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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委員競職陳述4篇
【篇一】村民委員會委員競職陳述
村民委員會工作職責
村民委員會在村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傳達、貫徹上級政府的有關指示和決定。
2、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擬定本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4、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充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戶或者合伙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5、興辦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會保障及其公共事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文明建設活動,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6、組織實施本村建設規劃,興修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指導村民建設住宅。
7、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鎮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8、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并接受評議,執行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篇二】村民委員會委員競職陳述
村民委員會自治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農村依法實行村民自治,保證各項村務工作正常運轉、促進農村三大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村委會是負責對本村的村務依法進行管理、組織和實施的機構,包括政治、經濟、科教、文化、衛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和其它社會事務;
第三條、本村委會實施管理村務和活動必須在上級黨委、村黨總支部的領導下開工作,并接受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堅持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第四條、本村委會現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1名;下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計劃生育、社會事務、經濟管理、規劃建設和農業生產七個工作委員會,11個村民小組,依法選舉組成村民代表會議機構;
第五條、本章程是村委會組織實施村務管理的工作規程,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本村干部,村民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章程由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實施;
第二章? 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
第六條、村最高決策權力機構是村民會議。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村民會議開會時可以由18周歲以上村民參加,也可以由每戶派一名代表參加;
第七條、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的原則下,村民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決定本村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
二、聽取并審議村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報告
三、撤換和補選村委會成員
四、審議決定涉及全體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項
第八條、為方便召集村民開會討論決定村中事務,設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本村的各級人大代表、村委會成員和黨支委組成;
第九條、村民代表會議向村民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通過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會各項管理制度
二、聽取、審議村委會工作報告,財務收支、收益分配報告,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行情況報告
三、討論決定村集體重大生產性投資項目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
四、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
五、討論決定有關人事安排
六、評議村委會工作
七、審議決定其它需要由代表討論的事項
八、反映、提出村民的建議,議案和意見
第十條、村民代表會議每年召開不少于2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的主席團負責召集主持。主席團或“兩委會”認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會議成員提議,可以隨時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會議閉幕期間,一般日常事務由主席團研究決定處理;
第十一條、村民代表提出的建議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提出,村委會負責答復意見;
第十二條、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應設會議專用記錄本,參加會議代表簽名,并由村委會指定專人負責會議記錄;
第十三條、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事項,必須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參加,應當經到會代表的過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建立村民代表聯系村民制度,各村民小組長負責本村小組代表會議精神;實事求是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向村委會反映村民解釋;代表村民意愿,決定村中事務;
第三章? 干部管理
第十五條、本村干部管理的對象為“兩委會”成員、經聯社干部、村工作人員;
第十六條、村干部要堅持學習培訓,不斷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實行勤政、廉政作風,做村民公仆。建立村干部會議制度,開展學習、交流活動和工作匯報,研究決定村務工作;
第十七條、村干部實行正常的上班工作制度,工資報酬按區委、區政府和鎮委、鎮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在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第十條、村民代表每年應結合年終工作總結,對干部進行民主評議活動,作出優秀、稱職、不稱職的評定結論;
第四章村民小組管理
第十九條、以便于管理為原則,本村設11個村民小組,設小組長11名,由村民推選產生,村民小組是村委會下屬基層管理組織,接受村委會的領導;
第二十條、村民小組長負責對涉及村民村務各項工作的管理、組織和教育,完成好村委會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十一條、村民小組長(不脫產)報酬實行固定補貼和誤工補助辦法,經費在村經聯社財務開支,補貼數額由村“兩委會”審定;
第五章? 集體經濟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村設立經濟聯合社,集體經濟包括集體企業,漁池以及第三產業等經濟實體收入和集體資金,屬全村村民所有,由村委會管理,村經濟聯合社為村委會經濟實體法人單位,經聯社應依法加強村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村實行財務管理核算單位,實行集體資產積累,村民收益分配制度,財務應如實、準確、及時反映村經濟活動情況;
第二十四條、村財務工作應接受區、鎮農經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建立村財務年度審計制度。村委會換屆和村主任離任前,應對村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并向村民代表會報告;
第二十五條、村財會人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要敢于堅持原則,有一定的業務能力,會計人員要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實行民主理財制度,由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對村財務實行監督、檢查,每有3日定期檢查,對違反財務規定的開支,有權要求村委會糾正和處理;
第六章??? 社會事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每年撥出??钣糜谛W、幼兒園的教育投入,實行獎教獎學金制度,對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和考取大、中專院校,重點中學的學生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發展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其所需費用,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可在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中籌集,具體辦法由村“兩委會”提出,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第二十九條、加強村容村貌的管理,切實做好村環境衛生工作和村民衛生保健工作,發展農村衛生事業;
第三十條、本村村民成立社團,必須向村委會申請,說明宗旨、人員、機構,按社團管理規定辦理登記,堅決取締各種非法社團和進行封建迷信活動的組織。外地社團到村進行活動必須向村委會報告,否則予以處理;
第三十一條、村依法成立的老年人協會必須服從黨支部的領導和村委會的管理,協助村委會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第三十二條、搞好村“五保戶”的統籌供養,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做好優撫對象的工作,積極完成征兵任務;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抵觸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村委會根據本章程規定制訂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實施,如有修改,需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篇三】村民委員會委員競職陳述
(附樣1)
××村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公告
××選字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經本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了本村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現將名單公布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
村民對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名單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村民委員會提出。
××村民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2)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選民登記通知
××選字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本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定于×月×日開始,選舉日為12月10日,選民登記時間定位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以下人員將被納入選民登記范圍:
1.戶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級組織中任職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
選民登記的地點設在村民委員會或各村民小組組長處,對于偏遠的地方,我們將派工作人員入戶進行登記。請村民相互轉告,積極參加選民登記,行使選舉權利。
××村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3)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選民名單公告
××選字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現將本村登記的選民名單公布如下:
第一村民小組:
×××、×××、×××、×××、×××、×××、
×××、×××.......
第二村民小組:
×××、×××、×××、×××、×××、×××、
×××、×××.......
如有遺漏,或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請與××××年×月×日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
××村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4)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選舉參選證
編號:( )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所在村組:
投票時間: 投票地點:
注意事項:
1)憑本證領取選票;
2)此證只限本人使用;
3)未經蓋章無效。
××村村民選舉委員會
發證日期:××××年×月×日
(附樣5)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選字第×號
根據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有關規定,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年×月×日討論,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我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員×人,共×人組成。
請村民互相轉告,并按此職位和職數的規定,等額提名候選人。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6)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選字第×號
經研究決定,我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提名采取全體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集中提名方式進行。定為×月×日×時在×××召開村民會議(村民小組會議),由村民直接提名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請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相互轉告,做好準備,屆時帶上參選證踴躍參加。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7)
××村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提名票(蓋章)
職 位
主 任
副主任
委員
候選人姓名
說明
1、提名主任侯選人1人,副主任候選人1人,委員3人,等于或少于提名名額的票有效,多于提名名額的票無效;
2、應當至少提名1名婦女候選人;
3、無法辨認或胡寫亂畫的提名票無效;
4、無公章的提名票無效。
(附樣8)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候選人
推選報告單
××鄉××村共登記本屆選民××名,于×年×月×日,經選民直接提名村委會候選人。參加投票的選民××名,共發提名票××張,其中有效票××張,無效票××張。本次應選候選人×人 ,依據得票多少現已全部產生。候選人具體情況如下: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基本情況
正式候選人 姓名
得票數
性 別
年 齡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是否 村干部
備 注
主 任
副 主 任
委 員
監票人: 唱票人: 計票人: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填報時間:××××年×月×日
(注:此報告一式二份,報鄉一份,村自存一份)
(附樣9)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換屆選舉
正式候選人名單公告
××選字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經本村選民提名,現將本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正式候選人名單公告如下:
主任候選人:×××、×××
副主任候選人:×××、×××
委員候選人:×××、×××、×××
選民如對名單公布的候選人有不同意見,請于×月×日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反映。
××村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10)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選字第×號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選舉投票辦法》經×月×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現予以公布。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選舉投票辦法
(×月×日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甘肅省實施辦法》、《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和縣、鄉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結合本村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選舉投票辦法。
第1條......
第2條......
第3條......
第4條......
......
(附樣11)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選字第×號
經村民選舉委員會研究決定,本屆村民委員會選舉采取選舉大會投票方式。選舉大會定于×月×日上午×時開始,選舉大會地點設在××。請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互相轉告,安排好時間,準時參加選舉大會投票。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12)
選民姓名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理由
村民選舉委員會意見
(公章)
2013年12月18日
說明:此證由選民填寫,經村民選舉委員會批準蓋章有效。被委托人憑此證領取選票。
(附樣13A)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票樣式
2013年×月×日(公章)
職位
主任正式
候選人
副主任正式
候選人
委員正式
候選人
姓名
×××
×××
×××
×××
×××
×××
×××
×××
×××
×××
×××
符號
說明
1.應選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3名。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選票有效,多于應選名額的選票無效;
2.同意的請在候選人姓名欄下方對應的符號欄內劃“〇” ,不同意的劃“×” ;不同意選票上的候選人,可在姓名空格欄內另寫其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對應的符號欄劃“〇” ;
3.不許劃同一候選人擔任兩種或兩種以上職務;
4.任何符號不劃的,視為棄權票,胡寫亂畫無法辨認的選票視為廢票。
(附樣13B)
××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票樣式
主任選票
正式候選人姓名
×××
×××
符號
××××年×月×日
副主任選票
正式候選人姓名
×××
×××
×××
符號
××××年×月×日
委員選票
正式候選人姓名
×××
×××
×××
×××
×××
×××
符號
××××年×月×日
(附樣14)
選票編號
簡述選票認定原由
表決情況
同意
反對
棄權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簽字:
××××年×月×日
(附樣15)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公告
××選字第×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甘肅省實施辦法》、《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有關規定,經依法選舉,下列人員當選為本村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成員:
主 任:×××
副主任:×××、×××
委 員:×××、×××
特此公告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16)
××村村民代表名單公告
依照《甘肅省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本村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代表和村民委員會成員組成。經村民會議(各村民小組)推選,共推選本村第八屆村名代表××名?,F將名單公布如下:
第一村名小組:×××、×××......
第二村名小組:×××、×××......
第三村名小組:×××、×××......
第四村名小組:×××、×××......
第五村名小組:×××、×××......
......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17)
××村村民代表登記冊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村民小組推選
戶推選
所在村民小組
是否連任
村內擔任職務
聯系戶姓名
(注:報告單一式三份,縣民政局、鄉政府各一份,村存檔1份)
(附樣18)
××村村民小組組長名單公告
經本村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了各村民小組長?,F將名單公布如下:
第×村民小組:×××
第×村民小組:×××
第×村民小組:×××
第×村民小組:×××
......
××村第八屆村民選舉委員會
××××年×月×日
(附樣19)
××村村民小組組長統計表
村民小組名稱
戶 數
人 口
姓名
是否連任
報酬
情況
本組是否有企業或生產基地
備注
組長
副組長
組長
副組長
定補
誤補
第一村民小組
第二村民小組
第三村民小組
......
(注:報告單一式三份,縣民政局、鄉政府各一份,村存檔1份)
【篇四】村民委員會委員競職陳述
村民委員會的性質
村委會的性質
憲法第111條明確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贝逦瘯M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根據以上規定,村委會的性質是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自治的含義,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治的方式就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自治的主體是廣大村民,而不是只占村民少數的村委會成員。因此,村委會這一概念有兩層含義:一是指由廣大村民組成的自治共同體;一是指由村民選舉產生的村委會成員,即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村委會成員是村民選舉出來為村民辦事的,是村民自治的具體組織者和執行者。村民自治的根本途徑和形式是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村民透過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涉及全村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都務必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討論決定,決不能由村委會成員幾個人決定??傊?,村民是自治的主人,是自治權利的享有者。真正由村民當家作主,是發展農村基層直接民主的本質和核心。
為什么要把村委會規定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呢?主要有兩點思考:
第一點思考是,有利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我國是個封建統治時間很長的國家,缺乏民主傳統,群眾的民主意識比較淡漠,很多人都不明白民主是何物,因此,要在我國建立現代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務必首先從基層做起,讓群眾先學會自我管理自我身邊的事務,逐漸培養民主意識,提高管理潛力。因此,把村委會規定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決不是一兩個人的偏好,也不是幾個人的靈機一動,而是我們黨經過深思熟慮的、事關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戰略決策。在立法過程中有許多同志不贊成將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認為我國的基層群眾,個性是農村基層群眾還沒有自治意識和自治潛力,還不具備實行自治的條件。這種認識是十分錯誤的,他不僅僅低估了群眾,而且缺乏長遠的眼光。實踐證明,一個村,群眾長期生活在一齊,相互間都比較了解,群眾對本村的事務也都比較熟悉,明白要辦什么,不要辦什么,就應先辦什么,不就應先辦什么,也明白就應怎樣辦,只要放手讓他們自我去辦,都能辦得很好。而且,群眾也只有透過親身的民主實踐,才能逐步養成民主習慣,增強民主意識,提高管理潛力。從來就沒有什么先知先覺,唯有實踐,才是走向民主的最好途徑。透過村民自治,群眾把一個村的事情管理好了,逐漸就會管理
好一個鄉鎮、一個縣的事情,直到學會管理好一個省、一個市,乃至整個國家。因此,實行基層群眾自治,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項具有長遠戰略好處的、務必堅持不懈地努力做好的基礎性工作,我們決不能目光短淺。彭真同志說:“辦好村民委員會,還有居民委員會,是國家政治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對于掃除封建殘余的影響,改變舊的傳統習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具有重大的、深遠的好處?!闭嬲汛迕褡灾胃愫?,可能是我國繼武裝奪取政權、經濟體制改革之后,在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的第三次農村包圍城市。
第二點思考是,有利于基層建設。實踐證明,一個村的事務,由群眾自我動手,自我辦理,往往能夠辦得很好,而且還花錢少,見效快,民氣順。如果由政府來辦,或者由政府自上而下地命令群眾去辦,則往往辦不好,不僅僅可能花錢多、見效慢,還可能鬧得民怨沸騰,吃力不討好。因此,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基層的事務,由基層群眾自我管理,有利于調動基層群眾的用心性,促進基層建設和基層各項事業的發展。
村委會與國家政權機關雖然都屬于社會組織,但性質不一樣。廣義的社會組織包括國家政權組織和非國家政權組織。國家政權以一系列具有不一樣作用的國家機關的形式出現,如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等,它以暴力為后盾,對社會實行系統的控制和管理,其內部具有嚴格的組織關系。非國家政權組織是指國家政權以外的其他各種社會組織,如政黨、工青婦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等。一般而言,非國家政權組織是一種自愿的組合,為必須的目的而建立,在社會生活的某方面或某一領域發揮作用。村委會就是在基層社會生活中發揮自治作用的一種非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它與政權機關的區別是:①政權機關所透過的法律、法規、規章、指示、命令、決議、決定、行政措施等,都具有國家強制力,對拒不服從者能夠強制其服從;而村委會所透過的決議、決定、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等,都不具有國家強制力,對拒不服從者不能強制其服從,而只能靠說服、動員、教育、輿論壓力等方式加以貫徹落實。②政權機關自上而下有一套嚴密的組織系統,村委會沒有自我的上下組織系統。③政權機關全面管理本轄區內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事務等方面的工作,村委會只管理本村群眾自我的事情。
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與其他非國家政權組織又有著明顯的區別:①村委會是按照居住區域而建立起來的,具有明顯的區域特點;而其他非國家政權組織則不是按居住區域組織起來的,不具有區域性的特點。②其他非政權組織的成員一般能夠根據自我的意愿決定加入或退出該組織,也能夠根據自我的意愿決定享受或放下在該組織中的權利,決定履行或不履行對該組織所承擔的義務;而村民是其居住地的村委會的當然一員,不因自我的意愿而改變,村民能夠放下行使自我的權利,但不能放下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又與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不一樣,其主要區別是:①民族區域自治,是指按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它是我國解決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策,是一項民族民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是指在農村基層由群眾按照法律規定設立村委會,自我管理自我的基層事務,它是我國解決基層直接民主的一項基本政策,是一項基層民主制度。②民族區域自治只是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實行,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而基層群眾自治則在全國農村普遍實行,只有村委會一級。③民族自治地方設立的自治機關,即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是國家的地方政權機關,除依法行使地方國家政權機關的職權外,還依法行使自治權,自主地管理本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建設事業。而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村委會,雖然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它們的自治權限,但它們不是一級國家政權機關。綜上所述,村委會在性質上既不一樣于國家政權機關,也不一樣于其他的非國家政權組織,同時,也不一樣于民族自治地方,而是我國農村基層群眾按照居住區域組織起來的一種社會群眾性自治組織,是我國基層群眾實行基層民主自治的一
種法定形式。
由于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政權組織,因此,鄉鎮政府與村委會的關系就不能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而只能是“指導——協助”的關系。因為如果是領導關系,鄉鎮政府就能夠任命和撤換村委會干部、命令村委會做這做那,村民自治就無從談起。在立法過程中,有許多同志主張將鄉鎮政府與村委會的關系規定為領導關系。認為此刻鄉鎮干部少、任務重,很多工作都得透過村委會才能得以落實,不規定領導關系,鄉鎮政府沒有了村委會這個“腿”,工作就很難開展。應當說,這種憂慮是不無道理的,個性是有些鄉鎮管轄的范圍比較大,管理上確實存在著許多困難。但解決這些問題決不能以犧牲群眾自治為代價。解決的途徑,一是要確實充實鄉鎮政府的干部隊伍;二是要把一些規模偏大的行政區劃適當劃??;三是要加強鄉鎮干部的培訓,改變一些鄉鎮基層干部存在的機關化、官僚化的現象,改變辦事方法,提高辦事效率?;鶎?,故名思義,就是最低的一層。鄉鎮作為基層政府,就是各級政府的最低一級,下面沒有也不應當再有什么“腿”。鄉鎮政府的主要任務,就是把各項具體行政工作直接地落實到千家萬戶,這與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不一樣。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制定政策,因此,其工作方法主要是搞
調查、發文件、下指示,然后透過鄉鎮政府(還有市縣政府)的工作具體落實到千家萬戶。但我們此刻很多鄉鎮干部都不習慣于具體辦理各項行政事務,而習慣于坐在屋里發文件、打電話、下指示,讓村委會去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機關化、官僚化現象十分嚴重,這與基層干部這一性質是極其不相稱的。這種狀況務必盡快改變。在此基礎上,村委會也要透過宣傳政府的各項規定,說服、動員群眾自覺地履行各項應盡的義務等辦法,來協助鄉鎮政府的工作。
(二)村委會的任務
憲法規定,村民委員會的任務是:“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推薦。”村委會組織法除了重申憲法的以上規定外,又作了一些補充規定。歸納起來有以下10項:
1、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公共事務是指與本村全體群眾生產和生活直接相關的事務;公益事業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業。二者有區別,但又不可截然分開,它們都與本村群眾的切身利益相關,需要動員全體群眾來共同辦理。辦理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應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據群眾的需要和可能,有多少錢辦多少事,不能追求形式,不能急于求成。
2、調解民間糾紛
民間糾紛,是指村民之間有關人身、財產權益方面的糾紛和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糾紛。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債務、宅基地、林權地界、水源、收養、贍養、繼承、賠償、分家析產等方面的糾紛和因輕微的侵占、傷害、打架斗毆、小偷小摸、欺詐、侵害名譽、輕微虐待等輕微違法行為而引起的糾紛。調解民間糾紛,主要由村委會下設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來擔任。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和活動原則等,由1989年6月17日國務院透過頒布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主要資料有:
(1)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工作應當遵守以下原則:(1)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依據社會公德進行調解;(2)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3)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應當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在此基礎上進行說理、疏導,以消除當事人之間的隔閡,達成和解協議。調解糾紛應當進行登記,制作筆錄,根據需要或者當事人的請求,能夠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應當有雙方當事人和調解人的簽名,并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當事人應當履行。經過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能夠請求基層人民政府處理,也能夠向人民法院起訴。基層人民政府對于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貼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應當予以支持;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應當予以糾正。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是一種民間調解,不能收調解費。
(3)人民調解委員會能夠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調解糾紛,也能夠在發現糾紛后主動進行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能夠由委員一人或數人進行;跨地區、跨單位的糾紛,能夠由有關的各方調解組織共同調解。調解糾紛時,能夠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
3、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維護社會治安是人民政府的職責。但社會治安與群眾緊密相關,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也有職責協助政府維護社會治安,具體工作由村委會下設的治安保衛委員會負責。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宣傳和組織群眾做好以防盜、防火、防治安災害事故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協助公安部門組織群眾搞好治安聯防,維護公共秩序;三是協助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被管制的、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監外執行的、假釋的、緩刑的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四是發現有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及時予以勸阻和制止;五是發現刑事和治安違法案件后,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公安機關保護現場,為偵破案件帶給線索,等等。
4、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推薦
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與群眾有著十分廣泛而密切的聯系,最了解群眾的要求和意見,因此,它是人民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憲法把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推薦規定為村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政府更好地聯系群眾,傾聽群眾的呼聲,理解群眾的監督;另一方面也是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天然職責。因為,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見、要求和提出推薦,是群眾的一項重要的民主權利,村委會作為群眾自我的組織,有義務幫忙群眾行使好這一權利。
5、支持和組織村民發展經濟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是我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理所當然也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支持和組織村民努力發展經濟。
村委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薄按迕裎瘑T會應當尊重群眾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保障群眾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聯產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于村農民群眾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备鶕@些規定,村委會在支持和組織村民發展經濟方面,有以下幾項任務:
(1)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發展合作經濟,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我們長期不變的方針。但發展合作經濟,不能再搞強迫命令,不能再搞歸大堆,而務必在村民自覺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同時,發展合作經濟,也不能搞割資本主義尾巴,不能否認私營、合伙、個體和其他各種經濟的發展。兩者要并行不脖,不能以一種否認另一種。
從目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實際狀況看,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按照一村一社的模式建立起來的、由全體村民參加的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有村經濟聯合社、村群眾經濟聯合公司等,統一管理全村的土地和村辦的各種合作經濟,包括村辦企業、村辦各種服務隊等。這種模式所占比例不多,許多地方雖然形式上實行一村一社,但實際上只是一個牌子,與村委會是一班人馬。因此,從長遠看,這種模式是否具有必要性值得探討。第二種是村沒有統一的合作經濟組織,即沒有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由村委會直接管理全村的土地和各種村辦的合作經濟。第三種是部分村民自愿組織起來的各種合作經濟,包括村民小組投資興辦的企業等等。
(2)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農村實行家庭承包職責制以后,需要解決產前、產中、產后的各種服務和協調。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理所當然應當承擔起這兩項工作。
村委會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工作,包括以下三個層次:一是村委會要直接過問村民生產的各項服務工作是否得到落實,沒有落實的,要組織落實;二是在設有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的村,生產服務工作往往由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承擔,在這種狀況下,村委會有權也有職責督促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搞好生產服務工作;三是在沒有相應的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為村民帶給生產服務時,村委會應當根據群眾意愿和實際需要組織有關服務組織(如各種服務隊)為村民帶給生產服務或者由村委會直接為村民帶給各項生產服務。
村委會承擔本村生產的協調工作,包括以下三個層次:一是村委會要制定本村生產的年度和中長遠規劃,并組織實施;二是要協調本村各經濟組織之間的生產活動,包括區域性群眾經濟組織與其他合作經濟組織之間、各村辦合作經濟組織之間、村辦合作經濟組織與村民合辦的經濟組織之間的生產活動;三是要協調合作經濟組織與村民之間、村民與村民之間的生產活動。從資料上講,要協調各方面的生產用水、用電、場地使用等等。
(3)尊重群眾經濟組織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保障群眾經濟組織和村民(包括承包經營戶、聯產、合伙等)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是經濟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實踐證明,這是有利于生產力發展的。農村的各種群眾經濟組織,都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村委會應當予以尊重,不能隨便干預。對群眾經濟組織和村民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僅僅村委會自我不能隨便平調、攤派,要認真兌現合同等等,還要抵制其他各方面的亂攤派,同時,還要制止群眾的紅眼病和哄搶現象。
(4)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村群眾經濟組織內部的一個經營層次,是中國農民的一個偉大創造,也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在中國農村推行的一項最偉大、影響最深遠的改革。實踐證明,實行家庭承包經營,貼合我國國情、民情和廣大農民利益,貼合生產關系必須要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規律,也貼合農業生產自身的特點。這種經營方式,不僅僅適應以手工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也能適應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生產手段的現代農業,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務必長期堅持。土地管理法和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決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是一項事關農業和農村穩定與發展的重要政策,村委會務必不折不扣地執行。
雙層經營體制是在穩定土地承包關系的基礎上,為解決一家一戶難以解決的產前、產中、產后的一系列困難,根據實際需要和村民意愿,把家庭分散經營與村民互助合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的一種經營形式。雙層經營的基礎是不改變土地承包關系,在此前提下,村民根據實際需要,按照自愿的原則,能夠對產前、前中、產后的某些環節實行合作。我國沿海有些地方借鑒其他國家“公司+農戶”的做法,構成產供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讓農民作為公司的股東,直接面向市場,使貿易環節、工業環節的利益與農民共享,取到了很好的效果,應當成為今后我國農村發展的方向。這種作法,對縮小城鄉差別,解決長期以來的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實現農村現代化,具有十分用心的好處。但實行雙層經營,也務必實事求是,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決不能搞強迫命令。
穩定土地承包關系與發展群眾經濟是否有矛盾?不矛盾。發展群眾經濟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貫主張,是社會主義優越性之所在,是帶領農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但發展群眾經濟不能打農民這幾畝承包地的主意,不能再搞歸大堆,而應當在為農民帶給產前、產中、產后的社會化服務,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運輸、保鮮、帶給科技信息服務等二、三產業,發展村辦企業和其他合作企業上打主意。農民這幾畝承包地是“鐵飯碗”,他們就是出去打工了,回來還是有地種,能進能退,進退有路,這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險。因此,農民即使出去務工,也不能收他的土地,只能引導他按照自愿的原則轉包出去,透過這種方式以保證土地不被擱荒。至于規模經營,在不具備條件時,不能強行去搞,務必是二、三產業相當發達,多數農民已經向二、三產業轉移,有了比較穩定的其它就業機會之后,透過土地轉包自然而然地向種田大戶或群眾經濟組織集中,適度的規模經營才會水到渠成地發展起來。此刻就全國而言,絕大多數地方并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所以在條件不具備的地方不能拔苗助長,強行去搞規模經營。
(4)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財產。土地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定:“農民群眾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群眾所有的,由村群眾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群眾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群眾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群眾所有的,由鄉(鎮)農村群眾經濟組織經營、管理?!备鶕@一規定,屬于全村農民群眾所有的土地,建立有區域性村群眾經濟組織的,由群眾經濟組織作為發包方,將土地承包給村民經營;沒有區域性群眾經濟組織的,由村委會作為發包方,將土地承包給村民經營。屬于村民小組群眾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小組作為發包方,將土地承包給村民經營。本村其他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是否由村委會管理,也應按照以上原則決定。
關于土地以及其他村群眾財產應由誰管理問題,在立法過程中,有不一樣意見。一種意見認為不應由村委會管理,應由村群眾經濟組織管理,理由是村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不是經濟組織,不應具有管理土地以及其他群眾財產的職能。另一種意見認為應當由村委會管理,理由是:(1)群眾自治是全面的自治,理所當然應包括經濟自治;(2)此刻很多地方都沒有全體村民都參加的區域性村群眾經濟組織,即使有也是和村委會兩塊牌子一班人馬;(3)從今后發展方向看,農村的群眾經濟模式應當是多種多樣的,過去那種全體村民都務必參加的“一村一社”模式不是農村群眾經濟的發展方向。立法機關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反復研究,認為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還在探索之中,因此,法律宜規定得靈活些,以適應各種不一樣狀況,所以作了以上規定。
(5)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稀缺的國家,因此,合理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是保證我國能夠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有職責教育村民合理利用包括土地在內的各種自然資源,提高環保意識,保護和改善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6、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治國方略。依法治國,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做到這一點,不僅僅要使執法者知法、懂法,而且務必讓廣大群眾都知法、懂法,提高法制觀念,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我的合法權益。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向群眾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使群眾知法、懂法,并自覺地守法,既是群眾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項重要資料和有效形式,也是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好方法。
7、維護村民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我國憲法、法律、法規規定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廣泛的權利。村委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是它的一項重要任務。
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最主要的是維護群眾享有憲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民主權、自由權、人身權和人格權、財產權等等。根據我國現階段的實際狀況,村委會應個性注意維護群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身權、婚姻自由權、男女平等權、勞動權、受教育權、財產權和傷老病殘時獲得物質幫忙的權利等。
8、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禮貌活動
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權利與義務是緊密聯系的。享有必須的權利,就務必履行必須的義務;同樣,履行了必須的義務,就能夠享有必須的權利。誰也沒有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的特權。因此,村委會在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的時候,也要教育群眾自覺履行憲法、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比如教育動員公民依法服兵役、繳納公糧、實行計劃生育等。
公共財產,包括國家和群眾所有的各種財產。愛護公共財產既是一種社會美德,也是履行法律義務。興辦學校,發展義務教育,是政府的職責,但村委會應當給予用心協助,同時,村委會應當開展文化娛樂、掃除文盲等各項活動,努力提高村民文化水平。普及科技知識,就是要向村民宣傳、推廣科學技術知識,引導村民利用現代科技知識提高生產效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移風易俗,破除迷信。社會主義精神禮貌是指人類的一種健康、向上、和諧的精神狀態。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禮貌活動,就是透過廣播、宣傳欄、群眾手冊、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五好家庭”評比、優化生活環境等活動,到達對群眾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衛生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從而促進群眾構成一種健康、向上、和諧的精神狀態,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團結、互助,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
9、教育和引導村民加強民族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忙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除占全國總人口93。3%的漢族外,還有占全國總人口的6。7%的55個少數民族。各民族在長期的共同生活、共同勞動中,結成了統一不可分的大家庭,共同創造了我國悠久的歷史文化。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因此,加強民族團結,既是群眾自治的要求和資料,也是一項憲法要求。
村委會教育群眾加強民族團結,首先要向群眾宣傳我國的民族政策,宣傳我國各民族緊密團結的悠久歷史和傳統。其次,要教育群眾相互尊重、相互幫忙,個性要教育群眾相互尊重各民族的不一樣風俗習慣。第三,要教育群眾相互信任、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發展。
10、協助鄉鎮政府開展工作
村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鄉鎮政府的派出機關或者它的一條“腿”。因此,村委會不能代替政府行使職權,也不能包辦政府事務。但是,由于公民有遵守法律和服從政府管理的義務,因此,村委會作為群眾性自治組織,也有職責協助政府開展工作,這也自治的一項重要資料。
村委會協助政府開展工作,包括協助政府做好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建設規劃、公共衛生、治安保衛、計劃生育、優撫救濟、稅收、糧食收購等等。協助的主要形式是宣傳、教育動員、帶給狀況等,一般不直接辦理。必要時,能夠受政府的委托,代表政府辦理有關政府事宜。村委會受政府委托辦理的政府事宜,屬于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由委托的政府機關承擔行政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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