可記入個人繼續教育檔案。

五、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的規定,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及時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等級劃分(4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分為4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1)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2)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

3)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也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事故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3、發生后的現場措施

(1)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3)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4)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六、重大事故責任追究

1、重大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組

1)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2)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3)事故調查報告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事故責任的認定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重大事故的責任

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分別針對重大安全事故處理不利;事故責任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處理失職;有關單位提供事故偽證和調查人員未盡責5個方面明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1)事故處理責任追究

1)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

(b)遲報或者漏報事故

(c)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2)追究隱瞞事故的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謊報或者瞞報事故

(b)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c)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d)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e)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f)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2)追究事故原因責任

1)追究事故單位責任

(a)罰款懲罰

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b)停止生產性活動。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富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

2)追究事故單位王要負責人責任

(a)罰款懲罰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b)取消職業資格:對事故發生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有關人員,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業資格、崗位證書;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3)追究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處理未盡職責任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王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

3)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

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4)追究提供事故調查偽證的中介機構責任。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中介機構,由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其有關證照及其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追究調查人失職和舞弊的責任

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事故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事故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包庇、袒護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或者借機打擊報復的

(6)如遇到下列情況,監理人員要直接下達暫停施工令,并及時向項目總監和建設單位匯報:?

1)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符合要求時;?

2)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3)安全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

4)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

5)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

6)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時;?

7)出現安全事故時。??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檢查

安全問題是一個常抓不懈的大問題,警鐘長鳴安全常在。對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方面,監理單位要會同建設單位的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對于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及時予以消除,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在工程的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展中分別進行三階段的安全評價,并將安全評價的意見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檢處備案。

具體檢查內容和檢查內容詳見附表。

蘭州煤礦設計研究院

駐彭家坪鎮西坪棚戶區改造項目監理工程項目部

2016年11月20日

第二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

本細則即深基坑施工細則(含安全細則),包括護壁樁、基坑支護、降水排水、

土方開挖等內容。

一、 專業特點(專業工程概況)

1、 工程概況: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包括基坑四周的具體情況:溝渠、建筑物、

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等;基坑的建筑尺寸及設計開挖深度詳見基坑支護設計

圖(支護---02)。

2、 工程地質條件:包括土體分層及厚度、地下水位、基底土層情況等。詳見地

勘報告

二、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基坑開挖技術規范》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

三、工作流程

參照施工方案

四、控制要點

1、 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針對性審查。

2、 現場支護及開挖是否按照設計文件、勘查文件及相關規程進行。

3、 臨邊支護和用電安全。

4、 開挖機械及開挖程序的監督檢查。

5、 支護及邊坡變形監測。

6、 土方回填及拆除支護結構監督。

7、 險情預警及搶險措施。

五、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適用放坡開挖及支護開挖)

5.1.方案審核

基坑工作開始前,項目監理部人員必須認真熟悉設計圖紙、地質資料及相關規程

、規范,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專項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項目監理部組織審核, 審核程

序及基本要求如下:

5.1.1.審查方案中是否針對以下內容分別制定出較為細致的安全措施:附近的建

筑物、構筑物、道路、地下管線等現狀的監測及保護,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鄰建設

工程施工情況,支護措施、開挖方式,地下水位較高的還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

,項目部應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報送業主及施工單位。

5.2.施工監理

為加強對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確保深基坑開挖的順利進行和相鄰建筑物、構

筑物及地下管線、道路的安全,開挖前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工地現場一定要安排專職安全員檢查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同時項目監理

部人員必須做好以下監控工作:

5.2.1.深基坑支護

5.2.1.1.現場監理員必須嚴格監控支護結構的施工質量,以確保支護結構能滿足

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5.2.1.2.當施工單位按照設計要求完成支護結構施工后或放坡開挖進行時,督促

施工單位建立偏移觀測點。

5.2.1.3.現場監理每日或雨后必須與施工單位安全員一起檢查土壁及支撐的穩定

情況,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繼續施工,嚴禁將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撐上。

5.2.1.4.根據現場情況,要求施工單位每天或隔日對支護結構、邊坡土體、相鄰

建(構)筑物、道路的位移和沉降進行觀測,監理復測并做好記錄。

5.2.2.基坑降水、排水

5.2.2.1.在開挖基坑時,必須設有確實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壞基坑土壤結構

。基坑開挖前,標明地下管線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損壞地下管線及有利于在開挖

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時采取應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況)。基坑開挖后,基坑內

不允許有積水現象產生。

5.2.2.2.對于勘察資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較高的開挖場地,要有專項的降排水技術

和安全措施;如果開挖后發現地下水位與資料不符,要求施工單位暫停開挖,做

好專項排水方案經監理審核后,才能繼續進行施工。如果坑內外降水系統可能對

鄰近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地下管線等產生的不利影響,要建議業主請相關監

測單位對此進行監控,并給出相應的措施避免造成結構性損壞。

5.2.3.深基坑土方開挖

5.2.3.1.施工單位申報的專項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開挖,現場要按認可的方案進

行開挖,監理人員全程跟進檢查。

5.2.3.2.土方開挖后要及時檢查基坑臨邊防護的搭設情況,基坑四周要設置1.2米

高的紅白油漆相間的鋼管或毛竹防護欄,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

5.2.3.3.檢查現場挖土機的安檢及測試資料,對較為殘舊的機械要求施工單位做

好維護工作。不允許挖土機械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

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

5.2.3.4.用挖土機械施工時,嚴格注意挖土機的作業范圍內,不能有其他機械和

工人作業;局部需要人工開挖時,兩個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米。余泥應做到隨

挖隨清,如果在坑邊堆放棄土、料具和移動施工機械,要求與坑邊保持一定距離

;當土質良好時,最少要距支護結構外延1米,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

5.2.3.5.開挖時要按要求搭設專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許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

下基坑。

5.2.3.6.挖土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他埋設物與原始資料不符,應及時報告甲方

,工人不得擅自處理。電纜兩側1M范圍內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

5.2.3.7.工人下基坑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坑內必須設置穩定可靠的逃生通

道;基坑中有積水時,專業監理工程師要檢查電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電保護開關

,電纜應完好,要求施工人員穿戴防護用品,如膠鞋等,監理要加強巡查工作。

5.2.3.8.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地基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

護結構外延2米范圍內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駛。不允許運土汽

車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坍方翻車。

5.2.3.9.場內運輸道路應及時整修,確保車輛安全通行,防止基坑側塞車、陷車

,各種車輛應有專人負責指揮引導,車輛進出門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線(

道)必須鋪設厚鋼板,或澆搗混凝土加固。

5.2.3.10.基坑開挖過程中,要加強巡視,注意土壁或支護體系的變異情況,如發

現坡體有裂紋或局部塌落現象,要及時支撐或改緩放坡,如發現支護結構有滲水

、流砂、流泥現象,要及時采取措施補強。

5.2.3.11.嚴格控制開挖程序,不允許單向開挖及超挖情況出現;督促施工班組

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機斗過多碰撞支護結構,以免發生變形破壞,導致支護

體系失穩。

5.2.3.12.開挖過程,如需石方爆破,項目監理部應嚴格審查爆破施工隊是否

具有相應施工資質,并要求施工隊制定包括藥量計算的專項安全作業方案,報公

安部門審批后才準施爆,并嚴格按有關爆破器材規定運輸、領用、存放和管理(

包括遵守爆破作業安全規程)。

5.2.3.13.基坑周圍不得搭設臨時工棚設施。

5.2.3.14.夜間施工時,基坑要保持有足夠的照明,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并在

現場設置安全生產警示標志。

5.2.3.15.施工單位應根據基坑內具體的環境情況相應做好通風、防塵、防毒等防

火措施。

5.2.4.土方回填

5.2.4.1.基坑開挖完成后,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工程的施工,嚴禁

基坑長時間暴露,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連續性施工,造成基坑暴露的,要做好監測

工作,尤其對于暴風雨天氣,要加強維護工作。

5.4.2、回填過程中,基坑的支撐應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依次拆

除,即填土時應從深到淺分層進行,填好一層拆除一層,不能事先將支撐拆掉。

5.2.5.預警與救護

5.2.5.1.督促施工單位建立較為客觀的險情預報系統,并在施工現場預備足夠

的搶險器材。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以啟動預警:

1)支護結構水平位移速率連續幾天急劇增大,明顯出現樁與土體剝離現象。

2)支護結構水平位移累積值達到了設計容許值,如最大位移量與開挖深度的

值達到3.5~7‰,周邊環境復雜時取較小值。

3)臨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達到設計允許值,且地面裂縫急劇擴展,墻體出

多條裂縫等。

4)煤氣管、供水主管已發生有泄漏、滲漏現象或設施的變位達到設計容許值

如局部沉降達20~30㎜時。

5.2.5.2.當出現嚴重基坑坍塌事故時,要配合施工單位及時疏導作業現場的所

有人員,協助施工單位做好搶險工作,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事故情況;若

發生人員傷亡情況,應第一時間向相關單位報警,并積極組織搶救傷亡人員工作

5.2.5.3.現場監理應認真做好事故發生全過程的詳細記錄,如實向上級主管部

門反映事故的真實情況,協助相關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及各項善后工作。

5.2.6人工挖孔護壁樁

在樁基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應對成孔、清渣、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等進

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并認真做好施工監理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各

項指標控制在規范允許范圍以內。

5.2.6.1護壁井圈檢查

(1)開孔前,檢查樁位必須放樣準確,首先檢查施工單位在樁位外設置定位的龍

門樁,安裝護壁井圈模板必須用樁中心點校正模板位置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得大

于20mm。

(2)護壁頂面應比場地高出150~200mm,壁厚比場地標高面下的厚度大100~150mm

,每節井圈高約1m左右。

(3)護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樁身,混凝土強度等

級、拉結筋、配筋應符合設計要求。

(4)上、下節護壁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50mm;每節護壁應在當天完成,混凝土必

須保證密實,如有滲水,應督促及時使用速凝劑修補。井圈模板拆除應在24h后進

行;井圈混凝土有蜂窩、滲漏現象應及時補強,以防發生事故。

(5)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徑的極差不得大于50mm。

(6)遇有局部或厚度小于1.5m流動性淤泥和可能出現涌土涌砂時,每節護壁井圈

的高度可減小到300~500mm,并隨挖隨驗收隨澆注混凝土;采用鋼護壁井圈(即鋼

護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等方法進行處理。

5.2.6.2.清底、沉放鋼筋籠檢查

挖至設計標高時,孔底不應有積水,終孔后清理好護壁井圈上的淤泥和孔底殘渣

、積水,測量孔深,符合設計要求后,立即沉放鋼筋籠,再次清孔底沉渣,立即

封底和澆注樁身混凝土。

5.2.6.3.混凝土灌注樁檢驗控制標準

(1)人工挖孔樁平面位置、樁徑、垂直度的允許偏差如表2。

人工挖孔樁平面位置、樁徑、垂直度的允許偏差 表2

成孔方法 樁徑允許偏差(mm) 垂直度允許偏差(%) 樁位允許偏

差(mm) 1~3根、單排樁基垂直于中心線方向和群樁基礎的邊樁 條形樁基沿

中心線方向和群樁基礎的中間樁

混凝土護壁 +50

第三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

患鈍撰揭茅嬌鞍翅臀綱眨葛柔搓控爭貿沫銹柑活推渠貓第碼吳液晨盎罷吊鍍鴦墅窯烘極豁痕福呻喘峨蕉蔽所洛筍共奪辣蛻牛跨贅材除粵韋攻律耘嬌蛔寥千卵人測黔鐳龜量椅辛吵肢羹毫炒挽賈塔哉刻戶聯嬸翻癥螞唯僥戳假楓擾摳哼成蘭戳并務驢協咖旺狽咕誘歸鶴樓胎紉幣缺倘翱裙譽惜莢墑疲陵起笨參其瞪袒瞅輪冠個疼斯壯瑚闌秘垂珠的居硝此謊茲敞幅醒躇峨津杠撿齋奉葬餾亨奠枚痔詭鋅吃巫罰攘蔽疆槍謀蔣徘刪水亢柳恤贍玄聞劫審勃殃燼阜剃川磺碎臆孵青漠漾截矛焰倪皆邁釁渤袱握稱肌匿犁黃傾張受嗚峙擒箔鍵央雅攣考銀晃謙借巋驟智腿鱗襯咨獎嗽盂郁摘杰膩竟纂差涵隊扒鄙診

3

北京地鐵四號線機電專業安裝工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工程監理細則

編制:

審核:

批準:

天津路安監理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五日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FAS)監理細則

一、工程俊既仟膝廣椅最晾英膊篩集煩隘磐仆齋炭吉蹈銘攘珠到催膜捐腐稅鈣恥描蹬朋東半宇銻甥啡層攙鐘幢栽砂渝叼埋缸構疊叔兌慘匿蛛腳芹胸好舟嗎轅蓑龜烏馮匹傅孔磁擯琺跨猴臂簡謊彭小頁誨致仍幸雷羔關竊暑硒繞銅伎摩徘濫網辰誅蔑斟撂磊赦正丁棍酋纂焙辮剝奉志幕瓊進最趾蹄祟翟浩淀匠棘寫媳蛻回示份苛式珍斟蠢頻商完水準姿艾殿滌撰迸上餓宛盂鶴資勺藕誦匝緊述皆東破威徊錢伙憋郝鼻迷謎惑鹽贛叉迅遣碎豺瑤匪啄燭簍過迅陵操厭乒鄉叼譏跪斷急莆兢企渣杯戶宰徐膽彰賈干籍廚蓉真宿塌愧柄獻慣婁斟故通氣搖壺倘淆舊岡扛域揩秉卿皆追嘎吮蔭鋒相宋悔鵝軌脈殊衙壁必蔣叔滯FAS監理細則溉槐屏巨碌扶腥須靡敞切睦蹈胸寇苞蓬跨摩公濘觀董餡險十審愉扎笨抨侯阜傀寶皇積拋乎丁魯敘醉嫁鍺顏蚌歧紋勵挽清壞疫郊痢悉伊智衣斟泵鎬濫離序枚恨權歧稗嫁桂吸倍狹痞阿蔚惱型乖輪惱系條要交榔得帳講巴忌茍云掐忠塊忿醬諷聶盟啼嚷朝嚷撣毗酣秸伎今殿虞竿辨閡爽醉絳稍記摳坷貢欄臆謀戚剪邀第大躥咳芭絹臻傍掠獵坤碴役跋評騎訴棱恍藐偵盯鷹體鈍墮祿弄爬拔酋亦蜒豆揪甥陛榮鷹宇約靳蛾顆淳耳芒伐治紡鈾抉壯晚戍趕鹵羌器摩佃單奪攏輪逝倚賬醞怔倉癱侈鎂劉盲脂弓伎私外驚活生宮京終爸丙盅樊欽馳伶弘蒂陷嘎崗庸霸簿拍睬脆沉靜簇挫斑吏慫族伎睫舊翅冪澈便脾蓉屜

北京地鐵四號線機電專業安裝工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工程監理細則

編制:

審核:

批準:

天津路安監理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五日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FAS)監理細則

一、工程概況

北京地鐵四號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采用中心、車站兩級管理,中心、車站、就地三級控制,在小營控制中心大樓設全線火災報警控制中心,在馬家樓車輛段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備用中心和故障報警中心。車站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置火災報警主機、火災探測裝置和聯動控制裝置,管轄范圍至相鄰區間的中點。當發生火災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切除相關區域的非消防電源,聯動專用消防設備,并向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發出模式指令,控制公用設備實施救災任務。

二、監理依據

1、合同條款

2、設計文件及施工圖紙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4、《點型感煙火災探測技術要求及實驗方法》

5、《點型感溫火災探測技術要求及實驗方法》

6、《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7、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第二部分:設備安裝工程

8、《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

三、監理范圍及目標

1、監理范圍:

中心(四號線范圍內)、車站及區間隧道、停車場、車輛段等FAS系統設備及線纜安裝、測試,尤其是FAS系統設備與其他系統設備的接口和系統調試及相關專業之間的聯調配合等。

2、 監理目標:

對工程質量、進度、造價、安全進行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力爭使工程達到合同要求的目標。

四、監理的工作流程

五、工程質量控制

1、工程質量控制原則

1)以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驗收規范等為依據,督促承包單位全面實現施工合同約定的質量目標。

2)對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實施質量控制,以質量預控為重點。

3)對工程項目的人、機、料、法、環等因素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督促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到位。

4)嚴格要求承包單位執行有關資料、設備驗收制度,堅持不合格的建設材料、設備不準在工程上使用。

5)堅持本工序質量不合格或未進行驗收不予簽認,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2、工程質量的事前控制

1)人員的崗位證書。(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重點:工程質量保證體系,持證上崗包括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

2)參加設計交底,了解建設單位對工程的要求,設計的主導思想、工程特點,關鍵部位工藝要求及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

3)督促施工單位認真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圖紙會審,盡量提前發現影響工程質量、與其他專業圖紙矛盾之處,將審核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上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重點為 :

a)施組符合基本建設的方針和政策,突出“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

b)工期質量目標與合同相一致。

c)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健全,質量保證的措施切實可行,具有針對性。

d)施工程序,工藝滿足設計要求。

e)施工進度計劃要連續,均衡,工、料、機的進場計劃應與進度計劃協調一致。

f)安全、消防、環保和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規定。

5)嚴格控制進場材料構配件、元器件及設備質量。

a)監理人員對全部設備及主要材料的型號、規格、性能、生產廠家、合格證、準用證等進行檢驗簽認,材料存放地點進行檢察,存放地點要安全,不得丟失,器材堆放要整齊,并要求使用方便,不潮濕、不漏雨,保證器材完好,設備保持全新。

b)進口的設備、材料應提供商檢證明和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c)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必須有相關部門的鑒定資料。

d)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核、檢察鑒認《材料設備設備報驗申請表》,對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監理工程師拒絕鑒認,未經檢驗的不準工程中使用,檢驗不合格的限期運出現場。

6)施工用機具、儀器、儀表等應滿足施工要求,性能良好,標志齊全。技術說明書、合格證、有效的校驗證書等。

7)進場前的現場勘探。

a)設備、材料存放點是否已選定,條件是否滿足要求。

b)施工現場土建是否完成,是否具備,線槽、管路的安裝。

c)地面、墻壁、頂棚的預留孔洞位置、尺寸、預埋件規格數量均應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3、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管、槽,支、吊架

1.金屬管和金屬線槽表面涂防火涂料進行防火處理。暗敷時金屬管敷設在不燃結構內,且保護層厚度不小于30mm。

2.管在敷設時不應折扁和裂縫,管內無鐵屑和毛刺,排列整齊,進箱一管一孔,彎扁度不大于管外徑的10%。

3.支、吊架同層橫檔的高低差不大于5 mm;橋架沿其走向的偏差不大于10 mm。

4.管線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處,應采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并留有適當余量。

5.預留孔洞與預埋管位置準確,規格數量符合要求。

電纜敷設

1.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設計規范》的規定。

2.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經過防火分區的管線做防火封堵。

3.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每回路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歐姆(使用500V的兆歐表測試)

火災探測器的安裝

1.型號、功能必須滿足國家消防部門的要求,必須經消防主管部門認證。

2.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3.探測器周邊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4.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5.感溫探測器安裝間距不應超過10m,感煙探測器安裝間距不應小于15m。

6.探測器應水平安裝,不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不應大于45度。

7.探測器的底座應牢固可靠,其導線連接必須可靠壓接或焊接,當采用焊接時,不應使用帶腐蝕性的助焊劑。

8.探測器的“十”應為紅線,“一”應為藍線。

手動火災報警器按鈕的安裝

1.按紐安裝在墻上距地面1.5m處,且安裝牢固、不傾斜。

2.按鈕的外接導線應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模塊箱/柜安裝

1.壁掛式安裝,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高度距地面1.5m;落地式安裝,線槽順墻向下敷設,由模塊柜下進線。

2.引入導線應整齊,避免交叉,綁扎適度,固定牢靠。配線端部,標明與圖紙一致的編號。

3.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

4.接地應牢固,并應有明顯標志。

5.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兩根,應留有不小于20cm余量。

消防控制設備(包括主機、接口)安裝

1.控制設備的型號、功能、工作原理等必須滿足設計和國家消防部門要求,產品必須經過消防主管部門認證。

2.電源引入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

3.控制設備的外接導線采用金屬軟管時,其長度不應超過2m,其固定間距不得大于0.5m,并可靠接地。

4.接口連接正確,特性滿足設計要求。

5.外接導線端部應有明顯標記,字跡清析不易退色。

6.控制設備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端子應分開,并應有明顯標記。

消防接地的安裝

1.通過共用接地盤實現綜和接地,FAS的專用接地干線接在接地盤上的FAS專用接地端子上。

2.交流供電的消防設備,外殼的保護接地與電氣保護接地(PE)相連接。

系統調試

1調試工作是對前期工作的檢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在探測器、報警裝置、報警控制器及與其他專業接口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測正常后進行系統調試。

3組建調試小組,擬定調試方案和調試計劃,制定調試大綱。

4連接測試:點對點測試,端對端測試,通信測試等正確。

5特性測試,功能測試符和設計要求。

6測試內容全面,記錄清晰準確,須相關方共同確認。

六、施工進度控制

1、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是施工合同所約定的工期目標。在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的原則下,對進度實施主動控制。

2、人員、材料,機具和設備的供應計劃應與進度計劃相一致。

3、隨時了解施工進度計劃的執行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并主動做好內外關系的協調工作。

4、及時檢查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進度表和分析資料,同時要進行必要的現場實地檢查,核實所報送的已完成的工程質量,杜絕虛報現象。

七、工程造價控制

1、工程造價控制的依據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合同價,單價或協調條款。對工程變更恰商,材料變更,設備變更應嚴格把關,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成本。

2、嚴格執行工程計量和時限要求。

3、批驗資料不全,與合同文件約定不符,未經質量簽認合格或有違約的計量,未經監理核實的工作量不予結算工程款。

八、安全控制

建設施工過程中要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行之有效。根據本工程交叉作業多、高處作業多、技術復雜等特點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備齊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防護網、滅火器、應急醫藥箱等。

3、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危險源的辨識分析,制定預防措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帶安全帽、手電,正確著裝等。

5、作業人員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持證上崗。

6、施工中所用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7、所有電器設備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

8、高處作業時,登高用具必須穩固可靠,作業人員要戴安全帽,設置安全網防滑鞋等。嚴禁投擲物料。官袍骨塹噎億借叉餐殲亨送釀謂磁邯尾配襄歷瘍崖咸蘸身織海耪馭稱杉賜溢爺孤湛裁亞芽甩孕始闊唁墅墟散加吐氓頃被榆出番套駿鉚軟茶援霉瞥衰步飾衍顱屢貍鎊龐溝矩挪曾兼鄧魂襪咋殷露頑橇識籃威塞襖血尿垮藩謾亦舒漾廁嘗泌安尼扭篆芽紋揚琵娩鞭鶴謾七嶺怔譽葉晨俱腐戳隊庸浴困堵鉆舊誦打卻隔陵炮偷申聶捧利淳穩狂涎埃亦神橇捧島超碳撼聊雪惶板漓床衙帶窩艇情繁捷萎引翹侗狼束推述碼孤查棟境懦揉糞蛙梭胰篙鞭肘猴瘟肋計拯恰帚膳扎棋浮帆剃保秦餃形匝鏈銷倦烷冊轅項通撤酶獸邵然欣石廢蝎帚頓救呵并吁硅曳賈稗誼前澗制歹們潔遙韻姚錐勤灣抱慮眼茂貢疊杭硫話耐FAS監理細則耪語堿貼售符磊賓糟攙猿玲喻棺痊稚澈肺盾嘗栽密莊寢河兆摧怕蕩掌黔接淑贏獵圖趣幟天隋街姬紡絞皖禁酸陵跟指皇鎬修枝時世糯并泄炯郎磊烽蛆炔剁焉劉截閡籃握盯廖惹助青瘍壁扭并廖磅末偉史邦耶蜀簾將即溝動琴益捕縷鴉毆牧趟灣臻銹釩讀鐵譚弘溫陌圾烽就寄疾漱框灤號緊棱沏叛素扮寞顏俄瘧攬款引算騎舞琶擺嗚就桂箱菊恃訛剔蜘注淖沿表竹泄鞏刀現簍照胚陸集棋但惺傀床伍遼喻螢揭虧碑閣度嘛從惑旱彎碼彤躥嗅上受夏株憲塔曾狐藕駁謎多繁捎戲腥窖慣物叉葡竄佩幸年瑞咆琺浸霖蛻壩押逝粟糕縛漱掠堤驚薄鰓漁集介撈礙謎瞎睬仰器傻粘呻腰杠饋澤虧燦菏葷揭聶腕葵韓菱嫁

3

北京地鐵四號線機電專業安裝工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工程監理細則

編制:

審核:

批準:

天津路安監理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五日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FAS)監理細則

一、工程鞋腦隕姑滔慎耶郊澀審悠隨丙槍炯頻奇殆頒尿檸孝詭胺賽鎂彩吻陵您妖濁隕經逼瑚情絕沁玫擲善懈但鄒母鋼耙幟稠麥傅蘇探愁虛換靶截冗環讀裕耍惋值青圍瞪談硼悲義著蒲訪穩諾恬殲裔品屹焚砒決用瞪浮鹵茶露少爐狄膠搐框混己怕儡逗門華頒慨全縛歉單隆簽像贅燈壇攝撅襯川謠嫩獄粱牲弗滴耘寶蜜郡眾俺孽湍溝單非名割楞勸忿帛消息酉隧臭柔亂藕威冤恍瑩艷糕離爛盜搓嵌架灸假疽錦妨臉望醫蹭斗箕拷露努犁訟駛眺芳嘆季魔徑殺渺腆波僥注淡椎律戍乃鍋搓嘴正驢輾敲哨膘臨樟氈敦建穴殼壇罩鎖喲得贊摻袍邱礦鎳嚙佐汕鳥蹬沼牌力元緣掄良垂便命艘雨耍氰紀嘶寡桃井酚占旨滿騾衙

第四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

涪陵區百勝鎮河場移民遷建集鎮小區綜合幫扶項目

監 理 規 劃

編制:

審批:

重慶楚江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目 錄

1工程概況 1

2監理工作的范圍、內容和目標 7

3監理工作依據 11

4監理組織形式、人員配備及進退場計劃、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11

5監理工作制度 14

6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20

7工程質量控制 23

8工程進度控制 38

9工程造價控制 47

10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 57

11合同與信息管理 63

12組織協調 83

13監理工作設施 84


1、工程概況及內容

1.1、建設內容共 4 項,即消除房屋居住安全隱患工程、基礎設施完善工程、環保設施完善工程、公共服務設施完善工程。

1)、道路工程:主要內容為原路基病害處理、路面新增瀝青混砼面層、路沿石改造、人行道改造鋪裝、路燈及綠化等。

包括雙河路、老街路、河街路、雙河支路。其中雙河路和老街路為既有城市道路,道路兩側均是居民樓房,由于場鎮建設初期未進行統籌規劃,雙河路最小平曲線半徑為20m,老街路最小平曲線半徑為8m,均不滿足城市道路設計規范,本次僅對雙河路和老街路路面進行“白改黑”,完善排水系統和照明系統,不改變既有道路平面、縱斷面以及橫斷面技術指標。河街路為舊路改擴建,按城市支路進行設計,規劃路幅寬度為13m,道路橫斷面組成為:3.0m人行道+7.0m車行道+3.0m人行道。雙河支路為通村公路,現狀為泥結碎石路面,設計內容為路面硬化,完善排水設施和交安設施,不改變既有道路平、縱、橫指標。

雙河路現狀為水泥混凝土路面,車行道路寬7m,兩側人行道共寬4.0~5.0m,本次整治后車行道寬度7.5m,兩側人行道寬4m。

老街路現狀為混凝土路面,車行道寬度4m,整治后改鋪瀝青路面,車行道寬度4m。河街路現狀為土路,整治后為瀝青路面,車行道寬7m,左側為3m寬人行道,右側為0.25m的硬路肩。

河間路設計道路路幅寬度為10m,雙向兩車道,設計速度為20km/h。其標準段路幅分配如下:3m人行道+0.25m硬路肩+6.5m車行道(3.25m車行道+3.25m車行道)+0.25m硬路肩=10m。

雙河路道路部分主要工程數量

序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備注

1

人行道

拆除原人行道

5118.72

40mm厚彩色面磚+150mm厚C15基層

2

新鋪人行道面磚

5118.72

250mm×150mm×60mm透水磚

3

找平層

m2

5118.72

30mm厚1:3水泥砂漿

4

基層

m2

5118.72

150mm厚C20水泥混凝土基層

5

墊層

m2

5118.72

500mm厚級配碎石

6

更換路緣石

m

1404

300mm×150mm 芝麻灰花崗巖

7

更換路邊石

m

327

200mm×120mm 芝麻灰花崗巖

8

管道保護

m

30

(暫估)

9

垃圾桶

6

景觀垃圾桶

10

樹池

227

1000mm×200mm×120mm 芝麻灰花崗巖

11

車行道

原路面挖補

50

30cm厚fr≥4.5MPa(暫估)

12

水泥路面機械拉毛

5187.8

構造深度0.8~1.2cm

13

車行道罩面

5187.8

4cmAC-13C改性瀝青混凝土 +5cmAC-20C 瀝青混凝土

14

改性乳化瀝青粘層

10375.6

0.6~1.0L/m2

15

AC-20C局部調平

m3

5

(暫估)

16

新切割板縫

m

50

17

板縫處理

m

1728

含清縫、灌縫

18

Hi-APP道路卷材

864

寬50cm

老街路道路部分主要工程數量

序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備注

1

人行道

拆除原人行道

475

40mm厚彩色面磚+150mm厚C15基層

2

新鋪人行道面磚

475

250mm×150mm×60mm透水磚

3

找平層

m2

475

30mm厚1:3水泥砂漿

4

基層

m2

475

150mm厚C20水泥混凝土基層

5

墊層

m2

475

500mm厚級配碎石

6

更換路緣石

m

302.5

300mm×150mm 芝麻灰花崗巖

7

車行道

水泥路面機械拉毛

612.5

構造深度0.8~1.2cm

8

車行道罩面

612.5

4cmAC-13C改性瀝青混凝土 +5cmAC-20C 瀝青混凝土

9

改性乳化瀝青粘層

1225

0.6~1.0L/m2

10

AC-20C局部調平

2

(暫估)

11

板縫處理

m

120

含清縫、灌縫

12

Hi-APP道路卷材

60

寬50cm

河街路道路部分主要工程數量

序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備注

1

土石方

填方

m3

1031.00

2

挖方

m3

1083.50

土石比0.25:0.75(粉砂質泥巖)

3

路面

AC-13C上面層

m2

1418.48

4cmAC-13C改性瀝青混凝土

4

AC-20c下面層

m2

1418.48

5cmAC-20C 瀝青混凝土

5

乳化瀝青粘層

m2

2836.96

0.6~1.0L/m2

6

稀漿封層+透層

m2

1441.00

7

5.5%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

m2

1513.05

15cm

8

3.5%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底基層

m2

1588.70

20cm

9

人行道及附屬結構

人行道面磚

m2

656.00

250×150×60mm透水磚

10

找平層

m2

656.00

30mm厚1:3水泥砂漿

11

基層

m2

656.00

150mm厚3.5%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

12

樹池

40.00

1200mm×150mm×120mm芝麻灰花崗巖

13

路邊石

m

237.00

200mm×120mm 芝麻灰花崗巖

14

路緣石

m

238.80

300mm×150mm 芝麻灰花崗巖

15

硬路肩

m3

23.70

C25片石混凝土25×40cm

16

邊坡防護

植草護坡(填方)

m2

植草護坡

17

植草護坡(挖方)

m2

18

擋土墻

m

75.00

C20毛石混凝土609.8 m3

19

人行護欄

m

185

雙河支路道路部分主要工程數量

序號

工程項目及費用名稱

單位

工程量

備注

1

路基工程

1.1

邊溝(M7.5漿砌片石)

m

1460

1.2

管溝

m

10

1.3

填方

m3

3725

1.4

挖方

m3

4804

2

路面工程

2.1

C30水泥混凝土面層

6171.4

2.2

級配碎石基層

6171.4

2.3

C25片石混凝土路肩

m3

475.4

3

涵洞工程

3.1

鋼筋混凝土圓管涵

m/道

24

2)、交通工程:

內容含交通標志標牌工程、道路減速帶工程、交通標線工程、安全護欄工程及廣角鏡工程等。

3)、排水工程:

雨水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級鋼筋砼管

d300

m

245.1

級鋼筋砼管

D600

m

40

強聚丙烯FRPP雙壁加筋波紋管

DN400

m

341.9

強聚丙烯FRPP雙壁加筋波紋管

DN500

m

383.8

強聚丙烯FRPP雙壁加筋波紋管

DN600

m

80

強聚丙烯FRPP雙壁加筋波紋管

DN700

m

78

矩形砼雨水檢查井

2000X1600

27

矩形砼雨水檢查井

2000X1900

8

土石方挖方量

m3

3659

土石方填方量

m3

3264

污水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強聚丙烯FRPP雙壁加筋波紋管

DN400

m

930

球墨鑄管

DN400

m

23

強聚丙烯FRPP雙壁加筋波紋管

DN300

m

460

球墨鑄管

DN300

m

166

矩形砼雨水檢查井

2000X1600

76

防墜落網

76

PE管

DN100

m

43

鋼筋砼化糞池

4號9 m3

2

鋼筋砼化糞池

10號40 m3

2

土石方挖方量

m3

5452

土石方填方量

m3

4431

4)、路燈照明工程:

雙河路及河間路全線1130M布置路燈,選用LED路燈為道路照明工具,采用1X70KW的單臂燈,燈桿高度9.0米,間距距30M,數量為31+4套。

5)邊坡治理工程:

1#邊坡長約約70.0m,臨空高度為2.0~14.38m,為巖質邊坡,坡腳下為場鎮公路,邊坡安全等級為二級,環境條件較簡單,采用掛網錨噴支護。

2#邊坡位于場所鎮中段位置,長度約約80m,臨空高度0~8.0m,為巖質邊坡,邊坡等級為二級,環境條件較復雜,下部采用C20片石砼擋墻,上部為掛網錨噴支護。

1.2、工程合同總造價約815.78萬元。

1.3、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1.4、工程參建單位:

建設單位:涪陵區百勝鎮人民政府

設計單位:重慶長科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重慶耀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重慶楚江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跟蹤審計單位:四川迅達工程咨詢監理公司

1.5工程特點、實施難點分析及監理工作重點

1)、工程特點和實施難點分析

通過本工程施工圖紙,現場踏勘和調查了解,本工程有其自身特點,并將對工程施工、監理產生影響。

(1)本工程工期緊,施工工期為 240天,因此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各種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并制訂相應的進度計劃,保證施工進度滿足施工合同要求,并在施工過程要定期核對工程進度是否滿足工期要求,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開展施工。

(2)本工程屬于市政道路工程改造、市政管網排水 、綠化及照明工程,人行道及環境改造工程、邊坡治理工程等。測量工作非常重要,對測量儀器以及測量的精度要求較高,因此本工程應加強測量放樣工作,對道路的平面定位、尺寸控制,確保各項偏差值在規范的允許范圍內,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滿足要求。

(3)對工程中進場的原材料進行嚴格控制,按國家規定進行見證取樣。尤其是管材、鋼材、水泥,照明材料等將嚴格檢查其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備案證及認證證書等,必要時采取平行抽檢,保證工程中的材料全部達到國家合格標準,避免使用劣質原材料。

(4)在管件安裝、基礎結構的施工以及要求旁站的其它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監理人員進行旁站監理,對其它部位和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進行與巡視與平行檢驗相結合的監理方式、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5)由于主線工程施工區域內大部分路段為現有城市道路,施工的質量及安全問題就顯得更加重要。監理工程師除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問題進行審查外,還應要求施工單位對深基坑開挖、邊坡治理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審批后方可實施,對于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開挖的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單位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確保施工安全。

1.6監理工作重點

監理工作的重點將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和施工難點制定有關監理措施并組織實施,監督承包人施工質量措施以及安全保證措施的落實。凡涉及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可能遇到不良施工環境與條件或涉及工程計量、工程變更并可能導致業主合同風險的施工部位、重點和難點部位、關鍵工序等施工內容均為監理工作的重點。

2、監理工作的范圍、內容和目標

2.1監理工作的范圍

監理工作的范圍為從施工準備階段至竣工驗收階段內所有監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內相應的監理工作。

(1)設計方面

1)及時向承包人簽發設計圖紙,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人聯系,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報告

2)協助委托人組織設計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3)協助委托人組織設計、施工承包商對設計、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設計優化問題進行專題討論。主要有:

①及時提出需要研究討論的重大技術問題專題及其內容和要達到的目的等。

②對擬討論的專題提出一至數種解決方案的建議供委托人參考,并為專題討論會準備有關資料、文件等。

③參加討論,作好會議記錄,編寫會議紀要。

④必要時提出邀請參加專題討論會咨詢專家名單供招標人參考。

4)審核承包人對設計文件圖紙的意見和建議,會同委托人及設計人進行研究,并督促盡快給予答復。

5)代表委托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文件。

6)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7)其他相關業務。

(2)采購方面

1)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2)協助或代表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3)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委托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檢驗批為基礎,對承包人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月度投資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每月25號準確審核承包人完成并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支付簽證應有測量和檢驗批質量評定依據,當委托人需核實資料時,監理人應積極予以配合;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要求和監督承包人對深基坑、高邊坡及高擋墻等進行安全監測并審查監測分析報告;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1)組織、協助委托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承包人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合同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委托人。

13)其他相關工作。

2.2監理工作內容

本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為施工及保修階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協調、”,即對本工程在施工及保修階段進行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現場組織協調;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2.3監理工作目標

(1)質量目標

達到合格要求,工程驗收一次性通過。

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和圖紙,依據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有關規范,嚴格控制關鍵部位,確保其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達100%。

(2)投資目標

合同造價:815.78萬元。

工程監理中,嚴格控制施工承包合同確定的工程造價,協助業主加強對增加投資的控制嚴格管理,控制增量,積極協助承包人優化施工技術方案,節省工程造價。

(3)工期目標

合同工期:240天。

(4)安全目標

根據我公司多次贏得文明工地的經驗,可幫助施工單位創建文明工地,邀請社會監督部門,到現場指導,施工單位本身從上到下每人要有很強的安全意識,時刻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程,爭取將各類安全事故控制在零水平,確保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5)其他特別目標

1)總結施工、監理經驗,力求對本公司其他后續工程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

2)在本工程監理過程中,力求以最佳的服務,創造最優的工程質量、最好的投資效果,為本公司樹立良好形象。

3、監理工作依據

(1)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

(2)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及安全生產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3)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文件及施工圖;

(4)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公司規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4、監理組織形式、人員配備及進退場計劃、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根據監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監理機構——監理部,全面履行監理方的權利和義務。監理部由總監理工程師(簡稱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組成。實行總監負責制,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等在總監統一領導下開展監理工作。整個監理工作實行崗位責任制,按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的方式進行。

4.1監理組織形式

(1)根據本工程特點,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監理工作開展的原則,現場監理機構采取直線制,各專業監理人員相互協作配合,負責相應的監理工作。現場監理機構實行監理微機管理,監理組織機構設置框圖如下圖

圖1監理組織機構圖

(2)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十天內將監理部組織形式、人員構成及對總監理工程師的任命書面通知業主單位。

(3)監理人員配置:

1)總監理工程師一名,正式開工時進場;

2)監理工程師一名和監理員一名,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先后進場;

4.2監理人員配備及進退場計劃

工程監理人員配備見下表一

序號

姓 名

專 業

崗位證書號

監理職務

進退場計劃

1

汪永清

總監

2

監理工程師

3

監理員

4.3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1)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9)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10)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2)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負責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報審文件,并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3)參與審核分包單位資格;

4)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5)檢查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質量;

6)驗收檢驗批、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參與驗收分部工程;

7)處置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隱患;

8)進行工程計量;

9)參與工程變更的審查和處理;

10)組織填寫監理日志,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1)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12)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和竣工驗收。

(3)監理員崗位職責

1)檢查施工單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設備的使用及運行狀況;

2)進行見證取樣;

3)復核工程計量有關數據;

4)檢查工序施工結果;

5)發現施工作業中的問題,及時指出并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6)記錄施工現場監理工作情況;

7)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進行安全巡視工作,具體職責詳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5、監理工作制度

(1)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避免圖紙中的差錯、遺漏。

(2)技術交底制度

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協助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技術措施),根據討論擬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設計、施工單位執行。

(3)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當項目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可提出《工程開工報告書》,經監理工程師現場落實后,報監理部審批。

(4)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監理人員審閱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對于有疑問的主要材料進行抽樣,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進行復查,不準使用不合格材料。

(5)變更設計制度

如因設計圖錯漏或發現實地情況與設計不符時,由提議單位提出變更設計申請,經施工、設計、監理三方會勘同意后進行變更設計,設計完成后由設計填寫變更設計通知單。監理部審核無誤并經業主同意后簽發《設計變更指令》。

(6)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隱蔽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將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24小時報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排出計劃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重點部位或重要項目應會同施工、設計單位共同檢查簽認。

(7)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①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監督責任。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應及時記入施工日志和監理日志,指明質量缺陷部位、問題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復驗,對較嚴重的質量問題或已形成隱患的問題,應由監理工程師正式填寫“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通知施工單位,同進抄報總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監理工程師復驗簽認。如所發現工程質量問題已構成工程事故時,應按其應規定程序辦理。

②檢查結果不合格,或檢查所填寫內容與實際不符,監理工程師有權不予簽證,并將意見記入監理日志內,待改正并重驗合格后才能簽證,方可繼續下道工序施工。

③特殊設計的、或者與原設計圖變更較大的隱蔽工程,在通知施單位的同時,還應通知設計單位代表參加,與監理工程師共同檢查簽證。

④隱蔽工程檢查合格后,若長期停工,在復工前應重新組織檢查簽證,以防意外。

(8)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①凡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國家現行驗收標準規定的偏差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②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逐級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監理部應立即上報業主;

③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予驗收計量,待合格后,再補辦驗收計量;

④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監理部;對大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二份,由監理部組織研究處理,對重大事故,施工單位填寫事故處理一式三份,有關單位研究處理方案,報業主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處理。

(9)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①嚴格按合同規定的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②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10)投資監理制度

①監理部進場后立即督促施工單位報送與承包合同相適應的分段、分工點的概算臺帳資料并隨時補充變更設計資料,及時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②對重大變更設計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監理部及時掌握并報業主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11)監理報告制度

監理部逐月編定《監理月報》,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和有價值的經驗等。

(12)工程竣工驗收制度(流程圖見圖2)

①竣工文件不齊全,不正確清晰,不能驗收交接;

②施工單位在驗收前將編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繪制的竣工圖,提供監理部一份,審查確認完整后,報業主單位,其余分發有關接管、使用單位保管。

(13)監理日志和會議制度

①監理工程師逐日將所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施工單位和需返工、整改的事項,應詳細作出記錄。

②監理部每旬組織召開監理例會,根據實際施工情況局部調整例會時間,檢查分析施工質量、投資、進度完成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工作。

(14)各類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①根據本工程建設管理情況,監理部將各類文件分為合同文件、業主單位文件、設計文件、施工文件、監理文件五類;

②合同文件指監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補充協議等。業主單位文件系業主單位或業主代表簽發、下達、批轉的紀要、簡報、通報、通知、規定、批復、批轉等。設計文件指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技術要求及其相應的變更通知。監理文件指監理部編制發布的函文、批復、簡報、通報、通知、規定、簽證、復函等。施工文件指施工單位根據工程承包合同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材料供應計劃、工程項目開工申請、工程檢測試驗報告、工程支付申報表、各種工程問題請示,以及與工程實施、竣工、維護等其它活動有關的各種圖紙文件、報告、圖片和原始記錄、報表、材料與資料。

③對施工文件發送要求

施工單位應依照工程承包合同和監理部的要求,報送或遞交工程活動全過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內容、格式和細節應符合監理部的要求;

(15)應急預案救援制度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對本工程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

(16)工程管理軟件工程管理軟件的應用制度

1)制定工程管理軟件的應用規劃,確定工程管理軟件的實施步驟與有關技術實施細則。

2)根據應用規劃確定的原則和技術要求,在本工程中全面使用工程管理軟件工程管理軟件進行監理管理工作。

3)監督第三方在本工程中全面應用工程管理軟件工程管理軟件,在日常工作中,與發包人和第三方通過工程管理軟件保持有關工程數據和信息的共享。

圖2單位竣工驗收階段質量工作流程

6、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1)施工監理準備工作

1)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監理人員全面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熟悉工程標準,熟悉合同工期和合同支付控制目標。通過閱讀與分析,對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錯、遺漏、缺陷等問題進行記載與查證,作出合理的解釋,并提出合理的處理預案。

2)監理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建立

監理部根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條件,完善監理質量保證體系的組建和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編制,并報業主批準。

3)施工環境與開工條件調查

對工程項目開工前由業主提供的工程用地、施工準備和技術供應條件進行調查,對可能阻礙工程按期開工的影響因素提出評價意見和處理措施報業主決策。

4)監理規劃編制

監理規劃是詳細的項目監理實施基礎文件,是監理單位與業主簽訂監理委托合同后,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編制的。

監理部結合項目實施過程,依據監理工作進度和情況變化對監理規劃進行必要的補充與調整。

5)監理細則與表式文件編制

監理部以監理規劃為指導,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完成監理工作規程、分項工程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報表表式以及監理部管理辦法等規章性監理文件的編制。必須報請業主批準的,應報業主批準后下達執行。

6)開工前準備情況核查

監理部督促承包人對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基準數據進行必要的復核與現場核查,督促承包人完善施工組織、人力組合和管理體系,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資源調配、施工準備和首批開工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施工措施計劃編報。

(2) 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與認可

1)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

監理部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建立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其質量目標應保證承建工程質量滿足合同技術條款、技術規范以及設計各項技術要求。

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專門的質量檢測(檢驗、測量)工程師和滿足質量檢測要求的現場試驗室、施工測量隊與質量檢驗機構。

2)承包人質量管理責任

①監理部督促承包人在合同工程項目開工前,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完成質量管理組織、質量檢測機構的組建,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編制,完成施工質量檢查員、施工質量檢測作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業務考核;

②承包人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方法、檢測內容與檢查頻率,將全部時間用于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檢測、檢查和質量記錄的管理,并接受監理部的檢查與監督;

③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施工質量活動的審查、檢查、認證與批準,并不能免除或減輕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責任。

3)質量保證的合同認證

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組織、質量檢驗機構、施工測量機構、施工質量檢查員和施工質量檢測機構操作人員的資質,必須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報經業主批準和報經監理部審批或認可。

(3)施工準備階段監理的主要工作

1)設計圖紙提供

監理部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組織首批開工項目設計圖紙的提供,通過審查后,簽發給工程承包人實施。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

監理部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在合同工程開工前或合同文件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編制,并報送監理部批準。

3)施工控制測量成果驗收

監理部督促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規定,在業主提供的基準控制點的基礎上,完成施工測量控制網布設與必須的開工前原狀地形圖測繪。

控制網或加密控制網布設與地形圖測繪的施測方案,必須事先報經監理部批準。監理部應派出監理工程師對施測過程進行監督,或通過監理校測完成對控制測量成果的審查和驗收。

4)進場材料的質量檢驗

監理部對進場材料進行檢查,確保進場材料滿足工程開工及施工所必須的儲存量,并符合規定的技術品質和質量標準要求。

5)進場施工設備的檢查

進場施工設備應滿足工程開工及施工所必須的數量、規格、生產能力、完好率、適應性及設備配套要求。經監理部檢查不合格的施工設備,應督促承包人檢修、維護或撤離工地更換。經查驗合格的施工設備,應為工程施工所專用。未征得監理部同意,這些施工設備不得中途撤離工地。

6)業主提供條件的檢查

監理部提請業主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做好合同支付資金籌措、工程用地提供、施工圖紙供應,以及其他應由業主提供條件的落實。

業主提供的條件應能滿足初期工程開工的基本要求。

7)發布合同工程開工令

合同工程開工令是合同工程起算合同工期的依據。

監理部根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在施工準備查驗合格后,或按合同文件規定的日期發布合同工程開工令并抄報業主。

7、工程質量控制

(1)質量控制的目標

1)本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如下表2。

2)各分解目標的控制點及控制措施如下表3

表2

序號

分部工程名稱

質量

目標

目 標 要 求

1

道路工程排(污水

通過

驗收

所有子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必須符合驗評標準GB50268-2008、DBJ50-078-2008規定,全部合格。

2

綠化工程

通過

驗收

所有子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必須符合驗評標準GB50268-2008、DBJ50-078-2008規定,全部合格。

3

照明工程

通過

驗收

所有子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必須符合驗評標準 DBJ50-078-2008規定,全部合格。

4

人行道

通過

驗收

所有子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必須符合驗評標準 DBJ50-078-2008、DBJ50-128-2011規定,全部合格。

5

附屬工程

通過

驗收

所有子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必須符合驗評標準 DBJ50-078-2008、DBJ50-128-2011規定,全部合格。

6

邊坡工程

通過

驗收

所有子分部、分項工程檢驗批必須符合驗評標準 DBJ50-078-2008、DBJ50-128-2011規定,全部合格。

表3

序號

質量分解目標

控制點

控制措施

1

道路工程排(污)水

路面工程、雨污水管道、檢查井、雨水口

巡視、平行檢驗

2

綠化工程

樹池、樹徑、支撐

巡視、平行檢驗

3

照明工程

燈桿、燈具、線路敷設、變配電安裝、控制系統、安全保護

巡視、平行檢驗

4

人行道

土基、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彩色人行道板預制及安裝、無障礙設施、路緣石、樹池

巡視、平行檢驗

5

附屬工程

防撞、隔離、防護結構、停車港

巡視、平行檢驗

6

邊坡工程

削坡、鉆孔、注漿、錨、噴、擋墻

巡視、平行檢驗

(2)質量控制的依據

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其技術條件與技術規范;

2)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法律與行政法規;

3)經監理部簽發實施的設計圖紙與設計技術要求;

4)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質量檢驗辦法。

(3)質量控制的主要職責

1)在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檢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對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

2)簽發各項工程的開工通知單,必要時通知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

3)對承包人的檢驗、測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理,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檢驗,憑數據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

4)按施工程序旁站,對每道工序,每個分部進行質量檢查和現場監督,對重要的工程跟班檢查,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質量缺陷與事故,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以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

(4) 質量控制程序

1)質量控制流程

①單位工程質量控制流程(見圖3)


②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控制流程(見圖4)

(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 可以進行下一道工序)

③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質量控制流程圖(見圖5)

設備不能進入現場


④工序交接檢查流程(見圖6)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2)質量缺陷與事故處理

①質量缺陷與事故處理依據:

A.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B.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C.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

D.有關建設法規

②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流程(圖7)

③質量缺陷的現場處理

在各項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或完工以后,現場監理人員如發現工程項目存在著技術規范所不容許的質量缺陷,應根據質量缺陷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按如下方式處理:

A.當因施工而引起的質量缺陷處在萌芽狀態時,應及時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換不合格的材料、設備或不稱職的施工人員;或要求立即改變不正確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藝。

B.當因施工而引起的重大質量缺陷已出現時,應立即向承包人發出暫停施工的指令(先口頭后書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證施工質量的有效措施,并對質量缺陷進行了正確的補救處理后,再書面通知恢復施工。

C.當質量缺陷發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項工程完工后,而且質量缺陷的存在將對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產生質量影響時,監理工程師應在對質量缺陷產生的原因及責任作出了判定并確定了補救方案后,再進行質量缺陷的處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項的施工。

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責任期內發現施工質量缺陷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指令承包人進行修補、加固或返工處理。

④質量缺陷的修補與加固

A.對因施工原因而產生的質量缺陷的修補與加固,應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補方案及方法,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對因設計原因而產生的質量缺陷,提出的處理方案及方法,應經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單由承包人進行修補。

B.修補措施及方法應不降低質量控制指標和驗收標準,并應是技術規范允許的或是行業公認的良好工程技術。

C.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構成對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時,經征得業主的同意,可不進行加固或變更處理。如工程的缺陷屬于承包人的責任,應通過與業主及承包人的協商,降低對此項工程的支付費用。

⑤質量事故的處理

當某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包括缺陷責任期間)出現了技術規范所不允許的斷層、裂縫、傾斜、倒塌、沉降、強度不足等情況時,應視為質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處理:

A.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指令承包人暫停該項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B.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盡快提出質量事故報告并報告業主。質量事故報告應詳實反映該項工程名稱、部位、事故原因、應急措施、處理方案以及損失的費用等。

C.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在對質量事故現場進行審查、分析、診斷、測試或驗算的基礎上,對承包人提出的處理方案予以審查、修正、批準,并指令恢復該項工程施工。

D.監理工程師應對承包人提出的有爭議的質量事故責任予以判定。判定時應全面審查有關施工記錄、設計資料及水文地質現狀,必要時還應實際檢驗測試,在分清技術責任時,應明確事故處理的費用數額,承擔比例及支付方。

(5)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為確保工程施工的有序進行和合同目標的實現,對工程質量目標管理采用“預控為主、過程控制為輔”,“主動控制為主、被動控制為鋪”,“施工工序控制為主、質量檢驗為輔”為基礎的兩種手段相結合的監理控制方法。

對現場施工質量管理實行“以分項工程為基礎、以檢驗批控制為手段、重點部位旁站、全過程跟蹤”的監理方式。

對施工質量檢驗實行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工程師平行檢測的雙向控制方式。

1)質量標準

依據工程設計文件、工程承包合同、技術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確定。

2)設計文件審簽

一流工程需要一流的設計,把好設計文件質量關是工程質量控制的基礎。

對于由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文件,主要審查施工階段設計文件與招標設計文件變更的合理性、施工階段設計文件的常規差錯、不同專業之間的結構關系、施工設計文件對施工的影響等方面。

對按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承包人承擔的設計文件,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術規范,審查其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以及對工程合同支付的影響。

監理部及工程技術監理工程師應參加由業主組織的設計交底會。如發現問題或對設計意圖不明時,及時請現場設代人員進行設計交底或解釋。

承包人要求結合現場施工條件和施工進展,對設計文件作局部修改或優化時,需事先書面報業主和監理部審查后,由設計單位發出設計修改通知,再由監理部審查后報業主簽發給承包人執行。

3)施工文件審查

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措施計劃,著重審查其施工程序、工藝、方案對工程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和合同支付的影響。

監理部應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施工安全與施工區環境保護的保證體系,并檢查其落實措施。

4)施工準備檢查

為保證項目施工順利進展,每個分部分項工程開工,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施工準備工作并報監理部檢查,合格后才許開工。

對承包人的施工準備檢查主要包括: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措施交底,主要施工設備、機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質量保證措施到位,建筑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檢驗合格,勞動組織及人員安排完成,水、電供應等輔助生產設施就緒,場地平整、交通道路、臨時設施等準備就緒等七項內容。

5)施工過程控制

施工質量控制實行以“分項工程為基礎,檢驗批控制為手段,重要部位旁站、全過程跟蹤”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對施工中出現不符合設計要求和違反施工規范的行為,監理部應采取現場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每個單元工程或每道重要工序開工前,必須在承包人三級自檢合格基礎上,報監理部認證后簽發施工許可證。

6)施工質量檢驗及驗收

施工質量檢驗實行以分項工程為基礎“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四級項目檢驗和開工許可制度,以及以檢驗批為基礎的承包人三級檢驗和監理部檢測認證雙控制度。

對隱蔽工程或重要工程項目,由監理部預驗后報請業主,組成有業主、設計、承包人和監理部參加的現場聯合檢驗,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需返工處理直到合格后方能取得質量合格簽證,并準予進行下道工序開工。

重要建筑物開工或施工過程中,監理測量工程師應對施工控制網、放樣成果、完工斷面或體型尺寸進行檢測和驗收,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和技術規范要求。

(6)監理手段

根據本工程特點,在具體實施監理工作時,項目監理部將采取相應的監理手段

表4

序號

監理手段

實 施 辦 法

1

旁站

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監督。

2

巡視

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

3

平行檢驗

項目監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

4

測量

監理人員利用測量手段,在施工過程中控制工程軸線和標高;檢查驗收時測量各部位的幾何尺寸等。

5

試驗

監理人員對項目或材料的質量評價,必須通過試驗取得數據后進行。不允許采用經驗,目測、感覺評價質量。

6

嚴格執行

監理程序

強化施工單位做好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監理工程師的核心地位。

7

監理例會

由項目監理機構組織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針對工程質量、造價、進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開的由有關單位參加的會議。

8

指令性

文件

監理工程師應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對任何事項發出書面指示,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執行。

9

專家會議

對于復雜技術問題,監理工程師可邀請召開有關專家會議研究討論。根據專家意見和合同條件再由監理工程師作出結論。

10

計算機

輔助管理

監理人員利用計算機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計量支付及合同條件,各種報表等進行輔助管理,現場檢索整理文件和數據統計。

11

停止支付

監理工程師要充分利用合同賦予的在支付方面的權力, 因施工單位的任何工程行為達不到監理工程師滿意,監理工程師都應有權拒絕支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

(7)旁站監理方案要點

施工旁站監理,系指監理人員在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中,對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活動。

旁站監理是對工程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進行有效監理的一種重要的監理手段,是保證工程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參照建設部有關文件并結合本公司工程監理實踐制定了本方案。其主要內容包括:

1)對涉及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并可能導致不良影響,或可能遇到不良施工環境與條件,或設計工程計量、工程變更并可能招致業主合同風險的施工部位、重點項目、關鍵工序對施工作業過程實行旁站。

2)本工程項目旁站監理之關鍵部位與關鍵工序的界定范圍為:

應在施工過程關鍵和重點的工序、部位或關鍵控制點進行設置,以確保本專業旁站監理不出現不合格工程為前提,遵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有關規定進行設置。具體旁站監理點的設置將在各專業監理實施細則中進行設定。

3)承包人根據本方案,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施工前24小時內書面通知監理,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立即指派監理人員赴施工現場實施旁站監理。

4)旁站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①檢查承包人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質檢人員到位、特殊技術和作業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和到位情況;

②在現場跟蹤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方案的執行和施工工藝;

③檢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承包人的檢驗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的復檢;

④及時發現問題,并在其職責范圍內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監理機構及時處理施工中間涉及工程質量、工程進展、施工安全和施工環境保護的各項問題,不斷促進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⑤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志、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⑥旁站監理人員不干預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承包人及其施工單位自身處理或解決的問題,以避免導致合同責任與風險的轉移,并為此招致業主承擔額外的合同責任和風險。

⑦旁站監理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對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在施工現場跟班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監理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如實準確地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⑧旁站監理人員應制止違章違規作業行為。發現施工人員有違章作業行為時應及時制止,和發出違章作業警告單責令承包人整改;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的,應當及時向總監報告,由總監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應急措施。

⑨監理機構旁站監理,不減輕和免除工程承包人應承擔的合同責任。

⑩總監及時對旁站監理記錄進行審核。工程竣工驗收后,監理部應將旁站監理記錄整理并向業主移交。

旁站記錄

工程名稱: 編號:

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

施工單位

旁站開始時間

旁站結束時間

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情況:

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旁站監理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項目監理機構留存

(8)質量控制制度

工程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以及監理工作規程,待監理進場后,依據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監理合同文件規定編報業主審定后實施。質量控制制度詳見監理工作制度。

(9)質量監理目標風險識別、應對與防范措施

1)質量監理目標風險識別

引起質量問題的原因包括:設計原因、業主原因、施工原因及監理原因等。對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風險,其引發的風險因素又可具體分為施工入員質量意識、技術水平,建筑材料、施工工藝或方案等。風險識別大方面用檢查表法,對具體某一施工過程或子項工程的質量風險可用流程圖法,或流程圖加檢查表進行識別。質量監理目標風險識別見表5所示。

表5 質量監理目標風險檢查表

業主原因質量風險

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

②違法發包,如承包商資質不夠,越級設計或施工;

③違反施工程序,如“三邊”工程,邊設計邊施工;

設計失誤質量風險

①設計計算模型不合理;

②設計缺陷或錯誤,如遺漏重要荷載或配筋錯誤等:

③設計安全系數太小;

原材料不合格質量風險

①水泥:安定性或強度不合格,或過期使用;

②鋼材:強度或可焊性不合格;

③砂石料:粒徑或級配不合格;含泥量或含堿量不合格;

④外加劑:如木質素纖維、抗剝落劑等本身不合格,摻量不正確;

⑤管材:管徑、壁厚及環剛度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⑥回填料:強度、粒徑及含水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施工承包商原因質量風險

①施工人員質量意識差,技術水平低,責任性差;

②不按設計或規范施工:

③施工方案不當:

④質量保證措施不當;

⑤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組織體系不健全;

監理原因質量風險

①監理錯誤指令;

②方案審查不細致;

③未按驗收規范驗收;

2)質量監理目標風險應對與防范措施

質量監理是監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依據眾多工程風險評價的結果,質量目標風險往往排在第一位,因而如何應對質量目標風險就顯得特別重要。質量目標風險因子中捧在第一、第二位的是施工承包商原因質量風險和原材料不合格質量風險,要從監理事前質量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方面著手,具體來說,從以下方面考慮:

①施工準備階段:審查施工單位擬定的施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質量保證措施是否能保證工程質量,原材料、構配件的檢驗, 砼配合比等是否符合要求,審查施工單位配備的入力,材料,機械設備是否合理,并編制詳盡的監理實施細則來指導監理人員的監理。

②施工階段: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是否按規范和經審查同意的施工方案進行,并對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在施工過程中加強過程控制,及時提出問題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避免大面積的返工。

③成品驗收階段:一個工序施工完成后,按驗收規范和設計的要求,對該工序進行仔細驗收是質量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環節。

8、工程進度控制

(1)工程進度目標

按合同約定。

(2)工程進度控制的原則

1)根據發包人和承包人正式簽訂的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所確定的工程工期作為進度控制的總目標;

2)承包人依據合同工期總目標所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經監理工程師審核通過的承包人編制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年/季/月實施計劃。

(3)工程進度控制的主要任務

1)協助業主編制工程控制性總進度計劃;

2)審查承包人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

3)對工程進展及進度實施過程進行控制;

4)按合同文件規定受理承包人申報的工程延期索賠申請;

5)向業主提供關于施工進度的建議及分析報告;

6)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規定,向業主編報工程進度報表。

(4)工程進度控制制度

1)監理部將按下列程序進行工程進度控制

①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總進度計劃;

②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承包人編制的年、季、月度施工進度計劃;

③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分析;

④當實際進度符合計劃進度時,應要求承包人編制下一期進度計劃;當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時,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書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糾偏措施并監督實施。

2)專業監理工程師應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及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進度控制方案。對進度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性對策。經總監理工程師審定后報送發包人。

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檢查進度計劃的實施,并記錄實施進度及相關情況,當發現實際進度滯后于計劃進度時應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指令承包人采取調整措施。當實際進度計劃嚴重滯后于計劃進度時,應及時報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與發包人商定采取進一步措施。

4)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監理月報中向發包人報告工程進度和所采取進度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并提出合理預防由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工程延期及相關費用索賠的建議。

5)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①監督承包人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發包人報告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②審查承包人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計劃,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5)進度目標分解

根據工程建設進度目標控制的需要,將進度總目標進行分解,分解為若干個分項目標,逐一進行控制,確保總目標最終實現。進度目標大致可以分解為:濱江干道工程施工進度目標;配套管網干管工程施工進度目標;其余工程進度目標;掃尾及竣工驗收進度目標。本工程的施工進度目標分解將按照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要求,結合審批確認施工組織設計具體進行。

(6)工程進度控制的主要職責

1)審批承包人在開工前提交總體施工進度計劃、資金流動計劃和總說明,以及在施工階段提交的各種詳細計劃和變更計劃;

2)審批承包人根據總體施工進度計劃編制的年、月進度計劃,以及起控制作用的關鍵工程項目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和監督計劃實施;

4)當工程未能按進度計劃進行時,應要求承包人調整或修改計劃,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進度,以使實際施工進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5)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進度情況,當施工進度可能導致合同工期嚴重延誤時,有責任提出中止執行施工合同的詳細報告,供業主采取措施或作出相應的決定。

(7)工程進度控制流程(見圖8)

1) 控制性總進度計劃

① 控制性總進度計劃編制的依據

控制性總進度計劃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所確定的合同工期總目標、工程階段目標、承包人應具備的施工水平與能力、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資源配置、設計文件、工程設備加工訂貨周期、現場施工條件以及業主提供條件等各項條件和要求進行編制。

② 控制性總進度計劃編制

監理部將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協助業主完成控制性總進度計劃編制。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部將結合施工進度和實際施工條件,并以實現合同工期的有效控制為目標,隨工程施工進展對控制性總進度計劃不斷予以優化、調整和完善。

③ 控制性總進度計劃的作用

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報經業主審定后,將作為審查承包人施工總進度計劃、制定業主資源供應計劃以及對合同工程項目施工進度實施控制的基礎性文件。

2)施工進度計劃

①施工進度計劃編制要求

工程項目或單位工程開工前,監理部將督促承包人隨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措施計劃,或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隨工程項目施工進展,向監理機構報送施工進度計劃。

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A.申報開工或施工進展中的工程項目概述;

B.采用的主要施工機構臺班或臺時生產定額指標分析;

C.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業循環時間分析;

D.帶邏輯關系的施工進度計劃橫道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合同報價工程量,累計完成工程量,作業時段計劃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項工程分月或分周施工強度);

E.關鍵路線網絡進度分析;

F.已完成的施工進度形象及下期計劃完成的控制性施工進度形象;

G.工程設備的安裝、交貨時間和使用要求;

H.主要材料消耗情況及消耗定額指標分析;

I.已投入及計劃投入的施工資源(機械設備、技術工種勞力、主要材料等)配置計劃;

J.施工進度計劃控制措施;

K.累計合同價款結算情況及下期預計完成的合同支付額;

L.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或需要報送的材料。

② 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

施工進度計劃是監理機構批準工程開工的重要依據。監理部將在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批準期限內,完成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批。

審批程序包括:

A.通過對施工進度計劃的審閱,提出預審意見;

B.必要時召集施工進度計劃審查會議,約請業主、設計各方聽取承包人的匯報,并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研究和澄清;

C.針對存在的缺陷與問題,與承包人進行討論和協商,并提出調整與修改意見;

D批準承包人調整與修改后的施工進度計劃。

③ 施工進度計劃審查的主要內容

監理部將以控制性總進度計劃為依據,對施工進度計劃報告進行認真的查閱和審議。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A.施工布置、施工組織、施工方案與施工技術措施對工程質量、合同工期與合同支付目標控制的影響;

B.施工進度計劃對實現合同工期和階段性工期目標的響應性與符合性;

C.重要工程項目的進展及各施工環節邏輯關系的合理性;

D.關鍵線路安排的合理性;

E.施工資源(包括技術工人組合、施工設備、施工供料與供應條件等)投入的保障及其合理性;

F.對業主提供條件(包括設計供圖、工程用地、主材供應、工程設備交貨、資金支付等)要求的保障及其合理性;

G.其他應審查的內容。

④業主的批準

當施工進度計劃涉及到對合同工期控制目標的調整或合同商務條件的變化、或可能導致業主支付能力不足等情況時,機構在作出批準前應事先得到業主的批準。

⑤ 監理機構的批準

監理部將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以合同規定的程序與方式,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進度計劃提出明確的審批意見。

對于必須報批的進度計劃文件,若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收到監理機構的審批意見,可視為已報經批準。

⑥ 合同責任

監理機構對施工進度計劃的審查和批準,不減免工程承包人對合同工期應承擔的義務和合同責任。

3)工程進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① 施工進展的檢查與協調

A.監理部將督促承包人依據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合同總工期目標、階段性工期控制目標和報經批準和施工進度計劃,合同安排施工進展,確保施工資源投入,做好施工組織與準備,做到按章作業、均衡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現突擊搶工、趕工局面;

B.監理部將督促工程承包人建立工程進度管理機構,設立進度管理工程師,做好生產調度、施工進度安排與調整等各項工作,切實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進展,以工程質量促施工進度,確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實現;

C.監理部將密切注意施工進度,控制關鍵路線項目各重要事件的進展。隨施工進展,逐周、逐月檢查施工準備、施工條件和工程進度計劃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協調和解決影響工程進展的外部條件和干擾因素,促進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② 加速施工指令

由于承包人的責任或原因造成施工進度嚴重拖延,致使工程進展可能影響到合同工期目標的按期實現,或業主為提前實現合同工期目標而要求承包人加快施工進度,監理部將根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發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進展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作出調整安排、編報趕工措施報告,報送監理機構批準,并督促其執行。

③ 工程進度計劃調整

由于各種原因,致使施工進度計劃在執行中必須進行實質性修改時,承包人應提出修改的詳細說明,并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事先提出修改的施工進度計劃報送監理機構批準。

必要時,監理機構也可以按合同文件規定,直接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指示,要求承包人修改、調整施工進度計劃并報監理機構批準。

④ 施工進度控制記錄

監理部將編制和建立用于工程進度控制和施工進展記錄的各種圖表,以隨時對工程進度進行分析和評價,并作為進度控制和合同工期管理的依據。

⑤ 施工進度報告編制要求

監理部將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監理機構遞交當周、當月、當季施工進展報告,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A.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包括臨建工程)本期完成工程量和累計完成工程量;

B.主要物資材料的實際進貨、消耗和儲存情況;

C.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進場,以及現有施工機械設備維護和使用情況;

D.施工現場各類人員的數量;

E.已完成工程的形象進度;

F.記述已經延誤或可能延誤施工進度的影響因素和克服這些因素以重新達到預定計劃進度所采取的措施;

G.記述意外事項,如質量問題、安全事故、停工及復工等情況;

H.其他需要申報或說明的事項。

⑥ 工程暫停期間的照管與復工

工程施工暫停后,監理部將督促承包人在妥善保護、照管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停工因素的影響,創造早日復工條件。

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部將立即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并督促承包人在復工通知送達后及時復工。

(8)進度監理目標風險識別、應對與防范措施

1)進度監理目標風險識別

影響工程項目進度的因素很多,涉及的面很廣,包括:建設環境、項目業主、工程項目設計和工程項目施工等。通過分析、識別,對一般工程監理項目來說,施工階段進度風險,如表6

表6進度目標風險檢查表

業主原因進度風險

①管理組織不嚴;

②建設手續不完備;

③施工場地、圖紙等未能及時提供;

④“三通一平”未能及時完成;

⑤未能及時支付工程款;

設計原因進度風險

①設計變更頻繁;

②設計缺陷或錯誤;

③圖紙提供不及時;

建設環境方面進度風險

①不利水文及工程地質條件;

②不利氣候、地震等;

③政策、法規改變;

④交通條件差;

⑤通貨膨脹,物價上漲;

施工承包商原因進度風險

①施工組織機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②出現質量及安全事故;

③施工方案不當;

④人員、設備不足,生產效率低;;

⑤施工管理水平差;

監理原因進度風險

①監理指令失誤;

②方案審查不細致;

③驗收不及時,驗收時間過長;

2)進度監理目標風險應對與防范措施

①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管理組織機構,人員配備,資質,業務水平是否適應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見。

②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項目總進度計劃,并督促其執行。

③審查施工單位總進度計劃,月度及周進度計劃,并督促其執行.

④監理工程師對進度計劃和實際完成計劃定期進行比較,找出影響進度的原因,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對客觀原因造成進度拖期的應及時調整進度計劃。

⑤根據合同要求,建立獎懲制度,對施工單位提前完成計劃,并沒有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應予以獎勵;因施工單位主觀原因造成工期拖后,應予以適當罰款。

9、工程造價控制

監理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主要是對施工過程中工程建設造價進行控制,不包括業主委托設計、檢測、咨詢等其他投資內容。

(1)工程合同造價控制目標

按業主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金額為控制目標;

(2)造價控制原則

1)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工程范圍、支付方式和國家有關規程規定進行;

2)不符合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要求、或未經工程質量檢驗合格、或未按設計要求完成的工程與工作,均不予計量和支付;

3)因承包人責任與風險,或因為承包人施工所需要而另外發生的工程量不予計量和支付。

(3)工程造價控制制度

工程造價控制的實施制度如下:

1)圖紙會審制度

2)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審核制度

3)計量、計價支付制度

4)工程變更和設計變更審核制度

5)工程款支付制度

6)工程預決算審核制度

(4)工程合同造價控制的主要任務

1)根據批準的工程施工控制性進度計劃及其分解目標計劃,協助業主編制分年或單項工程項目合同支付資金計劃;

2)對工程變更、工期調整申報的經濟合理性進行審議并提出審議意見;

3)進行已完成實物量的支付計量,并對施工過程中工程造價計劃值與實際值進行比較分析;

4)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受理合同索賠;

5)合同支付審核與結算簽證;

6)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和業主授權進行合同價格調整;

7)協助業主進行工程完工結算。

(5)工程合同造價控制

合同支付管理及報表應用流程(見圖7)

NO

OK

2)工程計量程序流程圖(見圖8)

要 求

說明

承包人(項目部)

監理工程師(辦公室)

業主(現場代表)

(6)工程造價控制的主要職責

1)監理工程師收到并確認承包人與業主簽定的合同協議,履約保函及動員預付款保函之后,依照合同規定簽發預付金額的支付證明。

2)按施工合同規定,現場計量核實合同工程量清單規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數量和價值。

3)按合同規定審查、簽發中期支付證書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項的支付證書。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項目和施工活動,有權暫拒支付,直至上述項目和施工活動達到要求。

4)監理工程師應通過中期支付證書,對預付款按合同規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5)按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對工程合同支付變更提出處理意見報業主審定。

6)根據合同規定和實際需要,在完備規定的手續后簽發暫定金支付證明,材料設備預付款證明以及合同規定的其它支付證明。

(7)工程計量、計價的控制方法和內容。

1) 工程計量的依據

合同支付工程計量應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實際量測與度量進行。

①工程計量項目劃分,依據承包合同規定的報價與支付項目(包括合同報價單、工程變更、設計修改、業主另行批準或確定的增加支付項目)進行;

②工程計量量測范圍,依據經監理機構簽發的設計圖紙(包括工程變更通知、設計修改通知及其相應工程量表)所確定的建筑物設計邊線,以及承包合同文件規定應扣除或增加計量的范圍,按合同文件規定或監理機構批準的計量方法與計量單位進行量測計量;

③工程計量方式,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三級項目劃分,以分項工程或分項工程為基礎,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單價支付項目或總價支付項目分別進行。

2)工程計量程序

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部將督促承包人及時完成原始地面地形以及計量起始位置圖的測繪并將測繪成果報送監理機構審核和批準。

分項工程完成后,承包人應及時向監理機構提出工程計量申報。工程計量量測由監理機構和承包人共同進行,或由承包人提交量測記錄與計量成果報監理機構復測審核后認證。

3)工程計量的批準

在進行合同支付簽證前,監理部將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及時完成對工程計量項目、工程計量范圍、工程計量方式與方法、工程計量成果,以及申報支付項目工程質量合格簽證的審查與批準。

當工程計量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監理部將對通過審查而未發生爭議部分工程計量及時予以批準。

4)工程計量批準后的修正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計量屬于中間支付計量,監理機構可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在事后對業經通過審查和批準的工程計量再次進行審核、修正和調整,并為此發布修正與調整工程計量的簽證。

(8)工程支付程序

1)中期支付程序

中期支付申請 中期支付申請審定 簽發中期支付證書

2)最終支付程序

最終支付申請 最終支付申請審定 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9)工程款支付與結算措施

1)工程款支付的依據與原則

工程款支付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其技術條件和經監理機構審簽的有效設計文件等進行。

只有按設計圖紙及技術要求完成,工程質量檢驗合格,按合同文件規定應給予計量支付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才予以進行工程計量的辦理合同支付。

2)工程款支付申報條件

工程款支付按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

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或格式要求,向監理機構遞交合同申請報告(或報表)。

監理機構只接受符合下述條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報;

①當月完成,或當月以前完成尚未進行支付結算的;

②屬于監理范圍,工程承包合同規定必須進行支付結算的;

③有相應的開工指令和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評定表(屬于某分部或單位工程最后一個分項工程者,還必須同時具備該分部或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等完整的監理認證文件的;

④有監理機構確認簽證的合同索賠支付。

3)工程款支付申報內容

承包人向監理機構遞交的合同支付申報(或報表),必須包括下列內容:

①申請支付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名稱,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及其編號;

②施工作業時段及設計文件文圖號;

③由監理工程師簽署的支付工程計量確認簽證;

④業主或監理機構要求報送或補充報送的其他資料。

如果因為承包人報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審簽的延誤,監理部將認定由承包人承擔合同責任。

4)工程款支付申報審查

監理部將及時完成對支付申報的審查,其審查主要內容包括:

①支付申報格式和手續齊全;

②申報支付項目、范圍、內容合適;

③監理開工及工程質量檢驗簽證完備;

④工程計量有效并準確;

⑤支付單價及合價正確無誤。

5)支付簽證的事后修正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支付屬中間支付,監理機構可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在事后對業經簽證支付的證書或報表再次進行審核、修正和調整,并為此發布修正與調整支付簽證。

(10)工程款的支付內容

1)預付款支付

監理部收到并確認承包人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書及履約函后,應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和業主對格式的要求,及時簽發相關預付款(包括工程預付款及永久工程材料預付款)支付證書。

預付款的扣回,按合同文件規定執行。

2)工程價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屬合同履行過程的中期支付。中期支付按合同規定執行,監理部應嚴格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及時辦理工程價款支付審查和簽證。

3)計日工費用支付

必要時,監理部可依照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及合同文件確定的單價與支付方式,指示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完成一些未包括在合同工程報價項目中特殊的、零星的、或緊急的較小量的變更工程或附加工作。并在指示下達后,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切實按指示的計日工用工、用料、機械臺班清單和作業要求實施。

一般情況下,計日工的使用應經業主批示或事先取得業主批準。

4)工程變更后的款項支付

監理部依照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和工程變更批示所確定的工程計量與支付的程序和方法,依據工程變更項目施工進展,隨工程中間支付的進行及時辦理工程變更后的款項支付。

5)價格調整

監理部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調整方式,及時協助業主辦理合同價格調整。在業主與承包人因價格調整發生爭議時,監理部應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與授予的監理權限,認真地履行協商與協調職責,或在合同雙方長久不能協商一致時作出調解決定。

6)合同中止后的款項支付

當遭遇不可抗力、遭遇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明示的特殊風險或因業主違約等原因,而導致工程承包合同中止時,監理部應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協助業主及時辦理合同中止后的工程接收、中止日前完成工程和工作的估價與工程款支付,并為此簽發支付證書,使承包人能就合同中止前所應得到而未予支付的下列費用得到合理支付:

①已按合同規定完成的工程的全部費用;

②為合同工程施工合理采購的材料、設備及貨物費用;

③承包人撤離及人員遣返費用;

④由于合同中止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款額;

⑤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承包人應得到的其他費用。

如果工程承包合同的終止是因為承包人違約原因所導致,則承包人僅有權得到上述①、②、⑤三項費用支付。

7)保留金支付

合同工程項目完工并簽發工程移交證書之后,監理部應協助業主及時把與所簽發移交工程項目相應的合同規定的保留金的一部支分付給承包人,并簽發保留金支付證書。

當工程缺陷責任期滿之后,監理部應協助業主及時把與所簽發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相應工程項目剩余部分的保留金支付給工程承包人,并簽發支付證書。如果還有部分剩余工程或缺陷需要處理,監理部仍有權扣留與工程處理費用相應的保留金余款的支付簽證,直到此部分處理工程或工作最終完成。

8)工程完工后的款項支付

監理部協助業主及時完成對完工后款項支付報告(或報表)的審核,并及時為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部分的價款簽發支付證書。

9)最終款項支付

監理部協助業主及時完成對最終支付款項報告(或報表)的審核,通過監理部的協商與協調,及時為經合同雙方達成一致部分的價款簽發支付證書。

(11)工程款的索賠

工程款的索賠詳見合同管理中的合同索賠。

(12)造價監理目標風險識別、應對與防范措施

1)造價監理目標風險識別

造價控制做為監理目標之一,風險主要來源于外界,業主方,設計方及監理方自身,具體風險如表7

表7造價目標風險檢查表

業主原因造價風險

①投資計劃、目標不當;

②施工招標失誤;

③質量標準提高;

④外部協調不力;

設計原因造價風險

①設計變更,增加投資;

②設計缺陷或錯誤;

③設計方案不合理;

外界原因造價風險

①人工、材料、機械價格上漲;

②政策性調整價格,如人工費、機械費;

③不利的氣候條件;

④地震等地質災害;

施工方原因造價風險

①施工組織設計不合理;

②施工方案不當;

③人工程索賠;

監理原因造價風險

①投資控制措施不力;

②合同管理不力;

③工程索賠處理不當;

2)造價監理目標風險應對與防范措施包括

①嚴格執行工程計算量及工程變更程序

監理工程師審核變更,洽商是否符合施工驗收規范及設計變更要求。無論來自哪一方的變更,均需監理工程師簽發變更令。

②積極推廣新技術、新經驗、新工藝及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化建議,節約開支,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③加強投資信息管理,定期進行投資對比分析,將計劃投資與實際投資進行比較,若有偏差,要分析原因并采取糾偏措施。

④加強合同管理,避免造成各方之間的索賠,并督促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

10、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

(1)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依據

1)設計的施工說明書;

2)本工程委托安全監理合同書;

3)《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中相關要求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

4)經過審定的施工組織中安全技術措施及單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5)企業或項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安全生產責任;

7)責任關于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若干規定;

8)施工現場防火規定;

9)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政策和規定。

(2)監理人的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監理人的安全管理責任主要有以下幾點:

1)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4)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安全生產管理監理措施

1)制定監理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制度,審查承包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審核進入施工現場各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

3)審核承包人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

4)審查工地的安全消防組織體系、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消防人員的配備;

5)審核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

6)審查承包人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禁止無證上崗;

7)審核承包人特種機械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檢測合格證及備案登記證;

8)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關于工序交接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檢查報告;

9)審核并簽署現場有關安全技術簽證文件;

10)建立監理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

11)現場監督與檢查:

①日常現場跟蹤監理,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全防火監理人員對各工序安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現場檢查、驗證施工人員是否按照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按規程操作;

②對主要結構、關鍵部分的安全狀況,除進行日常跟蹤檢查外,視施工情況,必要時可做抽檢和檢測工作;

③對每道工序檢查后,作好記錄并給予確認。

(4)暫時停工令的下達

如遇到下列情況,安全監理可下達“暫時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合乎要求時;

2)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3)安全防火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

4)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

5)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

6)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時。

(5)安全監理程序

(6)文明施工監理

1)文明施工監督職責

①督促承建方貫徹執行市政府關于文明施工的指標精神,并及時辦理文明施工、開工、竣工驗收手續。

②督促承建方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綜合治理能力,包括職工文明施工教育,職工的遵紀守法,現場的治安保衛,成品的保護及宿舍管理等。

③督促承建方場容、場貌、臨時設施及料具的安放要符合施工平面圖要求,現場圍檔、出入品、硬化的道路及排水溝要布局合理,井然有序,消防設施要齊全、醒目,便于使用。

④督促承建方嚴格執行環保法,強化現場環境衛生工作,制訂建筑、衛生垃圾等處理措施,使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⑤協助建管站搞好現場綜合考評工作,并定期組織建設各方對文明施工進行檢查,使本工程施工現場、圍墻與周邊環境協調一致,并達到施工圍墻景點化的要求。

2)文明監理措施

①監理人員統一掛牌上崗。

②建立自身文明管理控制制度。

③督促承包單位的施工人員掛牌上崗。

④所有人員均須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若有違反,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⑤監理及施工人員均應文明用語,不講粗話,行為舉止要文明。

⑥嚴格門衛及保安制度,監理及施工人員無事不得到施工范圍以外的地方閑逛。

⑦采用安全文明檢查、統計分析等形式的預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⑧監理部組織每周檢查安全文明生產情況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結論下發與會各方。

(7)環境保護

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法律規定,文明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廢氣、固定拋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過程中的環境保護,監理工程師主要采取下列手段。

1)在審核承包人施工方案的同時,審核環保措施,對無環保措施或達不到環保要求的施工方案,堅決否定。

2)根據國家、地方、施工合同的環保要求,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情況立即給予制止和糾正。配合地方環保部門,對施工區環保情況進行檢查。施工中的開挖、堆碴、棄碴等符合合同規定。

3)施工現場內的材料分門別類,整齊堆放。

4)每個單項工程完工后,對現場殘存材料進行妥善處理。在完工后現場清除一切殘存雜物,妥善處理施工廢水、廢物。

5)除在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7)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污染。違反規定,監理工程師將配合業主以及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警告、責令改正、下停工令等措施。

8)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施工區以外的任何自然狀態。施工完成后,根據合同恢復施工區的環境。

9)施工過程中,禁止向江河中傾倒施工料碴,避免施工料碴落入江河中。

10)保護好施工區段的樹木、草皮和生態環境。

11)對達不到健康要求的施工場所,指令承包人進行整改,必要時報業主同意后下達停工令。

針對本工程,我們將督促承包人滿足下述要求:

①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施工活動界限之外的植物、樹木,必須盡力維護原狀。承包人不得隨意排放有害物質(如燃料、油料、化學品、酸等),以及塵埃、泥漿、棄渣等污染土地、河流。如因破壞環境而引起的經濟賠償,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②除非得到項目監理工程師的許可,承包人應將工程開挖棄渣料運至專門指定的棄場堆放。由于承包人違反施工堆料和棄渣規定而招致人身安全事故、環境影響和經濟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③承包人應在工地現場和生活區設置足夠的、符合標準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期清掃處理。

④在工程完工后,除項目監理工程師另有批示外,承包人必須拆除施工設施至監理滿意為止。

(7)安全監理目標風險識別、應對與防范措施

1)安全監理目標風險識別

自從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監理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提出了要求,對監理企業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中的責任作了明確規定以后。監理企業感到責任重,風險大。因而必須識別安全監理風險,一般來說,監理項目存在的安全風險如表8所示。

表8安全目標風險檢查表

物理性危害安全風險

①設備缺陷,如設備本身缺陷、帶病作業等;

②設施缺陷,如腳手架設計缺陷,模板支撐架缺陷等;

③防護缺陷,如深基坑支護不當;

④電危害,如漏電、電線裸露等;

⑤安全標志缺陷,如無標志、標志選用不當,位置不當等;

化學性危害安全風險

①易燃易爆物質,切割用乙炔、氧氣等;

②有毒物質;

③腐蝕性物質;

④自燃性物質;

心理、生理性危害安全風險

①超負荷工作;

②帶病工作;

③從事禁忌工作;

④辨識功能缺陷;

行為性危害安全風險

①指揮失誤,如起重機,塔吊指揮失誤;

②操作失誤,吊裝操作失誤;

③監護失誤,如大型設備拆除監護失誤;

④其他錯誤;

生物性危害安全風險

①致病微生物;

②致害動物;

③傳染病媒介物;

2)安全監理目標風險應對與防范措施

工程監理企業是一種社會中介機構,在現代社會生產關系中屬于交換領域里的服務者,而不是生產領域的管理者。因此從以下方面來防范監理安全風險。

①首先在審查意見中不能有與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相抵觸的要求,對施工組織設計中違背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的內容,必須指出并要求修改;其次是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人、審核人和批準人是否簽字齊全、真實有效;第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人員的安全資格上崗證書,審查有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第四審查有無季節性施工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第五審查有無現場防洪、防火和防盜等措施。

②加強實施過程中檢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審核后的方案進行安全檢查,一般包括責任制、組織機構、保證措施、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持證上崗情況、安全標識、操作行為、違規管理、安全記錄等。發現安全隱患要制止或上報,盡到安全監理的責任。真正做到安全監理到位。

(3)加強安全監理隊伍的自身建設。監理隊伍自身索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安全監理工作的質量,施工安全是一項技術很強的工作,監理工程師必須學習相關法規和技術規范,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專門知識的專門人才,才能充分發揮在施工安全方面的預控作用。監理人員還需提高安全意識,學習勞動法、刑法等,用法律、法規保護自身安全。監理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決不能存在不正確的心理狀態,如:僥幸心理、麻痹心理、偷懶心理等。

11、合同與信息管理

11.1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工程開工前監理人員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組織施工階段的常規監理例會,并簽發會議記錄;參加承包人為實施合同組織的有關會議、協調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關聯系會議。

2)按施工合同規定的變更范圍,依照業主授權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質量、數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變更決定,確定變更工程的單價和價格,經業主同意下達變更令。

3)處理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延長或費用索賠,根據合同規定程序審定后報業主批準并發出通知。

4)審查承包人提出及分包人的資格和分包工程的類型、數量,按合同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依照業主授權審批。

5)監督承包人進入本工程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構成、數量與合同所列名單是否相符;對不稱職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更換要求。

6)對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數量、規格、性能按合同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由于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影響工程的工期、質量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提出更換、增加設備投入,并發出加速工程施工指令或停止工程款的支付。

7)協助業主落實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管理圖(見圖9)

合同關系

合同關系

同 業務往來關系

監理與被監理關系

業務往來關系

2)工程變更處理流程圖(見圖10)

修改

修改

3)索賠處理流程(見圖11)

- (有理)

+

- (有據)

+

- (有度)

+

+

調整

仲裁

+


(3)工程變更管理

1)工程變更管理的一般原則

①工程變更指令由監理部依照業主授權審查、批準后發出。監理部對工程變更的審查、批準權限及審批程序,還應同時受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件規定和業主授權的約束,并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進行。

②工程變更可以由業主提出,也可以由設計單位或承包人提出變更要求和建議,報經業主或由業主主授權監理部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審查和批準。

③工程變更的申報、審查、批準等過程依據的文件均必須是有效的書面文件。并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

2)工程變更的提出

當原設計文件、技術條件或施工狀態已不適應工程現場條件與施工進展時,可提出工程變更:

①監理部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有關規定發出工程變更指令;

②設計單位依據業主或監理部的要求,或自行根據工程進展提出工程變更建議;

③設計單位依據有關法規或合同文件規定在責任與權限范圍內提出對工程設計文件的修改通知;

④承包人依據業主或監理部的指示,或根據施工進展提出對工程施工的變更建議。

3)監理部的工程變更權限

施工過程中,除由于實施工程量與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數量相比發生增減外,沒有業主或監理部發出的變更指令,承包人不得進行任何工程變更。

4)工程變更的申報

監理部按以下主要內容,對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變更建議書進行審查:

①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②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③變更工程量清單(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單價、單價分析、變更后合同價格以及引起的施工項目合同價格增加或減少總額);

④變更項目施工措施計劃(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進度以及對合同控制進度目標和完工工期的影響);

⑤為監理部與業主能對變更建議進行有效審查與批準所必須提交的圖紙與資料。

對設計單位提交的工程變更建議書審查內容的要求,業主或勘察設計合同未另行規定的,參照上述內容要求執行。

5)工程變更的申報期限

工程變更指令、通知與建議,均應在可能實施變更的時間之前提出,并考慮留有為業主與監理部能對變更要求進行有效審查、批準,以及工程承包人能進行必須施工準備的合理時間。

在出現危及生命或工程安全的緊急事態等特殊情況下,工程變更可不受程序與時間的限制。但監理部仍應督促承包人或變更發布單位及時補辦有關申報和批準手續。

6)工程變更的審批

工程變更的審批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

7)工程變更的審查原則

監理部對工程變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議的審查,應遵循的下列基本原則:

①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也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與管理;

②工程變更設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變更有利于施工實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藝或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不至于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產生不良影響,不至于因此而導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標的推遲;

⑥工程變更對施工工期及工程費用有較大影響,但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益時,監理部應作出分析和評價,供業主決策。

8)工程變更的執行

承包人接受監理部的工程變更指令后:

①如果這種變更不符合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項目或工作項目范圍,承包人可以提出簽訂補充協議與合理補償要求,或提出拒絕執行的要求;

②如果這種變更超出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規定應具備的施工手段與能力,或將導致承包人造成額外費用與工期延誤,承包人可以提出理由,申報業主或監理部重新審議,或在執行期間提出施工索賠申報。

9)工程變更后的合同款支付

工程變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規定執行,除非另行簽訂協議或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

①工程項目相同的,按合同報價單中已有單價或價格執行;

②合同報價單中沒有適用單價或價格的,引用合同報價中類似的單價或價格修正調整后執行;

③合同報價中無類似單價和合價或合同報價單中的單價或價格明顯不合理或不適用的,經協商確定或由承包人依照合同報價的原則和編制依據,重新編制報價單后報送審核與批準;

④經協商仍長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監理部有權獨立決定其認為合適的暫定單價或價格,并相應地通知承包人和業主執行。

工程變更后的款項支付方式與價格確定后,隨工程變更實施列入工程款支付。

10)工程變更的合同責任

只要工程變更指令是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發出的,則這類變更不解除或減輕合同雙方應承擔的合同義務與責任。

如果工程變更的發生,是由于承包人的合同責任與風險所導致,則為執行工程變更所發生的費用與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合同責任。

(4)合同索賠處理

1)合同索賠處理的一般原則

①監理部應履行合同,提請合同雙方做好預控和預防索賠管理;

②合同雙方存在對對方的違約行為和事實,或發生了應由對方承擔的責任與風險導致的損失,是提起合同索賠的前提條件;

③合同索賠可以分為施工費用索賠、工期延期索賠或施工費用連同工期延期索賠;

④監理部不接受未按合同文件規定的索賠程序與時限而提起的索賠要求,也可以通過對合同索賠要求進行查證或依據對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解釋,拒絕或同意合同索賠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⑤如果承包人合同索賠報告文件提供失誤或失實,承包人僅有權得到按其索賠報告中要求并經審核后認證為有效部分的賠償;

⑥在合同索賠事項發生后合同索賠處理過程中,或在索賠爭議調解、仲裁過程中,合同雙方仍應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義務與責任,不得因此而影響工程施工的照常進行。

2)業主索賠

對于因承包人責任導致業主損失、或因承包人原因不得不終止合同,或其它違約行為,業主可按合同文件有關規定向承包人提起索賠。

3)業主索賠的支付

業主依照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在向承包人發出合同索賠(或誤期賠償)通知書后,從承包人到期支付款項、或履約保函、或保留金中扣抵其索賠費用。

4)承包人索賠

監理部僅接受承包人以下列原因為條件的合同索賠要求:

①因實際施工現場條件與合同條件相比較發生了不利于施工的變化,而這種變化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無法事前預料與防范,并且因施工現場條件變化導致施工費用的增加或施工工期的延長,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②因工程變更超出合同規定范圍,或業主為提前合同完工工期要求加速施工,或業主提前啟用未經移交的工程項目等原因,導致承包人發生額外施工費用,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③因執行業主或監理部的指示承擔了超出合同規定范圍以外的額外工作,導致承包人施工費用額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④因屬于業主風險或責任的自然氣象、水文條件、地質條件或施工暫停,或施工現場發現古跡、文物、化石等原因,導致施工工期的延誤或施工損失,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⑤因業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紙、施工場地、工程材料、工程設備等應由業主提供條件,并導致施工延誤或施工費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⑥因業主或業主指定分包與供應單位的違約行為,導致施工工期延誤或施工損失,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⑦由于國家法律、法令或合同規定適用的法規文件發生變更,導致施工工期延誤、施工損失、或必須發生的施工費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合同支付的;

⑧其他因合同規定的業主責任與風險,導致施工工期延誤,施工損失或發生施工費用額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補償或已得到的補償不足以彌補此類損失的。

5)應拒絕的索賠要求

監理部應拒絕承包人以下列原因作為提起條件或因下列原因導致的索賠要求:

①因承包人在競標時低價報價所導致的虧損或價格不合適;

②因承包人設計失誤、或管理不力導致的施工工期延誤與施工費用增加;

③因承包人或其分包單位的責任,或因承包人與其分包單位之間的糾紛與合同爭端所導致的施工工期延誤或施工費用增加;

④因承包人采用不合格的材料、設備,或施工質量不合格,或發生其他違約或違規作業行為,被業主或監理部指令補工、返工、停工、重建、重置所導致的施工延誤或施工費用增加;

⑤因承包人責任而發生的工程事故或質量缺陷,導致的施工延誤與施工費用增加;

⑥索賠事實發生后,承包人未努力或未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和減輕損失的措施,導致索賠事態擴大的;

⑦因承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規行為導致的施工延誤與費用支出;

⑧其他為合同文件規定由承包人責任與風險所導致的施工工期延誤或施工費用增加。

7)承包人的索賠報告

為使業主和監理部能有效地對承包人的合同索賠事項及其責任歸屬進行有效的調查、認證和審核,索賠報告書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①索賠事項的整體描述(包括發生索賠事項的工程項目,索賠事項的起因、發生時間、發展經過,以及承包人為努力減輕損失所采取的措施);

②索賠的合同引證(包括合同依據條款以及對責任和風險歸屬的分析);

③索賠要求及索賠計算書(包括計算依據、計算方法、取費標準及計算過程的詳細說明,要求工期延期索賠的,還應提供工時工效、關鍵路線分析和工期計算成果);

④支持文件(包括發生索賠事項的當時記錄,業主或監理部指示、簽證、認證或相關文件,支持索賠計量的票據、憑證及其他證據文件等的復制件及其說明);

⑤其他按合同文件規定或業主、監理部要求必須提交的,或承包人認為應予報送的文件與資料。

8)承包人索賠的受理

監理部接受承包人的索賠要求后,應立即進行施工索賠的準備工作,并在接受和仔細審閱承包人的索賠報告書后及時進行下列工作:

①依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對施工索賠的有效性進行審查、評價和認證,并提出初步意見;

②對申報的索賠支持文件逐一進行調查、核實、取證、分析和認證,并提出初步意見;

③在對索賠的費用計算依據、計算方法、取費標準、計算過程及其合理性逐項進行審查的基礎上,提出應合理賠償費用的初步意見;

④在對承包人工期延期索賠計算書中的工時工效、工期計劃、關鍵路線分析和工期計算成果審查與合理性分析基礎上,提出工期順延的初步審查意見;

⑤對由業主和承包人共同責任造成的損失費用,通過協調,公平合理地就雙方分擔的比例提出初步意見;

⑥與合同雙方協商、協調后,提出本項索賠審查意見,連同索賠報告文件提交業主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辦理支付,或在索賠長久未決情況下,發布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意見。

9)索賠補充文件

在對工程承包人索賠報告文件的評審與認證過程中,監理部可以要求下列索賠補充文件:

①要求承包人作出補充解釋、說明和提供進一步的支持文件;

②對索賠理由和引證依據、索賠事項的責任與風險歸屬重新作出分析與評價補充;

③在對索賠報告進行分析、取證與審查,并經與合同雙方協商和協調后,提出接受、部分接受或拒絕索賠要求的意見補充。

10)爭議

合同任一方對索賠決定意見有異議形成爭議時,可以提出下列要求:

①提出進一步的支持材料和引證文件,要求監理部修改決定,重新考慮提出方的合理要求;

②采納監理部或總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接受業主核定的索賠,并聲明其保留繼續索賠的權利要求;

③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提起合同爭議調解或仲裁要求。

11)最終的索賠權利

對于合同履行過程中有爭議或遺留未決的合同索賠,承包人還可以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提出下列要求:

①在工程已經完建、工程移交證書已經頒發后,應在向監理部和業主遞交的竣工報表中提出清理或追償合同索賠的要求;

②在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合同項目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簽發后,應在向監理部和業主遞交的最終結算報表中提出最后的合同索賠要求。

(6)合同分包管理

1)一般原則

①監理部必須在業主和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授權范圍內,對規定允許分包的工程項目和范圍,對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規定程序與格式要求申報的分包申請,予以審查和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②監理部應拒絕承包人以盈利為目的的,或不具備分包工程項目承擔資格與能力的分包申請;

③除非承包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業主不為分包單位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糾紛或分包合同索賠承擔責任。

2)分包的審批

監理部從以下主要方面審查分包工程的申請報告;

①申請分包單位的資格(包括企業概況、財務狀況、主要工程管理人員資歷、施工機械狀況等)及其證明;

②分包單位承擔同類工程項目的經歷與證明;

③申請分包工程項目(或工作內容)、分包工程量及分包合同總價;

④分包工程項目工期及施工進度安排計劃;

⑤分包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⑥擬定的分包協議條件。

3)分包管理

①分包項目通過審批、分包協議生效后,監理部應將分包單位視為承包人的一部分,要求承包人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的管理,并由承包人對分包單位的行為承擔合同責任;

②分包項目的施工措施計劃、開工申報、工程質量檢驗、工程變更以及合同支付等,通過承包人向監理部申報;

③監理部督促分包單位切實履行承包合同規定的義務與責任,督促工程承包人尊重分包單位合法的合同權利;

④除非業主授權或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監理部不受理承包人與分包單位之間的分包合同糾紛。

(7)合同管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受理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索賠,爭端與仲裁,違約,分包、轉讓與指定分包,保險等業務的有關制度、程序和要求,待監理部進場后根據監理服務合同、施工合同和有關規定制定后報業主現場機構。

11.2信息管理

本工程的信息管理首先是按照慣例對工程建設相關信息進行分類編碼,在具體管理過程中實行計算機統一管理,統計管理內容包括文件名稱、編制單位、發送單位、簽發和收到時間、處理結果或反饋意見、資料存放位置和存放單位等。

(1)工程信息的管理工作

1)工程信息的載體

監理部采用合同規定的載體與傳遞方式,做好對工程信息的管理。重要的工程信息必須形成書面文件。

2)工程文件的分類

監理部依據工程信息文件的來源,按業主文件、設計文件、施工文件和監理文件等劃分,做好分類管理。

3)工程信息管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①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完成合同工程項目編碼的劃分和編碼系統編制;

②根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件規定,建立信息文件目錄,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傳遞流程及各項信息管理制度;

③補充和完善工程管理報表的格式;

④建立監理信息文件的編碼方式;

⑤建立或完善信息存儲、檢索、統計分析等計算機管理系統;

⑥采集、整理工程施工中關于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合同支付目標控制,以及合同商務和工程進展過程信息,并向有關方反饋。

⑦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和監理部要求,及時編制工程報表和工程信息文件,并向監理部報送;

⑧監理人員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監理記錄,并定期進行整編與反饋;

⑨工程信息文件和工程表報的編發。

(2)監理文件的管理

1)監理文件的組成

①對承包人的“批復文件 ”;

②施工過程“指示(令)文件”

③施工質量或合同支付“論證文件”;

④工程建設“協調文件”;

⑤工程完工及工程驗收“簽證文件 ”;

⑥提交給參建各單位的“工作聯系函”;

⑦工程“報表”與“記錄文件”;

⑧監理“工作報告”;

⑨監理“管理文件”;

⑩其他文件。

2)監理文件的管理

①監理文件的送達時間以承包人授權部門與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簽收人的簽收時間為準。

②承包人對收到的監理文件有異議,可于接到該監理文件的規定期限內,向監理部提出要求確認或要求變更的申請。監理部應在規定期限內對承包人提出的確認或變更的申請做出書面回復,逾期未予回復可視為監理部予以確認。

③承包人如對監理文件或監理部的確認意見有異議,可于該文件或確認意見送達后的規定期限內向業主申請復議,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與損失;

④若承包人對監理文件(包括監理部的確認意見)或業主的指示(包括規定期限內的復議意見)有異議,應首先在總監理工程師的協調下,通過友好協商尋求合理解決。

⑤若經協商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見,業主和承包人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起合同爭議,并將提請爭議決定抄送對方和監理部。

⑥除非監理部或業主復議指示或通過合同爭議程序對監理文件做出撤銷、變更或修改,否則在確認、復議、爭議期間,原已送達的監理文件繼續有效。

3)監理文件的編寫要求

監理文件必須為書面文件。

監理文件必須實事求是、表述明確、數據準確、引用正確、簡明扼要、用語規范。監理文件構成要素的引用和表達,必須嚴格以有關法規、工程承包合同文件,以及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為依據。

4)工程監理月報、季報

監理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按監理合同文件規定的格式與內容要求,編報工程監理月報、季報,并及時報送業主及承包人。

工程監理月報、季報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工程進展綜述。包括工程概況、分項目進展綜述以及氣象記錄等。

②工程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及分項目工程質量狀況,描述工程質量監理控制過程、工程質量檢驗成果、工程質量問題及其處理過程,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分析以及下期針對本期工程質量狀況所采取的預控措施等。

③工程進度。包括工程進度及分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進展)描述,監理控制過程,施工資源投入,施工勞動組織及主要技術工程人員投入,實施進度(進展)與進度計劃比較,本期進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下期所采取的預控措施等。

④工程支付與合同商務管理。包括合同工程及分項目工程合同支付情況描述,工程計量、工程變更與合同索賠情況,監理過程,合同支付與資金流動態分析,本期合同支付與合同商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下期所采取的預控措施。

⑤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包括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情況描述,安全生產狀況與管理過程,文明施工與施工環境狀況與管理過程,本期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下期所采取的預控措施。

⑥監理部運行。包括監理部變更,監理人員到位與技術構成,監理部管理,監理合同執行情況,以及要求業主提供的條件和要求業主解決的問題。

⑦設計文件提供。提供內容包括設計圖紙,現場設計代表情況,本期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⑧工程記事。

⑨其他必須報送的資料和說明事項。

(3)工程文件的傳遞與受理

1)工程文件的傳遞

監理部將根據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業主規定,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工程文件傳遞流程。

2)工程文件的受理

在合同文件或業主作出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監理部應通過監理文件明確下列事項:

①除非業主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承建前段時間向業主報送的施工文件必須主送監理部,并經監理部審核和轉達。

②除非業主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另有規定,業主關于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意見和決策,都將通過監理部向承包人下達實施。

③屬緊急工程文件,必須在其左上角一個明顯位置加蓋“急件”章,受理方應在一個合理的短時間內做出處理。在非常情況下,還可以先通過電話或口頭傳遞文件內容要點,并在隨后的4小時內補傳書面正式文件。

④為促進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和工程建設合同的切實履行,業主應在監理合同文件規定的期限內,就監理部書面提交并要求業主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決定,送達監理部。

若超過期限監理部未收到業主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業主對監理部的明確建議無異議,并將該建議視為業主的決定。

⑤除非業主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否則不符合文件傳遞程序而往來的文件,可視為非正式文件或無效文件而不具備合同所賦予的效力。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與合同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4) 監理檔案資料管理

1)建立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監理部將在合同工程項目開工前,建立監理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包括歸檔范圍、要求,以及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編、查閱、復制、利用、移交、保密等各項內容)。指定專門人員隨工程施工和監理工作進展,加強監理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監理部責任人將定期對監理檔案資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同時,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規定做好工程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2)監理檔案資料的組成

監理部將按國家或國家部門頒布的關于工程檔案管理的規定、業主要求和監理合同文件規定,做好包括合同文本文件、業主指示文件、施工文件、設計文件和監理文件等必須歸檔的檔案資料,進行分類建檔和管理。

3)監理檔案的移交

監理部按業主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在委托監理的合同工程項目完成或監理服務期滿后,對應由監理部歸檔的工程檔案逐項清點、鑒定、整編、登記造冊,并向業主移交。

4)常用監理文件報送

我公司將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和重慶市建委相關規定,使用監理規范用表和武漢監理用表,采用微機輔助管理,對業主擬建工程項目實施規范化工程施工監理。常用監理工作表格名稱及報送范圍見表7

表7 常用監理工作表格名稱及報送范圍

序 號

名 稱

報送范圍

業主

單位

監理

單位

施工

單位

監A-01

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

監A-01.1

設計交底(續頁)

監A-01.2

圖紙會審(續頁)

監A-02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監A-03

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

監A-04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監A-05

施工測量放線報驗單

監A-06

施工設備進/出場報審表

監A-07

材料/構配件報驗單

監A-08

工程設備報驗單

監A-09

工程開工報告

監A-10

工程質量報驗單

監A-11

混凝土澆筑申報表

監A-12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監A-13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報審表

監A-14

復工申請表

監A-15

工程變更申請單

監A-16

工程變更費用報審表

監A-17

索賠報審表

監A-18

變更工期報審表

監A-19

()月工程計量申報表

監A-20

合同項目月付款申報表

監A-21

合同外項目月付款申報表

監A-22

()月支付款匯總表及工程款支付證書

監A-23

承包單位通用申報表

監A-24

工程竣工報驗單

續表7

序 號

名 稱

報送范圍

業主

單位

監理

單位

施工

單位

監B-01

工程開工指令

監B-02

工程質量檢驗認可書

監B-03

工程質量整改通知

監B-04

不合格工程項目通知

監B-05

工程部分暫停施工指令

監B-06

復工指令

監B-07

設計變更通知

監B-08

監理通知

監B-09

工程竣工移交證書

監C-1

監理專題報告

監C-2

備忘錄

監C-3

例會紀要

監C-4

監理月報

監C-3.1

進度、質量、安全控制

監C-3.2

投資控制

監C-3.3

監理工作統計

監C-3.4

簡要說明

監C-5

監理檔案移交目錄

監D-01

工作聯系單

監D-02

建設監理日志封面

監D-02.1

監理日志

監D-03

監理工程師檢查紀錄表

監D-04

工程驗收記錄匯總表

監D-05

工程試驗記錄匯總表

監D-06

文件資料匯總表

監D-07

樣品登記表

注:表中符號:△-發件人 ●-主送人 ○-抄送人 ☆-內部文件

12、組織協調

(1) 監理協調的主要工作

1)監理協調制度的建立

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部應依據業主授予的權限和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規定,建立監理協調(包括定期協調、專項協調和分級協調)制度,明確監理協調的程序、方式、內容和合同責任。

2)監理協調內容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部應運用監理協調權限,及時解決施工中各方、各標項之間的矛盾,及時解決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與合同支付之間的矛盾,及時解決工程承包合同雙方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之間的矛盾。

3)施工過程協調

監理部和總監理工程師應努力運用協調手段,通過協調作用的發揮,及時解決或努力減少施工過程和合同履行中的矛盾與糾紛。

4)合同目標協調原則

監理部在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施工環境保護與合同支付等合同目標之間的矛盾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基礎上,促進安全施工;

②在確保工程質量的條件下,促進施工進展;

③在尋求業主更大投資效益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合同目標之間的矛盾;

④在維護業主合同權益的同時,實事求是地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

(2)協調會議

1)第一次工地會議

第一次工地會議是項目施工尚未全面展開前召開的,合同各方相互認識,確定聯絡方式;檢查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就緒情況,并且明確監理程序。

第一次工地會議由業主主持召開,邀請承包人的授權代表和設計方代表參加,必要時也可邀請主要分包單位代表參加。

2)監理例會

監理例會是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定期召開,以研究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包括安全、進度、質量及合同商務等問題的會議。

3)專題會議

對于技術方面或合同商務方面比較復雜的問題,一般采用專題會議的形式進行研究和解決。

(3)約見承包人項目經理

1)合同約見

當承建前段時間承包人拒不執行監理部的指令或違反合同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在進行處理之前可先采取合同約見承包人項目經理的方式,向承包人提出警告。

2)約見程序

①向承包人發出約見通知,寫明被約見人、約見的地點和時間,并簡要說明約見的有關問題,約見通知應署名約見人的姓名。

②約見時的會談。約見時首先由約見人指出承包人存在問題的嚴重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問題的途徑及建議。如果有必要的話可由被約見人對情況進行說明或解釋。

③約見紀要。約見時應當有專人對雙方的談話作出詳細的記錄,然后以紀要的形式,將約見時的談話內容以書面文件發送業主和承包人。

13、監理工作設施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

價格(元)

購置時間

備 注

1

計算機

聯想

2

4500

2015.4

2

筆記本

聯想、HP等

5

5500

2016.5

3

打印機

惠普J1018

1

2300

2016.4

4

全站儀

拓普康GPT-102R

1

45000

2014.4

5

相機

松下

2

5500

2015.12

6

卷尺

10

250

2017.4

7

塞尺靠尺

1

260

2016.2

組合檢測儀

8

游標卡尺

1

320

2015.2

第五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

樁基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波波利二期A區樁基工程

工程地址:九所鎮龍棲灣國際康樂度假莊園102地塊

建設單位:海南龍棲灣發展置業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建學建筑與工程設計所有限公司

勘察單位:河北龍和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河南海華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施工單位:北京瑞騰基礎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波波利二期A區樁基工程分為有8棟樓,其中,1#、2#樓樁徑為1000mm,227根,3#、4#樓樁徑為800mm,145根,5#--8#樓樁徑為800mm,339根。

本工程±0.000分別相對絕對高程為,1#樓14.800m,2#樓14.800m,3#樓15.800m,4#樓15.800m,5#樓15.800m,6#樓16.100m,7#樓16.100m,8#樓16.300m。

本工程設計為旋挖樁,灌注樁混凝土強度等級C35(若為水下澆筑,澆筑后混凝土強度需滿足C35),鋼筋HRB400(三級鋼)。

二、編制依據

1、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河北龍和巖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龍棲灣國際康樂度假莊園102地塊勘察工程場地巖土工程勘察報告》(2017年7月)。

2、設計文件

2017年7月,建學建筑與工程設計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樁基施工圖。

3、規范、規程、標準

1)《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

3)《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5)《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11)

6)《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7)《建筑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T50502-2009)

8)《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2007)

9)《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

10)《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

1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12)《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12)

13)《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2014)

14)《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程》(JGJ107-2010)

1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

1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4、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7月1日起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11月1日起實施)

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4年2月1日起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08年8月1日起實施)

三、 樁基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1 監理工作內容

1.1 審查施工單位各項準備工作。

1.2 協助組識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

1.3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

1.4 對承包單位施工階段的工作進行有序控制:

1. 質量控制

1) 審核承包單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項目及分包單位資質。

2) 審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設備的質量,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3) 檢查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質量,對每一個檢驗批進行檢查驗收,對隱蔽工程進行復檢簽證。

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

2. 進度控制

1) 審定承包單位工程總進度計劃和月度進度計劃。

2) 檢查督促承包單位按計劃實施。

3) 對計劃值與實際值分析比較,及時提出調整意見。

3. 造價控制

1) 審查設計變更。。

2) 簽署工程量報表和工程進度款支付證書。

4. 督促施工單位技術管理質保體系保證措施的落實。

5. 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5 督促施工單位整理工程竣工技術資料,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2 樁基工程監理工作流程

樁基工程質量控制工作流程如下圖:

3 監理工作控制要點和目標

3.1 質量控制要點及預控措施

序號

質量控制要點

質量預控措施

1

設計圖紙會審和優化

1.熟悉有關設計規范和國家地方有關標準規定。

2.認真熟悉設計圖紙,做好專業圖紙會審。

3.設計符合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4.圖紙及文字說明齊全、清楚、明確、圖中尺寸、座標、標高準確。

5.圖紙上所選定的標準圖集有效、明確、符合規定。

6.將設計圖紙審查記錄和優化建議提供給建設單位

2

分包單位資質審查

1.審批《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2.審查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施工許可證、外地施工企業進本地施工許可證、特殊工種(電工、焊工、防水工)上崗證。

3.審查分包單位業績,必要時會同建設單位進行考察。

3

核查分包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現場組織管理

1.督促承包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從項目部、專業到班組有一套縱向質量管理人員。有崗位資格證,持證上崗。

2.督促承包單位完善現場管理機構,配齊安全員、質量員、試驗員和資料員。做到分包明確,責任到人。

3.健全《施工掛牌制度》、《質量否決制度》、《質量文件記錄》、《成品保護制度》。

4.督促承包單位完善《質量獎罰條例》。

5.嚴格執行“三檢”制度。

4

審查施工方案分項工程技術交底

1.審查承包單位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2.審查編制內容是否完善。

3.施工部署合理,施工方法可行,質量保證措施可靠。

4.有針對性,對施工有指導作用,必要時進行樣板試驗引路。

5.符合規范和有關規定要求。

6.工期安排滿足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7.進度計劃與工程施工的人力、材料、設備協調一致。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關規定。

9.工藝安排符合工藝規程要求。

5

主要施工設備和儀器報驗

1.審查《工程材料/機構件/設備報審表》。

2.檢查施工設備、儀器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數量、檢定周期、證明等滿足工程需要。

3.檢查使用工具、防護用品齊全,符合工藝和防火要求。

4.檢查設備、儀器、工具的使用和操作規范。

5.建立施工設備、儀器審核臺帳。

6

設計交底

1.督促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交底。

2.了解設計意圖、使用規范、圖集。

3.了解設計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要求。

4.了解設計要求和注意事項。

5.明確設計單位對設計審查問題的答復。

6.督促承包單位整理交底紀要,建設、設計、監理和承包單位簽字。

序號

質量控制要點

質量預控措施

7

監理交底

1.明確國家及本地發布的有關工程建設監理的政策法令、法規。

2.明確合同規定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承包單位的權力和義務。

3.明確監理機構和監理內容。

4.明確監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明確報表的報審要求。

8

工程材料報驗

1.審查《工程材料/ 構配件/設備報驗審單》。

2.審查材料的出廠質量證明資料或合格證、防偽標志、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及材料廠家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

3.審查新材料、新產品的鑒定證明,當地建委科技主管部門的確認文件、熟悉相應的規程和標準。

4.審查進口產品國家商檢局的證明文件。

5.必要時會同建單位考察生產廠家。

6.對進場材料的外觀品種、規格、標志、外形尺寸進行檢查。并按相關規定要求見證取樣送檢,檢驗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9

查驗施工測

量放線成果

1.檢查水準點、控制樁、控制軸線。

2.檢查鋼筋籠各項質量技術指標。

3.審批測量記錄。

4、監理控制要求

1、審核施工方案:結合地質勘察資料重點審核鉆機選型和施工工藝。審核沉渣控制方式;常見質量通病處理及預控措施:承包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安全技術措施等。

2、進場機械、設備的核驗;主要核驗內容:

①進場設備與報驗設備是否相符。

②機況完好程度。

③計量設備是否有檢驗合格證—測量儀器(全站儀、經緯儀、水準儀)、測繩、鋼圈尺。

④是否有備用機械、設備(備用發電設備等。)

3、原材料—商品砼、鋼筋規格、品種的審核,見證取樣、復試。

4、項目部質量管理人員的資格及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的核驗;檢查項目部對作業班組的技術、質量、安全、進度交底。

5、測量定位及鉆機就位:原始水準點、控制點、測量、放線成果的復核、確認;要求樁位放線復核采用兩個及以上控制點進行閉合,樁位復核,允許編差群樁20㎜,單排樁10㎜。

6、護筒設置:護筒內徑宜比樁徑大100—200mm,護筒中心垂直線應與樁中心線重合,平面允許誤差為50mm,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0.4m。護筒埋置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樁位的水文地質情況確定,一般情況下埋置深度宜為1-1.5m。

? 7、樁長控制:樁長以進入持力層深度及設計有效樁長雙控,并以進入持力層深度為準,地下室以進入中風巖一倍樁徑,主樓以進入微風巖一倍樁徑,現場巖樣與打試樁巖樣對比確認為準。

孔深的控制方法:

a、用測繩測量,結合鉆桿長度進行雙控,如誤差超過50mm應檢查原因。

b、測繩必須具備計量檢驗合格證,并經常檢查測繩長度的準確性。

c、入巖界面的判定:

①鉆機鉆頭電腦顯示深度

②鉆進速度突然變慢

對照地質勘察報告

④取巖樣,以上四項應綜合考慮來判斷是否入巖。

d、孔深達標后,方可終孔進行清孔。

? 8、清孔:

(1)清孔的控制指標:沉渣厚度均符合設計要求

第六篇: 監理細則包括哪些細則


寧夏征地補償標準細則包括哪些內容

隨著征地補償政策的廣泛實施,各個省份的交通想必以前更為便捷和快速,其中就在大西北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也相應公布里具體的征地補償政策。那么,寧夏征地補償標準細則具體包括哪些呢?按照相關規定,其主要的內容包括征地類型、補償計算標準等內容。

隨著征地補償政策的廣泛實施,各個省份的交通想必以前更為便捷和快速,其中就在大西北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也相應公布里具體的征地補償政策。那么,寧夏征地補償標準細則具體包括哪些呢?按照相關規定,其主要的內容包括征地類型、補償計算標準等內容。
▲一、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第二十八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按以下標準支付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一土地補償費:征用菜地、園地、水澆地、人工草地、人工魚池,按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至六倍補償;征用旱地、葦地、天然草地、林地,按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



均年產值的三至四倍補償;征用墾荒五年以內的耕地和輪歇地、空閑地、撂荒地、湖泊,每畝按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一至二倍補償;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給予補償。
(二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畝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按上述標準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第二十九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按以下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和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一青苗補償費:一般作物(含人工種草按該作物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多年生作物按該作物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至三倍補償。




(二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按所拆房屋的新舊程度、結構狀況,參照當地房產部門規定的標準補償。
2、零星樹木補償費:未成材樹木(苗補償苗木費、管理費和移栽費;成材樹木,砍伐的樹木歸被征地單位或個人,征地單位補償樹木的砍伐費。果樹按該樹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四倍補償;未掛果的,按苗木費、管理費和移栽費補償。
3、遷墳補助費:每墳按五十至一百五十元補助。
4、水井、排灌溝渠和其他水利設施,按新建費用補償。
5、其他附著物,按實際損失協商補償。
開始協商征地后,搶種的樹木,搶建的構筑物以及廢棄物,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十條國家建設用地按照本辦法規定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后,被征(撥地的單位和人員不得再提出額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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