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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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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沒有危險。人類的整體與生存環境資源的和諧相處,互相不傷害,不存在危險的隱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覺難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安全是在人類生產過程中,將系統的運行狀態對人類的生命、財產、環境可能產生的損害,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5篇

【篇一】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文件中宣傳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實施方案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力度為重要抓手,以推進安全生產“鑄安”行動常態化實效化和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制度化規范化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切實在轉變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確保實現零死亡,堅決遏制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各類非人身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為公司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推動公司及各單位以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通過三年行動,實現以下工作目標:一是學深悟透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以實際行動和實際效果做到安全生產;二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思想,始終把員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底線紅線,把安全生產貫穿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三是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五落實五到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四是完善形成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以建立規范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為抓手,持續加強基礎建設,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篇二】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范文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范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使用、經營、運輸、處置等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落實,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投用率達到100%、涉及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率達到100%、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考核達標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和城鎮人口密集區的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如期完成,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務

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1.嚴格高風險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源頭管控,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科學審慎引進化工項目。涉及化工行業的省級、市級人民政府和重點化工園區要結合現有化工產業特點、資源優勢、專業人才基礎和安全監管能力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2020年底前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22年底前,設區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和進園入區;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依法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產能。

2.提升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要求組織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化工園區進行認定并公布名單,在認定基礎上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A級的化工園區,原則上不得批準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并納入重點治理和監管范圍,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為A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關閉退出;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B級的化工園區,原則上要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2022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或D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關閉退出。

3.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對于重大隱患要依法上報地方有關監管部門并實施掛牌督辦,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實現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回頭看”,2020年底前要對安全風險評估等級為“紅、橙”的企業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逐一再次進行核查,從源頭提升發證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企業、化工園區、監管部門信息共享、上下貫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4.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022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車站以及與鐵路接軌的專用線、專用鐵路等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進行清理整頓。鼓勵化工園區內具有上下游產業鏈關聯的企業運用管道輸送代替道路運輸,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等標準規范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整改工作必須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實施搬遷的,在采取盡可能消減安全風險措施的基礎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計劃的,要確保按期完成。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保護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布局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密集場所;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要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并盡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20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3.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凡列入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但未開展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不得生產。現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按照《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方法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餾、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已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要根據反應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滿足工藝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實有關評估建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停產整頓。

4.推動技術創新。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自動化生產設備設施,實現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降低高危崗位現場作業人員數量。加快新材料應用和新技術研發,研究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和儲存數量減量方案,開發以低毒性、低反應活性的化學品替代高危險性化學品的工藝路線,開展緩和反應溫度、反應壓力等弱化反應條件的技術改造,積極推廣氣體泄漏微量快速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方法的應用。聚氯乙烯生產企業按照《氯乙烯氣柜安全運行規程》和《氯乙烯氣柜安全保護措施改進方案》,進一步完善氯乙烯氣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管理指導意見,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程設計、施工、設備建造、維護、監測標準,著力解決標準空白、滯后和標準執行不一致問題。制定出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和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等技術規范。

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1.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每年至少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意見,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并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完成職業技能x級培訓,2022年底前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2022年底前,化工重點省份和設區的市至少扶持建設一所化工相關職業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實習實訓基地。

2.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自2020年4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現有人員應在2022年底前達到相應水平。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精準監管執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事故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明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責。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必須做出安全承諾并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不按規定作出安全承諾和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或安全承諾和報告失實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到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執行暫扣或吊銷安全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2.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和日常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有機結合,持續改進企業安全管理。

3.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結合本地區化工產業特點,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使用行為;全面整治違規違章問題,特別是強化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是否一致,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1.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根據本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規模等情況,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制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鼓勵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各省和有關市、縣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持續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

2.運用“互聯網+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用,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自動預警機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實現安全風險分類、分析、自動預警等功能。

3.強化社會化技術服務能力。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導一批有能力信譽好的行業協會、技術機構、科研院所、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治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水平。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對設計不合規、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第三方服務機構和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訓演練,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動員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排查整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集中攻堅。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鞏固提升。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專項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公安、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壓實責任,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稅、信貸、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積極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

加強示范引領。各地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重點任務的進展,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同時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支持,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抓好督導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相關中小企業解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等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難題,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

【篇三】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單位:

為加強全區醫療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市安委會和區安委會統一部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完善和落實全區各級醫療機構從根本上消除 醫療衛生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 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大力推動醫療衛生建設 管理領域科技創新,不斷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力爭安全生產主體 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進一步明確,事故隱患得 到及時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基礎得到鞏固和提升,重大風險得到 有效防范和化解,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區衛生健 康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 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主要任務

(一) 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 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管理崗位 全覆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閉環管理。加強安全生產法治教 育,提高全員守法自覺性,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 管理機制,建立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 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

2、 落實主體責任。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 認真貫徹“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強化內部安全生產職責。 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責任、安全 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

3、 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履行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重 點崗位和一線從業人員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 作規程,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 作體系。

(二) 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 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機構工作, 并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持續提升安全管理科學化、專業化、規 范化水平。

2、 增加安全管理投入。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嚴格落實安全技術設備設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時更新推廣應用 先進適用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從業 人員勞動保護,配齊并督促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 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

3、 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人員 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 置措施,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 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 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醫療和疾 控機構后勤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醫療和疾控機構消防安全生 產工作管理指南》《醫療機構消防安全九項規定》等,實現生產現 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規范化,持續改進風險 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風險防控機制

1、 建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針 對本單位類型和特點,科學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定期 組織專業力量全方位、全過程辨識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 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對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 評估,加強動態分級管理,科學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實現

“一院一清單”。

2、 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根據風險評估的安全風險分級、

分類進行管理,逐一落實醫院、科室管控責任,從組織、制度、 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管控,達到回避、降低和 監測風險的目的。針對高危場所和崗位等重點環節,高度關注運 行狀況和危險源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 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3、建立安全風險警示報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分別 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確保每名職工 都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對存在重大安 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強化危險源監 測和預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風險管控和報告流程,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制度,接受上級監管和社會監督。主 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和報告工作全面負責,要按照安 全風險管控制度的要求,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定期向相關監管 部門報送風險清單。

(四)健全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1、 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 清單,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記錄、通報、報告等重點環節的程 序、方法和標準,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并 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尤其要強化 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

2、 嚴格落實治理措施。按照有關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并向監管部門報告。制定并實施嚴格 的隱患治理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實現閉環管理。

(五)狠抓醫療衛生安全重點工作落實

1、 維護良好醫療秩序。建立健全醫療質量控制管理組織和醫 療技術臨床應用相關管理制度、工作機制,切實提高醫療質量管 理,嚴格執行醫療、護理技術規范,加強院內感染控制,確保醫 療安全;全面開展平安醫院創建活動,通過采取相應措施,醫院 內部醫患糾紛、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隱患明顯減少,醫院 治安防控能力明顯增強,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平安醫院建設長效 機制,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有序的診療環境。

2、 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全區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消防安 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 加強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 通道通暢,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電器線路敷設安全規范。按 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 檢測,確保靈敏、可靠,有效運行。突出重點部位,堅持日常巡 查。劃定消防安全紅線,嚴禁“六類”違規行為。加強消防安全 宣傳教育,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安全員進行經常化的業務培訓、 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

3、 加強危險化學品防控。加強醫院、疾控機構實驗室等易燃 易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藥品 的管理,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健全崗位安全 責任制。嚴格執行危化品儲存、出入庫核查、登記等制度,設置 專人管理,嚴格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實驗室環境衛生 和人員安全管理。危化品的購買、使用、儲存、運輸、廢棄物處 理等環節,建立自查自糾機制。嚴格安全保衛措施,防止危化品 被盜搶、丟失和泄露。

4、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嚴格履行實驗室生物安全屬地化監 管職責,全面落實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制度,加強病原微生物 實驗室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實驗室設施設備。轄區內生物 安全實驗室和依托單位切實執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技術標準和有關文件要求,規范開展實驗活動、菌(毒)種和樣 本的保藏、保存、運輸等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和人員培訓,確保 實驗室生物安全。

5、 強化特種設備安全。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管道、電梯等 特種設備、配電房、車輛等各類生產設施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定 期實施年檢,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具有雙路供電系統和自備發電配送能力,保證手術室、導管室、 產房、重癥監護病房、急診科、血液透析室、輸血科(血庫)等 重點部門的用電需要,發生緊急停電時應有應急預案,并定期演 練。

6、 強化應急值守。嚴格制定完善醫療衛生機構應急工作預案, 認真落實領導在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信息報 告制度,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及時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各類 生產安全事故,全力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三、時間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 2020年6月)。按照區安委會統一部 署,啟動醫療衛生系統專項整治。各單位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工作 現狀,結合實際細化本系統、本單位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 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全面 做好本系統、本單位行動的部署動員。

(二) 排查整治階段( 2020年7月至12月)。各單位對安全 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 排查時間表、整改路線圖、工作責任人,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 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 集中攻堅階段( 2021年)。各單位加大專項整治攻堅 力度,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 異化整治。全面落實掛牌督辦,強化政策支持,配套資金保障, 確保按時整改銷號。推動和建立健全醫療衛生建設安全生產隱患 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專項整治工作取得 明顯成效。

(四) 鞏固提高階段( 2022年)。各單位結合實際,在推進 醫療衛生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分析共性問題,研究治本之 策,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轄區、 本單位防范化解重大醫療衛生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 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各單位要分年度總結醫療衛生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區衛生健康局。2022年12月,各單 位要對三年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并于12月20日前報送 區衛生健康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 當,堅持守土有責、服務大局,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認真推動我區醫療衛生系統安全整治行動。.區衛生健康局成立了 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衛健局、公安局、區市場監 督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 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健局,負責全區醫療衛生安全專項 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各單位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 定期分析整治過程中突出矛盾問題,研究完善針對性整治措施, 確保完成三年行動目標任務。

(二) 推動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動態檢 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 位,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嚴肅問責問 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 重大問題隱患不解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堅決 問責。

(三) 注重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加大對專項整治的宣傳力度, 利用多種形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報道,加強正面輿論引導, 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 廣泛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 好局面。

【篇四】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研討發言

  結合我廠的實際,我談三個方面的意見。

  一要準確把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精神,實事求是抓好落實。我們廠三年行動的的目標是通過開展三年專項整治,全廠安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重大涉險事故,堅定不移實現安全“四零”目標,確保安全形勢持續穩定。這就要求我們聯系實際開展工作,既要按部就班、不折不扣地執行規章制度,又要豐富工作內涵。對照全國的先進選煤行業標準,加強學習,查弱項、補短板、高標準開展安全工作。

  二要破除慣性思維,轉變工作作風。面對集團公司新規定、新要求,各級管理干部要緊跟節奏,打破自己固有思維,開拓眼界,對標一流,以建設“智能化”選煤廠為契機,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干部作風是抓好一切工作的“牛鼻子”,抓安全工作必須從干部作風抓起,從干部作風嚴起。分析礦區歷次發生的事故原因,背后都有干部作風不嚴不細不實不精的影子。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以“嚴細實精”作風確保實現安全“四零”目標。

  三要準確把握當前形勢,與時俱進搞好安全生產。集團公司領導求實奮進、狠抓落實、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以目標、問題、結果為導向的工作方法已經鮮明的樹立起來,各級干部一定要緊跟形勢,加強學習,提升自己,以嶄新的精神面貌開展安全工作、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現在市場形勢復雜嚴峻、發展任務更是繁重艱巨,安全生產不得有半點馬虎。希望大家能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到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認識再深化、理念再轉變、標準再提高,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為xx廠全體職工的信任期盼和幸福生活努力奮斗!

【篇五】2021年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總結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生產”與“安全”如影隨形,看似無形卻有形,安全問題始終貫穿于生產領域的全過程,兩者相伴而行。

安全生產過程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至關重要,首當其沖便是由企業自己去完成,因此,企業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雖然2019年的安全事故總量、較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呈現出“三個繼續下降”的趨勢,從去年“3.21”特大爆炸等事故的發生原因、傷亡人數、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來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生產安全依然面臨著很多風險隱患和重大挑戰,企業作為安全責任主體,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如何發揮好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如何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

?如何有效借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贏得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

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在安全制度落實、教育培訓開展、重大危險源監控、隱患排查治理、安全設施保證、防護用品使用、應急處置技能、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持續用力,常態抓、抓常態,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多問幾個“YES”或“NO”。

一、法規制度落實方面

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是否嚴格?

是否能對安全生產負責,能否履行安全職責?

有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發生?

安全檢查制度是否落實?

能否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安全問題“一本賬”是否建立?問題整改歸零是否及時、徹底?

安全規章是否完善?安全管理、考核、獎懲規定是否有可操作性?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是否嚴格依照安全規程?

風險作業審批程序是否完善?

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要求?

二、安全教育培訓方面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建立了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能否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考核、有檔案?

各新員工進場、員工轉崗、臨時上崗等情況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嚴格執行?

工作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培訓是否經常?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上崗制度是否嚴格執行?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方面

各類安全評價制度是否嚴格落實?

企業安全問題“一本賬”是否建立?是否對安全問題隱患分門別類進行梳理整理?

是否明確了問題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是否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

安全防護設施、易發生事故的危險部位是否檢查、整改到位?

安全設施設備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嚴格落實了“三同時”規定?

四、危險源監控管理方面

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檢查制度?

應急預案修訂、應急演練是否經常?

有無應急演練記錄、演練效果分析?

檔案資料是否齊全?

員工的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能否達到要求?

五、特種設備管理方面

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狀況是否良好?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是否建立?

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操縱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六、崗位安全檢查方面

從業人員健康監護、個人防護、危險因素告知等制度是否落實?

安全標志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通道是否暢通無阻?

工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

生產設備的開關、儀表、防護裝置等是否安全、可靠?

七、事故報告處理方面

事故報告、處理流程是否清楚?

是否建立事故預警值班制度?

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是否到位?

八、臺賬管理及落實方面

對檢查、排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是否逐一制定了具體整改方案

能否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的“五落實”,并做到臺賬齊全、分級管控?

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工作是否建立詳細清單,并明確了安全應急措施和處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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