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干影院/欧美午夜电影在线观看/高黄文/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在线观看完整版

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范文四篇

| 瀏覽次數:

清單,漢語詞匯,漢語拼音為qīng dān,指的是詳細登記有關項目的單子,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4篇

【篇1】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試行)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落實全市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業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全市交通行業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實施監管督查。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須堅持“政府領導、屬地管理、行業監管、企業為主”和“實事求是、科學認定、分級管理”的原則。
  (四)本制度所稱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行政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職責分工
  (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積極主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城區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內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并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內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
  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在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同時,還應向上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報備案。
  (七)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內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對杭州城區各基層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城區各基層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對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重大隱患治理給予指導、幫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重大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上報申請市政府、省政府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級以上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協調和督查工作。

  三、隱患排查
  (十)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隱患按危險程度和整改難度可分為三級:
  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較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生產經營單位自身能夠完成整改的,但需?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lt;BR>  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很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需經過較長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十二)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按規定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班組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排查,車間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企業(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應每月對本轄區、本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抽查,對存在的較大隱患和重大隱患應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對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檢查或督查。

  四、隱患治理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治理的主體,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立即組織治理。一般隱患應立整立改,及時消除隱患;較大隱患應成立專項治理小組,限期治理;重大隱患應制定整治方案,實施分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六)重大隱患治理原則上實施三級掛牌督辦治理,即采取“各基層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市交通主管部門”三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向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成立以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重大隱患治理小組,組織專家組評估,制訂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內容:
  1、治理期限和目標;
  2、治理措施;
  3、責任部門、責任人員以及經費和物資保障;
  4、應急救援預案。
  (十八)對已明確的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治方案,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監督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隱患治理。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主要內容:
  1、安全隱患的基本情況;
  2、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治理要求和治理期限;
  4、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5、治理督辦單位和責任人。
  (十九)生產經營單位一般隱患治理時間須立整立改,原則上不超過7天;較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項治理小組意見來確定;重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家組意見來確定。
  五、隱患報告
  (二十)生產經營單位應按規定每月向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同時報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
  一旦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上報內容應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報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
  (二十一)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城區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內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
  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本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市交通主管部門。
  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匯總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公布。

  六、隱患銷號
  (二十二)重大隱患的治理實行分級掛牌、分級督辦、分級驗收、分級銷號的辦法。掛牌督辦單位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對掛牌督辦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
  (二十三)生產經營單位在完成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治理后,應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專家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及時向掛牌督辦單位提交申請驗收報告。申請驗收報告應附整治方案、評估意見、初驗意見等。
  (二十四)掛牌督辦單位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之日起10日內組織相關部門技術人員或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后應以書面形式告知驗收結果,對驗收不合格的,應再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組織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方予以銷號。
  (二十五)生產經營單位、各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隱患舉報制度,公布舉報方式和途徑,方便群眾舉報,接受廣大職工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重大隱患可逐級舉報,也可越級舉報。對舉報人身份信息應嚴格保密。
  (二十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實行分級公示。較大隱患應在生產經營單位醒目位置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在掛牌督辦單位范圍內予以及時公示,并接受群眾監督。

  七、工作紀律
  (二十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八)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八、附則
  (三十一)本制度所涉管理內容如法律、法規和規章已作出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十二)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非行業管理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參照本制度執行。
  (三十三)本制度自2009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中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要求,結合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運管處、區市縣運管所要按《廣安市運管系統安全檢查制度》開展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對道路客貨運輸企業、客運站、維修企業、駕駛培訓學校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運管處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下發《廣安市運管系統源頭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責任運管所,由運管所責成隱患單位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當地運管所、市運管處,同時抄送當地交通局。并由責任運管所按照市運管處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督促隱患單位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的完成。并將驗收結果報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各區市縣運管所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也要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隱患企業,同時抄送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安排責任人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進行驗收,同時記錄在案。

第四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成后,負責督促整治的運管所要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向市運管處提交驗收申請,由市運管處組織人員負責進行評價驗收。凡整治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隱患單位,將限期重新進行整改,并在重新整改期限內按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五條? 本制度由廣安市運管處負責修訂和解釋,從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篇2】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一)

(安全管理)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安全操作規程

(1)項目部制定各工種或各分部(項)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操作規程在作業部位進行懸掛。

2

安全檢查

(1)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按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的時間和內容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記錄;

(3)對檢查出的隱患制定措施,定人定時進行有效整改,并記錄。

3

安全教育

(1)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并按現場人員名冊填寫;

(2)經常性安全教育情況;

(3)各工種及變換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情況。

4

班組活動

分班組的安全活動記錄。

5

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名冊及與之對應的上崗證復印件,特種作業人員無過期情況。其它操作工由企業培訓發證上崗并建立檔案。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二)

(文明施工)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現場圍檔

(2)圍擋材料選用堅固、穩定、美觀;

(3)圍擋必須連續設置。圍擋邊不得堆放重壓物。

2

施工地場

(2)有排水措施,現場無明顯積水;

(3)工程施工的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排放;

(4)設置吸煙室或吸煙處;

3

材料堆放

(1)有材料堆放平面布置圖,并按圖堆放;

(2)作業區及建筑物樓層內建筑垃圾及時清理;

(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符合規定。

4

現場住宿

(1)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與施工區嚴格分開;

(2)在建工程未兼做宿舍;

(3)宿舍內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室內限定人數;

(4)有宿舍管理制度和衛生值日制度并上墻;

(5)室內高度低于2.4m時,采用36V安全電壓;

(6)室內用電無私拉亂接現象。

5

生活設施

(1)廁所符合衛生要求,并有水沖設施及專人管理;

(2)食堂使用潔凈燃料符合衛生要求,并取得衛生許可證,炊事員有健康證,并穿戴工作服上崗;

(3)生熟食分開存放,有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三)

(落地及懸挑腳手架)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2

立桿基礎

(1)立桿基礎平整、堅實,強度符合計算要求;

(2)立桿設置底座;

(3)按規定設置掃地桿;

(4)有排水措施。

3

懸挑梁設置

(1)懸挑梁與建筑物固定可靠,符合計算要求;

(2)懸挑梁上斜拉鋼絲繩與建筑物及懸挑梁固定可靠;

(3)懸挑梁規格、尺寸符合方案要求。

4

連墻件

(1)高度大于24 m的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

(2)連墻件布置數量符合規范要求;

(3)連墻件拉結堅固。

5

桿件間距

(1)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等桿件的間距符合規范要求;

(2)建筑物單元門及其他門洞口位置采取加固措施。

6

剪刀撐

(1)剪刀撐與地面夾角在45°-60°跨越立桿5-7根;

(2)斜桿接長,搭接長度大于1米,設置3個旋轉扣件;

(3)剪刀撐設置落地到頂。

7

腳手板

(1)作業層上按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

(2)腳手板的一端探頭長度不超過150mm,并且板兩端應與支撐桿固定牢固;

(3)裝修腳手架作業層上縱向腳手板的鋪設不得少于2塊;

(4)當長度小于2 m的腳手板鋪設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必須將腳手板兩端用鍍鋅鋼絲與支承桿可靠捆牢;

(5)竹笆板無腐朽。

8

防護欄桿

(1)施工層設1.2m高的防護欄桿,并設18cm高的擋腳板;

(2)腳手架外側設密目式安全網;

9

小橫桿

小橫桿設置數量、位置符合要求。

10

桿件搭接

(1)鋼管腳手架立桿和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對接的方法;

(2)立桿接長應交錯排列,不得在同一平面內。

11

架體內封閉

腳手架與建筑物空隙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2

腳手架材質

有能證明腳手架材質合格的材料。

13

通道

(1)腳手架上設有通道;

(2)通道的寬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3)通道上設防滑條;

(4)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

15

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搭設過程和完畢進行分段驗收和驗收;

(3)扣件擰緊力矩不小于40N.m

(4)有交底和驗收記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四)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2

外電防護

建筑物與外電距離小于安全距離時采取外電防護措施。要求封閉嚴密,防護腳手架搭設規范。

3

總配電箱(房)

(1)有專用變壓器的現場采用TN-S系統配電;

(2)無專用變壓器的現場采用TN-C-S系統配電;

(3)總配電箱(房)有總漏電保護裝置;

(4)總配電箱(房)的動力和照明分設線路引出。

4

保護接零

有專用保護零線;現場設置重復接地。

5

分配電箱

(1)分配電箱位置設置合理;

(2)無一閘多用現象;

(3)有多路配電標記;

(4)有門鎖和防雨措施。

6

開關箱

(1)漏電保護器選型恰當,并動作靈敏;

(2)開關箱設置位置合理;

(3)有門鎖和防雨措施。

7

現場照明

(1)照明專用回路有漏電保護器;

(2)燈具金屬外殼做接零保護;

(3)室內線路及燈具高度低于2.4m時使用安全電壓供電;

(4)潮濕場所使用36V以下電壓供電;

(5)照明線路與動力線路分設。

8

配電線路

(1)架空線路符合要求;

(2)埋地線路引出部位符合要求,有接地做法的驗收記錄;

(3)電纜線無破損、老化現象。

9

用電檔案

(1)有臨時用電專項施工方案;

(2)有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3)有電工巡視檢查維修記錄;

(4)有施工用電專項檢查記錄;

(5)有施工用電驗收記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五)

(塔式起重機)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安裝方案

(1)有塔機安裝專項施工方案;

(2)并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2

安裝技術交底

在安裝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相關記錄。

3

安裝驗收記錄

履行安裝驗收程序,并有相關記錄。

4

機械檢測

經過機械檢測合格,并取得檢測合格證書和檢測合格報告

5

使用登記

辦理起重機械登記手續,并取得登記證書。

6

持證上崗

塔機操作人員和指揮持證上崗,有相應特種證且未過期。

7

電氣安全

(1)塔機與架空線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

(2)塔機電箱及配電裝置符合要求。

8

附墻裝置

(1)附墻裝置安裝高度不超過說明書要求范圍;(2)有垂直度測試記錄。

9

多塔作業

多塔作業有防碰撞措施。

10

基礎

塔機基礎無積水。

1.無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靈敏。
2.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靈敏。
3.吊鉤無保險裝置。
4.卷揚機滾筒無保險裝置。
5.上人爬梯無護圈或護圈不符合要求。
6.塔吊高度超過規定不安裝附墻裝置。
7.附墻裝置不符合說明書規定。
8.無夾軌鉗或有夾軌鉗不用。
9.無安裝及拆卸施工方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墜落事故。
10.司機或指揮人員無證上崗。
11.路基不堅實、不平整、無排水措施。
12.軌道無極限位置阻擋器。
13.行走塔吊無卷線器或卷線器失靈,高塔基礎不符合設計要求。
14.塔吊與架空線路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
15.道軌無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六)

(基坑支護)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施工方案

(1)有基坑支護專項施工方案;

(2)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3)坑深度超過5米,進行專家論證。

2

臨邊防護

基坑深度超過2米,有防護措施

3

排水措施

基坑有有效的排水措施。

4

上下通道

人員上下搭設有專用通道。

5

土方開挖

(1)土方開挖機械進場有驗收合格手續;

(2)挖掘機械與作業人員保持安全距離;

(3)挖掘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6

坑邊荷載

(1)積土、料具堆放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

(2)施工機械和載重車輛與基坑滿足安全距離要求。

7

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有安全可靠立足點;

(2)垂直交叉作業有安全防護措施;

(3)有安全足夠的照明設施。

(模板工程)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施工方案

(1)有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2)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3)高大和特殊模板工程,進行專家論證。

2

立柱穩定

(1)支模材料有相關質量合格證明和現場驗收手續;

(2)立柱間距符合設計要求;

(3)立柱底部墊板符合要求;

(4)按要求設置剪刀撐和水平支撐。

3

施工荷載

(1)模板上堆料均勻;

(2)施工荷載不超過設計要求。

4

模板驗收

(1)搭設和拆除摸板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搭設完畢進行驗收,并有書面驗收記錄;

(3)模板拆除前履行拆摸的審批手續。

5

支拆模板

(1)2米以上高處作業支、拆模板有相應防護措施;

(2)拆除模板時設置警戒區域和監護人;

(3)無懸空模板。

6

模板存放

(1)模板存放高度民及與墻面距離滿足要求;

(2)大模板有防傾倒的措施。

8

作業環境

(1)作業面及孔洞有臨邊防護措施;

(2)垂直交叉作業有防護隔離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七)

(施工機具)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圓盤鋸

(1)有安裝驗收合格手續;

(2)有安全防護裝置;

(3)有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器。

2

平刨

(1)有驗收合格手續;

(2)有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

(3)傳動部位有防護裝置。

3

鋼筋機械

(1)有驗收合格手續;

(2)有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

(3)傳動部位有防護裝置。

4

電焊機

(1)有驗收合格手續;

(2)焊把線絕緣良好;

(3)一、二次側有防護措施;

(4)有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器及防護罩。

5

手持電動工具

(1)電源線無接長現象;

(2)Ⅰ類手持電動工具有接零保護;

(3)轉動部件防護裝置齊全。

6

攪拌機

(1)攪拌機固定可靠;

(2)有安裝驗收手續;

(3)鋼絲繩滿足要求;

(4)保險掛鉤完好;

(5)有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

(6)轉動部件和傳動部位防護裝置齊全。

7

氣瓶

(1)氣瓶使用符合安全距離要求;

(2)氣瓶存放符合要求;

(3)有防震圈、防護帽。

8

潛水泵

(1)有保護接零和漏電保護器;

(2)電纜線無破損、老化現象。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清單表(八)

(三寶、四口)

序號

排查內容

排查要求

1

安全帽

(1)安全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要求;

(2)現場人員按規定佩戴安全帽。

2

安全網

(1)安全網的規格、材質符合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的要求;

(2)在建工程項目外側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3

安全帶

(1)安全帶符合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的要求;

(2)高處作業人員配戴安全帶作業。

4

樓梯口、電梯井口

(1)防護措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2)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于10米)設置一道水平防護;

(3)電梯井口設置安全防護門。

5

預留洞口、坑

井防護

(1)對洞口(水平孔洞短邊尺寸大于25cm,豎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應采取防護措施;

(2)防護措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防護措施嚴密、堅固、穩定,并標有警示標志。

6

通道口防護

(1)通道口應搭設防護棚;

(2)用竹笆作防護棚材料時應采用雙層防護棚。

7

陽臺、樓板、屋面等防護

陽臺、樓板、屋面無防護設施或設施高度低于80 cm時應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上桿高度為1.0~1.2m,下桿高度民為0.5~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應設欄桿柱。

【篇3】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

企業隱患排查清單


企業隱患排查清單

一級類型

二級類型

三級類型

四級類型

五級類型

標準類型描述

參考依據

排查部門

排查周期(天)

基礎管理

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

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安全生產法》第19條

總經辦

180

基礎管理

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

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法》第17條

總經辦

180

基礎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級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體人員和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體系。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生產部

180

基礎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生產部

180

基礎管理

安全教育培訓

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人事行政部

180

基礎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記錄

記錄內容是否包括:(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五)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六)生產安全事故案例。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情況進行記錄,記錄至少保存2年。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九條

人事行政部

180

基礎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記錄

應當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檢查情況應當記錄在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九條

人事行政部

180

基礎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與承租單位、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八條

人事行政部

180

基礎管理

消防安全

消防設施與器材

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16條

生產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配電箱金屬可開啟門與框架應用裸線編織銅線連接。配電箱內開關應標明被控設備編號、名稱或操作位置。

《配電柜、成套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施工工藝標準》

工程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配電箱內插座回路應安裝漏電保護。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氣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杜絕配電箱、柜被遮擋。

《配電柜、成套控制柜(屏、臺)和動力、照明配電箱(盤)安裝施工工藝標準》

工程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應采用雙層絕緣的護套絕緣導線。嚴禁使用雙絞線。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工程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導線敷設應距地米以下應穿管保護。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工程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插頭與插座(含移動的插座)保護接地極應有保護接地。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工程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電氣設備必須有接地保護。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工程部

180

基礎管理

用電安全(臨時)

配電箱、柜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工程部

180

現場管理

特種設備

壓力容器

運行情況

運行情況

無完善的修理、改造記錄及事故記錄,與事實不相符。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工程部

15

【篇4】交通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清單

編號:SM-ZD-64762

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簡介:該制度資料適用于公司或組織通過程序化、標準化的流程約定,達成上下級或不同的人員之間形成統一的行動方針,從而協調行動,增強主動性,減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文檔可直接下載或修改,使用時請詳細閱讀內容。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落實全市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業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全市交通行業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實施監管督查。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須堅持“政府領導、屬地管理、行業監管、企業為主”和“實事求是、科學認定、分級管理”的原則。
  (四)本制度所稱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行政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職責分工
  (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積極主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城區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內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并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內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
  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在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同時,還應向上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報備案。
  (七)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內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對杭州城區各基層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城區各基層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對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重大隱患治理給予指導、幫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重大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上報申請市政府、省政府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級以上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協調和督查工作。
  三、隱患排查
  (十)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隱患按危險程度和整改難度可分為三級:
  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較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生產經營單位自身能夠完成整改的,但需?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lt;BR>  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很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需經過較長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十二)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按規定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班組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排查,車間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企業(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應每月對本轄區、本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抽查,對存在的較大隱患和重大隱患應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對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檢查或督查。
  四、隱患治理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治理的主體,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立即組織治理。一般隱患應立整立改,及時消除隱患;較大隱患應成立專項治理小組,限期治理;重大隱患應制定整治方案,實施分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六)重大隱患治理原則上實施三級掛牌督辦治理,即采取“各基層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市交通主管部門”三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向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成立以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重大隱患治理小組,組織專家組評估,制訂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內容:
  1、治理期限和目標;
  2、治理措施;
  3、責任部門、責任人員以及經費和物資保障;
  4、應急救援預案。
  (十八)對已明確的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治方案,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監督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隱患治理。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主要內容:  1、安全隱患的基本情況;
  2、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治理要求和治理期限;
  4、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5、治理督辦單位和責任人。
  (十九)生產經營單位一般隱患治理時間須立整立改,原則上不超過7天;較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項治理小組意見來確定;重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家組意見來確定。
  五、隱患報告
  (二十)生產經營單位應按規定每月向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同時報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
  一旦發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上報內容應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報當地交通行業管理機構。
  (二十一)各區、縣(市)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城區各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內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
  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本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市交通主管部門。
  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匯總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公布。
  六、隱患銷號
  (二十二)重大隱患的治理實行分級掛牌、分級督辦、分級驗收、分級銷號的辦法。掛牌督辦單位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對掛牌督辦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
  (二十三)生產經營單位在完成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治理后,應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專家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及時向掛牌督辦單位提交申請驗收報告。申請驗收報告應附整治方案、評估意見、初驗意見等。
  (二十四)掛牌督辦單位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之日起10日內組織相關部門技術人員或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后應以書面形式告知驗收結果,對驗收不合格的,應再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組織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方予以銷號。
  (二十五)生產經營單位、各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和各區、縣(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隱患舉報制度,公布舉報方式和途徑,方便群眾舉報,接受廣大職工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重大隱患可逐級舉報,也可越級舉報。對舉報人身份信息應嚴格保密。
  (二十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實行分級公示。較大隱患應在生產經營單位醒目位置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在掛牌督辦單位范圍內予以及時公示,并接受群眾監督。
  七、工作紀律
  (二十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八)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八、附則
  (三十一)本制度所涉管理內容如法律、法規和規章已作出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十二)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非行業管理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參照本制度執行。
  (三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中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要求,結合我市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運管處、區市縣運管所要按《廣安市運管系統安全檢查制度》開展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對道路客貨運輸企業、客運站、維修企業、駕駛培訓學校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運管處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下發《廣安市運管系統源頭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責任運管所,由運管所責成隱患單位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當地運管所、市運管處,同時抄送當地交通局。并由責任運管所按照市運管處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督促隱患單位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的完成。并將驗收結果報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各區市縣運管所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也要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隱患企業,同時抄送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安排責任人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進行驗收,同時記錄在案。
  第四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成后,負責督促整治的運管所要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向市運管處提交驗收申請,由市運管處組織人員負責進行評價驗收。凡整治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隱患單位,將限期重新進行整改,并在重新整改期限內按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五條? 本制度由廣安市運管處負責修訂和解釋,從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這里填寫您的企業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推薦訪問: 排查 隱患 清單

工作總結最新推薦

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