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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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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是2006年百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6篇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篇1

[紀檢監察]現場警示教育活動個人表態發言

  現場警示教育活動個人表態發言

  各位黨員同志:大家好!

  今天我們在XX 河堤防管理所組織現場警示教育活動,活動內容主要是由我向大家作表態發言,20XX年我任X 縣XX 灌區管理所所長期間,由于對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要求不嚴,造成了工作人員擅自使用經費的事情,這給上級領導和管理所造成了不好的負面影響,也給我本人帶來了紀律處分,通過這次事情我認真吸取教訓并立即改正錯誤,在此我作如下表態:

  一、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堅持向書本學習,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現代科技、經濟、法律等知識,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 指導工作。 堅持向實踐學習,深入實際,向同志們學,從實踐中吸取真知和營養,使自己的思維方式、工作方法盡快適應工作需要。

  二、加強自我約束,努力踐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嚴格約束和規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光明磊落,堂堂正正,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同事監督。堅決做到在生活上嚴格要求自己,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以身作則,言行一致。在個人品質上,堅持做到為人正直,堅持原則,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工作上,以主人翁精神對待工作,以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進取心,開創性地工作,并勇于負責,不怕苦,不怕累,任勞任怨。在廉潔自律上,堅持用廉潔準則規范自身行為,不利用職權謀私利、辦私事,不借工作之機拉關系、交人情,不在工作中貪便宜、要好處,不接受與公務有關的吃請、禮品。

  三、充分發揮自身特點,努力做好工作

  我一直在基層單位工作,對基層工作有少許的了解和認識,這是我工作經歷的一大財富,也是我做好今后工作的信心和決心所在,我將充分發揮我一線的特點和優勢,通過學到的,看到的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盡心竭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為我局工作的健康穩定發展作出積極的努力和貢獻。

  總之,我一定加強學習,提高能力,努力做好工作,決不辜負領導和同事們對我的關懷和厚望。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篇2

紀檢監察廉政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201X年X月X日,按照區紀委要求,我參加了市紀委組織的全市黨員干部警示教育活動,接受了一次精神洗禮,更是對我這樣一名共產黨員、副科級領導干部尤其是紀檢監察干部的鞭策。這次教育活動,是我的心靈再一次受到了強烈的震撼,教育深刻,感受強烈,產生了三點震撼:

一是違紀人令人震撼。這些職務犯罪人員有很多是我們認識熟知,甚至有些曾被我們尊重、敬仰的領導干部。當初在位時也曾在臺上慷慨激昂、振振有詞地進行反腐宣言,而今卻淪為腐敗分子,令人震撼深思。

二是違紀事實令人震撼。這些腐敗分子有的違法犯罪數額之大,貪心之巨,腐化墮落之深,令人發指;有的違紀項目只是工作中的失職或是小范圍的吃喝宴請,違紀雖小,卻積少成多,受到黨紀國法懲處實屬不值。

三是鋃鐺場面令人震撼。每名高官在其位時雄姿英發,春風得意,躊躇滿志,慷慨激昂與身陷囹圄后萎靡不振,滿面愁容,蒼老無力,追悔莫及形成的巨大反差,令人唏噓,他們無一例外的流淚滿面,頓足捶胸。

通過警示教育,使大家陷入了反思之中。對一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活生生的反面典型事例,使我們感受到警鐘嗡鳴,持續不絕于耳。使我感觸頗深。今后工作中,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自律把握自我,堅守防線:  

一是要全力端正態度。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總開關,是能否做到自律的思想基石只有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頭腦清醒,在小事細節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化為自覺自愿的實際行動。  

二是要筑牢紀律防線。自古以來,很多腐敗分子雖然職務各有高低、年齡有大有小、學歷有高有低,走向犯罪道路的心路歷程也不盡相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在名利、美色、享樂面前,防范堤壩不牢,踏入犯罪深淵。所以,我們要時刻加強學習,堅定理想信念,時時保持清醒的頭腦,確保時刻加固拒腐防變的鋼鐵長城。

三是要確保警鐘長鳴。就是要時刻進行自我反思,時刻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小漏常補,大漏絕不發生。要加強對紀檢監察部門下發的信息、通報、通知等相關內容的學習和掌握,尤其是要積極參加省市區組織的各類警示教育活動,確保警鐘長鳴,時刻自我繃緊拒腐防變這根線,確保廉潔自律,做好表率。

當我再一次站在黨旗下舉起右拳,大聲宣讀入黨誓詞的時候,不由得淚濕眼眶。仿佛又回到了1997年5月23日那個難忘的日子,我第一次站在鮮紅的黨旗下宣誓,那一刻心情無比激動。我決心在今后工作中,全力旅行上述承諾,以實際行動學習貫徹落實市黨風廉政警示教育活動精神。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篇3

紀檢監察系統業務知識

一、填空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3.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

4.紀委對派駐紀檢組實行統一管理。

5.江澤民同志對紀檢監察干部的20字要求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

6.堅持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7.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包括改組、解散。

8.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1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9.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2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10.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1年、留黨察看2年。

11.對于受到留黨察看處分1年的黨員,期滿后,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1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12.黨員受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3.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

14.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5年內不得重新加入黨。

15.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各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16.對于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

17.預備黨員違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18.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后發現其有嚴重違紀行為,對于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開除其黨籍;對于應當給予留黨察看以下留黨察看處分的,作出書面結論,不再給予黨紀處分。

19.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做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受理有關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和處理侵犯黨員權利方面的案件,對黨的領導干部和下級黨組織履行黨員權利保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0.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

21.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22.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23.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

24.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六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準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25.中國共產黨黨內第一大法是中國共產黨章程。

26.黨員享有的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黨的任何一級組織、任何黨員都無權剝奪。

27.黨員應當正確行使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并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同時必須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不得侵犯其他黨員的權利。

28.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提前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者向黨組織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黨員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

29.黨組織對涉嫌違紀黨員的檢查和處理,必須既堅決又慎重,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依紀依法進行。

30.紀檢信訪工作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主要是對重要信訪問題的處理要由集體討論決定,日常工作中的一般事項由承辦人員按規定處理。監察信訪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對于重要信訪問題的處理,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31.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32.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

33.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把毛澤東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34.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35.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36.中國共產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7.中國共產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后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

3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人員。

39.對公務員的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40.公務員受政紀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41.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42.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再沒有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43.公務員所受政紀處分解除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44.對公務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45.保證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要立足于教育,著眼于防范,筑起思想道德防線。

46.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47.基層黨組織在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處分時,如無特殊情況,應通知本人出席會議,允許他在會上為自己申辯,也允許他人為之辯護。

48.黨組織對黨員所要作出的處分決定和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

49.要切實保障檢舉人、證明人的權利,檢舉材料和證人證言,不能給犯錯誤的人看。

50.凡需經本級黨委、紀委決定或者批準以及需報上級黨委、紀委批準的案件,在正式決定或批準前,必須經過審理部門審理。

51.非干部的黨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基層紀委決定立案。

52.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長辦案期限的,要辦理相應的批準手續,但調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并應報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

53.案件調查期間,因被調查的主要對象逃逸等特殊原因造成調查不能進行的,承辦檢查室提出書面意見,按程序報批后,調查中止。

54.“兩規”是指要求具有黨員身份的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55.鄉鎮紀委、縣直機關紀檢組紀委不準使用“兩規”措施,確需使用“兩規”措施的,由縣紀委直接組織實施。

56.警告,是黨內最輕的紀律處分,是對犯錯誤的黨員的一種告誡,使之注意和警惕。

57.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又違反了黨的紀律,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應當開除他的黨籍,不能再給予其他黨紀處分。

58.黨員受處分的時間,應從黨委或紀委批準之日算起。

59.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可以越級申訴。

60.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中的共產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益,接受其邀請,本人或攜帶親友外出旅游,費用由邀請方支付的行為,以受賄錯誤論。

61.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中的黨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他人邀請,本人或攜帶親友外出旅游,費用由邀請方支付的行為,以受禮錯誤論。

62.給領導干部或其配偶、子女的手機充值,是以隱蔽的方式給領導干部贈送現金或者變相行賄的行為。

63.領導干部明知手機被他人充值的,應及時向所在單位報告,由所在單位酌情處理充值費用;不報告而自行消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64.共產黨員在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場所,在賓館、飯店等住宿場所,在浴池、桑拿浴室、發廊及其他非醫療場所接受全身性或其他色情性的異性按摩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或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65.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66.黨的紀檢工作的根本性質是黨內的思想政治工作。

67.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68.黨的紀律的形式主要有四大類:黨章、準則、條例、其他形式。

69.黨內監督的四個主要途徑,即:黨員群眾的監督、黨的各級組織和各個部門的監督、職能部門的監督、人民群眾和社會團體的監督。

70.黨的地方各級紀檢機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71.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對象是黨組織、黨員。

72.回避的方式有三種,即:自行回避、申請回避、指令回避。

73.對普通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準;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準。

74.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如果對同級黨的委員會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請求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予以復查。

75.黨的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如果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或它的成員有違反黨的紀律的情況,在同級黨的委員會不給予解決或不給予正確解決的時候,有權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76.從重處分,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重的處分。

77.從輕處分,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內,給予較輕的處分。

78.減輕處分,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一檔給予處分。

79.加重處分,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的處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80.免予處分,是指對于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但是具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21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

81.一個黨員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行為,應當合并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

82.兩個以上黨員含兩個共同故意違紀的,對為首者,除《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外,從重處分。

83.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

84.對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黨員,應當給予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85.主動交代,是指涉嫌違紀的黨員在組織初核前向有關組織交代自己的問題,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調查其問題期間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

86.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與違紀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而造成財產損毀的實際價值。

87.黨的工作人員,是指黨的各級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和黨的基層組織中專職、兼職從事黨內事務的黨員。

88.對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規定但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確需追究黨紀責任的違紀行為,比照分則中最相類似的條款處理。

89.紀檢監察機關從收到來信、接待來訪、接聽舉報電話到信訪問題的處理終結,大體分為四個過程:準備過程、辦理過程、反饋過程和審結過程。

90.集體訪是指多人到同一機關反映共同意見和要求的上訪行為,多人通常指5人以上。

91.反映促辦工作是指將信訪舉報件中反映出來的重要情況和問題通過一定的信息載體向有關領導反映,通過領導批示促使問題盡快得到解決。

92.轉交承辦工作是指將不屬于本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的信訪舉報件通過一定方式轉交有關地方或部門的紀檢監察組織處理。

93.過問督辦工作是指對轉交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信訪的督促檢查。

94.移送承辦工作主要是指對涉及同級黨委、政府管理的黨員干部、國家公務員的信訪舉報件移送給本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其他職能部門辦理。

95.信訪談話是指紀檢監察機關針對群眾舉報的問題,派人與被反映人或有關組織負責人進行談話,責成當事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當面向組織談清楚,并根據情況進行適當教育。

96.紀檢監察基層信訪舉報工作是指縣及縣以下基層信訪舉報工作。

97.根據案情的性質和復雜程序,按照黨員、干部的管理權限,案件檢查的方式,大體上可分為自辦、協辦、交辦三種方式。

98.直接管轄是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所屬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直接受理和查處。

99.初步核實是案件檢查的必經程序,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在立案之前,按照規定對受理的紀檢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和材料,進行初步核查、證實的活動。

100.黨紀申訴案件的審理方式有復議和復查兩種。

二、選擇題

1.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 C )。

A、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B、社會主義社會充分發展和高度發達

C、實現共產主義

D、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

2.科學發展觀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A)。

A.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B.協調的發展

C.可持續的發展

D.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3.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要以(A)為根本。

A.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B.堅持黨的領導

C.擴大社會主義民主 D.一切權利屬于人民

4.關于黨的群眾路線的內容,下列論述錯誤的是(D)。

A.一切為了群眾 B.一切依靠群眾

C.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D.教育和引導群眾

5.黨聯系人民群眾的基本紐帶是(C)。

A.黨員 B.黨組織

C.黨的基層組織 D.黨的領導干部

6.黨章規定,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所依據的(D)必須同本人見面。

A.調查報告 B.有關證據材料

C.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D.事實材料

7.案件檢查回避的方式分為自行回避、申請回避和(A)三種。

A.指令回避 B.自我回避

C.領導要求回避 D.組織要求回避

8.解決被調查人翻供問題的主要方法有健全辦案制度,嚴格辦案程序;提高辦案科技含量,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來收集和固定證據;(D);強化證據意識,客觀、全面、準備懼證據。

A.依法辦理 B.文明辦案

C.嚴肅認真辦案 D.堅持依紀依法、文明辦案

9.給予組織處理的黨員干部,(C)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兩年

10.案件檢查是指紀檢監察機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根據職權和管轄范圍,對反映(A)違犯黨章、黨紀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核實和調查活動。

A.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 B.一切人員

C.一般人員 D.黨政機關干部

11.被立案調查對象未經立案機關或調查組同意,被調查人所在單位不得批準被調查人出境、出國、出差,或對其進行(C)。

A.調動 B.提拔

C.調動、提拔、獎勵 D.行政處分

12.收集證據的基本要求是必須客觀全面;必須細致深入;必須主動及時;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要求進行;(D)。

A.辦案人員要認真辦理

B.要求相關人員舉證

C.相關部門舉證

D.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要認真履行舉證責任

12.領導干部的“一崗雙責”是指(C)。

A.穩定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B.經濟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C.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D.穩定工作和經濟工作

13.(B)是指對紀檢監察對象違紀事實的認定必須具體、準確,符合客觀實際。

A.證據確鑿 B.事實清楚

C.手續完備 D.定性要準確

14.《行政監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C)內結案”。

A.五個月 B.二個月

C.六個月 D.七個月

15.在案件檢查工作中,(A)即使犯錯誤的本人拒不承認,也可以認定。

A.證據確鑿 B.事實清楚

C.手續完備 D.定性要準確

16.《案件檢查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立案審批時限不得超過(A)。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半個月

17.《廉政準則》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了8個方面( C )條明確而具體的禁止性要求?

A、30條 B、45條 C、52條 D、58條

18.《廉政準則》是根據( C ),結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實際制定的。

A、《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B、《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C、《中國共產黨章程》 D、《中國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19.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D)。

A、黨委統一領導,各級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黨政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 B、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實施,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C、黨政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大家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 D、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

20.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提出申訴的,由(D)承辦。

A、批準處分的黨的委員會和監察機關 B、受處分人所在的上一級主管部門 C、批準處分的同級組織部門 D、批準處分的黨委或紀委

21.黨紀處分的種類有(D)。

A、警告、嚴重警告、撤銷行政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B、警告、降級、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C、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D、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22.黨風廉政建設的核心問題是(D)。

A、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B、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C、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D、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23.以下不屬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種類的是(D)

A、記過 B、記大過 C、降級 D、留用察看

24.與被調查人、受侵害人和證人談話時,如進行錄音、拍照、攝像,調查人員(B)。

A、應隱蔽進行 B、應先告知本人 C、不必告知本人 D、通知本人親屬

25.監察機關依法提出的監察建議,有關部門( C )。

A、必須采納 B、沒有異議拒絕采納 C、無正當理由,應當采納 D、有異議拒絕采納

26.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應當(A)。

A、予以辭退 B 、降職使用 C、降兩級工資 D、撤職

27.黨員故意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A)。

A 、從重處分 B、從輕處分 C、加重處分 D、減輕處分

28.被判處刑罰的公務員應當給予( C)政紀處分。

A、撤職 B、降級 C、開除 D、 警告

29.監察機關領導人員的回避應由(A)批準。

A、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人員 B 、上級人民政府領導人員 C、本級人大常委會 D、本級監察機關領導人員

30.案件處理的最后階段是(C)。

A、歸檔 B、審理 C、執行 D、案件分析

31.案件檢查的第一項職責和基本要求是(A)。

A、查清違紀事實 B、收集充分的證據

C、落實對違紀人員的懲處 D、定性準確

32、行政效能監察解決的核心問題是( A )。

A、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B、 提高透明度 C、 提高行政管理的公正性 D、預防腐敗

33、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對( A)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A、國家行政機關 B 、司法機關 C、黨政機關 D、人大、政協機關

34、認定為違反政紀案件的標準主要是( C)等。

A.《案件檢查條例》 B.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C.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D.《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35、承辦案件調查任務的紀檢監察室對全部案件材料審查后,若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應提出( D )的意見。

A.處理 B.定性 C. 結案 D. 移送審理

36、復審政紀申訴案件,主要采用三種方式:( D)、直接調查和與原辦案部門共同調查核實。

A.材料審查 B.派人調查 C.委托調查 D.書面審查

37、案件審理部門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要請案件檢查部門補充調查,甚至可以將案卷( B )。

A.留存 B.退回 C. 改正 D.撤銷

38、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改革開放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情節嚴重的,給予( D)處分。

A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 B留黨察看 C 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D 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

39、《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發現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黨委(黨組)、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對其開展(B )工作。

A、批評教育 B、誡勉談話

C、調查核實 D、立案調查

40、《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適用對象是(C )。

A、國家工作人員 B、共產黨員

C、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產黨員D、公務員

41、對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規定,但行為危害了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應按照( B)進行處理。

A、民主集中制原則 B、比照相類似條款處理原則

C、實事求是原則 D、公平公正原則

42、下面哪種情況可以聯合行文?( D )。

A、 同級政府之間 B、 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常委之間

C、 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之間 D、 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之間

43、下面幾種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D )。

A 接受抄送的機關不可以向其他機關抄送 B 在公文中,完全句是主要的,只有在為使語言簡潔且又不會對語義造成損傷的情況下才使用省略句 C: 向上級機關請求批示或批準宜用“請示”而不用“報告” D 主送機關必須是受文機關中級別層次高的機關,抄送機關則必須是級別層次低的機關

44、公文具有法定的權威性,其制發必須是( D )。

A、 法律部門、 B、 上級機關

C、 部門領導 D、 法定作者

45、《廉政準則》規定,不準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準興建、(A) 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和辦公用品。

A 、裝修; B 、改建; C 、修繕 D 、擴建。

46、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D)為重點。(見《黨章》總綱)

A.安定有序          B.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C.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   D.改善民生

47、各級( C )負責《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

A、人大 B、政協 C、黨委(黨組) D、紀委

48、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請托人以給特定關系人安排工作為名,使特定關系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特定關系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 B)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人。

A、同學 B、情婦(夫) C、同事 D、朋友

49、領導班子中除正職外的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B )。

A、全面領導責任 B、直接領導責任 C、間接領導責任 D、沒有責任。

50、中央《懲防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關于完善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制度部分規定,推行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 B )。

A、公示制 ; B、票決制; C、競崗制 D推薦制

51、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B)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A、一年 B、兩年  C、三年  D、半年

52、違紀后下落不明的黨員,下落不明時間超過( B )的,黨組織應當按照黨章規定對其予以除名。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兩年

53、監察機關之間對管轄范圍有爭議的,由其( C )確定。

A、共同的上級政府    B、上級監察機關

C、共同的上級監察機關  D、當地黨委機關

54、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 (B) 內結案。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十個月

55、述職述廉后,結合當年的(A)考核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A.年度       B.半年

C.前三個季度      D.第四季度

56、下列人員中( B )是縣監察局的監察對象。

A、縣團委書記    B、某局副主任科員

C、鎮婦聯主任    D、某村主任

57、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 A )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準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

A、1 B、2 C、3   D、4。

58、對于《黨紀處分條例》沒有規定,但行為危害了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應按照( B)原則進行處理。

A、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B、比照相類似條款處理原則

C、實事求是的原則。 D、公務員法

59、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受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 C )論。

A、挪用公款; B、貪污  C、受賄  D、合法收入。

60、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的方式有(B):

A撤銷黨內職務    B責令公開道歉

C撤銷行政職務    D給予批評教育

61、反腐倡廉建設的主體是(c)

A.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    B、紀委

C.黨委(黨組)       D、監察機關

62、監察機關派出的監察機構或者監察人員對( B )負責并報告工作。

A、所在部門           B、派出它的監察機關

C、所在部門和派出它的監察機關  D、當地黨委

63、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方面的教育,將廉政準則列為( C )的重要內容。

A、黨內教育        B、民主生活會

C、黨員領導干部教育培訓  D、干部考察

64、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 C ),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65、拒不執行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決定的,給予( D )處分。

A、警告   B、嚴重警告

C、撤銷黨內職務 D、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

66、黨員領導干部不準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準用公款或者通過攤派方式舉辦各類( A )活動。

A、慶典 B、比賽 C、展覽 D、文藝

67、機關工作人員一年內被效能告誡(B)次的,當年年度考核應定為不稱職,并可調整其工作崗位,符合辭退條件的,給予辭退處理。

A、1 B、2   C、3 D、4

68、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必須堅持( B )、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

A、黨委領導 B、標本兼治 C、加強監督 D、個人守紀

69、故意違紀受處分后又因故意違紀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D)處分。

A、可以加重 B、可以從重

C、應當加重 D、應當從重

三、問答題

紀檢監察概論部分

1.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根本職責是什么?

答:保證黨的政治綱領和政治目標的實現。

2.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維護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3.反腐敗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是什么?

答: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

4.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反腐敗斗爭的實質是什么?

答:執政為民。

5.首次設立紀律檢查機關是在黨的第幾次代表大會?

答:1927年4月,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黨內維護和執行紀律的專門機關——中央監察委員會。

6.延安整風確立的黨內紀律檢查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答:“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7.改革開放以來,以誰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體作出了“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事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重要論斷?

答: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作出了“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事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這一重要論斷。

8.黨的第幾次全國代表大會黨章關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議程增加了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委報告一項?

答:第12次。

9.“鐵的紀律”指的是什么?

答:指黨的紀律具有嚴肅性和強制性的特征。

10.黨內監督的主體包括哪些?

答:黨組織和黨員。

11.黨內監督的方式有哪幾種?

答:檢查、督促、評價、揭露、舉報、處理等形式。

12.反腐倡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什么?

答:以為了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13.什么是腐敗?腐敗具有哪些共同特征?

答:腐敗是指公共權力被濫用而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特征:具有利己性、損他性、隱蔽性、傳染性、頑固性和可控性等。

14.依據《行政監察法》的規定,監察機關有哪幾項基本權力?

答: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決定權。

15.行政監察管轄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分級管轄原則、合理分工原則、靈活性原則。

16.黨的十幾大將“中央紀委以下的各級紀委的領導關系,由受同級黨委領導改為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這種領導體制確定下來?

答:1982年,十二大通過的黨章明確規定。

17.黨的作風建設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

18.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部分

19.新中國成立后成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首任書記是哪位?

答:朱德。

20.1982年,黨的十二大選舉產生了新一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是哪位?

答:陳云。

21.1987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正式成立,誰任部長?

答:尉健行。

22.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哪年做出中央紀委和監察部合署辦公的決定?

答:1992年10月。

23.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主要有哪些?

答:監督、教育、懲處、保護。

24.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職權主要有哪些?

答:監督權、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處分權。

25.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是什么?

答:①檢查黨的組織和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執行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和黨和政府的政策、決定、命令等方面的問題;②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控告、檢舉;③調查處理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④受理有關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⑤對黨員、干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26.紀檢監察機關錄用干部堅持什么原則?

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7.按照黨章規定,哪些紀檢監察干部由選舉產生?

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和書記、副書記;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和書記、副書記。

28.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有哪三種交流方式?

答:調任、轉任、掛職鍛煉。

29.對干部平時考核的主要是哪幾個方面?

答:德、能、勤、績、廉。

30.干部任用前要進行公示,公示的時間一般為幾天?

答:7至15天。

反腐倡廉宣傳教育部分

31.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引導、規范、教化、激勵。

32.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有哪些特點?

答:政治性和社會性的統一;理論性和實踐性的統一;長期性和階段性的統一;傳統性和時代性的統一。

33.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理論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題教育、自我教育。

34.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對象是誰?

答:以領導干部為重點,面向全黨全社會。

35.反腐倡廉教育的主體是誰?

答:反腐倡廉教育是全黨的一項系統工程,各級黨政部門都是反腐倡廉教育的主體。

36.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領導干部教育主要內容是:①進行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教育;②黨的基本理論和反腐倡廉理論教育;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教育;④思想道德教育;⑤黨紀政紀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⑥艱苦奮斗教育。社會大眾廉潔教育主要內容:守法、誠信、道義以及公民在監督公共權力行為等方面的教育。

37.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途徑主要有哪些?

答:“三會一課”,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輔導,民主評議,廉政談話,廉政培訓,電化教育、網絡教育,廉政文藝,報告會知識測試等。

38.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和技能。

39.黨的第幾次全國代表大會把“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列入《黨章》?

答:第十七次。

40.廉政文化的內涵和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內涵是以廉政為思想內涵,以文化為表現形式的一種文化,是廉政建設與文化建設相結合的產物。特征是具有先進性、傳承性、群眾性、廣泛性、實踐性、實效性。

41.廉政文化“六進”包含的內容是什么?

答:進機關、社區、家庭、學校、企業 、農村。

42.開展廉政文化建設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以人為本;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因地制宜,注重實效;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

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部分

43.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特點有哪些?

答: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具有原則性和規范性、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具有穩定性和連續性、具有明確性和具體性、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

44.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適用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公民在法規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規制度為準繩。

45.在適用法規制度時,對同一種法律、法規規定,應注意什么原則?

答:后法優于前法的原則。

反腐倡廉監督部分

46.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①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情況;②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③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情況;④保障黨員權利情況;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情況;⑥密切聯系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利益情況;⑦廉潔自律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47.黨內詢問和質詢的主體是什么?

答:是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48.社會監督主要由哪三個部分組成?

答:由公民監督、社會團體監督和輿論監督三個部分組成。

49.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根本組織制度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

50.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內監督的職責有哪些?

答:①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②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③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④向同級黨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黨內監督工作情況,提出建議,依照權限組織起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⑤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51.執行述職述廉制度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①要注意報告工作和述職述廉的聯系與區別;②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和接受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督;③要加強述職述廉后的監督工作。

52.實行干部談話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①要堅持原則;②要講究方法;③要注意實效。

53.監察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的內容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①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監察機關的領導;②上一級監察機關對下一級監察機關的領導。

54.審計監督的作用有哪些?

答:①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②是加強宏觀調空、改善經濟管理的重要手段;③是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有力武器;④是加快民主進程,完善政治體制的有力工具。

55.司法監督與其他監督相比,具有哪些特點?

答:一是監督主體的特定性;二是監督對象的廣泛性;三是監督方式的法定性。

56.社會監督是自下而上的監督,其自身的特點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①監督的廣泛性;②監督的敏感性;③監督的自發性和分散性。

57.什么是新聞輿論監督?

答:是人民群眾通過新聞媒體或其他形式,對黨務、政務活動和黨政工作人員包括各級黨政機關領導人員實施民主監督。

58.司法監督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保證國家權力的正確行使。

59.黨內監督的主要制度是什么?

答: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巡視、談話和誡勉、輿論監督、詢問和質詢、罷免或撤換要求與處理。

領導干部廉潔自律部分

60.廉潔自律工作任務的重點是什么?

答:以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作為重點。

61.廉潔自律工作方式是什么?

答:要以規范和監督為主,多管齊下,既要進行多種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黨紀條規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提高領導干部的自律意識,又要加強“他律”,綜合運用巡視、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廉政談話、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措施加強監督。

62.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要求,黨員領導干部應在事后多少天內填寫《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

答:30天內。

63.談話制度有哪些作用?

答:監督作用、提醒作用、警示作用。

64.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一般多長時間召開?

答:一般每年召開一次。

執法監察部分

65.在合署辦公條件下,執法監察具有哪兩項職能?

答:行政監察和行政監督。

66.執法監察的主體是什么?

答:一是國家權力機關,二是各級行政機關,三是由政府或有關部門牽頭組織、監察機關參加的對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執法檢查。

67.執法監察查辦的案件主要是什么?

答:失職瀆職類和行政問責類案件。

68.執法監察日常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答:涉及執法監察項目管理、執法監察案件管理、執法監察公文管理、執法監察信息管理、執法監察檔案管理等內容。

69.行政效能監察的目的是什么?

答:促進監察對象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70.執法監察的目的和特點是什么?

答:目的是保證政令暢通;特點是:主動性、綜合性、權威性、靈活性。

71.執法監察的工作原則是什么?

答:①依法監察的原則;②事后監督、事中監督事前監督相結合的原則;③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廉政監察相結合的原則;④教育、制度、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72.在執法監察中,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①及時發現行政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②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議;③督促加強長效機制建設。

73.執法監察的一般工作方式有哪些?

答:①監督檢查;②案件檢查;③制度建設。

74.行政效能監察的特點是什么?

答:針對性、全面性、長效性。

75.行政效能監察的工作原則是什么?

答:①堅決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能相統一的原則;②注重預防和治本的原則;③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與注重社會效應相統一的原則;④行政效能監察與效能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76.受理行政效能投訴件后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答:直接核查處理、登記轉辦、轉交督辦。

77.廉政監察、效能監察、執法監察三者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答:各有側重、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統一于廉政勤政之中。

78.行政效能監察與行政效能建設的主體分別是什么?

答:行政效能監察的主體是監察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主體是行政機關。

79.執法監察的作用是什么?

答:①保持政令暢通;②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③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供服務;④在教育、制度、監督等方面發揮綜合作用。

80.安全責任事故的等級分為幾種?

答: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4種。

81.失職、瀆職行為有關責任人員應負的責任分為有哪幾種類型?

答: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三種。

82.《行政監察法》在保護監察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方面有什么規定?

答:監察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監察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不得打擊報復監察人員。

糾風部分

83.糾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抓住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推進政風行風建設,樹立行業新風。

84.2004年1月,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界定為什么?

答: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85.糾風專項治理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答:條塊結合、突出重點、監督檢查、抓好典型、源頭防治。

86.民主評議政風行風一般多長時間為一個評議周期?

答:一年。

87.糾風工作社會監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輿論監督、信訪舉報監督特邀監察員監督、民主評議政風行風。

88.發生不正之風的重點領域主要集中在哪些部門?

答:政府部門中的行政執法部門、經濟管理部門和具有一定行業壟斷性質的公共服務單位。

89.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行為客體主要包括哪些?

答:公民、法人、社會團體等的合法權益和政黨權益。

90.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特征有哪些?

答:具有普遍性、趨利性、 擴張性、頑固性。

91.糾風專項治理的對象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是行政執法部門、經濟管理部門和公共服務行業。

92.糾風專項治理的特點是什么?

答:特定性、系統性、針對性、階段性。

93.政風行風建設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答:①加強教育,開展職業道德教育;②完善制度,規范從業行為;③強化監督。

94.糾風專項治理的含義是什么?

答:是對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不正之風問題,選擇專題,確立治理的重點和階段性目標,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動員和協調有關方面的力量集中開展治理,使不正之風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止和解決。

95.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最根本的原則是什么?

答:是民主。

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部分

96.什么是聯名信?

答:指3人以上署名聯合反映共同問題的信件。

97.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回報信訪案件的查處結果需要實行審核反饋,反饋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幾個月?

答:2個月。

98.什么是集體訪?

答:是指 5人以上聯名反映同一問題的走訪行為。

99.我國現行的《信訪條例》是哪一年頒布的?

答:2005年1月5日國務院通過新的信訪條例,溫家寶總理1月10日簽署,5月1日起實施。

100.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對主管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處分決定之日起幾日內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

答:可以自收到行政處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

101.處理信訪舉報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答:①以黨章和法律法規為準繩;②以事實為依據;③處理重要信訪問題,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或行政首長負責制;④維護信訪當事人的民主權利;⑤分級負責、歸口管理;⑥解決實際問題同思想教育相結合。

102.加強基層信訪舉報工作的措施有哪些?

答:①建立健全領導負責制;②整合基層信訪資源;③加強預測、預防;④加強信訪協調;⑤推行信訪舉報工作辦事公開;⑥加強信訪舉報工作網絡建設;⑦加強業務指導。

紀檢監察案件檢查部分

103.通常案件檢查的方式有幾種?

答:一般分為自辦、協辦和交辦三種。

104.案件檢查的依據有哪些?

答:在黨紀政紀案件檢查中分別依據不同的黨內法規和行政法律、法規規定。

105.政紀案件立案調查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行政監察法》及《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并應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

106.案件檢查采取組織措施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在案件調查期間,對被調查人采取停職檢查或停止公務活動的期限,不得超過辦案期限,即3個月。

107.何謂“兩規”、“兩指”?

答:“兩規”是指紀檢機關在調查違犯黨紀的案件時,依照規定程序,責令有關人員在規定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說明的一項紀律約束和組織檢查措施。“兩指”是指行政監察機關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按照規定的程序,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就調查事項所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的一項監察措施。

108.采取“兩規”措施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中紀委規定,“兩規“措施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案件調查期限,即3個月,確需延長期限的,按批準使用“兩規”措施的程序報批,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109.立案的要求有哪些?

答:不遺漏案件;一案一立,防止重復立案;手續完備。

110.立案的條件是什么?

答:確有違紀違法事實;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111.使用證據應注意哪幾個方面?

答:注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全面地、聯系地使用證據;既要使用直接證據,又要使用間接證據。

112.取證工作一般要遵循的的原則?

答:①先易后難;②先外后內;③先事后人;④先簡后繁;⑤先“確”后“信”。

113.證據的分類有哪幾種?

答:①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②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③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

114.案件檢查的任務是什么?

答:①查明案件事實;②收集確實、充分的證據;③使違紀者受到應有的懲處;④保護沒有違紀的人不受追究;⑤教育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遵紀守法。

115.案件檢查的“二十四字”方針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黨政紀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116.對黨員和黨組織的違紀問題、違紀問題是如何立案?

答:黨員違犯黨紀需要立案的,一般由紀委常委會議或紀檢組組務會議討論決定;對違紀黨組織的立案,應由有立案權的黨委、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117.提取外圍證據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答:從主要作案環節入手尋找外圍書證、物證;從外圍知情人中提取證據和證人語言;從關鍵證人中提取證人語言。

118.初步核實的要求是什么?

答:抓住時機,講究效率;突出重點,準確突破;細致完備,注重細節;縮小影響,保守秘密。

119.初步核實的程序有哪些?

答:①辦理初步核實手續;②成立初步核查組;③制訂初步核實方案;④初步核實的實施。

120.立案的五個特征是什么?

答:①立案主體是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機關;②立案的對象是紀檢監察對象的違紀違法者;③立案的前提是確有違紀違法事實,并需追究黨政紀責任;④立案的目的是對違紀者及其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查明真實情況給予應有的黨政紀處分;⑤辦理必要的手續。

121.紀檢監察辦案與有關部門的協調主要包括哪些機關?

答:主要是公安、檢察、審判、司法、審計、稅務等。

122.調查前的準備有哪些?

答:①成立調查組;②熟悉案情和相關法規;③制訂調查方案。

123.撰寫案件調查報告主要有哪幾項內容?

答:①立案依據及調查的簡要情況;②主要違紀事實及性質;③有關人員的責任;④被調查人的態度;⑤處理建議。

124.案件移送審理的條件是什么?

答:①必須是經過立案調查的案件;②必須是在調查終結之后的案件;③必須是追究黨政紀責任的案件。

紀檢監察審理部分

125.案件審理的作用有哪些?

答:監督制約、參謀助手、保障權利、教育、促進作用。

126.案件審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127.正確處理案件的前提是什么?

答:事實清楚。

128.收集證據的時候,紀檢監察人員不得少于幾人?

答:2人。

129.檢驗紀檢監察機關辦案質量和效果的最后一道關口是什么?

答:申訴復查工作。

130.對有關人員責任的區分主要有哪幾種?

答: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

131.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組織,在接到上級黨委、紀委對該黨員處分的批復或通知后,應在多長時間內向受處分黨員本人宣布?

答:應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本人宣布,將處分決定送給本人一份,并在適當范圍內宣布。

132.什么是故意違紀?

答: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133.什么是免予處分?

答:免予處分是指黨員違反了黨的紀律,對照《黨紀處分條例》應當受到黨紀處分,但由于錯誤較輕,且具有可以免予處分的情節,黨組織對其免去應給予的黨紀處分。

134.提前介入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有選擇地提前介入;處理好提前介入與正式審理的關系;慎重表態、留有余地;注意處理檢查與審理的工作關系。

135.證據確鑿的四層內容是什么?

答:①證據必須真實,經得起現實和歷史的檢驗;②證據必須與案件有內在的聯系,證據與錯誤事實相符;③證據必須充分、足以證明錯誤事實,能使得出的結論是唯一的;④證據之間不能有矛盾。

136.認定案件的性質,主要有哪四個方面的標準?

答: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②《黨章》和黨紀、政紀條規;③國家的法律、法規;④社會主義道德標準。

137.行政復議中,有哪些具體行政行為可撤銷、變更和確認違法決定?

答: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適用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國(境)外廉政建設部分

138.世界上最早的由議會專職監督行政和司法機關的制度,被譽為反對官員腐敗的“一大杰作”的是什么制度?

答:是瑞典的議會監察專員制度。

139.每年的12月9日被聯合國確立為什么日?

答:聯合國反腐敗日。

140.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用于指導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法律文件是什么?

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141.最早開放政府文檔的是哪個國家?

答:瑞典。

142.新加坡、香港地區廉政建設重要措施是什么?

答:廉政理念明確;廉政法規具體;制約機制嚴密;懲治手段嚴厲;物質待遇優厚;廉政教育規范。

科學發展觀部分

143.什么是科學發展觀?

答: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

144.科學發展觀的內涵是什么?

答: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

145.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是什么?

答: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平發展。

146.什么是“五個統籌”?

答:“五個統籌”是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之一。包括“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協調發展”、“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協調發展”等。

147.什么是可持續發展?

答:就是要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保證一代接一代地永續發展。

《懲防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部分

148.《工作規劃》明確指出的主體和責任是什么?

答:各級黨委是反腐倡廉設的責任主體,擔負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政治責任。

149.當前必須堅持的反腐倡廉建設方針是什么?

答: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

150.《工作規劃》中提出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到2012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基本形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151.《工作規劃》規定的六項任務是什么?

答: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

152.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要做到“一個堅決,三個更加注重”的要求是什么?

答: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

《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部分

153.黨的建設包括哪幾個方面?

答:黨的建設包括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等五個方面。

154.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需要解決哪兩大歷史性課題?

答: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要進一步解決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

155.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156.什么是黨的群眾路線?

答: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157.黨的三大優良傳統和作風是什么?

答:實事求是的作風,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謙虛謹慎、不驕不躁、艱苦奮斗的作風。

158.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核心問題是什么?

答: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159.黨性所包含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①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②為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目標而奮斗終身。③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根本宗旨。④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和組織紀律。⑤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⑥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160.什么是黨的作風?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黨的作風通常又簡稱為黨風,是黨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在行動上的表現,是指黨的組織及其成員在思想、政治、理論、工作、組織、生活等方面表現出來的一貫態度和行為。主要體現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等諸多方面。

161.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規定,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怎樣的制度?

答: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制度。

162.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規定的“四個服從”的內容是什么?

答: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163.涉及方針政策性的大事,重要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全局性的問題,應如何作出決定?

答: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164.為了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應堅持哪些原則?

答: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165.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三重一大”事項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166.什么是黨的紀律?

答:黨的紀律是黨按照自己的政治綱領和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黨的事業的發展需要而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條例和決定的總和,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政治生活準則和行為規范。

167.黨的領導干部應嚴格遵守的四大紀律是什么?

答: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群眾工作紀律。

168.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可不可以重新入黨?

答:條例規定,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169.黨章在加強監督方面有哪四項重大制度?

答:①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②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③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④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部分

170.《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適用于違犯黨紀應當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

171.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原則的涵義是什么?

答: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應當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對于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處理。

172.黨紀處分有哪幾種?

答:警告、嚴重警告 、留黨察看 、撤銷黨內職務 、開除黨籍。

173.黨內最高處分是什么,什么樣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答:黨內最高處分是開除黨籍,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174.對黨員的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幾年?

答:不得超過兩年。

175.對嚴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分是什么?

答:改組和解散。

176.什么是貪污?

答:貪污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177.什么是受賄?

答:受賄是指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人員中的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178.經單位集體研究或領導同意,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的是否屬于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答:任何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的行為,都是違反財經紀律的。

179.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受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什么論?

答:受賄。

180.黨組織和黨員哪些行為依照規定應給予黨紀處分?

答: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

181.違法犯罪的黨員,什么情形下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答:①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②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③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182.對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煽動騷亂鬧事,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是黨員的,應怎樣處理?

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83.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什么處分?

答:黨內警告或者黨內嚴重警告。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部分

184.黨內監督應遵循哪些原則?

答:平等、公開、群眾性、實事求是的原則。

185.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有哪些?

答: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186.黨內監督的重點內容有哪幾項?

答:①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②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④保證黨員權利的情況;⑤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⑥密切聯系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情況;⑦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187.《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的十項監督制度是哪些?

答:①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②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③述職述廉;④民主生活會;⑤信訪處理;⑥巡視;⑦談話和誡勉;⑧輿論監督;⑨詢問和質詢;⑩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

188.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應當如何決定重要事項?

答: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決定重要事項,應當進行表決。表決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或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當記錄在案。

189.述職述廉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履行崗位職責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90.民主生活會的主題應怎樣確定?

答:應當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針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

191.通過黨員民主生活會要達到的目的是什么?

答:統一思想、促進作風、加強監督、增進團結、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

192.加強對權力監督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答:堅持民主監督、公開監督、法治監督、權力制約的原則。

《公務員法 》、《公務員行政處分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部分

193.公務員考核有哪兩種?

答: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194.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什么制度?

答: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

195.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在離職三年內,不得有哪些行為?

答: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

196.對公務員的處分有哪幾種?

答: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197.國家公務員什么情形下,要予以辭退?

答:①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②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③因單位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④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⑤不履行國家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國家公務員紀律,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198.《公務員法》對公務員受處分期間的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答: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199.在違紀違法案件立案調查期間,被調查的公務員不得做什么?

答:不得交流、出境、辭去公職或者辦理退休手續。

200.什么叫政紀?

答: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制定的,由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國營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遵守的各種行為規范的總和。

201.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徑包括哪些?

答:①完善行政管理體制;②建設高素質的行政管理隊伍;③努力實現行政決策的科學化;④健全行政法制。

202.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自收到監察決定或者監察建議多少日內將執行監察決定或者采納監察建議的情況通報監察機關?

答:三十日內。

203.行政制裁分為哪三種?

答:行政處分、行政處罰、勞動教養。

204.什么是商業賄賂?

答:商業賄賂是在商業活動中違反公平競爭原則,采用給予、收受財物或者其他利益手段,以提供或者獲取交易機會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部分

205.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要做到“四自”要求的內容是什么?

答: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206.《廉政準則》中提到的黨員領導干部應該堅持的“五個必須”是什么?

答:①必須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②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③必須在黨員和人民群眾中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④必須模范遵守黨紀國法,清正廉潔,忠于職守,正確行使權力,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⑤必須弘揚黨的優良作風,求真務實,艱苦奮斗,密切聯系群眾。

207.禁止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有哪些行為?

答:①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占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④以交易、委托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⑤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⑥違反規定多占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208.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不準有哪些行為?

答:①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②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干部; ③私自泄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④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⑤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⑥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⑦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干部;⑧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愿,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部分

209.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要堅持哪些原則?

答:堅持嚴格要求、實事求是,權責一致、懲教結合,依靠群眾、依法有序的原則。

210.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的方式分為哪幾種?

答: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

211.黨政領導干部具有哪些情節應當從重問責?

答:①干擾、阻礙問責調查的;②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③對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的;④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從重情節。

212.黨政領導干部具有哪些情形可以從輕問責?

答: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損失或者挽回影響的;積極配合問責調查,并且主動承擔責任的。

213.受到問責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取消哪些資格?

答: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

214.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幾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

答:一年。

215.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或者本單位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出現問題的,按照什么追究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

答:應當按照《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追究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

216.被問責的黨政領導干部對問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決定書》之日起幾日內,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書面申訴?

答:15日。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部分

217.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應堅持什么原則?

答:堅持黨委領導、分級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權責一致、懲教結合,嚴格要求、違規必究的原則。

218.《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由誰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

答:由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職責權限負責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責任追究。

219.《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的組織處理方式有哪些?

答:組織處理的方式包括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部分

220.如何理解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意義?

答: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舉措,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步入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制度保證。

221.《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適用于哪些機關?

答: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

222.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223.什么是“一崗雙責”?

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工作職責和掌握的權力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要管到哪里,一旦出了問題,責任就要承擔到哪里,這就叫“一崗雙責”。

224.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責任追究要分清什么責任?

答: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225.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如何運用?

答:作為對領導干部的業績評定、年度考核、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信陽市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部分

226.中原經濟區是指什么?

227.建設中原經濟區必須把握的精神是什么?

228.信陽市第四次黨代會提出建設更高水平的魅力信陽,要努力打造的“五地”是什么?

229.中共信陽市紀委向市第四次黨代會的報告總結了過去5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七條基本經驗是什么?

230.我市今后五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把握的“六個突出”是什么?

231.我市今后五年反腐倡廉要實現的目標是什么?

232.“四問”工作法的內容是什么?

233.我市廉政教育的品牌是什么?

234.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提出“四個一切”工作理念是什么?

235.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提出“五個必須有”內容是什么?

236.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提出“四個轉化”的內容是什么?

237.《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作風建設決定》中提出“五禁止”的內容是什么?

238.《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中提出的“十不準”的內容是什么?

239.我市干部作風建設中的哪一條規定被人民網評為“2007年中國地方十大地方新政”?

240.《關于進一步重申和明確干部作風建設和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督查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中要求督查組在例行檢查過程中,被檢查人員接受酒精測試時,被檢查人員必須主動配合,如果被檢查人員以種種理由逃避檢查、拒絕檢查的,應該如何定性?

四、案例分析題

1.某縣監察局在查處某中學校長張某(由縣教育局任命)貪污問題過程中,認定該中學的教師李某也構成違紀。除了給予張某相應的行政處分外,縣監察局對李某給予了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此,李某不服,以其不屬于行政監察對象為由向縣監察局提出申訴。經復審,縣監察局認為李某的申訴有理,故決定撤銷對李某作出的原處分決定,重新作出對李某免予行政處分的決定。

問:縣監察局對李某的處理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

答:不正確。李某不屬于行政監察對象,監察局撤銷給予他的原處分決定是對的,但是李某也夠成違紀,監察局作出對李某免予行政處分決定是不對的,應下達《監察建議書》建議縣教育局依紀,給予李某行政處分。(依據《行政監察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監察機關根據檢查、調查結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一)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分的;(二)違反行政紀律取得的財物,依法應當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的。對前款第(一)項所列情形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權限和處理程序的規定辦理。”)

2.地級市環保系統發生系列窩案串案,案件涉及市環保局及7個縣(市、區)環保部門的16名黨員干部,其中,正科級7人、副科級1人、擔任縣(市、區)環保局局長或副局長的有6人,涉案總金額140多萬元。

問:請運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分析該地級市環保局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在哪些方面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

答:該局在以下兩個方面未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一是在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不夠;二是對監督監察本地區本部分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情況不夠。(《規定》第七條第二和第五款)

3.某省西鄉縣王武安,1984年12月,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987年1月減刑獲釋后被安排到西鄉縣五金公司工作;1993年6月被聘任為西鄉縣五金交電化公司經理。在王武安聘任為這個職位時,西鄉縣委對其個人品質和前科問題把關不嚴。后又被任命為縣糧食局副局長、局長。在王武安被任命為縣糧食局副局長、局長過程中,西鄉縣委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組織考察和任前公示。2008年6月,因涉嫌貪污受賄被立案調查,2009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問:請運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分析西鄉縣委在哪個方面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按照哪種情形對西鄉縣委實施責任追究?

答:西鄉縣委在執行《規定》中第七條第五款: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中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

按《規定》第十九條第五款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之規定追究西鄉縣委責任。

4.張某作為中共黨員,在擔任某市副市長期間,通過招商,引進成立了富強公司,準備通過搞房地產開發,用盈利創辦民營醫院。因資金緊張,富強公司提出與張某合作,考慮到民營醫院前景較好,張某遂以弟媳名義投資入股150萬元,占富強公司注冊資本的30%,雙方還約定了分紅比例。以上情況,張某違反了那些規定?

答:張某的行為違反了:《廉政準則》第二條第(一)項: “不準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5.劉某,中共黨員,某市人大副主任。在位期間,以市人大名義組團,組織該市建委等一行6人赴四川成都和云南昆明十多處風景名勝區,名為參觀調研,實為參觀游覽,歷時15天,花費公款5萬余元。以上情況,劉某違反了那些規定?

答:《廉政準則》第三條第四項“用公款旅游或者變相用公款旅游”

6.劉某為某鎮黨委書記。2006年10月,劉某授意本鎮國慶村黨支部書記韓某,將該村閑置的校舍(面積3200平方米)租賃給其弟開辦工廠,并要求韓在價格上給予優惠。同年12月底,韓某未經集體研究,私自以國慶村名義與其弟簽訂了為期10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為每年3.2萬元(當年的市場價每年可達4.5—5萬元)。以上情況,劉某違反了那些規定?

答:《廉政準則》第五條第六項“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黨員領導干部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7.劉某,中共黨員,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004年4月,某園藝公司經理孟某找到朋友劉某,希望其幫助自己聯系業務,劉某表示同意。同年5月,劉某介紹孟某與自己的同學方某(某局行政處長)結識,希望方某為孟某承建該局的綠化工程提供便利,并表示事成后孟某會給方某一定的感謝費。同年6月,孟某承建了該局的綠化工程。為感謝方某給予的幫助,孟某送給方某人民幣5000元。請問:對劉某的行為應如何定性處理?

答:介紹賄賂。《黨紀處分條例》第九十二條“向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介紹賄賂,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8.某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地處偏僻,職工工作生活不便。2004年初,為穩定人才隊伍,單位領導經集體研究,決定出借公款給職工購房購車以解決生活不便等問題,并制定了相關辦法。后根據此辦法,單位與30名職工簽訂了借款協議,出借公款共計人民幣100余萬元,借款行為均經過單位批準。至2006年10月案發,還有70余萬元未償還,借款期限均達到13個月以上。請問:將單位公款借給單位職工的行為如何定性處理?

答: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黨紀處分條例》第94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9.某局將單位沿街公房出租給私人開飯店,年租金12萬元,局班子會研究將該收入不入財政局監管的正式帳,放在帳外用于發放補貼及其他開支等。該局局長從中領取補貼1萬元,其他班子成員也都領取5000-8000元不等的補貼。該局的行為是什么行為?該局局長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答:該局行為是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該局局長的行為應定性為貪污。

10.基本案情:周某,黨員,某銀行行長。2009年6月,某公司經理吳某為從銀行獲得貸款,找到周某請其幫忙。后在周某的幫助下,吳某獲得3000萬元的貸款。事后吳某為表示感謝,將人民幣2萬元送到周某家中,因周某不在,吳某將此款交給周妻劉某。周某并不知情。請問:1.周某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紀?2.如果違紀,應如何定性?3.在何種情況下,才能認定周某受賄?簡述理由。

答:1、是。2、違反廉潔自律規定。3、周某在知情下沒有退回上述款項,就能認定其受賄。(《黨紀處分條例》第七十五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受對方財物的,應當追究該人員的責任,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11.基本案情:劉某,黨員,某局局長。2007年8月,劉某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幣3萬元。2008年5月,劉某的問題被群眾舉報,紀委對劉某的問題進行初步核實期間,劉某主動將3萬元上交紀委。當紀委對其立案調查時,劉某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請問:(1)劉某是否構成主動交代?(2)劉某是否構成主動退出違法違紀所得?

答:(1)不構成。(2)構成。

12.基本案情:李某,黨員,某勞動局副局長。2007年6月,李某為了使其外甥女劉某能夠進入國家機關工作,找到其同學某民政局副局長閻某,請其幫忙。閻某提出,只要取得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資格,就可以接收。隨后,李某利用職務之便,為劉某填寫了虛假的勞動局錄用公務員審批表、干部履歷表、公務員定級工資表,并加蓋了勞動局的公章,使劉某以勞動局公務員的身份調入民政局。請問:李某的行為是一種違紀行為,還是兩種違紀行為?應當如何處理?簡述理由。

答:兩種違紀: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和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兩種違紀行為;應開除黨籍、行政撤職。(《黨紀處分條例》第六十六條“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征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一百六十五條 “偽造、變造或者買賣、使用偽造的黨和國家機關、企業(公司)、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文、證件、印章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3.基本案情:吳某,黨員某稅務局局長。2009年10月,吳某經人介紹結識了轄區內某公司經理謝某。此后交往中,謝某見吳某使用的手機比較舊便提出為吳某換一部手機。次日謝某購買了一部三星手機,價值人民幣5000元,送至吳某家中,吳某收下未付款也未登記交公。請問:吳某的行為是受賄還是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簡述理由。

答:是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廉政準則》第一條第二項 “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14.某縣委書記在即將調任其他崗位時,突擊提拔、調整100余名科級干部,并對一些鄉鎮站所人員調整進行干預。請問違反了哪些規定?

答:違反了《廉政準則》中第四條第六款“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第七款“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干部”

15.某局2005年購買一輛小轎車作為公務用車,主要由局長使用,2008年,該局向財政部門申請重新購買一輛24萬元,排氣量2.4升的小轎車以更換該車。2009年該局長調到另一單位任職,將新買的公務車帶到新單位使用。以上情況,違反了那些規定?

答:違反《廉政準則》第六條第四款“違反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或者使用小汽車”和《黨紀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三款“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或者對所乘坐的小轎車進行豪華裝修的”

16.某縣副縣長兒子結婚計劃辦酒席50桌。在實際操辦中共辦酒席101桌,前來送禮者有84個縣直單位和31個鄉鎮的有關負責人,共收禮金20余萬元。請問違反了哪些規定?

答:違反了《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和《廉政準則》第八條第三款“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之規定。

20.挪用公款后又謊稱被盜應如何定性。黨員張某系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本科室的“小金庫”。1995年3月,張利用職務之便,陸續將“小金庫”內的2400元現金挪用、花光。10月上旬,張某辦公室被盜,室內物品被翻亂,但張的辦公桌未被撬,財物未少。張上班發現這一情況后,想起自己平時花去的錢款無法償還,便扭掉辦公桌抽屜鎖,偽造了被盜現場,謊報2400元被盜。三天后,盜竊分子被抓獲,交待了盜竊經過,張某偽造現場、謊報案情的假象被揭露,挪用公款后花光的事實被查清。

討論此案時有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應定挪用公款錯誤;第二種意見認為應定貪污未遂;第三種意見認為應定貪污錯誤。

請問:張某的行為到底應定何種錯誤?請說明理由。

答:應定貪污錯誤。因為張某的行為構成了貪污性質的主客觀要件。

21.某區衛生局國家公務員王某2007年12月因受賄5500元被該區檢察院立案偵查、起訴。2008年3月,該區法院判決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但鑒于王某的犯罪行為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較好,并且已經全部退還贓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王某免予刑事處罰。2008年4月,該區衛生局根據法院認定的違法事實給予王某行政撤職處分。王某對此不服提出申訴,認為既然法院已作出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他就不應該再受到行政處分。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您認為該區衛生局根據法院認定的違法事實給予王某行政撤職處分是否合適?為什么?

答:合適。《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22.2002年12月5日,某縣國稅局對本局所屬城關國稅所2002年度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執法監察。由監察室主任李明和監察室工作人員趙東組成執法監察小組實施檢查,由于城關國稅所和縣局一起辦公,為了簡化程序,沒有發出《稅務監察通知書》,監察的范圍、內容和時間以電話形式進行通知。12月7日對該所實施檢查時,由于李明參加局務會,便委托趙某自己進行檢查。12月8日,李明和趙某對該所核定定額情況進行抽查,通過篩選,決定對稅源責任人趙生所管的城關市場實地檢查(趙生系趙東親弟弟),共抽查25戶納稅人,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個別業戶定額偏低,對檢查情況做了書面記錄。檢查完畢,李明當場填寫了《檢察建議書》送達城關所,建議城關所對定額偏低的業戶進行調整,要求城關所將采納情況及時報告監察室。

本案例中的執法監察小組執法監察過程中有幾處錯誤(C)?

A、兩處 B、三處 C、四處 D、五處

本案例中的執法監察小組執法監察過程中為了簡化程序,沒有發出《稅務監察通知書》是否妥當?(A)

A、錯誤 B、正確 C、可以這樣

執法監察必須由(B)以上實施才符合程序。

A、一人 B、兩人 C、三人 D、不確定人數

如果趙東需要回避,誰有決定權(A)?

A、監察室主任李明?B、縣國稅局局長?C、趙東自己

李明當場填寫的《檢察建議書》是否有效?(否)

如果《檢察建議書》有效,城關所將采納情況應在( B)日前報告監察室?

A、12月23日 B、12月24日 C、12月25日

23.黃某,黨員,某鎮政府領導;謝某,黨員,某綠化公司經理。2004年3月,黃某所在鎮政府按照規劃啟動當地綠化工程,黃某請求予以關照,謝某承諾事成后把多得的款項分一半給黃某,黃表示同意。后查明,黃某利用職權為謝某虛增工程款20萬元,謝某拿到補償款后,分兩次送給黃某共計人民幣10萬元,黃均予以接受。請問:

請問:(1)黃某的行為構成什么錯誤?(A)

A、貪污

B、受賄

C、侵占

(2)、黃某和謝某是否共犯?(A)

A、是

B、否

(3)、謝某的行為構成什么錯誤?(C)

A、貪污

B、行賄

C、侵占

24.吳某,黨員,某稅務所所長。2006年10月,吳某經人介紹結識了轄區內某國有公司經理謝某。后吳某作為嘉賓受謝某所在公司邀請參加某商業慶典,在活動中,該公司由謝某作主向每位嘉賓贈送了一部手機,價值人民幣3000余元,吳某收下后未登記交公。請問:

請問:(1)、吳某的行為如何定性?(C)

A、侵占

B、受賄

C、受禮不交公的違紀行為

(2)、若謝某為黨員,是否要追究紀律責任?(A)

A、要追究

B、不要追究

25.張某,女,為某市參公事業單位A中心的一般工作人員。吳某,男,為該事業單位主管單位B局的分管領導。兩人私交很好,據傳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張某希望赴國外繼續深造,于是私下參加了雅思考試,并如愿取得國外留學資格。因為擔心到了國外不能適應,希望能腳踩“兩只船”。于是,張某假稱赴省外治病,經吳某同意,請長期病假,近四年時間不在崗。期間,A中心主任陳某每年為她辦理續假手續、領取工資、申請困難補助。2010年10月,陳某偶然發現張某長期不上班的理由可能有問題,并向吳某匯報,吳某不置可否,但暗示不要多管閑事。2011年6月,吳某正式退休,陳某也調整了崗位。2011年7月,新到A中心的主任周某發現了張某的情況,并向組織進行了匯報。經查,張某赴國外留學屬實,并已取得美國“綠卡”,是否與吳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無法查實;尚未發現陳某、吳某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問:作為處分決定機關的工作人員,您認為,在這起案件中,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的哪些規定?您建議對他們作出什么處分?為什么?

答:張某違反《公務員處分條例》每二十二條“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建議給予張某開除公職;吳某違反《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其他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建議給予吳某行政降級處分,《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有的待遇。”。

26.郭甲是運煤司機,一日運煤經過309國道某交通檢查站時,執勤人員宋丙(身著交通警察制服,佩帶執勤袖章)向郭甲走過來,遞給了郭甲一張處罰決定書,說:“交20元錢再走。”郭甲接過處罰決定書,見上面印的全部內容是:根據有關規定罰款20元。決定書印著某省某市交通大隊的印章。郭甲對宋丙說:“為什么要罰我?”宋丙說:“你超載。”郭甲辯稱:“我只拉半車煤,怎么就超載?”宋丙不耐煩地說:“讓你交你就交,啰嗦什么?”郭甲說:“不說清楚,我就不交。”這時,宋丙又遞過一張處罰決定書,并說:“就你這態度,再罰20元。”郭甲怕爭辯不下,又要罰款,只好交了40元錢離去,宋丙未出具收據。

問:本案中的行政處罰行為哪些地方違反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答:第五十五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

????(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

27.某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吳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對公民陳某的違法行為當場處以100元罰款。在處罰當場,吳某并未向陳某交付行政處罰決定書,而是聲稱要求陳某改日去工商局領取,并要求陳某當場繳納罰款。陳某不服,但吳某不予理睬,并聲稱如不服則加重處罰。

問:1、吳某是否有權當場對陳述作出100元罰款?說明理由。
2、假設吳某有權當場處罰,他有哪些違法行為?
3、陳某有何救濟途徑?

答:1、吳某無權當場對陳某作出100元處罰。《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1)吳某未及時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2)吳某未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情況下要求陳某當場繳納罰款;(3)陳某進行申辯時,吳某不予理睬并聲稱要加重處罰。

3、陳某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9.某開發區國土資源局局長王某喜歡炒股,在擔任局長之前,通過炒股賺了不少錢。擔任局長之后,沒有時間打理股票了,賬上的股票一度虧損。當時,政府正打算成立經濟開發區。承包商李某得知王某有炒股的愛好,就聯系了在證券公司工作的堂哥為王某打理股票,并約定每年給王某固定收益。兩年來,股指大跌,但王某仍收到不菲收益。同時,李某在王某的關照下,在開發區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中如愿中標。請運用《廉政準則》簡要分析王某的行為。

答:王某的行為違反了《廉政準則》第一條第(四)項“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以交易、委托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之規定。

30.我市某局的副主任科員王某的女兒今年高考中榜,高興之余決定在某飯店放上十桌,找來親朋、單位好同事以及同學等一同來慶祝女兒金榜提名。前來的摯愛親朋也不忘禮數,帶來了禮金,表示祝賀。此事被群眾舉報后,當紀檢監察人員前來檢查時,王某說,他只是一名副主任科員,既不是黨員,又不是領導干部,在飯店也只安排了十桌,不違反有關規定,認為紀檢委對此事不應干預。王某的說法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答:王某的說法正確。原因是:王某既不是黨員,又不是領導干部,在飯店只排了十桌,且前來慶賀的只是親朋好友及同學,其行為既未造成不良影響,也未借機斂財,是正常的人際關系往來。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篇4

縣紀委書記在XX年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上的講話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篇5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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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的心得體會》是一篇好的范文,覺得應該跟大家分享,為了方便大家的閱讀。

  紀檢干部由誰來監督?這是我們紀檢事業發展過程中彌久恒新的命題,這不僅關系到紀檢系統本身的威嚴和公信力,更是決定我們紀檢事業是否經得起人民,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關鍵!紀檢干部的監督靠黨內監督,靠社會監督,靠群眾監督是重要和必要的,但紀檢干部監督的有效性還是要最終落腳于自我監督,靠什么自我監督呢?靠“德”,靠以德治黨的“德”,這個“德”就是王岐山書記賦予新內涵的“德”——理想信念宗旨和優良傳統作風!這個“德”也就當然的涵括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正如紀檢干部不具備天然的免疫力一樣,并不是所有的紀檢干部都具備這個“德”,所以出現了紀檢干部跑風漏氣、以案謀私、辦人情案、串通包庇等問題,最終身陷囹圄,成為了我們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斷送了自己的前程,也給我們黨的事業蒙羞,為人所不齒。因此,這個“德”,我們紀檢干部失不得,我們失不起,身邊的案例時刻警示著我們,小則身敗家毀,大則人亡誤國。喪鐘未逝,警鐘長鳴,我們紀檢干部要培“德”,要養“德”,要厚“德”。

  “德”要培,重點在學,學習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德”,并不是人性之德,而是政治之“德”,人性之德非大惡之人皆有,而政治之“德”,則是學則有,不學則無,因為政治之“德”,最終的落腳點是黨的建設,其表現則是守紀律,講規矩,內涵豐富而深刻。守紀律,講規矩不是簡單地“聽話辦事”,而是我們紀檢干部的圭臬和利劍,我們要更嚴格地執行,更模范地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更要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規矩去監督執紀問責,范文寫作履行好自己的本職。所以要把學紀律,學規矩作為我們紀檢干部的頭等大事來抓,學思踐悟,學是第一位。培“德”重在學,學好了,我們才能更好的守紀律,講規矩,否則連紀律都不知道是什么,遑論把紀律挺在前面,學好了我們才知道如何用,否則手無利劍,如何暫斷貪腐惡瘤。在市紀委工作一年多了,雖然自己也重視學習紀檢監察方面的知識,但越學越恐慌,自己掌握的知識仍不足應對自己的實際工作,在辦理案件時,無論是摸排線索、調查取證還是談話筆錄都有時力不從心,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在今年8月份辦“兩規”案件時,在給“兩規”對象的違紀行為定性時,由于平時疏于對《黨章》、《紀律處分條例》、《廉政準則》等規章的學習,一時不知其行為觸犯了何種紀律哪種條款,只能臨時抱佛腳,教訓比較深刻。在學習××書記的講話后,讓我認清了形勢,更認清了自己,各方面的知識我仍需學習。對于我,“德”,我還得培。

  “德”要養,心得體會關鍵在用,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向自己亮劍。紀檢干部向別人亮劍易,向自己亮劍難,別的同志違紀違法,我們可以毫不猶豫地監督執紀問責,但是我們自己違紀違規仍會毫不猶豫地對自己問責追責,向組織坦白?知“德”不守,有“德”不彰,是紀檢干部犯錯誤的心理層面的障礙,如何來清除這個障礙,那就是要用于向自己亮劍,這把劍就失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讓黨內關系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批評與自我批評我黨的重要作風和優良傳統,是解決干部自身矛盾的重要武器,紅臉出汗能幫助我們不斷消除政治灰塵對我們黨性的侵蝕,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開展自我批評,向自我亮劍,敢于暴露自己的問題,從警示案例可以看出,很多紀檢干部都是從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的,放任不管,積大遺患,因此,黨內關系正常化勢在必行,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常態下,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現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既能幫助自己,也能挽救同志,治自己的病,救別人的人。把自己擺進去,對照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查找自身不足,自己做的還很不夠,審視自己近一階段的工作學習,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都不高,突出了表現在工作紀律上,上班雖然沒有遲到,個人簡歷但基本上也是踩著點到辦公室,在工作中也存在效率不高,有所分心等工作紀律執行不嚴的現象,對于這些問題自己都沒有正視,甚至不敢正視,自我批評和自我亮劍都成為了一句空話,離合格的紀檢干部還有一定的距離,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會努力向自我亮劍,開展對自我的批評。對于我,“德”還得養。

  “德”要厚,根本在勇,勇于擔負起自己的使命職責。勇于擔負起自己的使命職責即勇于擔當,從警示案例可以看出,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向小事亮劍易,向大事亮劍難,向不相關的人亮劍易,向利益相關的人亮劍難。紀檢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工作,履行職責必須有責任擔當,監督執紀問責是得罪人的工作,紀檢干部必須要以黨和國家的利益為重,執紀的尺子要一樣長,問責的標準要一樣嚴,鐵面執紀,“一家人哭強過一路人哭”,得罪了違紀違法分子,才能取信于人民。在一年的紀檢工作中,自己也參與了多起案件的辦理,熱門思想匯報由于辦案經驗不足,能力素質不高等方面原因,存在礙于情面,執紀不嚴等問題,在辦案中擔當精神仍不夠,在辦案中找領導談話時,該問的沒有問,該做的不好意思做,嚴重影響了辦案的質量。擔當精神不夠,從根本上講就是能力素質不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識不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針對這兩點,有的放矢,該改的改,該加強地加強,做勇于擔當的紀檢人。

  “重莫如國,棟莫如德”,“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古之箴言,今仍受用。紀檢干部的“德”是自我監督,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升華,既有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線,又有政治規矩和政治紀律的底線,既有正人正己的嚴肅,又有利己利他的和諧。總之,紀檢干部不可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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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篇6

紀檢監察干部警示教育心得體會4

根據機關黨委《關于落實警示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我認真閱讀了《x》等警示教育材料。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讀完警示教育材料,既欣喜——深刻感受到我們紀檢監察系統在全面從嚴治黨和推進反腐敗過程當中釋放出刀刃向內、堅決“清理門戶”的強烈信號;又痛心——為我們紀檢監察系統的領導干部因沒有嚴守“紅線”和“底線”,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而感到悲痛。

一是需要定好位、站好隊。仔細回顧,這些年來,違紀違法案件多有“官官相護”的影子,往往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俗話說:“群雁高飛頭雁領。”作為“群雁”中的年輕紀檢監察干部,我們要找準“頭雁”、站好隊。

什么是我們最終要追隨的“頭雁”?我想就是我們黨的領導。什么是我們應該站的隊伍?我想就是我們要站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中來。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紀檢監察干部在講政治上有更嚴的要求,只有旗幟鮮明講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才能X,才能不迷失方向,才能履職到位。

二是需要管好自己。治人者必先自治,成人者必先自成,責人者必先自責。紀檢監察干部肩負著黨和人民的信任,承擔著維護黨紀國法的神圣職責,擔負著管黨、治黨的歷史重任,如果自身沒有約束好自己、監督好自己、管理好自己,又如何監督管理其他干部呢?

紀檢監察干部要強化自律意識,提高自我監督的能力,首先要管住自己的思想,加強學習,增強黨性修養和業務能力,提高辦案效率,樹立“活到老,學到老”的意識。

其次要管好自己的嘴,堅守安全、保密底線,不能說的要守口如瓶,不能吃的堅決不吃。

再次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能伸的手堅決不伸、不拿、不要。最后還要管住自己的心,面對利益、誘惑要拒絕得了、禁受得住,面對糖衣炮彈、威逼脅迫要不順從、不屈服,面對“捷徑”要有勇于攀登正確道路的勇氣。

三是需要管好自己的家人。紀檢監察干部的崗位特殊,更要重視家風建設,以身作則,管好、帶好“身邊人”。首先要從思想上下功夫,要能深刻認識到家風建設的重要性,公正對待與家人有關的每一件事情,是非對錯分明,不包容、不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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