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國鐵企業黨支部建設工作細則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國鐵企業黨支部建設工作細則6篇
基層黨支部工作細則
第1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基層黨支部工作,提高基層黨支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總院黨組要求,結合基層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基層黨支部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企業各項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是推動建設人民滿意的企業中堅力量。
第三條 基層黨支部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繼承創新、講求實效的工作方針,努力建設“三型”(學習型、服務型和創新型)和“五好”(支部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基層黨支部,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員工、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學習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和本支部決議。
第五條 融入中心做好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動員和組織全體干部員工完成本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
第六條 堅持“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創先爭優等主題活動,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第七條 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第八條 做好維護穩定工作,構建和諧團隊,打造“為美好生活加油”的濃厚氛圍。
第九條 積極發現、培養和推薦優秀人才,為員工成長成才創造條件和平臺。
第十條 推進分院文化建設,踐行“人本、責任、誠信、精細、創新、共贏”核心價值觀,突出基層分院文化特點,培育員工良好的職業操守、行為習慣,保持團結向上、勇創第一的精神狀態。
第十一條 加強對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的領導,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組織員工依法參與分院民主管理,推進廠務公開,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橋梁紐帶和生力軍作用。
第三章 組織設置
第十二條 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鄰近或業務相近的單位聯合成立黨支部。
第十三條 境內所有新建、改建、組建的單位,必須同步設立黨的基層組織,保障正常開展黨的活動。
第十四條 外出執行臨時性任務、參加短期學習或被抽調參加臨時性機構的工作,且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黨支部任期一般不超過一年,最多不超過兩年。
第十五條 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3年。
第十六條 根據黨員數量和工作需要,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5人組成,最多不超過7人,委員人數一般為單數。支部委員會可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群(青)工委員,其他委員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設名。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因故空缺時,應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增補。上級黨組織在必要時可以調動或指派黨支部負責人。
第十七條 黨員人數較多、工作相對分散的黨支部,可劃分若干黨小組,每個黨小組選舉黨小組長1人。一個黨小組不應少于3名黨員,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黨員。黨員數量較少的黨支部不劃分黨小組,由黨支部直接組織黨員活動。
第十八條 任屆期滿的黨支部,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期換屆選舉。在換屆前10天,應將換屆的大致時間、會議議程、委員會名額、提名原則、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選舉辦法等向上級黨組織書面請示,上級黨組織要及時研究批復。換屆選舉結束后5天內,將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在15天內對選舉結果報告予以審批。
第十九條 按照宜專則專、宜兼則兼的原則,科學設名黨支部書記崗位。員工人數較多、管理幅度較大、承擔繁重任務的基層黨支部,應設立專職黨支部書記。
第二十條 黨支部書記按同級正職配備,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條 黨支部書記選任基本條件
(一)政治強。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素質高,道德品質好,有較強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精神,廉潔自律。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黨齡。
(二)業務精。熟悉黨務及本單位業務工作,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和組織協調溝通能力。
(三)作風正。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關愛員工,民主務實,待人誠懇,品行端正。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威信。
(四)肯奉獻。忠誠黨的事業,甘于奉獻,勤奮務實,敢于擔當,積極團結帶領員工群眾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第四章 班子建設
第二十二條 加強黨支部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利益觀、地位觀,不斷提高班子成員的思想修養和政治素質。
第二十三條 提高黨支部班子的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著力增強班子成員在思想政治工作、生產經營管理、處理復雜問題、維護和諧穩定等方面的能力。建立班子成員集中學習和自學制度,每年累計學習培訓時間不少于56學時,至少進行1次集中培訓。
第二十四條 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發揮黨支部班子的整體功能。
(一)支部委員會研究討論重要問題時,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支部委員三分之二方可召開。
(二)會議討論決定重要問題時,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少數服從多數,由集體討論決定。支部委員會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方可通過。會議討論決定多項議題時,應逐項表決。
(三)規范議事決策程序。支部書記與行政主要負責人協商確定議題;開展調研,廣泛聽取黨員、群眾及有關方面的意見;召開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形成決議;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發動黨員,團結帶領員工群眾,齊心協力抓好落實。
第二十五條 加強支部班子作風建設,牢固樹立黨的宗旨意識,切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第二十六條 支部班子成員要從嚴要求自己,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從業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第5章 黨員隊伍建設
第二十七條 提高黨員隊伍綜合素質。實施“雙培養”(把黨員培養成骨干、把骨干培養成黨員)制度,建設“五帶頭”(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群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黨員隊伍。
第二十八條 圍繞生產經營管理中心任務,結合“比學趕幫超”工作,深入開展黨員“三亮三比三評”(亮標準、亮身份、亮承諾;比技能、比作風、比業績;領導點評、黨員互評、群眾評議),積極推行“黨員三先”(方針政策黨員先學習、重大事項黨員先參與、急難險重任務黨員先承擔),搭建有效活動載體,增強黨員主體意識,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一)黨員責任區。根據工作實際,建立黨員責任區,明確責任內容和目標,定期進行檢查考評。通過黨員責任區,使每個黨員在完成生產經營任務、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建設和諧團隊等方面發揮骨干引領作用。
(二)黨員示范崗。在關鍵服務窗口等崗位創建黨員示范崗,引導黨員按照工作規范和職責要求,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為群眾樹立標桿。
(三)黨員項目攻關。圍繞本單位生產經營、安全環保、精細管理、和諧建設等重點難點工作,積極引導黨員攻堅克難,開展黨員項目攻關。黨支部要為黨員項目攻關創造良好條件。
(四)黨員目標管理。把黨章規定的義務與崗位職責相結合,明確學習、工作、聯系群眾等具體目標;把定期考核與日??己讼嘟Y合、黨員自查與黨組織檢查相結合,加強監督考核。通過目標控制、過程管理和檢查評定,完成黨員和黨組織的工作任務。
(五)主題實踐活動。結合生產經營階段目標要求和急難險重等工作任務,組織開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激勵黨員當先鋒、做貢獻。
第二十九條 教育黨員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創新黨員活動形式,增強黨員的思想覺悟和黨性修養。
第三十條 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管理。
(一)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轉移黨員組織關系。黨員在參加工作、調動工作、退休等1月內,主動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并在有效期內到指定黨組織報到。
(二)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一般應開具黨員證明信。外出地點、時間不確定的,一般應持有《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三)無正當理由不轉移組織關系或超過有效期不報到的黨員,所在黨組織要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轉出組織關系超過6個月仍未到指定黨組織報到,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的黨員,應按其自行脫黨處理。
第三十一條 做好黨內激勵、關懷和幫扶救助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上關心愛護黨員,及時反映和幫助解決涉及黨員切身利益的問題。支部委員每年和黨員至少談心一次。關心有困難的黨員,及時提供幫扶。
第六章 制度建設
第三十二條 黨支部選舉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須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期換屆一般不超過1年。
(二)黨支部委員實行差額選舉,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候選人的差額不低于應選人數的五分之一。具備條件的黨支部,也可不設候選人,通過公推直選方式選舉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
(三)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半數,始得當選。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三條 “三會一課”制度。
(一)支部黨員大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主要議題為:學習傳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的部署要求和決議決定;聽取審查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討論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委員和出席上級黨員代表大會代表;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討論決定有關事項,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超過應到會人數半數方可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二)支部委員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主要議題為: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指示;研究制定保障本單位完成任務的措施;研究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員工隊伍建設;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研究支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培養、發展黨員工作;研究指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研究需要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黨小組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主要議題為:研究貫徹執行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決議和工作安排的落實措施;研究討論選舉、發展黨員、評選表彰等工作;檢查監督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情況;反映黨員、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組織黨員學習,聽取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等。
(四)黨課。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主要內容是進行黨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勢任務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黨的基本知識和傳統教育、科學文化業務知識教育等。創新黨課形式,探索遠程教育、微信等網絡信息教育平臺,或采取黨員講黨課、微黨課展示等形式,提高黨員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黨組織安排,可隨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二)民主生活會要圍繞主題,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開展黨性分析,深刻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具體明確的整改措施。
(三)主要程序:會前,班子及委員要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開展談心活動,溝通思想,認真撰寫發言材料;會中,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互進行評議;會后,黨支部以適當方式公布民主生活會查擺問題的整改落實措施,接受黨員和群眾監督,并于15日內將會議情況和會議紀錄報上級黨組織。
(四)上級黨組織應加強對基層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民主生活會召開前認真審查黨支部班子和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發言材料。根據需要,可派人參加基層黨支部民主生活會。
第三十五條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照上級黨組織部署,結合黨員隊伍實際做出具體安排。
(二)評議程序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審定、表彰和處理等五個環節進行。
(三)黨支部評議要客觀、公正、全面、準確,結合黨員日常工作和思想表現,按照“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進行評定,評議意見向黨員個人反饋,評議結果作為黨員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四)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對優秀黨員進行表彰,對不合格黨員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上級黨組織應派人參加民主評議活動,并對活動開展提出意見。
第三十六條 黨員學習教育制度。
(一)注重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堅持定期集中學習制度,每年集中學習培訓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少于32學時。
(二)豐富學習教育內容。組織黨員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歷史,學習經濟、社會、文化、科學和業務知識。
(三)創新學習教育方式。采取黨員輪流講黨課、學習講壇、讀書交流、知識競賽、外出參觀等形式,提高學習實效。積極采用新媒體,探索實行黨員遠程學習教育學分制。
第三十七條 發展黨員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要求,結合上級組織部門安排部署,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發展黨員工作。
(二)發展對象要進行不少于24學時的集中培訓。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以及中國共產黨歷史、中央最新文件精神等。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合格3年內未發展的,須重新參加培訓。
(三)發展對象經過政治審查、黨支部聽取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黨小組討論、支委會討論,上級黨組織預審、公示后,方可履行入黨手續。
(四)黨支部在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五)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三十八條 黨務公開制度。
(一)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為上級和本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公布班子民主生活會、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培訓、評比表彰、黨費收繳使用、干部選任管理監督、聯系服務黨員和群眾、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
(二)黨務公開可采取會議、網絡或書面等形式進行。
第三十九條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堅持尊重理解、引導培養、關心幫助的原則做好員工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團隊建設,形成責任、利益和情感共同體,共建和諧幸福之家。
(二)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四必訪”(員工及家庭成員大病住院或員工家庭成員去世必訪;員工家庭出現重大矛盾和婚姻變故必訪;員工家庭遇到特殊困難必訪;員工重大節日值班必訪)、 “五必談”(員工執行重要工作任務時必談;實施重大政策措施出現不同意見時必談;員工間出現隔閡矛盾時必談;員工工作崗位有較大變動時必談;員工受到重大獎懲或情緒有較大波動時必談)。
(三)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做好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筑牢穩定工作的基礎。
(四)用文化凝聚員工隊伍,按照西南分院的要求,結合支部實際,培育特色文化,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五)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以爭創文明單位、文明員工、文明家庭和文明社區為主要內容的文明創建活動,弘揚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提高員工道德修養、科學文化水平和民主法制觀念。
(六)組織開展小型多樣、健康向上、員工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活躍和豐富員工精神文化生活。
(七)堅持辦好傳統媒體的同時,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探索運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做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渠道,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唱響主旋律。
第四十條 評比表彰制度。
(一)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持續開展創先爭優和“比學趕幫超”工作,發現每名員工身上的“閃光點”,培養選樹和宣傳先進典型,積極創造人人皆可當先進的平臺。
(二)定期評比表彰先進黨小組、先進班組(站)和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員工、月(季)度之星等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激勵基層干部員工學先進、爭優秀、當先鋒,共筑石化夢,傳遞正能量。
第四十一條 聯系服務群眾制度。
(一)按照每位支部委員聯系1-2個班組(隊)、每名黨員聯系一個崗位(站)、每名黨員聯系幫助2-3名員工群眾的原則,建立黨員聯系幫助群眾制度,明確聯系幫助的任務和要求。
(二)關心群眾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開展幫扶救助和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努力幫助困難員工和家庭解決實際問題。保障員工按規定正常休假。
第七章 機制保障
第四十二條 總院每兩年組織一次黨支部建設示范點申報、評比表彰,并對已命名的示范點組織抽查。各級黨委要加強示范點黨支部培養選樹,努力做到每個基層黨委至少有一個示范點。
第四十三條 將黨支部建設作為分院黨建重點工作,在年度工作部署中要有黨支部建設要求,年終工作總結中應有黨支部建設內容。每年檢查一次所屬黨支部執行本細則的情況。
第四十四條 應整合精簡黨支部工作臺賬,減輕基層負擔。合理設臵黨支部“優秀、良好、達標、不達標”評價指標和檢查考核方式。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
第四十五條 要建立基層黨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注重從生產經營骨干、一線崗位能手和熱愛黨務工作的黨員中選拔配備黨支部書記,努力建設一支懂生產、善經營、會管理的黨支部書記隊伍。
第四十六條 制定黨支部書記年度培訓計劃,未從事過黨務工作的新任黨支部書記,須進行任職培訓。
第四十七條 加強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具備條件的單位,建立統一規范的黨員活動室?;顒邮也贾靡f重規范,懸掛黨旗,入黨誓詞、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等應制作掛板上墻,配備必要的書籍、電教設施等。
第四十八條 要保障黨支部活動經費,原則上按每名黨員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標準安排使用。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細則適用于總院所屬基層單位黨支部(黨的總支部)。細則中如有與上級黨組織有關規定不同之處,以上級黨組織規定為準。
第五十條 本細則由院黨支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基層黨支部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基層黨支部工作,提高基層黨支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有關規定和集團公司黨組要求,結合基層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基層黨支部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企業各項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是推動建設人民滿意、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中堅力量。
第三條 基層黨支部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繼承創新、講求實效的工作方針,努力建設“三型”(學習型、服務型和創新型)和“五好”(支部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群眾反映好)基層黨支部,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員工、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 學習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和本支部決議。
第五條 融入中心做好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動員和組織全體干部員工完成本單位各項工作任務,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
第六條 堅持“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創先爭優等主題活動,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第七條 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第八條 做好維護穩定工作,構建和諧團隊,打造“為美好生活加油”的濃厚氛圍。
第九條 積極發現、培養和推薦優秀人才,為員工成長成才創造條件和平臺。
第一十條 推進企業文化建設,踐行“人本、責任、誠信、精細、創新、共贏”核心價值觀,突出基層企業文化特點,培育員工良好的職業操守、行為習慣,保持團結向上、勇創第一的精神狀態。
第一十一條 加強對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的領導,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組織員工依法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推進廠務公開,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橋梁紐帶和生力軍作用。
第三章組織設置
第一十二條 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鄰近或業務相近的單位聯合成立黨支部。
第一十三條 境內所有新建、改建、組建的單位,必須同步設立黨的基層組織,保障正常開展黨的活動。
第一十四條 外出執行臨時性任務、參加短期學習或被抽調參加臨時性機構的工作,且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黨支部任期一般不超過一年,最多不超過兩年。
第一十五條 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3年。
第一十六條 根據黨員數量和工作需要,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5人組成,最多不超過7人,委員人數一般為單數。支部委員會可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群(青)工委員,其他委員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設置。
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因故空缺時,應按照程序及時進行增補。上級黨組織在必要時可以調動或指派黨支部負責人。
第一十七條 黨員人數較多、工作相對分散的黨支部,可劃分若干黨小組,每個黨小組選舉黨小組長1人。一個黨小組不應少于3名黨員,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黨員。黨員數量較少的黨支部不劃分黨小組,由黨支部直接組織黨員活動。
第一十八條 任屆期滿的黨支部,要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期換屆選舉。在換屆前10天,應將換屆的大致時間、會議議程、委員會名額、提名原則、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選舉辦法等向上級黨組織書面請示,上級黨組織要及時研究批復。換屆選舉結束后5天內,將選舉結果報上級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在15天內對選舉結果報告予以審批。
第一十九條 按照宜專則專、宜兼則兼的原則,科學設置黨支部書記崗位。從事生產經營的一線隊、站、庫、車間,野外獨立作業、施工的基層單位,員工人數較多、管理幅度較大、承擔繁重任務的基層黨支部,應設立專職黨支部書記。
第二十條 黨支部書記按同級正職配備,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條 黨支部書記選任基本條件
(一)政治強。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素質高,道德品質好,有較強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精神,廉潔自律。一般應具有3年以上黨齡。
(二)業務精。熟悉黨務及本單位業務工作,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和組織協調溝通能力。
(三)作風正。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關愛員工,民主務實,待人誠懇,品行端正。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威信。
(四)肯奉獻。忠誠黨的事業,甘于奉獻,勤奮務實,敢于擔當,積極團結帶領員工群眾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第四章班子建設
第二十二條 加強黨支部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利益觀、地位觀,不斷提高班子成員的思想修養和政治素質。
第二十三條 提高黨支部班子的領導能力和領導水平,著力增強班子成員在思想政治工作、生產經營管理、處理復雜問題、維護和諧穩定等方面的能力。建立班子成員集中學習和自學制度,每年累計學習培訓時間不少于56學時,至少進行1次集中培訓。
第二十四條 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發揮黨支部班子的整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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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議討論決定重要問題時,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少數服從多數,由集體討論決定。支部委員會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方可通過。會議討論決定多項議題時,應逐項表決。
(三)規范議事決策程序。支部書記與行政主要負責人協商確定議題;開展調研,廣泛聽取黨員、群眾及有關方面的意見;召開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形成決議;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發動黨員,團結帶領員工群眾,齊心協力抓好落實。
第二十五條 加強支部班子作風建設,牢固樹立黨的宗旨意識,切實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第二十六條 支部班子成員要從嚴要求自己,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從業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第五章黨員隊伍建設
第二十七條 提高黨員隊伍綜合素質。實施“雙培養”(把黨員培養成骨干、把骨干培養成黨員)制度,建設“五帶頭”(帶頭學習提高、帶頭爭創佳績、帶頭服務群眾、帶頭遵紀守法、帶頭弘揚正氣)黨員隊伍。
第二十八條 圍繞生產經營管理中心任務,結合“比學趕幫超”工作,深入開展黨員“三亮三比三評”(亮標準、亮身份、亮承諾;比技能、比作風、比業績;領導點評、黨員互評、群眾評議),積極推行“黨員三先”(方針政策黨員先學習、重大事項黨員先參與、急難險重任務黨員先承擔),搭建有效活動載體,增強黨員主體意識,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p>
(一)黨員責任區。根據工作實際,建立黨員責任區,明確責任內容和目標,定期進行檢查考評。通過黨員責任區,使每個黨員在完成生產經營任務、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建設和諧團隊等方面發揮骨干引領作用。
(二)黨員示范崗。在重要生產裝置、主要施工班組、關鍵服務窗口等崗位創建黨員示范崗,引導黨員按照工作規范和職責要求,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為群眾樹立標桿。
(三)黨員項目攻關。圍繞本單位生產經營、安全環保、精細管理、和諧建設等重點難點工作,積極引導黨員攻堅克難,開展黨員項目攻關。黨支部要為黨員項目攻關創造良好條件。
?。ㄋ模h員目標管理。把黨章規定的義務與崗位職責相結合,明確學習、工作、聯系群眾等具體目標;把定期考核與日??己讼嘟Y合、黨員自查與黨組織檢查相結合,加強監督考核。通過目標控制、過程管理和檢查評定,完成黨員和黨組織的工作任務。
?。ㄎ澹┲黝}實踐活動。結合生產經營階段目標要求和急難險重等工作任務,組織開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激勵黨員當先鋒、做貢獻。
第二十九條 教育黨員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足額交納黨費。創新黨員活動形式,增強黨員的思想覺悟和黨性修養。
第三十條 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管理。
(一)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轉移黨員組織關系。黨員在參加工作、調動工作、退休等1月內,主動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并在有效期內到指定黨組織報到。
(二)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一般應開具黨員證明信。外出地點、時間不確定的,一般應持有《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三)無正當理由不轉移組織關系或超過有效期不報到的黨員,所在黨組織要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轉出組織關系超過6個月仍未到指定黨組織報到,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的黨員,應按其自行脫黨處理。
第三十一條 做好黨內激勵、關懷和幫扶救助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上關心愛護黨員,及時反映和幫助解決涉及黨員切身利益的問題。支部委員每年和黨員至少談心一次。關心有困難的黨員,及時提供幫扶。
第六章制度建設
第三十二條 黨支部選舉制度。
?。ㄒ唬h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須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期換屆一般不超過1年。
?。ǘh支部委員實行差額選舉,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候選人的差額不低于應選人數的五分之一。具備條件的黨支部,也可不設候選人,通過公推直選方式選舉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
(三)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五分之四會議有效;被選舉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半數,始得當選。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三十三條 “三會一課”制度。
?。ㄒ唬┲Р奎h員大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主要議題為:學習傳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的部署要求和決議決定;聽取審查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討論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委員和出席上級黨員代表大會代表;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討論決定有關事項,參加會議的正式黨員超過應到會人數半數方可召開。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ǘ┲Р课瘑T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主要議題為: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指示;研究制定保障本單位完成任務的措施;研究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員工隊伍建設;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研究支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培養、發展黨員工作;研究指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研究需要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ㄈh小組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主要議題為:研究貫徹執行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決議和工作安排的落實措施;研究討論選舉、發展黨員、評選表彰等工作;檢查監督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情況;反映黨員、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組織黨員學習,聽取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等。
?。ㄋ模h課。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主要內容是進行黨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勢任務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黨的基本知識和傳統教育、科學文化業務知識教育等。創新黨課形式,探索遠程教育、微信等網絡信息教育平臺,或采取黨員講黨課、微黨課展示等形式,提高黨員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黨支部委員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根據上級黨組織安排,可隨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二)民主生活會要圍繞主題,聯系個人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開展黨性分析,深刻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具體明確的整改措施。
(三)主要程序:會前,班子及委員要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開展談心活動,溝通思想,認真撰寫發言材料;會中,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互進行評議;會后,黨支部以適當方式公布民主生活會查擺問題的整改落實措施,接受黨員和群眾監督,并于15日內將會議情況和會議紀錄報上級黨組織。
(四)上級黨組織應加強對基層黨支部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民主生活會召開前認真審查黨支部班子和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發言材料。根據需要,可派人參加基層黨支部民主生活會。
第三十五條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ㄒ唬┟裰髟u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或按照上級黨組織部署,結合黨員隊伍實際做出具體安排。
(二)評議程序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審定、表彰和處理等五個環節進行。
(三)黨支部評議要客觀、公正、全面、準確,結合黨員日常工作和思想表現,按照“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進行評定,評議意見向黨員個人反饋,評議結果作為黨員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四)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對優秀黨員進行表彰,對不合格黨員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上級黨組織應派人參加民主評議活動,并對活動開展提出意見。
第三十六條 黨員學習教育制度。
?。ㄒ唬┳⒅丶袑W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堅持定期集中學習制度,每年集中學習培訓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少于32學時。
(二)豐富學習教育內容。組織黨員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歷史,學習經濟、社會、文化、科學和業務知識。
?。ㄈ﹦撔聦W習教育方式。采取黨員輪流講黨課、學習講壇、讀書交流、知識競賽、外出參觀等形式,提高學習實效。積極采用新媒體,探索實行黨員遠程學習教育學分制。
第三十七條 發展黨員制度。
(一)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要求,結合上級組織部門安排部署,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發展黨員工作。
(二)發展對象要進行不少于24學時的集中培訓。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以及中國共產黨歷史、中央最新文件精神等。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合格3年內未發展的,須重新參加培訓。
(三)發展對象經過政治審查、黨支部聽取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黨小組討論、支委會討論,上級黨組織預審、公示后,方可履行入黨手續。
(四)黨支部在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五)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三十八條 黨務公開制度。
(一)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為上級和本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執行情況,公布班子民主生活會、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培訓、評比表彰、黨費收繳使用、干部選任管理監督、聯系服務黨員和群眾、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
(二)黨務公開可采取會議、網絡或書面等形式進行。
第三十九條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 堅持尊重理解、引導培養、關心幫助的原則做好員工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團隊建設,形成責任、利益和情感共同體,共建和諧幸福之家。
(二)堅持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四必訪”(員工及家庭成員大病住院或員工家庭成員去世必訪;員工家庭出現重大矛盾和婚姻變故必訪;員工家庭遇到特殊困難必訪;員工重大節日值班必訪)、 “五必談”(員工執行重要工作任務時必談;實施重大政策措施出現不同意見時必談;員工間出現隔閡矛盾時必談;員工工作崗位有較大變動時必談;員工受到重大獎懲或情緒有較大波動時必談)。
(三)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做好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筑牢穩定工作的基礎。
(四)用文化凝聚員工隊伍,按照《中國石化企業文化發展綱要》的要求,結合支部實際,培育特色文化,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五)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以爭創文明單位、文明員工、文明家庭和文明社區為主要內容的文明創建活動,弘揚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提高員工道德修養、科學文化水平和民主法制觀念。
(六)組織開展小型多樣、健康向上、員工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活躍和豐富員工精神文化生活。
(七)堅持辦好傳統媒體的同時,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探索運用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做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渠道,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唱響主旋律。
第四十條 評比表彰制度。
(一)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持續開展創先爭優和“比學趕幫超”工作,發現每名員工身上的“閃光點”,培養選樹和宣傳先進典型,積極創造人人皆可當先進的平臺。
(二)定期評比表彰先進黨小組、先進班組(站)和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員工、月(季)度之星等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激勵基層干部員工學先進、爭優秀、當先鋒,共筑石化夢,傳遞正能量。
第四十一條 聯系服務群眾制度。
?。ㄒ唬┌凑彰课恢Р课瘑T聯系1-2個班組(隊)、每名黨員聯系一個崗位(站)、每名黨員聯系幫助2-3名員工群眾的原則,建立黨員聯系幫助群眾制度,明確聯系幫助的任務和要求。
(二)關心群眾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探索實施員工幫助計劃()。開展幫扶救助和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努力幫助困難員工和家庭解決實際問題。保障員工按規定正常休假。
第七章機制保障
第四十二條 集團公司每兩年組織一次黨支部建設示范點申報、評比表彰,并對已命名的示范點組織抽查。各級黨委要加強示范點黨支部培養選樹,努力做到每個基層黨委至少有一個示范點。
第四十三條 各級黨委將黨支部建設作為企業黨建重點工作,在年度工作部署中要有黨支部建設要求,年終工作總結中應有黨支部建設內容。每年檢查一次所屬黨支部執行本細則的情況。
第四十四條 各級黨委應整合精簡黨支部工作臺賬,減輕基層負擔。合理設置黨支部“優秀、良好、達標、不達標”評價指標和檢查考核方式。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
第四十五條 各級黨委要建立基層黨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注重從生產經營骨干、一線崗位能手和熱愛黨務工作的黨員中選拔配備黨支部書記,努力建設一支懂生產、善經營、會管理的黨支部書記隊伍。
第四十六條 各級黨委制定黨支部書記年度培訓計劃,未從事過黨務工作的新任黨支部書記,須進行任職培訓。
第四十七條 加強黨員活動陣地建設。具備條件的單位,建立統一規范的黨員活動室。活動室布置要莊重規范,懸掛黨旗,入黨誓詞、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等應制作掛板上墻,配備必要的書籍、電教設施等。
第四十八條 各級黨委要保障黨支部活動經費,原則上按每名黨員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標準安排使用。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細則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基層單位黨支部(黨的總支部)。機關、境外單位、社區及離退休黨支部結合實際參照執行,合資企業黨支部依據合資企業章程參照執行。
第五十條 本細則由集團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黨支部書記工作細則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對學校工作起保證、監督作用。
2.全面負責黨支部日常工作,制訂和實施黨支部工作目標管理計劃,做好黨支部的各項總結。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建立正常的黨課和學習制度。帶好支委一班人,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發展黨員的工作。
3.領導工會、共青團及少先隊等組織,充分發揮黨員及團員青年的先鋒模范作用。協調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完成學校各項任務。
4.組織教職工的政治學習,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5.端正黨風,做好黨紀檢查工作。
6.密切聯系群眾,深入了解教職工的思想情況,尊重教職工的合理化建議,維護教職工的正當權益,關心、幫助教職工改善物質文化生活。
7.協助校長做好學校的人事工作,正確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
8.對照黨章要求,積極、慎重、認真、仔細地做好新黨員規劃與發展工作。
臨時黨支部工作細則
臨時黨支部工作細則
臨時黨支部工作細則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思想政治教育進公寓工作,在學生公寓、宿舍內充分發揮學生黨員、骨干的先鋒模范作用,促進學生公寓思想文化建設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加強學生宿舍的文明建設,決定在學生公寓設立臨時黨支部或臨時黨小組,特擬定本細則.
一、臨時黨支部的設置
1.臨時黨支部按照樓棟設置,即一棟宿舍樓設立一個臨時黨支部。黨員數超過3人的樓棟或樓層可以設置黨小組。
2.臨時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設書記1人;超過7人不足12人,設委員3人;黨員超過12人不足20人,設委員5人;超過20人,設委員7人。黨小組設組長1人,支部委員可以兼任組長。
3.臨時黨支部一般在每年9月進行組建,首次組建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進行,經選舉產生臨時支部委員會。
二、臨時黨支部的職責
1.宣傳、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宣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為學生公寓的管理和和諧校園的建設,創造良好的氛圍;團結本宿舍全體同學,為完成本宿舍樓內各項工作提供政治保證。
2.組織本宿舍樓內黨員配合樓工委或相關院系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協助公寓樓工委開展各項活動,推進學生公寓、宿舍思想文化建設和提高宿舍文明建設水平。
3.參與學生公寓每學期的“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
4.關心所在公寓中在學習、生活、心理、身體、思想等方面有困難的同學,努力做好幫扶工作。
5.經常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分析本宿舍樓內同學的思想情況,掌握本宿舍樓內同學的思想動態,遇到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上級黨組織。
6.協助院黨支部,做好所在公寓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時、如實地向黨支部反映公寓的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
三、臨時黨支部的工作制度
1.黨員明示制度。通過公寓黨員形象工程展示板向全體同學展示黨員形象,同時黨員寢室掛牌明示,督促全體黨員時刻注意修身自律、團結同學、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樹立黨員的形象。
2.學習制度。黨支部要組織黨員開展理論學習活動,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業務知識,經常開展學習活動。
3.例會制度。為總結臨時黨支部的工作經驗,鼓勵創新,激勵先進,引導廣大學生黨員積極參加臨時黨支部的活動,支部每月召開一次例會,總結當月并確定下月工作;每學期末安排一次工作研討會。
4.黨員鑒定制度。臨時黨支部應在學期末對本支部的黨員進行一次鑒定,并填寫《黨員鑒定表》,黨員鑒定意見必須經臨時黨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饵h員鑒定表》分送黨員所在院系黨
總支。
5.聯系群眾制度。臨時黨支部組成人員可以作為所屬宿舍樓入黨積極分子和重點培養對象的入黨聯系人,并要求其一月內至少應深入重點培養對象學生宿舍兩次以上。形成黨員帶重點培養對象,重點培養對象帶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影響全體的工作格局。對入黨積極分子、重點培養對象在公寓中的表現作為黨員教育管理和培養、發展黨員的重要參考依據。
6.評優表彰制度。每年六月底開展一次評比活動,對在公寓建設中表現突出的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授予“學生公寓優秀黨員”和“學生公寓先進個人”及“先進臨時黨支部”。通過評比表彰活動,宣傳黨組織和黨員個人、重點發展對象及入黨積極分子在工作中的先進事跡,樹立優秀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形象和榜樣。
四、臨時黨支部與實體黨支部的關系
1.臨時黨支部是在公寓內組織黨員開展自我教育、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以及實踐“三個代表”的臨時性組織,成員為學院各院系居住在該棟宿舍樓內的所有學生黨員,其黨員組織關系隸屬不變。
2.每學年結束前兩個月,臨時黨支部應對所在宿舍樓內的所有黨員作出鑒定,鑒定一般應作出結論,對結論為“優”黨員鑒定中應具體寫明其表現出的優秀事跡。鑒定以書面形式報送黨員所在院系黨總支轉黨員所在黨
支部。
3.臨時黨支部出具的鑒定材料,在預備黨員轉正、黨員鑒定等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對在公寓、寢室表現較差的黨員,臨時黨支部可以提出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的建議,黨員所在黨支部接到上述建議后要認真進行調查,情況屬實的應做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五、臨時黨支部的領導
1.臨時黨支部工作中受院工委領導。
2.臨時黨支部任期應有工作計劃、任期結束應有書面總結,工作計劃和總結報院工委辦公室。
六、學生公寓臨時黨支部的獎懲辦法
1.學生黨員應積極參加所在公寓臨時黨支部的活動。黨員參加臨時黨支部的活動情況及在公寓的表現將作為優秀黨員評比的重要依據,預備黨員參加臨時黨支部的活動情況及在公寓的表現將作為轉正的重要依據。
2.對在日常的生活、學習、工作中不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不積極參加臨時黨支部活動的學生黨員,進行批評和教育。
3.對工作不負責,不稱職的臨時黨支部的片區負責或成員,要及時調整,并通報所在院黨支部應加以加強教育和培養考察。
七、其他
1.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臨時黨支部的組成人員均由正式黨員組成,結合學院工作的實際情況,其組成人員由預備黨員和學生重點發展對象。
2.本細則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送:
臨時黨支部工作職責
臨時黨支部工作職責
臨時黨支部工作職責臨時黨支部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落實中心的有關決定和工作部署。
2、圍繞黨的工作,抓好中心黨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嚴格遵守中心的各項工作制度。
3、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知識。
4、加強對黨員的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開展好組織生活,保障黨員權利。
5、積極做好中心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黨員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6、 了解黨員的思想狀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黨員思想動態、意見和要求。
7、支持和配合中心開展各種有益于黨員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8、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擴展閱讀篇】
格式一般分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署名四部分。
標題。一般是根據工作總結的中心內容、目的要求、總結方向來定。同一事物因工作總結的方向——側重點不同其標題也就不同。工作總結標題有單標題,也有雙標題。字跡要醒目。單標題就是只有一個題目,如《我省干部選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嘗試》。一般說,工作總結的標題由工作總結的單位名稱、工作總結的時間、工作總結的內容或種類三部分組成。如“××市化工廠1995年度生產工作總結”“××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總結”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總結”,省略了單位名稱。毛澤東的《關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總結》,其標題不僅省略了總結的單位名稱,也省略了時限。雙標題就是分正副標題。正標題往往是揭示主題——即所需工作總結提煉的東西,副標題往往指明工作總結的內容、單位、時間等。例如:辛勤拼搏結碩果——××縣氮肥廠一九九五年工作總結——
前言。即寫在前面的話,工作總結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簡煉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總結的問題;或者說明所要總結的問題、時間、地點、背景、事情的大致經過;或者將工作總結的中心內容:主要經驗、成績與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將工作的過程、基本情況、突出的成績作簡潔的介紹。其目的在于讓讀者對工作總結的全貌有一個概括的了解、為閱讀、理解全篇打下基礎。
正文。正文是工作總結的主體,一篇工作總結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質,實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績與問題,科學地總結出了經驗與教訓,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點明確、闡述透徹、邏輯性強、使人信,全賴于主體部分的寫作水平與質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氣把立體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寫好。正文的基本內容是做法和體會、成績和缺點、經驗和教訓。
1)成績和經驗這是工作總結的目的,是正文的關鍵部分,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寫法有二。一是寫出做法,成績之后再寫經驗。即表述成績、做法之后從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觀條件中得出經驗教益。二是寫做法、成績的同時寫出經驗,“寓經驗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績之后用“心得體會”的方式來介紹經驗,這實際是前一種寫法。成績和經驗是工作總結的中心和重點,是構成工作總結正文的支柱。所謂成績是工作實踐過程中所得到的物質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謂經驗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優良成績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總結中,成績表現為物質成果,一般運用一些準確的數字表現出來。精神成果則要用前后對比的典型事例來說明思想覺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總結中看得見、摸得著,才有感染力和說明力。
2)存在的問題和教訓一般放在成績與經驗之后寫。存在的問題雖不在每一篇工作總結中都寫,但思想上一定要有個正確的認識。每篇工作總結都要堅持辯論法,堅持一分為二的兩點論,既看到成績又看到存在的問題,分清主流和枝節。這樣才能發揚成績、糾正錯誤,虛心謹慎,繼續前進。
寫存在的問題與教訓要中肯、恰當、實事求是。
結尾一般寫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寫今后的打算。這部分要精煉、簡潔。
署名和日期。署名寫在結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邊寫上工作總結的年、月、日,如為突出單位,把單位名稱寫在標題下邊,則結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簡而言之:
總結,就是把某一時期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進行一次具體的總分析、總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績,存在哪些缺點和不足,有什么經驗、提高。 那么,工作總結怎么寫?個人工作總結的格式是怎樣的?詳情請看下文解析。
中國新興建設開發總公司黨支部工作細則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務工作規定,結合總公司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一章 黨支部設置
第一條 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等基層單位,兩級機關的部、處、室,都應當建立黨支部。建立黨支部應由公司或相當于公司的黨委批準。
第二條 黨支部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的名額由上級黨委決定。在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會由3至7人組成。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青年委員、保衛委員等,成員少可以兼任。不足7名黨員的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直接選舉1名書記,必要時也可設1名副書記或1名支部干事。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支部委員會要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書記、副書記由上級黨委批準或確定,其他委員報上級黨委備案。在特殊情況下,支部委員會也可由上級黨委指定。黨支部委員缺額時,應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補選。補選的支委應報上級黨委批準。
第三條 黨支部選舉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實行差額選舉。差額的比例,候選人數比應選人數多20%。候選人應由上屆黨支部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經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后進行選舉。
第四條 正式黨員在7人以上的黨支部,可按照便于管理黨員和開展活動的原則,劃分黨小組。黨小組長必須由黨小組會推薦產生,正式黨員擔任。
第二章 黨支部職能
第五條 基層黨支部是單位的政治核心,在單位建設和各項工作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職能是: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單位建設和改革的方向;保障單位職工能夠充分享有民主權利;監督單位遵紀守法,維護國家利益和單位的合法權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監督單位領導正確行使職權。
基層黨支部的主要任務是:(1)組織黨員和職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提高黨員職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自覺性;(2)抓好黨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3)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發動黨員,依靠群眾,保證決策目標的實現,使企業永遠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4)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5)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努力為職工辦實事、辦好事,不斷提高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6)支持行政領導依法行使職權。協調好行政領導與職工大會、工會、共青團組織之間的關系,保證黨、政、工、團以施工生產為中心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工作。(7)負責職工培訓,抓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機關黨支部在機關(單位)黨委領導下,組織進行黨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協助本部門負責人確保本部門各項任務的完成,對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部門的業務工作。
機關黨支部的主要任務是:(1)抓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2)對黨員包括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及思想作風等進行監督。(3)教育黨員和群眾熱愛本職,精通業務,面向基層,完成任務等。(4)對本部門人員的獎懲提出意見。(5)關心本部門人員的生活福利,協助有關部門改善物質文化生活。(6)做好本部門人員的思想工作。(7)教育本部門人員保守秘密,保證機關安全。(8)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章 黨支部議事規則
第七條 凡應由黨支部討論決定的問題,必須召開黨支部會議研究決定;凡應由黨支部參與決策的問題,必須召開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由黨支部討論決定的主要問題是:
(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保證單位生產經營重要決策貫徹落實的措施意見。
(三)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工會和共青團工作的重要問題。
(四)紀律檢查、廉政建設、安全穩定的重要決定和重要政治經濟案件的處理。
第九條 由黨支部參與決策的主要問題是:
(一)發展規劃、奮斗目標和重大任務部署;
(二)承攬任務、勞務隊選用、大宗材料加工定貨等重大經營決策;
(三)財務預決算和萬元以上的經費開支;
(四)管理人員的選拔、使用和獎懲;
(五)改革方案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黨支部參與重要問題決策的形式是黨政聯席會。
第十條 黨支部會議和黨政聯席會均實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問題。
黨支部會議由書記主持,議題由書記或副書記提出。支委會決定問題,必須有超過半數的支委參加。沒有設立支委會的,須經黨支部討論決定的問題,一般應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不宜在支部黨員大會上討論的,可由書記提出意見,報上級黨組織決定。黨支部黨政聯席會的決定,要向黨員和職工傳達,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
黨政聯席會,由行政主官主持,議題由行政主官和書記商議后提出。設支委會的,支委均應參加黨政聯席會;未設支委會的 ,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參加黨政聯席會。
第四章 黨支部書記職責
第十一條 黨支部書記應由兩年以上黨齡、思想作風正派、敢于堅持原則、善于團結同志、有較高的組織領導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應具備“六會”本領:會做黨務工作;會講黨課;會依靠組織制度管理和監督黨員;會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會發揮工會和共青團組織的作用;會管理施工生產。
第十二條 黨支部書記在黨支部的領導下,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對黨支部和上級黨委負責。根據上級指示和支部工作情況,召開支部會議討論工作;及時檢查支部決議的實施情況,總結支部工作,按時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委報告工作;經常與支委談心,協調領導成員之間的關系,不斷增強“一班人”的團結;嚴于律己,廉潔勤政,帶頭執行支部決議,用自己的模范行動,影響和帶動群眾,為完成以施工生產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任務而努力。
第十三條 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工作滲透到本單位改革和生產經營中去,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
第十四條 加強對工會和團支部工作的領導,協調好行政負責人與群眾組織之間的關系,支持和組織職工正確行使當家做主的民主權利。
第十五條 黨支部書記是支部委員會一班人的“班長”,是單位的政治主官,是承包集體的主要成員,對完成單位的經營管理目標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與行政主官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六條 黨支部書記與行政主官是分工合作的關系。書記在保證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要與行政主官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單位的全面建設。行政主官應經常主動地與書記通氣,自覺接受黨支部的監督。經費開支書記享有與行政主官聯簽的權力。
第五章 支部委員會委員職責
第十七條 組織委員的職責:負責了解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檢查和監督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情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或批評黨員的建議;擬制發展黨員計劃,組織對發展對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負責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的記錄,組織進行黨員鑒定、登記和統計工作;收繳黨費,接轉黨員的組織關系。
第十八條 宣傳委員的職責:提出黨內教育的意見,擬訂黨課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及時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做好施工生產中的宣傳鼓動工作;組織黨員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支部的決議,了解群眾的思想狀況;協調、指導工會、團支部搞好教育和文化工作。
第十九條 保衛委員的職責:調查了解單位駐地政治和社會治安情況,做好保衛工作;了解掌握職工的思想狀況,做好預防違法犯罪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發現、處理本單位發生的案件和有關重大問題。
第二十條 紀律檢查委員的職責:了解黨員遵守黨紀的情況,提出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的意見,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情況,對違紀的人和事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受理黨員的檢舉、揭發、申訴和控告,及時向黨支部匯報。
第二十一條 青年委員的職責:青年委員通常擔任共青團支部書記,負責圍繞黨支部的中心任務,開展團支部工作,使團支部成為黨支部的得力助手;定期向黨支部委員會報告團支部工作情況;對團支部工作和建設的重要問題提出建議并提交黨支部討論決定。
第二十二條 群眾工作委員的職責:組織開展擁政愛民和共建方面的活動;根據上級指示,組織支援地方工農業生產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駐地和工地現場周圍群眾工作,檢查遵守群眾紀律方面的情況,提出做好群眾工作的建議。
第六章 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第二十三條 會議制度。支部黨員大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按要求做好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 黨課制度。組織黨員上黨課全年不少于三次。
第二十五條 報告工作制度。書記必須堅持每年向支部黨員大會作一次支委會自身建設和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意見,接受監督;行政主官必須堅持每年向支部黨員大會作一次單位工作報告,聽取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六條 民主生活會制度。支部委員會或支部黨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就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上級的命令、指示和支部的決議等重要問題,以及支委會成員思想、作風和工作上的問題,互相交換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不斷提高黨支部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
第二十七條 黨員匯報制度。黨員每半年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工作情況,匯報形式,可以單獨向黨小組長或支部書記口頭匯報、書面匯報,也可召開小組會集體匯報。
第二十八條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每年“七一”要組織一次對黨員的評議。評議內容:黨員的思想、作風、模范作用、工作實績和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評議的方法是:召開黨小組會或支部黨員大會,黨員自我評價,其他黨員評議;組織非黨員群眾對黨員進行評議;支委會對黨員作出鑒定評語;黨支部書記在支部黨員大會上進行綜合講評。
第二十九條 黨支部對組織生活制度的執行情況要進行認真登記。
第七章 黨員發展工作
第三十條 黨支部發展黨員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每年要制定發展黨員的計劃,報所在單位黨委審批后執行。發展新黨員數量,每年要控制在非黨員職工的3%以內。
第三十一條 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黨支部要分工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負責培養。正式列為發展對象,一般要經過團支部推薦、黨小組提名、支委會集體討論同意,同時還要聽取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第三十二條 對發展對象,黨支部每半年要對他們進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入黨動機和工作實績。考察情況要填入《黨員發展對象培養考察登記表》。同時,要協助黨務部門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審結果要得出結論性意見并形成政審材料,待批準其入黨后,連同《黨員發展對象培養考察登記表》、《入黨志愿書》,一并歸入本人檔案。對列為當年計劃的發展對象,上級黨委或黨務部門要對他們進行短期集中培訓,組織他們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
第三十三條 吸收新黨員一定要經過支委會討論,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報上級黨委批準。審批前,黨務部門或黨委成員應對發展對象進行認真考察,凡不符合黨員標準的,不能批準其入黨。
第三十四條 對預備黨員,黨支部應加強教育和考察,并填寫《預備黨員考察表》。預備期滿,要按期辦轉正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延長不超過一年的預備期,直至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第八章 黨員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五條 黨員教育的主要目標:提高黨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提高黨員的政策水平;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提高黨員的活動能力。
第三十六條 黨員教育的主要內容: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思想和“三講”要求,黨的建設理論,黨的基本知識,黨性、黨風、黨紀;黨的基本路線,黨的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和封建迷信;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經常性的現實思想和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教育。
第三十七條 黨員教育的主要方法:由總公司黨委規定每個年度的教育內容,各單位黨委安排教育計劃,黨支部負責組織實施。黨支部要經常了解研究黨員的思想情況,定期分析黨員中的思想問題,通過各種渠道,采用多種形式,增強教育效果。
第三十八條 黨支部要教育和監督黨員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宣傳紀律、人事紀律、群眾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切實保證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第三十九條 黨員違反黨的紀律,要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黨員實施紀律處分,要弄清錯誤事實,聽取本人申辯,支委會研究處理意見,支部大會作出決定,報上級黨委或紀委審批。同時,做好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工作。
第九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十條 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務:宣傳四項基本原則,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對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思想教育;進行思想、紀律、民主、法制和工人階級革命傳統的教育;進行熱愛祖國、熱愛企業、熱愛本職的教育;保證本單位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保證本單位搞好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證本單位的內部團結;保證本單位戰斗力的提高和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四十一條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原則: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與經濟工作、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的原則;與物質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發揚民主與正確指導相結合的原則;表揚與批評相結合,以表揚為主的原則;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的原則;身教與言教結合,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則;說服教育與嚴格紀律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十二條 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圍繞中心任務,滲透各個環節;強化系統灌輸,注意“精”和“管用”;深入調查研究,摸準思想脈搏;抓兩頭帶中間,抓中間促兩頭;把握心理規律,真情感動人心;書記以身作則,班子率先垂范;抓好隊伍骨干,創造良好環境;開展多樣活動,寓教于樂之中。
第四十三條 黨支部委員會每季度應分析一次人員的思想狀況。正副書記每年應同本單位職工每人談心一次。特別要注意職工業余時間的活動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各種違法亂紀苗頭,嚴防各類事故和案件的發生。
第十章 創先評優活動
第四十四條 黨支部應積極開展“創建先進黨支部,爭當模范黨支部書記、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小組長、優秀紀檢干部、優秀紀檢聯絡員”活動,每年“七一”評選表彰一次。先進黨支部、模范黨支部書記、優秀紀檢干部由總公司黨委評選表彰;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小組長、優秀紀檢聯絡員由公司或相當于公司的黨委評選表彰。
第四十五條 先進黨支部的條件是:堅決擁護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強;黨員模范作用好;黨內生活健全;黨風端正;單位施工生產和工作成績顯著。
優秀共產黨員的條件是:政治立場堅定;思想道德純潔;完成任務圓滿;組織觀念牢固;作風紀律嚴格;聯系群眾密切。
模范黨支部書記的條件是:所在黨支部被評為先進黨支部,本人具備優秀共產黨員條件。
優秀紀檢干部的條件是:堅持原則,秉公執紀;嚴于律己,模范執行規定;作風正派,密切聯系群眾;政治敏銳,熟悉政策業務;熱愛本職,工作成績突出。
優秀黨小組長的條件是:執行支部決議堅決;小組學習、生活、會議制度落實;小組黨員模范作用好;本人具備優秀共產黨員條件。
優秀紀檢聯絡員的條件是:學習刻苦,信仰堅定;收集信息,及時反映;執紀嚴明,不徇私情;熱愛本職,思想穩定;模范帶頭,廉潔勤政。
先進黨支部、模范黨支部書記、優秀紀檢干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小組長、優秀紀檢聯絡員評選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被評為模范黨支部書記、優秀紀檢干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小組長、優秀紀檢聯絡員的要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并填寫《獎勵登記表》,裝入本人檔案。
第十一章 黨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 黨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指接轉組織關系、收繳管理黨費、黨籍管理、建立臺帳等具體工作。
第四十七條 接轉組織關系。黨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轉移組織關系時,由黨支部書記出具證明,本人到上級黨務部門辦理轉移手續。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一般由黨員自己攜帶,按介紹信注明的有效期,及時到所去單位報到。短期出國人員的黨員,其組織關系由上級黨務部門保存。
證明黨員身份。對臨時外出往返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黨員,應由黨支部介紹其到上級黨務部門辦理黨員證明信件,到所在單位臨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第四十八條 收繳管理黨費。收繳黨費的標準是: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每月工資收入在800元至1500元(含1500元 稅后)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2%。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預備黨員從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其入黨之月起交納黨費。黨員一次自愿交納千元以上黨費的,應全部轉交黨中央。黨員如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被認為自行脫黨。
黨費的收繳工作由組織委員具體負責。黨員要堅持自己交納黨費,無特殊情況不準代交。臨時外出、持黨員證明信到所去單位過組織生活的黨員,其黨費仍應交納給本單位的黨組織。黨支部對黨員交納的黨費應逐月如數上交財務部門,并定期向黨員公布,嚴禁挪用、貪污黨費的行為,如有發現,必須從嚴處理。
第四十九條 黨籍管理。黨籍是指申請入黨者被批準后取得的黨員資格,是黨員履行入黨手續后從組織上得到承認的依據。黨員從上級黨委批準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算有了黨籍。
黨員患精神病,在患病期間,應按長期病員對待,保留其黨籍。
對要求退黨的黨員,應該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宣布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被勸退黨而堅持不退的黨員應給予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對自行脫黨的黨員,應當由支部黨員大會決定把他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黨員因私事要求出國出境,在其準假期間,黨員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黨支部。超假未歸的,黨支部應將其檔案和組織關系,轉移到上級黨務部門保存備查。無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國的,一般按自行脫黨處理。
共產黨員是無神論者,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參加宗教活動,若信仰宗教經批評教育堅持不改的,要勸其退黨。
第五十條 外用人員黨員管理。對外用人員中的黨員,黨支部要責成他們開據《黨員證明信》,憑《黨員證明信》,編入黨小組,組織他們參加黨支部組織的學習、教育活動,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建立外用人員黨員花名冊,并報上級黨務部門備案。年度放假或解除聘用時,給他們寫出書面鑒定。
第五十一條 黨支部工作臺帳。黨支部要按照質量貫標“寫我要做的,做我所寫的,”及“沒有記錄等于沒有發生”的要求,建立健全黨支部工作臺帳。主要臺帳有三本六盒,即:黨支部會議記錄本;黨支部開展教育、活動記錄本;黨費收繳登記本;黨支部工作檔案資料盒;黨支部規章制度資料盒;黨支部開展活動情況資料盒;各類人員基本情況資料盒;人員獎懲情況資料盒;計劃生育工作資料盒。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細則由總公司黨務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細則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原定細則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學校黨支部書記工作細則
(說明:本文為word格式,可修改編輯)
1.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對學校工作起保證、監督作用。
2.全面負責黨支部日常工作,制訂和實施黨支部工作目標管理計劃,做好黨支部的各項總結。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建立正常的黨課和學習制度。帶好支委一班人,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發展黨員的工作。
3.領導工會、共青團及少先隊等組織,充分發揮黨員及團員青年的先鋒模范作用。協調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完成學校各項任務。
4.組織教職工的政治學習,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5.端正黨風,做好黨紀檢查工作。
6.密切聯系群眾,深入了解教職工的思想情況,尊重教職工的合理化建議,維護教職工的正當權益,關心、幫助教職工改善物質文化生活。
7.協助校長做好學校的人事工作,正確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
8.對照黨章要求,積極、慎重、認真、仔細地做好新黨員規劃與發展工作。
學院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學院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一)
1、在校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本黨總支的黨建工作,并發揮黨總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證并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委各項決定的貫徹執行。
2、根據學校黨委的部署,結合本黨總支實際,組織制訂、實施黨建工作計劃,檢查黨總支下屬各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努力抓好黨支部建設。
3、負責召集黨總支委員會和黨委大會;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黨委的決議、決定;研究討論本黨總支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和組織發展等有關問題;抓好后備干部的培養,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推薦程序做好干部的推薦、提名、考察和考核工作。
4、積極支持行政領導在其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參與討論、決定本部門的重要工作,協調本黨總支黨、政、工、團等方面的關系,充分發揮師生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本部門各項行政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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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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