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的人或事所占有的環境的特定部分,指的是特定建筑物或公共空間活動處?,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管理制度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管理制度4篇
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干部職工身體健康,提倡社會公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依據《控制吸煙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單位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二、本單位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會議室、黨員活動室、辦公室、傳達室、樓梯以及法建、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對上述禁止吸煙的場所設立明顯的標識。
三、本單位控制吸煙的場所設立吸煙區域并加以標識。
四、全體干部職工都應支持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控制吸煙工作在區繁華辦領導班子的直接領導下,由管理科牽頭負責具體工作,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五、為了督促我辦干部職工嚴格遵守《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的規定,成立區繁華辦控制吸煙監督小組,負責本單位控煙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的行為予以阻止,協助做好控煙宣傳工作等。
六、職工有權要求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的吸煙者停止吸煙,并有權向衛生監督部門舉報違反本制度的行為。
七、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和支持區愛衛辦對本單位的控煙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各科室執行《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的情況列入年中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對控煙規定執行不力的科室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八、本制度自2017年11月15日起執行。物業安保培訓方案
為規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統化/規范化,最終使保安具備滿足工作需要的知識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學教材大綱。
一、課程設置及內容全部課程分為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訓練兩大科目。
其中專業理論知識內容包括:保安理論知識、消防業務知識、職業道德、法律常識、保安禮儀、救護知識。作技能訓練內容包括:崗位操作指引、勤務技能、消防技能、軍事技能。
二.培訓的及要求培訓目的
1)保安人員培訓應以保安理論知識、消防知識、法律常識教學為主,在教學過程中,應要求學員全面熟知保安理論知識及消防專業知識,在工作中的操作與運用,并基本掌握現場保護及處理知識2)職業道德課程的教學應根據不同的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內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上都能養成具有本職業特點的良好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法律常識教學是理論課的主要內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應熟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成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運用法律這一有力武器與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工作入口門衛守護,定點守衛及區域巡邏為主要內容,在日常管理和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運用所學的技能保護公司財產以及自身安全。
2、培訓要求
1)保安理論培訓
通過培訓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質、地位、任務、及工作職責權限,同時全面掌握保安專業知識以及在具體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及一般情況處置的原則和方法。
2)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過培訓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意義,熟知各種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設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3) 法律常識及職業道德教育
通過法律常識及職業道德教育,使保安樹立法律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觀念,能夠運用法律知識正確處理工作中發生的各種問題;增強保安人員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更好的為公司服務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訓
禁止吸煙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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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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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公司的環境衛生工作,
確保安全生產,
保證產品質量,
保障員工身
體健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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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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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轄區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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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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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及外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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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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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禁止吸煙工作采用“限定場所、部門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群眾
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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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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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吸煙區域的設定
? ?
公司劃分可吸煙區域與禁止吸煙區域,可吸煙區域包括廠區中門衛、前
門衛、
科室辦公室、
鍋爐房、
制冷機房操作間、
維修車間、
招待所客房、
職工宿舍、及廠區指定吸煙室、吸煙點,廠區內其它場所禁止吸煙、游
煙。?
吸煙室及吸煙點設定條件: ?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設置明顯的標識;?
與非吸煙室、非吸煙點隔離;?
遠離人員密集和行人必經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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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門存放煙頭的容器,不隨地亂扔煙頭與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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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人管理,負責清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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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據以確定吸煙室、吸煙點并制作統一醒目的可吸煙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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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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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不得在禁止區域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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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時應使用煙灰缸,禁止多人同時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吸煙時不
得大聲喧嘩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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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煙頭應確保熄滅后放入煙灰缸,
煙灰缸中應隨時保
持有水。清理煙灰缸時應徹底確認煙灰缸內物質已完全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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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的打火機不得扔在煙灰缸內,各部門收集后統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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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完畢后,應清理吸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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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吸煙區域
?
公司確定的吸煙區域以外的區域均為禁止吸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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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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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負責公司禁止吸煙管理工作,對各部門和公共場所禁煙工作實施監
督、檢查、考核,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具體處罰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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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吸煙室、吸煙點以外的禁煙區域內吸煙的,發現一次罰款
20元,同時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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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吸煙室、吸煙點內亂扔煙頭、煙灰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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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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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因違反此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報上級司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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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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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有監督的權利,對檢查人員在檢查中有舞弊行為、包庇行為、執法不
規范行為者,任何人均可舉報,舉報人可采用電話、郵件或書面等一切形
式進行舉報,監督組由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接到舉報后嚴肅處理。
?
2.外來人員應遵守本管理規定,警衛、被訪部門負責宣傳本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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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煙有害身體健康,應少量吸煙或不吸煙,公司鼓勵不吸煙。各部門應積
極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等宣傳活動,提倡大家今早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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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管理規定從批準下發之日起生效
公民酒店禁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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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
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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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全酒店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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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公民酒店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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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廳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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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房各區域及房間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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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辦公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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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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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志,不設置任
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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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酒店控制吸煙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酒店所有公共場所
禁止吸煙工作,各部門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并履行以
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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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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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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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部門、分區域設置禁煙勸導員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
吸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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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酒店干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
煙;酒店干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
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反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
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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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本規定由公民酒店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禁止吸煙管理規定
吸煙有害健康,被動吸煙危害更大。在公共場所吸煙不僅是一種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習慣,更是對公共場所環境、周圍人群的一種嚴重危害。為樹立和展現我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養成良好文明的生活習慣,創造文明、潔凈、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定《北京商務中心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禁止吸煙管理規定》,規定如下:
第一條 公司所有辦公場所和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包括下列區域和場所:
(一)公司內部公共辦公區域;
(二)各會議室、接待室;
(三)個人辦公室;
(四)男、女衛生間內;
(五)電梯內;走廊、樓梯(含疏散樓梯)、過道;
(六)公司其他在外辦公區;
(七)其它相關公共場所。
第二條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禁煙區域內吸煙。
第三條 公司所有禁止吸煙區域內設置醒目的禁煙標志,不得設置吸煙器具,不得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第四條 公司所有室內辦公區域及室內其他區域內不設立吸煙室(為無煙區),吸煙需在室外指定的吸煙區域。
第五條 公司創建無煙單位領導小組在禁煙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公司禁止吸煙的制度和措施;
(二)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在禁止吸煙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煙標志;
(四)組織開展無煙標兵科室創建活動;
(五)其它相關工作。
第六條 公司各位員工在禁煙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禁煙規定和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二)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三)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協助制定公司禁止吸煙的制度和措施;
(四)其它相關工作。
第七條 在禁煙區域內發現有人吸煙,公司所有員工都有勸誡義務。發現禁煙區域內有人吸煙卻無人勸阻,部門責任人負有管理責任,扣除責任部門責任人 元。
第八條 公司員工在禁煙區域內吸煙,發現一次,懲戒 元。除經濟懲戒外,首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公開通報批評,對屢教不改者(1個月內違規吸煙超過4次,全年累計超過10次),取消當年度個人考核評先評優資格。
第九條 遵守本規定第一至八條規定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部門負責人帶頭不吸煙;
(二)吸煙者不應引導其他不吸煙者吸煙;
(三)積極組織員工學習控煙知識。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16年 月 日起施行。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
第一條 為了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維護公眾健康權益,創造良好公共環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控制吸煙工作。
對吸煙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條 本市控制吸煙工作堅持政府與社會共同治理、管理與自律相互結合,實行政府管理、單位負責、個人守法、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加強對控制吸煙工作的領導,將控制吸煙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控制吸煙工作的財政投入,推進控制吸煙工作體系建設。
第五條 本市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相關行政部門的控制吸煙工作,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社會監督,開展控制吸煙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監測、評估單位的控制吸煙工作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對在控制吸煙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條 市和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是控制吸煙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控制吸煙的政策、措施,開展控制吸煙的衛生監督管理,受理違法吸煙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并定期向社會公示查處情況。
教育、文化、體育、旅游、交通、工商、公安、園林綠化、食品藥品監督、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煙草專賣等相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或者領域內的控制吸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制定管理制度,開展宣傳培訓,組織監督檢查。
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本轄區內的控制吸煙工作。
第八條 本市將控制吸煙工作納入全市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開展控制吸煙的公益宣傳,加強輿論監督。
第九條 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
第十條 下列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
(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
(二)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三)體育場、健身場的比賽區和坐席區;
(四)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臨時劃定禁止吸煙的室外區域。
第十一條 除本條例第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外區域,可以劃定吸煙區。
吸煙區的劃定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和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標識;
(二)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
(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將控制吸煙工作納入本單位日常管理,依法劃定禁止吸煙區域,制止違法吸煙和不文明吸煙行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控制吸煙工作。
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自行實施全面禁煙。
第十三條 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負有下列責任:
(一)建立禁止吸煙管理制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志和舉報投訴電話號碼標識;
(三)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提供煙具和附有煙草廣告的物品;
(四)開展禁止吸煙檢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關記錄;
(五)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吸煙者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求其離開;對不聽勸阻且不離開的,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可以利用煙霧報警、濃度監測、視頻圖像采集等技術手段監控吸煙行為,加強對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
第十四條 個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和排隊等候隊伍中吸煙;在非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應當合理避讓不吸煙者,不亂彈煙灰,不亂扔煙頭。
第十五條 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發現吸煙行為的,可以行使下列權利:
(一)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
(二)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
(三)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第十六條 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公布吸煙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電話;對投訴舉報的違法行為,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建立投訴舉報及處理情況登記。
第十七條 本市提倡減少和戒除吸煙行為。市和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對吸煙行為的干預工作,設立咨詢熱線,開展控制吸煙咨詢服務,指導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戒煙服務。
第十八條 全社會都應當支持控制吸煙工作。
鼓勵、支持志愿者組織、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控制吸煙宣傳教育、勸阻違法吸煙行為、監督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開展控制吸煙工作、提供戒煙服務等活動。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采取措施預防學生吸煙,對學生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的宣傳教育,幫助吸煙的學生戒煙。
教師不得在中小學生面前吸煙。
第二十條 煙草制品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明顯標識。
禁止煙草制品銷售者從事下列行為:
(一)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
(二)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周邊100米內銷售煙草制品;
(三)通過自動售貨機或者移動通信、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銷售煙草制品。
第二十一條 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一)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移動通信、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發布或者變相發布煙草廣告;
(二)在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煙草廣告;
(三)設置戶外煙草廣告;
(四)各種形式的煙草促銷、冠名贊助活動。
第二十二條 市和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開展控制吸煙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有權進入相關場所并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核實,有權查看相關場所的監控、監測、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等證據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配合并如實反映情況。
第二十三條 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查處。
第二十四條 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煙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
個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亂扔煙頭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市容環境管理的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煙草制品銷售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煙草專賣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煙草制品銷售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由煙草專賣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煙草制品銷售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煙草專賣的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煙草制品銷售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通過自動售貨機銷售煙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通過信息網絡非法銷售煙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不聽勸阻,構成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職務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控制吸煙職責,或者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同時廢止。
作者:舊在幾
作品編號: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時間:2020.12.13
禁止吸煙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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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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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公司的環境衛生工作,
確保安全生產,
保證產品質量,
保障員工身
體健康,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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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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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轄區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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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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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及外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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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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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禁止吸煙工作采用“限定場所、部門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群眾
監督”的原則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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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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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吸煙區域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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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劃分可吸煙區域與禁止吸煙區域,可吸煙區域包括廠區中門衛、前
門衛、
科室辦公室、
鍋爐房、
制冷機房操作間、
維修車間、
招待所客房、
職工宿舍、及廠區指定吸煙室、吸煙點,廠區內其它場所禁止吸煙、游
煙。?
吸煙室及吸煙點設定條件: ?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設置明顯的標識;?
與非吸煙室、非吸煙點隔離;?
遠離人員密集和行人必經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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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門存放煙頭的容器,不隨地亂扔煙頭與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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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人管理,負責清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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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據以確定吸煙室、吸煙點并制作統一醒目的可吸煙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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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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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不得在禁止區域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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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時應使用煙灰缸,禁止多人同時在吸煙室、吸煙點吸煙,吸煙時不
得大聲喧嘩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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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煙頭應確保熄滅后放入煙灰缸,
煙灰缸中應隨時保
持有水。清理煙灰缸時應徹底確認煙灰缸內物質已完全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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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的打火機不得扔在煙灰缸內,各部門收集后統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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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煙完畢后,應清理吸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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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吸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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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確定的吸煙區域以外的區域均為禁止吸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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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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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負責公司禁止吸煙管理工作,對各部門和公共場所禁煙工作實施監
督、檢查、考核,對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具體處罰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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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吸煙室、吸煙點以外的禁煙區域內吸煙的,發現一次罰款
20元,同時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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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吸煙室、吸煙點內亂扔煙頭、煙灰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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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的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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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因違反此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報上級司法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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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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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有監督的權利,對檢查人員在檢查中有舞弊行為、包庇行為、執法不
規范行為者,任何人均可舉報,舉報人可采用電話、郵件或書面等一切形
式進行舉報,監督組由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接到舉報后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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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舊在幾
作品編號: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時間:2020.12.13
2.外來人員應遵守本管理規定,警衛、被訪部門負責宣傳本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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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煙有害身體健康,應少量吸煙或不吸煙,公司鼓勵不吸煙。各部門應積
極開展吸煙有害健康等宣傳活動,提倡大家今早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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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管理規定從批準下發之日起生效
公民酒店禁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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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控制煙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
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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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全酒店干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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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公民酒店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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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廳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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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房各區域及房間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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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辦公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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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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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凡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煙標志,不設置任
何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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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酒店控制吸煙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酒店所有公共場所
禁止吸煙工作,各部門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工作,并履行以
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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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禁止吸煙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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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部門、分區域設置禁煙勸導員及時勸阻在禁止吸煙場所內的
吸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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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酒店干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煙場所內的吸煙者禁止吸
煙;酒店干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煙對人體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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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禁止吸煙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反規定吸煙者進行勸阻
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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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本規定由公民酒店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作者:舊在幾
作品編號: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時間: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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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以馬克思主義戰略家的博大胸襟和深謀遠慮,在治國理政和推動全球治理中牢固樹立戰略意識,在不同場合多次圍繞戰略策略的重要性,戰略和策略的關系,提高戰略思維、堅定戰略自信、強化戰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在黨組織的關懷下,我有幸參加了區委組織部組織的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為期一周的學習,學習形式多樣,課程內容豐富,各位專家的講解細致精彩,對于我加深對黨的創新理論的認識、對黨的歷史的深入了解、對中共黨員的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共建網上美好精神家園》一文中指出:網絡玩命是新形勢下社會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網絡強國的重要領域。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 32億,較2020年12月增長4
剛剛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討論并通過了黨的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黨的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