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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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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9年12月,全國共有38734個鄉級區劃,包括8516個街道、20975個鎮、8122個鄉、966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5篇

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篇1

全鄉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保持和改善我鄉水環境質量,結合省、市、縣關于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和《全縣全面深化河長制工作方案(x年)》等有關要求,決定在全鄉建立“河長制”管理制度,實行全段流域專項治理,將全鄉河流治理工作任務分解到各村及有關部門,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建立管理機構、明確工作目標、落實管理責任、嚴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全鄉全面推行“河長制”,全鄉河道實現“河長制”全覆蓋。到x年底,完成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任務,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全面完成整治和清潔水源行動,水質保持在Ⅱ類及以上;做好生活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建立某港全段管理長效機制,到x年底,保持全鄉轄區內干、支流水質保持在Ⅱ類水及以上標準,與仙居縣沖背交界斷面水質考核合格、飲用水源安全,保持各類水體潔凈,實現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促進我鄉經濟社會實現科學發展、綠色發展,為我鄉發展生態旅游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重點

1、加強水污染防治。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水污染防治目標,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強綜合防治,嚴格治理畜禽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改善水環境質量。

2、啟動截污納管工程。按照“雨污分流、普遍覆蓋”的要求,要求11月底前完成丁埠頭村的排水排污提升工程建設,提升后,還要求做好管網的入戶工程,通過截污納管工程徹底整理生活污水亂排亂放,x年將某港支流某某段至某港段打造成全縣最美河流。

3、鞏固“清三河”成效。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為重點,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強化“清三河”長效機制的執行力度,嚴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彈。不斷加強河湖水面保潔工作,到x年,不斷擴展河湖水體保潔范圍,基本實現小微水體保潔全覆蓋。

三、河長制責任分工

(一)全鄉鄉村兩級河長職責分工(略)

(二)各級河長職責

1、鄉級河長。是責任水系總領導,負責水生態、水環境持續改善,組織開展檢查、考核工作,協調落實相關熱點難點問題,認真開展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月度督查及排名考核活動。

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篇2

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和水利部、環境保護部《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x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修訂)》及《x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修訂)》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體制機制,現就x全面推行河長制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x和x、x、x、x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視察x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富裕美麗幸福x,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在全縣境內河流水域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實施范圍

全縣境內河流水域(含心湖)均實施河長制。其中,全縣50平方公里以上的9條河流建立河湖名錄,沒有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

三、基本原則

1、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強化規劃約束,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

2、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按照“黨政同責”的要求,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長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3、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區不同河湖的實際情況,實行一河(湖)一策,因河施策,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4、堅持城鄉統籌、區域合作。堅持系統思維,統籌城鄉,加強區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協調推進,水域陸地共同發力。

5、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四、主要目標

到x年6月底前,全縣全面實施河長制。到x年,河湖水域面積保有率7.7%以上,撫河自然岸線保有率90%以上,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90%以上,主要地表水達標率85%以上,縣級以上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有效遏制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現象,維護河湖生態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和管理機制,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

五、組織體系

1、構建縣、鄉(鎮)、村三級河長組織體系

建立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河長制組織體系。按區域,縣、鄉(鎮)行政區域內設立總河長、副總河長,由行政區域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按流域,設立河流河長。河流所經鄉(鎮)黨委政府及村級組織為責任主體,設立鄉河長和村河長,村組設專管員或巡查員、保潔員。設立水庫、灌渠河長。

縣河長辦公室設在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利局主要負責人擔任。

2、建立部門聯動機制

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農工部、縣編辦、縣政府法制辦、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縣統計局、縣工信委、縣交通局、縣建設局、縣城管局、縣環保局、縣市場管理和質量監督局、縣旅游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國土局、縣科技局、縣教育局、縣衛計委、縣公安局等為河長制縣級責任單位??h級各責任單位要在縣級河長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護的相關職責。

縣級責任單位須確定1名科級干部為責任人,1名股級干部為聯絡人,名單報縣河長辦備案。

六、職責分工

1、河長職責??偤娱L、副總河長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河長制工作,分別承擔總督導、總調度職責。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2、河長辦公室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河長制,落實河長確定的事項,主要職責為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

3、縣直責任單位職責。

縣水利局負責承擔縣河長辦公室具體工作,開展水資源管理保護,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節水型社會和水生態文明建設,組織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設、河湖管理與保護等,依法查處水事違法違規行為。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的基礎上探索綜合執法。

縣委組織部負責將河長履職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的重要內容。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河湖管理保護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

縣委農工部參與制定農村垃圾治理有關政策,做好政策落實有關工作,與縣建設局共同負責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作。

縣編辦負責河長制涉及的機構編制調整工作。

縣政府法制辦負責制定和修訂河湖管理保護有關規范性文件。

縣發改委負責組織編制河湖管理保護規劃,推進與河湖保護有關的規劃“多規合一”,協調推進河湖保護有關重點項目,研究制訂河湖保護產業布局和重大政策,推進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河湖管理保護所需資金,會同相關部門監督資金使用。

縣人社局負責按有關規定指導河長制表彰獎勵工作,將河長制年度重點任務納入相關縣直部門的年度績效管理指標體系。

縣審計局負責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將水域、岸線、灘涂等自然資源資產納入審計內容。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河長制工作有關統計資料,指導河長制工作考核。

縣工信委負責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控制和工業節水,協調新型工業化與河湖管理保護有關問題。

縣交通局負責推進航道整治及疏浚,組織開展港口碼頭污染防治。

縣建設局負責指導各地推進城鎮和集鎮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查處侵占藍線的違法建設項目,與縣委農工部共同負責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作。

縣城管局負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與監管。

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更嚴格的河湖排污標準,建立水質惡化倒查機制,開展入河工業污染源的調查執法和達標排放監管,定期發布全縣地表水水質監測成果。

縣市場管理和質量監督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縣旅游局負責指導和監督景區內河湖管理保護。

縣農業局負責推進農業面源、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推進農藥化肥減量治理。

縣林業局負責推進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推進河湖沿岸綠化和濕地保護與修復工作。

縣國土局負責監管礦產資源(河道采砂除外)開發整治過程中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協調河湖治理項目用地保障,對河湖及水利工程進行確權登記。

縣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節約用水、水資源保護、河湖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

縣教育局負責指導和組織開展中小學生河湖保護教育活動。

縣衛計委負責指導和監督飲用水衛生監測和農村衛生改廁。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開展河湖水域突出治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打擊影響河湖水域的各類犯罪行為。

七、主要任務

(一)統籌河湖保護管理規劃。遵循河湖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嚴格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河湖資源,統籌考慮地區水資源條件、環境承載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態安全,科學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各領域、各部門、各行業專項規劃,逐步推進水利、農業、林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環保等部門與河湖環境有關的規劃“多規合一”。

(二)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和水資源管理責任與考核”四項制度,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開展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及“水效領跑者”行動。健全控制指標體系,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有償使用制度。探索水權制度改革,推進水權交易試點。嚴格水功能區管理監督,根據水功能區劃確定的河流水域納污容量和限制排污總量,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求,切實監管入河湖排污口,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堅持節水優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實施農業、工業和城鄉節水技術改造,堅決遏制用水浪費。

(三)加強水污染綜合防治。全面貫徹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工礦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及黑臭水體治理。開展入河湖排污口調查,核定水功能區的納污能力,明確功能區的允許納污總量。加強河湖跨界斷面、主要交匯處、重點水域的水量水質水環境監測,強化突發水污染處置應急監測。建立水質惡化倒查機制,追溯污染來源,嚴格落實整治責任和限期整改措施。優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實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開展撫河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

(四)加強水環境治理。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強河湖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水環境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以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為重點,綜合整治農村水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開展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完成打造一批“流域綜合治理、保障生態安全;因地制宜治理、注重生態景觀;挖掘人文資源、助力城鄉旅游;推進產業轉型、實現生態富民”的示范河流。

(五)加強水生態修復。推進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在規劃的基礎上穩步實施退田還湖還濕、退漁還湖,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開展河湖健康評估。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加強重要江河源頭、重要水源涵養地的水環境保護,劃定禁止開發范圍,實現江河源頭保護區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養林建設,全面保護天然林,大力種植闊葉林,提高森林質量。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一切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活動。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與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積極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整治,建設生態清潔型小流域,維護河湖生態環境。

(六)加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開展河湖岸線登記,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保護范圍。科學編制岸線利用規劃,落實規劃岸線分區管理要求。加強涉河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履行報批程序和行政許可,建立縣、鄉(鎮)涉河建設項目行政許可信息通報及公告制度。科學制定河道采砂規劃,嚴格控制、逐步減少采砂船舶(機具)數量和年度河道砂石開采總量。加強采砂作業監管,完善日常執法巡查制度。

(七)加強行政監管與執法。建立健全法規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護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探索建立適合各地實際的河湖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提升行政監管與執法能力。建立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實行河湖動態監管。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持續開展河湖“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侵占水域岸線、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礦洗礦、傾倒廢棄物以及電、毒、炸魚等破壞河湖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八)完善河湖保護管理制度。建立河湖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強化黨政領導干部河湖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探索建立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河湖健康評價體系。將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納入生態補償制度。建立網格化、全方位河湖水域岸線巡查檢查制度和違法行為報告制度。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養護制度,明確河湖管理責任和管理主體,積極推行管養分離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現河湖養護專業化、社會化。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推行河長制,保護河湖健康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聯動,狠抓工作落實,抓緊完善本區域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河長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督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滿足日常工作需要。發揮各級人大監督和政協參政議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湖管理保護的合力。建立聯席會議、問題督辦、信息通報、考核問責與激勵、工作驗收等相關制度,保障河長制工作有序推進。河長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

(二)嚴格考核問責。按照中央《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要求,縣級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湖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以水質水量監測、水域岸線管理、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等為主要考核指標,把全面推行河長制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考核內容納入縣政府對鄉(鎮)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和生態補償考核機制。將河長制工作有重點任務的縣直部門的相關工作內容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縣參照市級做法對本級有重點工作任務的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考核。各級河長履職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的重要內容。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因失職、瀆職導致河湖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整合落實資金。按照資金使用方向,縣相關部門通過整合資金、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河湖管理與保護投入。落實河長制工作經費,重點保障規劃編制、信息平臺建設和維護等工作經費。積極籌措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立長效、穩定的河湖管理保護投入機制。加大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城鄉水環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資金的投入。保障河湖保潔、堤防工程等日常管養經費。

(四)強化監督引導。在河湖顯要位置樹牌立碑,設置警示標志,設立河長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圍、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系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聘請社會監督員、發動社會志愿組織對河湖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廣泛宣傳河湖管理保護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做好輿論引導。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增強中小學生的河湖保護意識。加大河湖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

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篇3

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42號)和水利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號)精神,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健全長效管護機制,持續推進我州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落實各地區、各部門水環境治理責任,促進全州河湖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為標準,以“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為引領,保護水資源、管理水域岸線、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和河湖水生態執法監管為主要任務,牢固樹立生態優先和綠色發展理念,在全州重要江河湖泊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到位、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推進富裕文明和諧美麗新海西建設。

二、基本原則

(一)生態保護優先,統籌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綠色發展理念,加強主體功能區規劃引領和約束,嚴守生態空間保護紅線,依法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河湖資源,促進河湖修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

(二)加強組織領導,協調聯動共治。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部門分工協作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長職責,細化實化工作措施,形成黨委政府牽頭抓總、部門協調聯動、逐級抓好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問題導向,分類區別施策。立足不同地區不同河湖實際,因地制宜,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以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處理好與開發利用的關系,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四)依法依規管理,強化監督考核。嚴格依法治水管水,完善制度保障體系,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三、總體要求

用新發展理念引領海西發展的具體行動,不斷推進全州河流系統保護和水生態環境整體改善,按照建立管理機構、明確工作目標、制定方案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嚴格監督考核的要求,在全州范圍內推行“河長制”,確保2017年全面建立州、市、縣(行委)、鄉鎮三級河長管理體系,進一步改善我州河流環境面貌,維護河流健康生命,重點河流實現“四無六有”目標(無垃圾堆放、無漂浮物、無違章建筑、無污水直排;有管護機構、有生態空間、有良好水質、有牢固堤防、有美麗景觀、有安全保障),實現洪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河流生態新格局。

四、實施范圍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據《青海省實施辦法》及《青海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對江河湖泊水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那棱格勒河、格爾木河、巴音河、柴達木河(香日德河)、察汗烏蘇河、諾木洪河、沙柳河、賽什克河、布哈河、大通河、魚卡河、哈拉湖、可魯克湖、蘇干湖、尕斯庫勒湖、茶卡鹽湖(以下簡稱“十一河五湖”)為州級推行河長制重要河湖。其他河湖由各市、縣(行委)、鄉(鎮、街道辦)、村(社區)結合河湖自然屬性、跨行政區域情況,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影響的重要性等實際,分級分段確定由各級黨政負責同志擔任責任河長的河湖范圍,基本實現全州河湖全覆蓋。

五、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全面建立區域和流域相結合的河長制組織體系。州、市、縣(行委)、鄉(鎮、街道辦)黨委政府及鄉級組織設立總河長、縣級河長、鄉級河長;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責任河長,由黨政負責同志擔任,在州級河長的基礎上,河湖所經市、縣(行委)鄉(鎮、街道辦)設立市河長、縣河長、鄉河長,村組設專管員、保潔員和巡查員,城區按現有城市管理體制落實專管人員。

成立海西州河長制領導小組,州委書記、州長擔任組長,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黨工委常務副書記、常務副主任、州政府常務副州長、農口、環保口和國土口的副州長擔任副組長,州委組織部、州委宣傳部、州編辦、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州教育局、州科學技術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環境保護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利局、州農牧局、州林業局、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州審計局、州政府法制辦、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統計局、州旅游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州水利局局長、州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辦公室負責貫徹領導小組的決定和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擬定管理制度,監督各項任務的落實,組織實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經領導小組審定的考核結果,并負責全州“河長制”實施的日常安排、組織和協調工作。建立州級全面推行河長制聯席會議制度,州政府分管農口、環保的副州長為召集人,州政府分管農口、環保的副秘書長為副召集人。

(二)河長的設置及職責

1.河長職責。總河長負責領導全州河長制工作,承擔總指揮、總督導、總調度職責。州級責任河長負責指導、協調聯點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督導下級河長和州級有關責任部門履行職責,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縣河長是所轄河湖管理保護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相應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泄洪通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檢查督導下級河長和相關責任部門履行職責。鄉鎮河長、村河長、巡查員職責由所在縣予以明確。

2.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決策部署,加強對河長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擬定和審議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大措施,協調解決推行河長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重要事項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3.聯席會議制度工作規則。聯席會議由召集人主持,不定期召開會議,根據工作需要,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各成員單位設一名副處級干部為聯絡員,聯席會議召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報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及形式。

根據工作需要,經召集人批準,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單位。

4.河長制辦公室工作職責。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河長確定的事項。主要職責為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

(三)州級河長制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州級河長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協調聯動,依法共同推進河長制工作。

州委組織部負責指導對市、縣(行委)、鄉(鎮、街道辦)河長和州直責任單位的考核,將河湖管理保護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州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河湖管理保護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

州委辦公室、州政府辦公室分別負責州委書記、州長所管河段的日常協調督導等工作。

試驗區管委會負責循環經濟試驗區重點產業規劃、布局、項目審報;監督管理試驗區各企業生產生活取水、節水、污水達標排放等問題;重點負責鹽湖產業的健康、綠色、可持續發展,鹽湖周邊環境的保護、治理和修復等工作;推進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州編辦負責河長制有關機構設置、職能調整和編制落實工作。

州發改委負責州級重點水環境治理項目審批;參與編制水環境生態建設規劃;協調水環境治理建設重大問題;推進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州經信委負責推進企業污染控制和工業節水,協調新型工業化與河湖管理保護有關問題;加快推動對水環境造成污染的企業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健全退出機制;統籌推進全州水環境治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州教育局負責指導和組織開展中小學生河湖管理保護教育活動。州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節約用水、水資源保護、河湖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荒漠化治理等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

州公安局負責依法打擊破壞河湖環境、影響社會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參加聯合執法和糾紛調處。

州財政局負責落實推行河長制專項工作經費和全州河湖管理保護資金,監督資金使用。

州國土局負責監管礦產資源開發整治過程中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河湖治理項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劃界確權,加強水域岸線空間用途管制,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參加河湖管理聯合執法、糾紛調處行動和河長制考核。

州環保局負責水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指導,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規劃,參照國家和省上的河湖排污標準執行,開展入河湖污染源調查執法和達標排放監管,實施全州地表水水質監測監控,做好河長制工作考核評價相關工作,參加河湖管理聯合執法、糾紛調處行動和河長制考核。

州住建局負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由城建系統管理的水環境治理工作;負責制定城市水環境衛生的管理制度和規范;負責城市水環境衛生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水環境衛生配套設施的管理;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對水環境造成影響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監管以及具體行政執法工作;督促指導海綿城市建設,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監管,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做好河長制工作考核評價相關工作,參加河湖管理聯合執法、糾紛調處行動和河長制考核。

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州水環境治理交通設施建設及監管工作。

州水利局負責開展水資源管理保護、水功能區和跨界河流斷面水質水量監測,推進節水型社會和水生態文明建設,組織水域岸線登記及管理、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及水利工程管理保護范圍劃界確權、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與養護、河湖水工程建設等,依法查處水事違法違規行為,做好河長制工作考核評價相關工作,參加河湖管理聯合執法、糾紛調處行動和河長制考核。

州農牧局推進生態農牧業發展,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畜禽養殖、畜禽屠宰和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廣農牧業廢棄物綜合利用,依法依規查處破壞漁業資源行為,開展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的劃定。

州林業局負責組織開展濕地調查、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負責全州濕地保護工作,監督濕地合理利用;擬訂全州流域生態造林綠化計劃,負責全州流域生態造林綠化工作。

州衛計委負責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水環境影響的處置工作。

州審計局負責水域、岸線等自然資源資產領導干部離任審計。

州旅游局負責指導和監督景區內河湖管理保護和污染防治。

州政府法制辦負責組織河湖管理保護有關法規規章編制、修訂、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指導聯合執法和糾紛調處。

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規范、監督河湖管理范圍內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州統計局負責完善生態文明統計制度,科學設置統計指標,參與河長制工作考核評價。

州級責任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統一行動,協同配合,保障河長制工作順利實施。各市、縣、行委應當進一步明確屬地有關部門的具體職責。

六、主要任務

(一)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強化市、縣政府(行委)責任,嚴格考核評估和監督。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和有償使用制度,積極探索水權制度改革,推進水權交易試點。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嚴格限制高耗水項目,開展全民節水和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加快實施農業、工業和居民生活節水技術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和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加強水資源管理系統和監測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嚴格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開展入河湖排污口調查,核定水功能區的納污能力,明確功能區的允許納污總量。到2020年,全州用水總量控制在12.30億m以內,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20%,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15%;農業灌溉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47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0%,一般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用水大戶取水監控覆蓋率較2015年提高15%;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全面推廣。

(二)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按照明確權屬、統一登記、用途管制、科學利用的原則,依法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劃界確權,確定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權屬,明確其所有權和功能定位,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保護和監管??茖W編制河湖岸線開發利用規劃,強化規劃約束,節約集約利用,提高河湖水域岸線資源利用效率,確保河湖有充足的水生態空間。嚴格涉河涉湖建設項目審批和河道采砂許可,嚴禁以各種名義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設置行洪障礙、非法采砂采金,對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恢復和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

(三)加強水域污染綜合防治。認真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青海省海西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標和任務,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優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實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強入河湖工業、生活污水直排口綜合整治和監管力度,采取生態阻隔、污水凈化、地表徑流蓄積等設施建設,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河湖水體的污染負荷,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機制和考核體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嚴格治理工礦企業污染、城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農業面源污染,落實部門職責,分頭推進防治措施。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強城鎮污水管網體系建設,提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積極發展高效生態循環農牧業,推進農牧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強化旅游景區環境監管,大力提升環境質量。到2017年底,所有涉水企業完成廢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和深度治理等清潔化工作,各工業園區和工業聚集區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成運行;到2020年,縣城和重要鄉鎮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收集率明顯提高,并具備污水處理能力,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40%,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河湖管理范圍內不符合水環境保護要求的畜禽養殖場全部關停。

(四)加強河湖水環境治理。突出目標導向,嚴格實施分區管控,科學確定水功能區各類水體水質保護目標,加強水環境質量管理。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在水源保護區內開展一切與水源保護無關的活動,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依法清理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三江源區、祁連山區等重要生態保護區實行最嚴格的水環境保護,劃定禁止開發范圍,積極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強城市河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態岸線,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結合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逐步推進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到2020年,單一水源供水的縣級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達到100%,縣級以上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達到95%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污水直排口全部清除;格爾木河、都蘭河、巴音河、布哈河和察汗烏蘇河等水質保持在良好以上。村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實現全覆蓋。

(五)加強河湖水生態修復和保護。堅持預防治理并重,自然修復優先,加快構建科學完善的河湖水生態修復和保護體系。加快實施高原濕地保護、沙漠化防治、高寒草原建設,扎實推進退牧還草、退耕還林草、天然林保護、“三北”防護林、重點公益林等專項工程。大力推進生態清潔型小流域治理和災害性溝道綜合防治,落實生產項目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加強監督執法,堅決遏制人為水土流失。加快推進格爾木河等重要河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穩步推進農村河道整治,打造水生態景觀、水文化園區,共同建設生態城市、綠色城鎮和美麗鄉村。切實抓好格爾木市、德令哈市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科學實施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增強水生態的系統性和整體性。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體凈化調節功能。加強河湖濕地修復與保護,禁止侵占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完整,因地制宜開展河流沿岸綠化造林,改善河湖生態環境??茖W制定水庫、水電站調度方案,保證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庫合理水位,保證河湖基本生態流量、基本生態用水和枯水期生態基流。在格爾木市和德令哈市建成節水型社會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全州節水型社會建設步伐;拆除格爾木河、巴音河、那棱格勒河、香日德河、沙柳河、都蘭河違規建設或研究停產的小水電,依法取締并拆除擠占灘涂和河道的違章建筑。

(六)加強河湖水生態執法監管。加強河湖管理保護法規制度建設,做好水資源管理、水環境監控、河道管理等法規的修訂和立法調研。建立聯合執法機制,由發改部門牽頭,環保、國土資源、住建、公安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綜合運用經濟處罰、掛牌督辦、區域限批、限期整改、行政約談、刑事處罰等措施,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設障、捕撈、養殖、采砂、采礦、圍墾、侵占水域岸線等活動。建立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推進水環境監測信息化建設。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河湖水環境非訴訟案件執行,積極開展河湖水環境公益訴訟,建立健全水環境司法檢驗鑒定和水環境損害評估機制,切實加大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形成震懾。到2018年6月,建立河長聯系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督導檢查制度、驗收制度、考核問責與激勵、群眾評議制度和培訓學習制度。到2020年,建立完善河湖自然資源資產產權、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水域岸線占用補償、河湖堤防維修養護等河湖水域岸線資源及堤防管護制度;成立州、市、縣、(行委)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專職機構,落實責任主體、人員、設備、經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河湖水環境監控能力,會同國土和環保部門續建地下水監測井50眼,開展飲用水和重點地區地下水水質監測實驗室建設;進一步完善工業企業排污口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到位并實現實時監控;水資源網絡監管平臺逐步搭建完畢并投入運行,多部門監控信息實現互通共享。

七、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7年3月~2017年12月)。4月底前確定推行河長制河湖分級名錄,9月底前出臺州級河長制工作方案和制定相關制度,年底前出臺市(縣、行委)級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州級總河長及責任河長,組建州、市(縣、行委)、鄉(鎮)三級河長制辦公室,落實工作經費,開展技術培訓,州級“十一河五湖”建立覆蓋到村的河長制組織體系。

(二)具體實施階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州內全面實施河長制,分級簽訂河長制目標管理責任書,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劃界,進行工作督導檢查,總結推廣工作經驗,報送工作信息,完成縣級自驗和州級驗收。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7月~2018年12月)。組織州級驗收,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全面總結工作,迎接省級和國家驗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推行河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先行區建設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安排。要發揮各級人大監督和政協參政議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湖管理保護的合力。要積極落實河湖管理保護經費,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立長效、穩定的河湖管理保護投入機制。培育環境治理、維修養護、河道保潔等市場主體。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級水利、環保、發改、財政、國土、住建、交通、農業、衛計、林業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優勢,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各司其職,加強對河長制實施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指導。要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涉河湖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增強管理保護成效。各級河長制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加強指導,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要加強河湖管理保護技術培訓,學習交流成功經驗,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

(三)狠抓考核問責。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縣級及以上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湖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同級黨委政府對部門進行考核??己藘热莅ㄍ菩泻娱L制進展情況、水質水量監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任務落實情況,執行河長制的成效等??己思{入對市、縣的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健全河湖管理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己私Y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突出社會監督。建立河湖管理保護信息發布平臺,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告河長名單,在河湖岸邊顯著位置豎立河長公示牌,標明河長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河湖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傳播手段,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提高全社會對河湖管理保護的責任意識、參與意識和自覺意識。

附件:1.海西州“十一河五湖”基本信息

2.海西州級責任河長主要河湖名錄

3.海西州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編制說明

附件1

海西州十一河、五湖基本信息

十一河:那棱格勒河、格爾木河、巴音河、柴達木河、察汗烏蘇河、諾木洪河、沙柳河、賽什克、布哈河、大通河、魚卡河。

五湖:哈拉湖、可魯克湖、蘇干湖、尕斯庫勒湖、茶卡鹽湖。

那棱格勒河:位于柴達木盆地西南部,為柴達木盆地第一大河,屬臺吉乃爾湖水系。發源于昆侖山脈阿爾格山的雪蓮山,海拔5598m,源頭為冰川,以下13km處河水匯入庫水浣,汛期水從東北流出進入戈壁灘,水流潛入地下,至戈壁灘東段河水又流出地面,東流10km進入太陽湖,湖長約15km,南面馬蘭山有大面積冰川分布。河水從太陽湖東側流出進入砂礫地,又東流8km進入無名湖,湖北面布喀達坂峰為省境內最高點,亦有大面積冰川分布。河水從無名湖東口流出,東行111km進入峽谷后又稱紅水河,以下河道轉了一大彎后轉為從南向北流。最大支流楚拉克阿拉干河匯入后,流向轉為從西向東,約23.8km處渾德倫河匯入后,干流走向又轉為從西南向東北,穿越公路后水流分為多股流入東臺吉乃爾河,最終進入東臺吉乃爾湖。那棱格勒河天然年徑流量12.26億km3,流域總水資源12.80億m3。主要湖泊有東、西臺吉乃爾湖,還有甘森泉湖、鴨湖等幾個小湖泊。那棱格勒河源頭至水文站全長396km,集水面積21898km2,河源至公路橋全長為439.5km,河道與公路交匯處海拔高程2942m,落差2458m,河道平均比降6.04‰,平均水深0.4—1.6m。徑流主要由降水和冰川融水補給,上游冰川面積達572.79km2,儲量約572.79億km3。

基本信息:

發源地:昆侖山脈

地理位置:格爾木阿格爾山的雪蓮山

河流長度:396km

流域面積:21898km2

格爾木河:位于中國青海省柴達木盆地南部。上源分2支:左支奈金河(奈齊格勒河),發源于昆侖山脈的博卡雷克塔克山的冰川,是格爾木河的主源。右支修溝郭勒河(舒爾干河),發源于唐格烏拉山。兩河在納赤臺以下匯合后始稱格爾木河,經格爾木市,北流分支注入達布遜湖。干流長215km,落差1440m。多年平均徑流量(格爾木站)2.42m/s。由于地下水補給量占66%以上,徑流的年內分配比較均勻,徑流年際變化較小,是一條水量變化小而穩定的河流。

基本信息:

發源地:霍蘭郭勒為格爾木河正源,發源于昆侖山脈的博

卡雷克塔克山的冰川

地理位置:柴達木盆地南部格爾木和都蘭境內

河流長度:316.6km

流域面積:18648km2

巴音河:源地河流穿宗務隆山進入澤令溝谷地,上游段由東向西經蓄集峽、澤令溝至黑石山水庫(已建),中游段河流由北向南穿過德令哈市市區,下游段由東向經郭里木、戈壁鄉最終匯入德令哈市西南50km左右的克魯可湖—托索湖湖區,巴音河自源頭起至托索湖全長326km,計入二條支流白水河和巴勒更河,流域總面積14000平方千米;自黑石山水庫壩址以上河流全長229km,流域面積7354km2,河水落差1761m,水力發電理論蘊藏量7.98萬kw,多年平均流量10.2m/s,年徑流量3.465億m。巴音河上游段蓄集峽口以上山勢陡峻,兩岸垂直陡崖高差約50-60m,河谷深切,呈“U”型,水流湍急,河道比降平均為13‰。

基本信息:

發源地:巴音河位于青海省柴達木盆地東北部,是柴達木盆地第四大內陸河,發源于祁連山支脈卻荀力安木吉勒(野牛脊山),源頭海拔5000m左右。

地理位置:德令哈

河流長度:326km

流域面積:10008km2

柴達木河:香日德河發源于果洛冬給措納湖,最終流入柴達木盆地腹地,全長220km,流域面積12034km2,年平均流量12.54m3/s,年徑流量3.9546億m3;年平均降水量150mm—210mm,年平均蒸發量1985.6mm,年平均氣溫4.8℃,該地區太陽輻射強,光照充足,年總輻射量645千卡/cm2,年日照時數3040.2小時,截止2005年底地區總人口3.23萬人,香日德小流域綜合治理流域面積25km2。

基本信息:

發源地:果洛州瑪多縣黑海

地理位置:柴達木盆地東南部都蘭縣境內

河流長度:220km

流域面積:12034km2

察汗烏蘇河:為內陸河,屬于柴達木河水系,發源于鄂拉山西南部的約根涌,源頭海拔為5092m,由東南流向西北,最后匯入柴達木河。境內土地遼闊,地形條件復雜多變,中上游區位于高山峽谷中,兩岸均為荒山禿嶺,地面坡度在40°—45°之間,植被覆蓋率很低,水土流失嚴重,河床寬度20-50m,出山后進入察汗烏蘇山前傾斜平原,河水至此分散多股,與夏日河匯合變為潛流匯入柴達木河。察汗烏蘇河河道總長為123km,平均坡降12.6‰。流域地區屬于溫帶荒漠區,為典型的高原大陸性氣候,少雨干燥,蒸發強烈,日照時間長,冷熱變化劇烈。該地區多年平均降雨量為198mm,且自東向西逐漸減少,年內降雨分配很不均勻,蒸發量為1294.3㎜,卻由東向西逐漸增加。察汗烏蘇河多年平均流量4.07m3/s,年徑流總量12958.28m3/s。

基本信息:

發源地:鄂拉山西南部的約根涌

地理位置:柴達木盆地都蘭縣境內

河流長度:123km

流域面積:4434km2

諾木洪河:地處柴達木盆地南緣,系內陸河流,發源于昆侖山脈的布爾汗布達山,由東南流向西北,流入南霍布遜河。北緯36。12,東經96。23;集水面積3773km2,河長123km,河道比降13.1%,在盆地100余條河流中,諾木洪河位居第六,河水補給以冰雪形成的地下水為主,降水次之。諾木洪河流域干燥寒冷,系大陸性氣候,據統計,多年平均降水量61.9mm,其中91.1%集中在5—9月。20cm口徑蒸發器多年平均蒸發量2954.8mm,蒸發量約為降水量的50倍。

基本信息:

發源地:昆侖山脈的布爾汗布達山

地理位置:都蘭縣諾木洪鄉,柴達木盆地中南部

河流長度:123km

流域面積:3773km2

沙柳河:沙柳河發源于鄂拉山,又名查查河,位于柴達木盆地南部青海省海西州都蘭縣和烏蘭縣境內,河水沿都蘭縣夏日哈鎮與查查香卡農場分界線向西北方向流至查查香卡農場西部滲入地下,由阿拉騰布拉格湖地帶露出地面,匯入素楞郭勒河。受地理位置、地形、降水的影響,查查香卡盆地河流具有數目多而分散、流程短而水量小的特點。四周山區降水量大,高山終年積雪,河流均源于此,后流向盆地中部。在山區,河網密度大,支流多且長,河流出山口后,水量一般逐漸減少或變為季節性河段或中途消失。因地勢平坦,水流之間的匯入、分出,很難確定主河槽,河道多呈扇狀或辮狀分流。沙柳河在查查香卡站處集水面積1965km2,河長95.7km,多年平均流量2.185m/s,多年平均輸沙量12萬噸,最大流量106.8m/s,最枯流量為0.302m/s(1963年),河道平均比降9.5‰,多年平均徑流量0.67億m。

基本信息:

發源地:都蘭縣鄂拉山

地理位置:柴達木盆地東南部都蘭縣和烏蘭縣境內

河流長度:95.7km

流域面積:1965km2

賽什克河:賽什克河發源于布赫特山和阿漢達來山之間的查汗陶勒蓋谷地的多眼泉水,河長83km,流向由北至南,最終流入柯柯湖畔的鹽澤地帶和都蘭湖;流域面積1006km2,年平均流量0.83m3/s,年徑流量0.26億m3;賽什克河流域平均海拔2721~4970m,河流平均比降9.88‰,多年平均年徑流深27.2mm。

基本信息:

發源地:布赫特山和阿漢達來山之間的查汗陶勒蓋谷地

地理位置:烏蘭縣,柴達木盆地東部

河流長度:83km

流域面積:1006km2

布哈河:發源于疏勒南山的崗格爾雪合力冰峰,其上段藏經稱“夏日格河”,下段稱布哈河。布哈河在天峻縣境內全長218km,流經陽康鄉、快爾瑪鄉、新源鎮;在天峻縣新源鎮與海南境內的鐵卜加地區入共和縣境,注入青海湖。其發源地海拔4350m,出境海拔3260m,落差1090m。河灘上密布著灌木叢,以黑刺為主,河床寬0.5—1km不等。河底是大大小小的卵礫石和泥礫

基本信息:

發源地:疏勒南山的崗格爾雪合力冰峰

地理位置:天峻縣境內青海省青海湖流域西北部

河流長度:300km

流域面積:16000km2

大通河:湟水支流。一稱浩門河,宋代在河畔筑大通城后出現今名。位于青海省東北部。以長度與流量論,大通河實為湟水正源。發源于青海疏勒南山東端,向東穿流于走廊南山─冷龍嶺和大通山─達坂山兩大山嶺之間,長達561km的縱谷內。上中下游各有一段構造沉降帶而形成寬谷。上游寬谷海拔高,有大面積高位沼澤。中游浩門川(門源縣城附近)與下游八寶川(連城、窯街間)兩寬谷為重要農耕區。在享堂附近入湟水,流域面積1.5126萬km2,年均流量88.7m/s。流域內植被良好,故享堂站所記錄的最大洪峰量(1160m/s)不及湟水民和站(1300m/s),年均含沙量與最大含沙量(分別為1.12kg/m與322kg/m)也遠小于湟水民和站(分別為10.9kg/m與775kg/m)。

基本信息:

發源地:發源于青海疏勒南山東端

地理位置:海西境內位于柴達木盆地東北部祁連山天峻縣木里鎮境內

河流長度:海西境內142.8km

流域面積:海西境內2480km2

魚卡河:發源于大柴旦鎮喀克吐蒙克山。南西西流至馬海灘出山區,逐漸轉北西西流,經格爾木農場馬海分場時,河道分流多股,主河槽進入馬海渠,出馬海渠過小兵營注入宗馬海湖。在出山口前匯入魚卡河干流的較大支流有:哈爾昆德、格奇策爾根、巴嘎拜勒旦爾河、伊克拜勒旦爾河和伊克策爾根河,出山口后在小兵營有嗷嘮河匯入。魚卡河集水面積2352km2,河道長118.63km,多年平均流量2.88m/s,多年平均含沙量1.29公斤/m。

基本信息:

發源地:大柴旦鎮喀克吐蒙克山。

地理位置:大柴旦行委,柴達木盆地中北部

河流長度:118.63km

流域面積:2352km2

哈拉湖:是青藏高原上內陸流域一個大型咸水湖,哈拉湖是青海第二大湖泊,又稱黑海,湖泊面積593平方公里,湖面海拔4077米,哈拉湖蒙古語(哈拉淖爾)意為黑色的湖,也是深藏在祁連山腹地,鮮為人知的高原咸水湖。哈拉湖流域面積近4800平方公里,哈拉湖總儲水量為34.6億m,四周多雪山冰川,冰川面積89平方公里,冰川儲量約50億m,年冰川融水0.65億m,年降水量200余毫米,流域內河流短小且多為時令河。主要河流有16條,其中最大河流為奧古土爾烏蘭郭勒河。哈拉湖北側海拔5826米的團結峰是祁連山脈的主峰,亦為甘、哈拉湖青兩省邊界上最高峰,當地人稱宰吾結勒或崗則吾結。位于疏勒南山東南段,北緯38°31′與東經97°46′處,為疏勒河上游谷地與哈拉湖盆地兩內流水系分水嶺的的最高點。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在天峻縣和德令哈市之間,柴達木盆地東北部祁連山內

湖泊面積:593km2

主要河流長度:奧古土爾烏蘭郭勒河132km

流域面積:4800km2

可魯克湖:“可魯克”蒙古語意為水草豐美的地方,位于柴達木盆地東部的可魯克湖總儲水量為2.1億m,這里海拔2816米,湖泊面積維持在58.2—69.2平方公里之間,平均水深5米。被列為水禽自然保護區的可魯克湖平均氣溫3℃,日照充足,水草茂盛蘆葦成片,湖內生長大量的甲藻、蘿藻等水草,已成為許多水生生物生存的家園。人工養殖的螃蟹已成為可魯克湖的一張水產“金名片”,由于諸多得天獨厚的優勢,可魯克湖中養殖的螃蟹連年豐收,肥美的可魯克湖螃蟹在上海、廣州、深圳、香港等水產集散地頗受歡迎,可魯克湖出產的優質魚蟹甚至轉口到泰國、韓國、日本等國。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德令哈境內,柴達木盆地的東北部

湖泊面積:58.6km2

主要河流長度:巴音河326km

流域面積:7462km2

蘇干湖:蘇干湖(又稱蘇干淖爾為蒙古語)位于阿爾金山南麓山腳下,總面積119.6平方公里,是甘肅省最大的內陸湖泊。其中,小蘇干湖面積約11.6平方公里,大蘇干湖面積約108平方公里。蘇干湖為山間斷陷盆地,海拔2700—2800米,水源來自哈爾騰流域地表水的儲集。地表水先注入小蘇干湖,再由小蘇干湖注入大蘇干湖,因而小蘇干湖為淡水湖,大蘇干湖為咸水湖。大小蘇干湖本為青海所有由于草原糾紛后劃歸與甘肅省。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冷湖行委境內,柴達木盆地中北部

主要河流長度:大哈爾騰沙全長144km

流域面積:108km2

尕斯庫勒湖:尕斯庫勒湖濕地,位于青海省格爾木西北400公里,花土溝鎮以南8.6公里,是國家重要濕地,風景優美,資源豐富。湖泊面積:123km2,尕斯庫勒湖總儲水量為8.6億m2,

氣候狀況:干旱的大陸性氣候,夏天熱,冬天冷,年平均降水量110mm,年平均氣溫2攝氏度。7月平均17度,最高是35攝氏度,1月平均是—12度。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茫崖行委境內,柴達木盆地西部。

湖泊面積:123km2

主要河流長度:鐵木里可河140km

濕地面積:103km2

茶卡鹽湖:茶卡鹽湖也叫茶卡或達布遜淖爾,“茶卡”是藏語,意即鹽池,也就是青鹽的海;“達布遜淖爾”是蒙古語,也是鹽湖之意。茶卡鹽湖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縣茶卡鎮附近。在茶卡盆地的南面有鄂拉山,北面青海南山,與青海湖相隔;盆地東西長80km,寬30km,面積2400k㎡。茶卡鹽湖位于茶卡盆地的西部,長15.8km,寬9.2km,面積154km2,湖面海拔3059m;鹽湖的邊緣呈放射狀展布的茶卡河、莫河、小察汗烏蘇河等河水入湖,在湖區東部泉水發育,以地下水的形式補給茶卡鹽湖湖盆。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烏蘭縣茶卡鎮境內,柴達木盆地東部

湖面面積:2400km2。

主要河流長度:15.8km

流域面積:154km2。

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篇4

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最新】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生態發展理念,按照縣委、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創新河庫保護管理體制,建立“河長主治、源頭重治、系統共治、工程整治、依法嚴治、群防群治”的河庫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加強水域管理,維護水生態。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鄉境內河、庫、塘、堰,均實施“河長制”管理。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共治,進一步深化河、庫、塘、堰保護管理工作機制;堅持遵循自然規律,依法依規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保障河、庫、塘、堰健康;堅持綜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統治理,注重長遠效果;堅持城鄉統籌,區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協調推進,水域陸地共同發力,全面改善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三、主要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鄉“河長制”組織體系并出臺“河長制”工作方案;強化各村委會的“河長制”組織體系。

(二)完善河長制工作即時通信平臺。將日常巡查、舉報投訴、問題督辦、情況通報、責任落實、問題辦理等納入信息化、一體化管理。

(三)完善責任明確、制度健全、運轉高效的各類河、庫、塘、堰管理體系,全面深入實施“河長制”,實現與“湖長制”的無縫銜接。

(四)完善河、庫、塘、堰健康管理機制和保障體系,實現常態化管理,基本實現轄區內山青、水秀、天藍、鄉美的生態保護目標。地表水達標率80%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四、組織體系

1、辦公室人員構成

“河長制”辦公室主任由XX同志擔任,“河長制”辦公室人員為XX、XX。

2、明確工作職責

山塘由各村支書(主任)任“庫長”。落實河、庫、塘、堰專管員、保潔員或巡查員,將每段河、庫、塘、堰專管員、保潔員或巡查員明確到人,并落實相關責任。

五、主要任務

(一)統籌河、庫、塘、堰保護管理規劃。遵循河、庫、塘、堰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根據河、庫、塘、堰功能定位,堅持嚴格保護與合理利用原則,將生態理念融入旅游休閑、環境治理、產業發展等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全過程,科學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規劃應統籌考慮水資源條件、環境承載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態安全。逐步推進水利、農業、林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與河、庫、塘、堰環境有關的規劃“多規合一”,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

鄉鎮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篇5

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深入推進河長制,進一步加強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治理、水資源管理、河湖岸線管理等工作,加快推進我鎮水生態文明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講話精神,將河長制湖長制全面落實到位,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共治,進一步深化河、庫、塘保護管理工作機制;堅持遵循自然規律,依法依規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保障河、庫、塘健康;堅持綜合整治,因河(湖)施策,系統治理,注重長遠效果;堅持區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協調推進,水域陸地共同發力,全面改善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在全面構建各級河長體系的基礎上,堅定不移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全面完成河長制湖長制改革任務。

二、主要目標

(一)完善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河長制”組織體系,全面實施“湖長制”,充分發揮鎮村兩級河長和民間河長、志愿者等社會監督服務體系的作用,嚴格落實“八項制度”(河長制鎮級會議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辦制度、考核問責辦法、工作督察制度、驗收制度、舉報投訴受理制度、河長制巡查(保潔)制度),構建完善的水治理體系,維護河湖健康。

(二)夯實基礎工作。一是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長制。二是進一步完善“一河(庫)一檔”、“一河一策”及其他動態信息,全面調查摸清影響河湖生態環境的各種問題,制定保護措施。三是加大各級河(湖)長巡河力度。要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問題清單、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每條河有人管、管的好。四是建立健全河湖保護管理長效機制,提升管護水平。加大投入提升河湖管護的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管理水平。

(三)做好XX流域段生態綜合治理。繼續開展XX流域段生態綜合治理,提升河庫管護水平的同時,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全面提升,以“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為總體目標,繼續實施流域生態綜合治理,正確處理流域治理保護和開發利用的關系,進一步規范流域開發秩序,滿足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及建設健康河流要求。

(四)加強水質監測,確保水質達標。確保交界斷面Ⅲ類以上水質達到100%;全鎮?。ǘ┬鸵陨纤畮焖|達標率穩定在100%。

三、工作重點

(一)鞏固成果,提升河長制工作實效

1.完善“四個到位”。按照水利部河長制工作“四個到位”要求(工作方案到位、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進一步健全河長制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制度體系、考核監督體系。完善村級巡查員、專管員、保潔員設置及管理,完善河長制公示牌設置。各級河長人員有變動的,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布名單。

2.強化督察督辦。嚴格執行已出臺的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督察制度、督辦制度,在分級、銷號、滾動管理問題清單的基礎上,加強督察督辦,推動問題有效解決。對巡查督導發現、群眾舉報投訴等問題實行一事一單、跟蹤督辦,監督考核。

3.總結推廣綜合執法??偨Y經驗,進一步探索推進河湖和生態環境綜合執法。

4.推進河長制湖長制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配套資金及基礎工作等方面,規范和加強基層河長辦能力建設。

5.落實一河一策。完善一河一檔,抓好一河一策的實施,將保護治理措施項目化、清單化。

6.強化河長力量。加強村河長培訓,結合實際設立民間河長、企業河長等。

7.深化河長制湖長制宣傳和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河長制湖長制宣教活動,完善志愿者服務機制。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社會公眾的參與意識。強化中小學生的河湖保護及涉水安全意識開展征文、攝影、書法比賽,評選最美河流、最美河湖衛士。

8.制定河長制湖長制責任追究制度。對各級河(湖)長、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強化村干部水環境和水資源保護責任意識,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環境損害的進行責任追究。

(二)對標中央,落實湖長制重點任務

11.制訂湖長制方案,落實任務分工。對照中央《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2019年10月前,出臺湖長制工作方案,涉及到的村(居)委細化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明確進度安排,強化保障措施,將實施湖長制納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體系。

12.健全湖長制組織體系。明確湖長,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已經設立河長的湖泊,按要求抓緊完善湖長體系,名稱統一為湖長;尚未設立湖長的湖泊,盡快建立湖長體系。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湖長名單,規范湖長制公示牌設置。

13.完善湖長制相關制度建設。將湖長制工作納入已出臺的河長制相關制度執行,根據實際情況針對性地制定湖長制相關制度。

14.建立一湖一檔,制定一湖一策。編制湖泊名錄,建立一湖一檔,科學制定一湖一策方案,提出問題清單、目標清單、任務清單、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水岸聯動,持續推進“管治?!贝胧?/p>

15.繼續實施流域生態綜合治理。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重點打造贛江段。

16.繼續推動水庫水環境綜合治理。落實?。?)型以上水庫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及水庫管理單位責任人相應職責,建立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將水庫水環境整治覆蓋至全鎮所有水庫和山塘。進一步落實治理方案,加強跟蹤督導,加強動態管理,完善滾動銷號進出制。確保年底全鎮?。ǘ┬图耙陨纤畮焖|全部達標。

17.持續加強企業及工業聚集區水污染防治。逐步完善工業聚集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含管網)建設,完善在線監測。

18.持續強化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污水處理率,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19.持續推動畜禽養殖污染控制。根據上級業務部門要求開展養殖區生態化治理。

20.持續推進農業化肥、農藥減量化治理。繼續推進農作物病蟲專業化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廣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殘留化學農藥安全科學使用技術,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大力恢復綠肥生產,推進水肥一體化技術應用。

21.持續開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線專項整治。清查非法擠占水域岸線用地。科學編制岸線利用規劃,落實規劃岸線分區管理。加強河道管理,維護河流水域秩序。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侵占水域岸線行為。

22.持續開展非法采砂專項整治。加強涉砂矛盾糾紛排查處理,加快推進過剩采砂船舶的切割淘汰工作,繼續做好江河的聯合巡查和協商聯動機制,形成打擊非法采砂的合力。

23.持續開展漁業資源保護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電、毒、炸魚及機械捕螺等非法捕撈行為,規范水庫湖區養殖行為。

24.持續加強黑臭水體治理。按照上級時間節點要求,各村(居)委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黑臭水體治理力度。

25.持續加大非法侵占林地等違法犯罪的整治力度。完善森林資源管理監督檢查機制制。加大對非法侵占林地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全力維護林區、湖區安全穩定。

26.持續加大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力度,積極開展河湖水域突出治安問題的整治工作,依法打擊各類涉水犯罪活動,確保河湖水域治安穩定。

27.推進河湖管護常態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進一步落實河湖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推行河長制湖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湖)長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牢牢把握河湖管理工作的關鍵和重點,按照屬地化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形成合力,主動作為,全力推進。各級“河(湖)長”要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事項親自督辦,對于所管河段的突出問題要實行鎮包村、村包組的聯治責任制,逐層逐級明確目標任務,把責任壓實、工作做實。鎮河長辦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河湖管理保護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河(湖)長會議制度,由河(湖)長負責牽頭召集河長制辦公室和責任單位,協調解決江河庫渠報護管理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問題督辦制度,由河(湖)長簽發督辦單,對河湖保護管理重要事項進行督辦。建立信息工作制度,加強日常工作溝通與協調,定期發布河長制工作信息。

(三)落實工作經費。重點保障水質監測、規劃編制、信息平臺建設、突出問題整治及技術服務等工作費用。足額保障河湖巡查、堤防維修、保潔等日常管養經費。加大水環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等項目資金投入,積極探索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河湖環境治理與保護。

(四)強化考核問責。建立“河(湖)長制”考核獎懲機制,將“河(湖)長”履職情況納入個人年終考核范疇,考核結果作為鎮村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因失職、瀆職導致河(湖)庫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村組和責任人的責任。同時,進一步完善健全“河(湖)長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研究出臺“河(湖)長制”考核辦法,將“河(湖)長制”工作納入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設立“河(湖)長制”先進工作村(居)委一、二、三名,并以鎮黨委、鎮政府的名義進行表彰獎勵。

(五)加強宣傳引導。在河湖顯要位置設立河(湖)長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圍、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系方式,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加強生態文明教育,開展河長制湖長制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增強全社會河湖保護意識和責任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河湖保護管理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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